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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08 12:04:54 敏冰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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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應急預案(通用18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化品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化品應急預案(通用18篇)

  危化品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保證事故應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運行,最大限度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安全、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結合公司自身經營情況及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1)以人為本,快速反應。事故發生后,迅速按照預案實施應急工作,處置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努力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確保社會穩定。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3)分工負責,協同應對。有關部門根據“三定”和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共同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加強應急救援科學研究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在事故單位開展自救工作的同時,依靠社會力量,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經營單位概況

  主營產品鹽酸、硫酸、液氨、燒堿、氫氧化鈉、次氯酸鈉。

  3、應急救援的組成和職責

  3.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如下:

  xxx:男  公司法人    181

  xxx:男  公司經理    1801

  3.2職責與分工

  不管在任何環節發生事故,公司應急救援組織均有義務協助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協助社會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向相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教訓。

  組員:負責在現場收集材料,以便對發生事故調查;負責搶救工作和協助社會醫療救護單位進行救護工作;并向醫療單位說明是受何種危險化學品的傷害,及危險化學品的危害特性、急救方法;負責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救援隊伍疏散事故現場的人員、設立警戒線;負責后勤保障供應。

  4、應急程序、通訊聯絡

  4.1 報警與救援程序

  事故發生

  事故報警與接警

  出動應急救援隊員

  緊急疏散

  現場急救

  泄漏處理

  火災撲救

  根據公司經營方式,當接到事故報警后,迅速召集應急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應急救援。

  在趕赴現場途中,通過電話向在事故現場人員強調盡可能疏散、撤離事故現場的無關人員,根據事故大小首先設立一定范圍的危險區,并進行隔離,禁止其他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并立即向當地的公安、消防、醫療、環保等部門報警。

  到現場后,根據各人職責和分工,迅速展開救援活動;根據事故的大小,協助當地的公安、消防、醫療、環保等部門檢測、搶險、救援工作開展,向社會救援單位說明提供危險化學品的救援方法、措施及安全技術說明書,共同迅速制定現場搶險、救援及控制方法。應急救援人員協助醫療救援人員在現場視受傷人員情況現場進行治療救護,或迅速安排車輛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4.2 社會救援報警電話

  消防報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電話:120

  公安報警電話:110

  5、預警和預防機制

  5.1 信息報送

  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時,應當立即向主要負責人如實。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根據各自職責,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5.2 事故預防

  制定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員;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強化日常安全生產檢查。特別是在運輸途中,應加強監管,由供貨方實施監控管理。如有運輸途中發生意外,監管部門應及時采取救援措施,并向上級匯報。如自身能力不能施展救援的,應及時向其他有能力的營救部門求援。

  6、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措施

  6.1燒堿

  一、危險特性:

  與酸發生中和反應并放熱,遇潮時對鋁、鋅和錫有腐蝕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氫氣。本產品不會燃燒,遇水和水蒸氣大量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具有很強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清潔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以少量燒堿加入大量水中,調節至中性,再放入廢水系統。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三、滅火方法:

  霧狀水、砂土、二氧化碳滅火器。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涂上3%-5%的硼酸溶液。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或用3%硼酸溶液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應盡快用蛋白質之類的東西清洗干凈口中毒物,如牛奶、酸奶等奶質物品。患者清醒時立即漱口,口服稀釋的醋或檸檬汁,就醫。

  6.2液氨

  一、危險特性:

  爆炸極限15.7-27.4%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二、泄漏處置:

  迅速撤離至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區,并隔離直至氣體散盡,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防化服。切斷氣源,高濃度泄漏區,噴含鹽酸的霧狀水中和、稀釋、溶解,必要時報警。

  三、滅火方法:

  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滅火劑:水、泡沫、二氧化碳、沙土。

  四、人員救援:

  皮膚或眼睛接觸:立即脫去衣物或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以上,就醫。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6.3硫酸

  一、危險特性:

  與易燃物(如苯)和有機物(如糖、纖維素等)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引起燃燒。能與一些活性金屬粉末發生反應,放出氫氣。遇水大量放熱,可發生沸濺。具有強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面罩,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質(木材、紙、油等)接觸,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減慢揮發(或擴散),但不要對泄漏物或泄漏點直接噴水。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三、滅火方法:

  砂土。禁止用水。應急處理人員戴好佩帶自給式呼吸器。穿防腐蝕工作服,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戴橡皮手套。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或用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給予2~4%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就醫。

  食入:誤服者給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不可催吐。立即就醫。

  6.4鹽酸

  一、危險特性:

  燃爆危險:該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能與一些活性金屬粉末發生反應, 放出氫氣。遇氰化物能產生劇毒的氰化氫氣體。與堿發生中和反應,并放出大量的熱。具有較強的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清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三、滅火方法:

  用堿性物質如碳酸氫鈉、碳酸鈉、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撲救。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可涂抹弱堿性物質(如堿水、肥皂水等),就醫。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大量水漱口,吞服大量生雞蛋清或牛奶(禁止服用小蘇打等藥品),就醫。

  6.5氫氧化鈉

  一、危險特性:

  本品不會燃燒,遇水和水蒸氣大量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與酸發生中和反應并放熱。具有強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潔清的鏟子收集于干燥凈潔有蓋的容器中,以少量加入大量水中,調節至中性,再放入廢水系統。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三、滅火方法:

  用霧狀水、砂土。滅火。應急處理人員戴好佩帶自給式呼吸器。穿防腐蝕工作服,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戴橡皮手套。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臉,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或用3%硼酸溶液沖洗。就醫。

  吸入: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患者清醒時立即漱口,口服稀釋的醋或檸檬汁,就醫。

  6.6次氯酸鈉

  一、危險性:

  次氯酸鈉對皮膚黏膜有腐蝕作用,溶液的腐蝕性與同濃度的氫氧化鈉相似。經常用手接觸本品的工人,手掌大量出汗,指甲變薄,毛發脫落。本品有致敏作用。次氯酸鈉在胃中與胃酸接觸后,即生成次氯酸,次氯酸對胃黏膜有較大刺激性。 大量吸收時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癥,對皮膚、粘膜有較強的刺激作用。

  二、泄露處置: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腐工作服,戴橡膠手套。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堿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三、滅火方法:

  次氯酸鈉所在的倉庫或使用車間發生火災:次氯酸鈉不燃,但為氧化劑可助燃.,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煙氣,具有腐蝕性。應疏散火災現場周圍50米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自行滅火時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

  四、人員救援:

  吸入:立即轉移至新鮮空氣處,如有咳嗽、呼吸困難等呼吸道刺激癥狀,在監護人的幫助下到公司醫務室進行觀察、治療。情況嚴重時撥打公司醫務室電話或“120”到現場施救。

  眼:癥狀較輕時在監護人的幫助下到公司醫務室使用大量清水持續沖洗15分鐘,有持續的疼痛、畏光、流淚癥狀,就近去專科醫院就診。

  皮膚:癥狀較輕時可自行徹底使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如皮膚仍有持續疼痛或刺激癥狀,可去公司醫務室或就近去專科醫院就診。污染的衣服要洗干凈后再穿。

  誤服:可口服100~200ml的生蛋清、氫氧化鋁凝膠或牛奶。但是出現中毒癥狀者應到醫院就診。

  7、緊急疏散的`原則

  7.1 建立警戒區域

  (1)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有專人警戒。

  (2)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及需堅守崗位人員以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

  7.2 緊急疏散

  (1)緊急疏散應向上風向轉移,要指定專人帶領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并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警戒崗位,負責引導方向,防止有人誤入火災蔓延區。

  (2)不能在低洼處滯留。

  (3)疏散時注意清查是否有人停留在著火區,如有人未撤出,應采取緊急救援措施。

  8、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和處置

  8.1 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

  在經營過程中一旦發生重大事故,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發布或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和向周圍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請求有關單位支援。

  8.2 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原則

  (1)一旦發生事故,不論大小,均要予以高度重視,按事故可能導致的最嚴重的后果及時做出判斷,妥善處置。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以救人為主,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擴展,并盡快組織人員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

  (2)應急救援隊伍,在重大事故發生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在指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根據事故情況,按照“自救為主”的原則和滅火預案,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若事故可能危害到周圍單位、人員(居民)的安全時,應及時和周圍單位及當地有關部門聯系,引導其人員(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4)在自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向周圍單位通報,盡快請求社會力量援助。社會援助隊伍進入危險區域時,應安排專人聯絡,引導并告知事故概況和安全注意事項。

  (5)建立事故應急救援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遇到問題及時處理。

  8.3 應急救援信號規定

  統一使用電話報警和聯絡,危險區邊界安排人員設立警戒線。任何閑雜人等禁止越入警戒線。

  9、應急和演練計劃

  全體員工都負有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擔負著公司經營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及處理工作。應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預案演練和相關知識的理論學習。每次演練參加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實戰的標準進行,整個演練過程做到事前有計劃,事后有、講評、。

  危化品應急預案 2

  一、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位于市北區丹東路20號,公司占地面積約85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570平方米,現有職工7人。主要經營自噴漆、溶劑、防腐涂料、水處理清潔劑、清潔劑、除銹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施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成員: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成員: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成員:

  通聯絡組:負責通、供給、后勤。成員: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成員:

  四、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步伐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3)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步伐;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應急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

  五、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留意人身安全。

  5.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要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計劃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凈水或自來水沖刷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歸并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凈水沖刷;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并向院方供給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采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

  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六、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日化品倉庫安全管

  危化品應急預案 3

  一、基本情況

  利津縣廣源瀝青有限責任公司無自己的運輸車輛,原料與產品的運輸全部依靠社會運輸車輛完成,但這并不意味著危化品交通運輸安全與我們沒有任何關系了,加強危化品發貨和裝卸環節安全管理對交通運輸安全依然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不具備安全運輸條件的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不予開具提貨單或不予裝載貨物。這對促進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落實安全運輸主體責任,保證交通運輸安全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們的具體做法:

  (一)開具提貨單前的資質查驗制度

  1、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運輸車輛資質。具備:(1)機動車輛行駛證;(2)與核準經營范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駛證標注的載質量一致;(5)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

  3、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2)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4、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爆”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

  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提貨單。

  (二)裝載前的車輛安全狀況查驗制度。裝載危險化學品前,除運輸單位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運輸車輛安全狀況外,發貨單位必須查驗運輸車輛消防、搶修、防護等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達不到國家規定條件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三)裝載過程中的操作制度。裝載過程中,必須有提貨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和發貨單位操作人員在場,嚴守工作崗位,嚴格操作規程,嚴格控制進場車輛數量,嚴禁超裝、混裝、錯裝,充裝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且承壓罐車充裝量不得超過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最大充裝量。

  (四)車輛出廠前的安全核準制度。裝載完畢后,發貨單位必須對裝載重量、系固情況及裝載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情況進行檢查、核準,對不符合規定的,嚴禁駛離。

  (五)登記制度。對發貨和裝卸環節的查驗、核準工作進行認真登記(詳見《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建立工作臺帳,并明確責任,確保危化品發貨、裝載環節的安全。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相應處理措施

  裝載危險化學品時,如違反操作規程或現場沒專人監護等原因,則可能發生汽車槽車冒罐溢油,如處理不及時或不當,還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1、汽油槽車事故處理

  泄漏事故處理:

  (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

  (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

  (3)禁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

  (4)噴水霧以減少蒸發;

  (5)用砂土等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至廢物處理場處理;

  (6)如泄漏量較大,可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干粉、CO2、水幕或常規泡沫滅火,并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

  2、液化氣槽車事故處理

  泄漏事故處理:

  (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

  (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

  (3)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干粉、CO2、水幕或抗醇泡沫滅火,并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切勿對安全閥直接噴水,防止冷凍;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

  危化品應急預案 4

  強臺風所到之處建筑工地塔機在強臺風侵襲后易造成塔機傾斜、彎折、倒塔現象,因此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在強臺風來臨前的防范預案尤為重要,現根據塔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防強臺風的具體預案:

  一、預防預案:

  1、施工現場的塔機,應安裝風級風速報警器,并有瞬時風速風級的顯示能力。當風力大于6級時能發出報警信號,停止一切吊裝作業,包括塔機的頂升加節作業。

  2、每年的7-9月份是臺風多發季節,塔機司機須具有預防和處理瞬間突發性強陣風的心理素質和基本知識,面對險情沉著應對,及時卸荷,將吊鉤升至最高處,切斷電源。

  3、當預報風力大于6級小于11級時,塔機除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外,還須檢查塔身、附墻桿、機構、電氣箱、燈具等是否連接牢固,有問題應及時處理。將吊鉤升到最高處,吊臂應能隨風轉動,回轉范圍內不得有障礙。

  4、當預報風力大于ll級時除采取上述預案外,處于獨立高度的塔機應在塔身上部安裝一道附墻桿,若不能設置附墻桿的至少應降下1/3的高度。已經安裝附墻桿的塔機應當降低高度到不與建筑物頂部相碰為止,必要時應拆除建筑物頂部的鋼管腳手架等設施,讓塔身盡量降低。

  5、在降低塔身高度的同時加設攬風繩裝置。

  6、對于安裝高度在50m以上70m以下的塔機。應當對塔身上部第一道附墻桿進行加固或作雙重保護。對于高度超過7Om且四周空曠,風力不受阻礙的高層建筑,當預報風力大于ll級時,應當拆除塔身最上部l一2道附墻桿,降塔使塔機起重臂、平衡臂完全低于建筑物,并將起重臂和平衡臂與建筑物主體結構剛性連接,連接點不少于四處。

  7、各道附墻的間距及最上道附墻桿以上的塔身懸臂高度不得(嚴禁)超過說明書規定的范圍。

  8、塔機安裝與施工單位應及時制定塔機抗臺風專項預案,并落實好相應的器械、工具和人員。

  9、塔機生產單位應在產品說明書里增加塔機抗強臺風的具體細則,指導和幫助塔機施工單位落實抗臺風預案。

  10、根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氣象臺天氣預報給出的信息,應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把臺風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最小。

  二、前期準備、檢查:

  1、應急加固預案的安裝人員有設備負責人和項目部派人協助,并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2、有設備負責人員指導現場確定塔機上部的固定點。

  3、派安全員欒海峰帶2人進行基礎檢查,檢查基礎周邊的有無雜物,基礎的'排水是否暢通。

  4、由材料設備分公司派操作工人對塔機進行降節,把塔機的高度降到操作樓層以上2米左右。(保證塔機的平衡臂能夠在腳手架以上自由旋轉)

  5、有設備負責人員協助對附著裝置進行檢查,檢查附著裝置的連接銷軸、螺栓是否有松動、缺少現象。

  6、有塔機司機對塔機塔身標準節螺栓進行檢查、緊固一邊,并檢查、固定或拆除其它懸掛物。

  7、有電工對塔機上的探照燈進行拆除。并檢查塔機避雷裝置。

  8、準備齊全加固所需材料。20鋼絲繩500米、20#卡扣50個、花籃螺栓8個,手拉葫蘆一個、地錨框4個、配重物24T。

  三、加固實施:

  1、有設備負責人員指導塔機塔身拉結點的綁扎,綁扎位置應設在回轉以下第一個標準節的根部;拉結點處標準節內側應采用大于標準節角鋼寬度的木方作支撐,以防拉傷塔身鋼結構;四根拉結鋼絲繩與塔身之間的角度應一致。

  2、在采用地錨筐時控制鋼絲繩在45~60。之間;地錨重量每個不小于6T,與建筑物混凝土結構聯結形式進行錨固時。保證混凝土已達到設計強度的要求。

  3、鋼絲繩應使用花藍螺絲進行張拉,花藍螺絲應選擇與鋼絲繩強度相適應的,防止繃斷;鋼絲繩應使用不少于三個馬牙卡進行卡固;使鋼絲繩松緊適度,確保塔身處于垂直狀態。

  4、鋼絲繩張緊度應達到在鋼絲繩拉緊且不改變塔吊垂直度狀態,所有鋼絲繩張緊度應保持一致。

  四、安全預案

  1、參加塔機降節人員必須證件齊全,登高作業時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2、項目部配備的加固人員應具有登高作業證件的人員,登高作業時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警戒線,有專人看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五、具體要求

  1、演練現場要懸掛演練橫幅。

  2、演練結束要組織參觀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點評,達到持續改進的效果。

  3、要聘請市建管局有關領導到現場給予指導。

  4、參加演練的人員要統一企業服裝。

  5、多照照片,寫出演練過程的簡報。

  6、聯系項目部寫出演練方案。

  7、下周星期三、四演練。

  8、起草演練通知

  危化品應急預案 5

  在化學品、危險品的生產、儲運和使用過程中,常常發生一些意外的破裂,倒灑等事故,造成化學危險品的外漏,因此需要采取簡單、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來消除或減少泄漏危害,如果對泄漏控制不住或處理不當,隨時都有可能轉化為燃燒、爆炸、中毒等惡性事故。下面著重談一談化學品泄漏必須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

  1.疏散與隔離

  在生產、儲運過程中一旦發生泄漏,首先要啟用應急產品防止擴散,接著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如果是化學品的大量泄漏;這時一定要打“119”報警,請求消防專業人員救援,同時要保護、控制好現場。

  2.切斷火源

  切斷火源對化學品泄漏處理特別重要,如果泄漏物是易燃物,則必須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區域內的各種火源。

  3.個人防護

  參加泄漏處理人員應對泄漏品的化學性質和反應特性有充分的了解,要于高處和上風處進行處理,并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應用水槍、水炮掩護。要根據泄漏品的性質和毒物接觸形式,選擇適當的防護用品,加強應急處理個人安全防護,防止處理過程中發生傷亡、中毒事故。

  (1)呼吸系統防護

  為了防止有毒有害物質通過呼吸系統侵入人體,應根據不同場合選擇不同的防護器具。

  對于泄漏化學品毒性大、濃度較高,且缺氧情況下,可以采用氧氣呼吸器、空氣呼吸器、送風式長管面具等。

  對于泄漏環境中氧氣濃度不低于18%,毒物濃度在一定范圍內的場合,可以采用防毒面具(毒物濃度在2%以下采用隔離式防毒面具,濃度在1%以下采用直接式防毒面具,濃度在0.1%以下采用防毒口罩)。在粉塵環境中可采用防塵口罩等。

  (2)眼睛防護

  為了防止眼睛受到傷害,可以采用化學安全防護眼鏡、安全面罩、安全護目鏡、安全防護罩等。

  (3)身體防護

  為了避免皮膚受到損傷,可以采用帶面罩式膠布防毒衣、連衣式膠布防毒衣、橡膠工作服、防毒物滲透工作服、透氣型防毒服等。

  (4)手防護

  為了保護手不受損傷,可以采用橡膠手套、乳膠手套、耐酸堿手套、防化學品手套等。

  4.泄漏控制

  如果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生泄漏,要在統一指揮下,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切斷與之相連的設備、管線,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等方法來控制化學品的泄漏。

  如果是容器發生泄漏,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措施堵塞和修補裂口,制止進一步泄漏。

  另外,要防止泄漏物擴散,殃及周圍的建筑物、車輛及人群,萬一控制不住泄漏口時,要及時處置泄漏物,嚴密監視,以防火災爆炸。

  5.泄漏物的處置

  要及時將現場的`泄漏物進行安全可靠處置。

  (1)氣體泄漏物處置

  應急處理人員要做的只是止住泄漏,如果可能的話,用合理的通風使其擴散不至于積聚,或者噴霧狀水使之液化后處置。

  (2)液體泄漏物處置

  對于少量的液體泄漏物,可用砂土或其它不燃吸附劑吸附,收集于容器內后進行處理。

  而大量液體泄漏后四處蔓延擴散,難以收集處理,可以采用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為降低泄漏物向大氣的蒸發,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進行覆蓋,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后,抑制其蒸發,而后進行轉移處理。

  (3)固體泄漏物處置

  用適當的工具收集泄漏物,然后用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對化學品的泄漏,我們一定不可掉以輕心,平時要做好泄漏緊急處理演習,準備好化學品危險品的一些應急產品,擬定好方案計劃,做到有備無患,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生產、使用、儲運化學品的安全。

  危化品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處置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險和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公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公司應急小組)和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統一領導下,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公司應急小組的安全監督職能,把保障公司人員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行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

  1.3.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為主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迎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3.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領導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部門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1.3.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適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3.5快速發展,協調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員工隊伍的作用,依靠群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一旦出現事故,能過快速反應,及時、果斷、妥善處理。

  1.3.6整合資源,平戰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團員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應急隊伍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把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與平時演練結合起來,為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提供救援保障。

  1.3.7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和妥善有利的技術手段、方案、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以及相關科研單位、檢測機構的作用,提高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綜合素質。

  1.4我公司基本情況及危險源分布情況

  天津奧林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產體育健身器械的廠家,產品主要出口國外,材料以鐵件為主和一些包裝和生產輔料。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運輸、使用、貯存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危險廢物化學品,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一般分為4類;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存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廢氣處理場所。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公司危險和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普查情況,制訂出重點分布情況詳見編制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危險源的分布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補充、修訂,要求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種類、最大數量、危險特性、現場安全、消防設施和放防護器材,作業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及周邊環境和人員分布等情況。

  對每個已確定的危險源必須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對周圍環境帶來的危害及范圍,提出廢棄物的處理辦法;預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途徑,如誤操作、設備失修、腐蝕、工藝失控、無聊不純、泄漏等;以及加強預防措施。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于公司區域內下列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之一情形的應對工作;

  1.5.1造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3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1.6事故分級

  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4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較大)Ⅳ(一般)(以下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1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以上生命安全,或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0人以上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2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5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3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4一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以外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分級響應標準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救援處置為主的原則實行分級響應。

  1.7.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公司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有必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發生各車間行政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車間領導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4發生或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1.7.5當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和配合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

  Ⅲ級及Ⅳ以上應急響應行動由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根據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成立環境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組,應急組下成立專業應急隊。成員如下:

  組長:公司董事長

  第一副組長:公司總經理

  付組長:生產副總、安全科、環保科負責人,當日值班主管

  組員:廠區內各部門負責人及環保、安全科技術人員

  專業應急隊:廠區內各部門環保員、安全員。

  危化品應急預案 7

  為在危化品突發安全事故后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黃山中學危化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是學校事故處置工作的協調決策機構,事故發生后,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

  職責: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資金。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5、緊急呼救電話: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6、市教體局安全科電話:

  (二)搶救組

  組長:xxx

  成員:xxxx

  職責:

  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同時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發生事故后對傷勢較重的人員要做好與附近醫院的聯系,并保證急救藥品和設施的齊全與良好,同時對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要逐一了解,并對可能造成的傷害要有相應的搶救措施。

  二、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昔日

  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癥狀及其急救措施。

  三、善后處理調解要求

  (一)、事故發生后,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涉及的人員和事故的性質進行全面的調查,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呈報。

  (二)、動員各種力量,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穩定受傷者家人的思想情緒,會同有關方面協商確定善后處理方案。

  (三)、對受傷者進行全面徹底的治療,務求對受傷者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開事故分析會,研究落實整改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危化品應急預案 8

  1、目的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范圍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 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 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b) 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 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 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 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 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 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 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 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a)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 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 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 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 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7、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應急響應

  8.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 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 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 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9、培訓與演練

  10.1 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 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9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危化品應急預案 10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后,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并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后,本單位指揮部并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后,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于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并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斗,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二、指揮體系及任務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 (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 (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后勤保障組

  三、力量調集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調度命令后,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并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四、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置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泄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設備,包括呼機、手機等通信工具;車輛熄火,并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污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復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志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采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于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置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濕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設備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后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盡快進行救護。

  五、要求

  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后,要清點人員和裝備,并進行洗消。

  危化品應急預案 11

  為了加強對醫院危險品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品事故的定義

  危險品事故是指危險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品處置過程中由危險品造成人員傷亡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指導思想

  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的實施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建立起一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指揮體系,一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

  三、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四、應急措施

  (一)現場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科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為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醫院相關部門。

  (二)現場火災應急預案

  1、發現火災事故時,發現人員及時,迅速向實驗室負責人及公安消防部門(119)電話報警,并立即切斷或通知相關部門切斷電源。

  2、實驗室負責人接報告,應立即通知醫療、安全保衛及安全消防員等人員一起趕赴火場展開工作。

  3、救護應按照“先人員,后物資,現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進行,搶救被困人員及貴重物資,要有計劃、有組織的疏散人員,并且要戴齊防護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根據火災類型,要采用不同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實驗過程中若不慎將酸、堿或其它腐蝕性藥品濺在身上,立即用大量的水進行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

  2、當大量氯氣或氨氣泄露,給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應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離現場。受氯氣輕微中毒者口服復方樟腦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濕敷法救護,中毒較嚴重者應吸氧氣,嚴重者如已昏迷著,應立即做人工呼吸,并進行急救。

  (四)劇毒藥品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1、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疏散人員離開到安全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醫院相關部門。

  2、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采取適當處理方法,酸堿類腐蝕物品現大量飲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然后進行送院救治。

  危化品應急預案 12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成立學校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職責: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充足。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正確處理。

  三、預防與應對措施

  1、嚴格學校化學品的管理,特別是爆炸品和劇毒物品的管理。建立雙人雙鎖分管鑰匙等相應的保管制度,并由部門負責人經常檢查落實情況。

  2、如發現各類危險化學品被盜、被搶、被騙及因化學品引起的爆炸和火災,應立即報告學校事故處理小組,并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

  3、如發生被盜、被搶、被騙事件,實驗室管理員應立即向應急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匯報,并書面說明事故發生詳細經過。由事故處理小組報110和區教育局備案。

  4、如發生因化學品引起的爆炸和火災事件,應立即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學校各部門應服從事故應急小組組長統一指揮,并落實相關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四、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昔日

  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癥狀及其急救措施,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應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對皮膚上的濃硫酸應先用干布揩拭),具體急救措施見“化學灼傷和急救措施”:

  灼燒物質

  急救措施

  各種酸(濃硫酸、硝酸)

  立即用水沖洗,接著用3--5%碳酸氫鈉溶液中和,最后用水清洗,必要時涂上甘油,如果出現水泡,應涂上龍膽紫。

  當皮膚粘上濃硫酸時,切忌用水沖洗一面硫酸水合時放熱而加重傷勢,正確吹方法是先用干棉布吸去濃硫酸,再用流水沖洗,后處理方法同上。

  各種堿磷

  立即用水沖洗,再用3--5%的碳酸氫鈉溶液浸泡以中和生成磷堿,然后用2%的硫酸銅溶液沖洗使磷酸轉化為難溶的磷酸銅。再用水沖洗殘留的硫酸銅溶液,最后按灼燒傷處理。切不可使傷口暴露在空氣中或用油脂涂敷。

  五、其他事故

  (1)實驗室如果不慎發生火災,立即移開可燃物,切斷電源,停止通風。

  對小面積火災,應立即用濕布、濕衣服或沙子等覆蓋燃燒物,隔絕空氣使火熄滅,對大面積的火災應立即報警,并針對燃燒物性質使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搶救,以減少損失。

  (2)萬一發生觸電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把觸電者迅速轉移到附近適當地方,揭開衣扣,使其全身舒展。如果觸電者停止呼吸或心臟停止跳動,要毫不遲疑地進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并迅速送醫院搶救。

  危化品應急預案 13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甬政發〔2005〕116號)、《寧波市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甬政發〔2005〕40號)、《寧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甬政辦發〔2007〕160號)、《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10〕16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鄞州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車輛碰撞傾覆等事故的應急處置。

  1.4事故分級

  1.4.1一般事故(IV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下的事故;

  (3)危險化學品泄漏難以堵住,需要倒罐過駁作業,或危險化學品槽罐車傾覆,需要調用吊車吊裝作業的事故。

  1.4.2較大事故(III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事故。

  1.4.3重大事故(II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1.4.4特別重大事故(I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體系

  2.1應急指揮部

  2.1.1應急指揮部組成

  建立鄞州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作為全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機構。

  總指揮: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區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區政府應急辦副主任、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事發地分管副鎮(鄉)長、街道副主任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由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紀委)、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交通局、區質監分局、區農林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城管局、區水利局、區氣象局、寧波鄞奉海事處、事發地鎮鄉(街道)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啟動區級應急響應;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區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1.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區政府辦公室: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國務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傳達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和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

  (2)區委宣傳部:負責事故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及時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和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3)區公安分局:負責事故信息上傳下達和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統一調動全區警力開展現場處置與救援;組織做好事故調查處理。

  (4)區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5)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

  (6)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7)區環保局:負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協助事發地政府做好環境污染善后處置;負責事故引起的污染事件調查處理。

  (8)區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運送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倒罐車輛;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9)區質監分局:負責提出事故中涉及壓力容器特種設置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區民政局:協助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救助工作。

  (11)區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經費保障。

  (12)區城管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事故周邊相關控制區域的交通與治安秩序;負責所管轄河流、湖泊等水域的污染清除;負責自來水的停水和供水調度。

  (13)區水利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14)區農林局:負責涉及漁業養殖的案件調處。

  (15)寧波鄞奉海事處:負責所管轄水域的污染清除及相關案件調處。

  (16)區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提供相關氣象參數和應急處置對策。

  (17)事發地鎮鄉(街道):協助區應急指揮部實施事故控制、人員疏散、秩序維護、救援保障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區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區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區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3現場指揮部

  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4專家組

  建立專家組,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事故預防

  3.1安全風險評估

  區公安交警部門應將劇毒氣體(氯氣、氟化氫等)運輸通行的主干道及時向當地鎮鄉(街道)及有關部門通報。當地鎮鄉(街道)應對主干道沿線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并制訂重點區域的公眾應急疏散預案。

  3.2應急求援網絡

  當地鎮鄉(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應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與社會相關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網絡,完善通訊聯系方式,實現應急物資裝備的快速調用。

  四、應急啟動

  4.1應急啟動主體

  根據事故等級和事發地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確定應急響應的啟動主體。

  (1)發生一般事故(IV級),由事發地鎮鄉(街道)啟動應急響應,并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區級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應急援助;若事態超出事發地鎮鄉(街道)應急處置能力的,或區政府認為有必要的,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統一指揮協調事發地鎮鄉(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進行應急處置。

  (2)發生較大事故(III級),若事態處于區政府可控制范圍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并將情況及時報市政府應急辦;若事態超出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請求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

  (3)發生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同時報請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

  上級政府啟動應急響應時,事發地下級政府必須啟動應急響應。

  4.2應急啟動程序

  (1)區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交警122、消防119)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報警后,立即調度事發地鎮鄉(街道)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門趕赴事故現場進行處置。

  (2)區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和事發地鎮鄉(街道)要及時收集事故處置的動態信息,若區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門尚不足以有效處置事故,應視情立即通知區安監、衛生、環保、交通、質監、城管、水利、農林等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

  (3)若事故的嚴重程度已達到一般事故(IV級),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向鎮鄉(街道)分管領導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由鎮鄉(街道)分管領導決定啟動鎮鄉(街道)級應急響應。同時,鎮鄉(街道)和公安部門應立即報告區政府,必要時啟動區級應急響應。區政府總值班室密切關注事故動態信息,將重要情況報告區政府領導、區政府應急辦負責人,必要時由區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應急辦報告。

  (4)若事故的嚴重程度已達到較大事故(III級),事發地鎮鄉(街道)和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向分管副區長提出啟動區級應急響應的建議,啟動區級應急響應;情況嚴重由區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應急辦報告,由上級政府決定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

  區級應急響應一旦啟動,由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通知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調派有關人員、物資裝備趕赴事故現場。

  (5)若事故的嚴重程度已達到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立即啟動區級應急響應,并由區政府逐級向上級政府和應急辦報告,由上級政府決定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

  五、現場處置

  5.1現場指揮

  啟動區級應急響應時,現場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由事故現場的區公安分局負責人或公安消防部門有關人員履行現場指揮職責。

  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處置與救援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長的統一指揮。

  5.2社會資源調用

  (1)吊車。需要吊車及拖曳車輛的,由區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向應急救援網絡單位調用。

  (2)倒罐車輛。需要倒罐過駁車輛及設備的,事故車輛業主單位應自行及時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區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負責向應急求援網絡單位調用。

  (3)專家。需要危險化學品方面專家和承壓罐車方面專家進行技術指導的,分別由區安監、質監部門負責落實。

  (4)勞務人員。需要勞務人員參與應急處置的,由事發地鎮鄉(街道)負責落實。

  5.3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

  (1)實施主體。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及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調用特種的設備工具,由區公安消防部門或區質監部門負責落實。

  (2)安全防護。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區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

  5.4環境污染處置

  若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區環保等部門協助當地政府按《鄞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鄞政辦發〔2007〕24號)等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

  (1)區環保部門負責環境監測和監察,協調專業應急隊伍和社會資源參與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案件調處工作。

  (2)若事故發生在臨海、臨江(河、湖、水庫)道路,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海洋、江(河、湖、水庫)環境污染的,根據實際情況,海事、城管、水利等部門做好所管轄水域的污染控制和清除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案件調處工作;區農林局做好涉及漁業養殖的案件調處工作。

  (3)若事故造成飲用水源污染的,由區水利部門負責水資源的調度,由城管部門負責自來水的停車或供水調度。

  5.5醫療救護

  (1)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由衛生部門負責協調醫療救治工作。

  (2)在進行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等化學品倒罐作業時,衛生部門應安排120救護車就近待命。

  5.6應急疏散

  區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管制和事故區域警戒。事發地鎮鄉(街道)負責公眾應急疏散。

  5.7后勤保障

  事發地鎮鄉(街道)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5.8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按相關規定實施。

  六、善后處置

  6.1環境恢復

  區環保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情況跟蹤監測,指導災后環境恢復工作。

  6.2賠償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或先由區政府和事發地鎮鄉(街道)按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6.3總結評估

  事故應急處置結束15日內,事發地鎮鄉(街道)應對事故應急處置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將書面材料報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應急辦)、區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七、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公安分局負責制訂和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鎮鄉(街道)和派出所、交警、安監、消防等職能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做好救援隊伍建設和物資裝備配置等各項應急保障工作。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7.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14

  一、演練目的

  1、提高職工消防應急能力,全力、及時、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災事故,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生命安全,加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技術,使員工在遇到突發火災的情況時,能夠及時有序的撤離到安全區域,保證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

  2、檢驗分廠應急救援隊的應急反應能力及與各部門的協調、配合作戰能力;

  3、檢驗分廠消防應急設施的配備情況及使用狀態;

  二、 演習時間

  待定

  三、 演習地點

  煤油崗位

  四、 應急救援組織及演練任務

  1、現場指揮組

  組長:xx,副組長:xx

  設在演練現場,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滅火方案和技術措施,解決滅火救援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負責指揮火災現場的應急搶險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2、火災搶險救援組

  組長:xx,成員:xx

  具體負責實施滅火救援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受傷或受困人員的

  搶救轉移,控制及消滅火源,撤離附近易燃易爆物品。

  3、救護組

  組長:xx,成員:xx

  聯系公司醫護人員,在現場待命,配合醫護人員將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4、后勤保障組

  組長:xx,成員:xx根據火災影響范圍,設置禁區,拉好警戒線,布置崗哨,加強警戒,巡邏檢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禁區;引導外來救援力量進入事故發生點;保證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聯系醫務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5、現場清理組

  組長:xx,成員:xx

  火災事故處理完畢后,組織人員清理現場,并將使用后的消防設施恢復原樣。

  五、演練狀況綜述

  1、情景設置

  崗位當班人員巡檢時發現1#泵機械密封處漏液,當班人員切換另一臺泵進行生產,并向班長匯報,班長與機修聯系對泵進行檢修,檢修時由于與泵進出口連接管道上的螺栓被腐蝕生銹,拆卸不了。機修維修人員決定采用氣割對腐蝕生銹的進行切割,一方面準備氣割設備,另一方面按公司有關制度辦理動火證,維修人員持辦理后的動火證并對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確認落實后,維修人員開始進行螺栓切割作業。作業時,部分熱渣掉落到地坑內,導致殘留在地坑的萃取劑引燃起火,由于火勢擴展較快較大,難以控制。一名操作的機修被火灼傷。

  2、事故應急措施

  當班操作人員立即進行滅火,必要時立即對生產系統采取緊急停車,切斷電源、氣源,關閉工藝閥門;同時,在現場的`當班班長,立即向車間和分廠領導匯報火情,并用現場消防設施進行救援。指揮組組長接到事故部門報警之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組及通知各相關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到場進行救援,根據事故性質組織設備搶險,并通知和組織危險區域內員工進行疏散撤離、救護傷員。因措施得當,避免造了成爆炸事故及災害的擴大,應急狀況消除。

  六、演練方案

  (一)演練準備

  (二)應急救援程序

  1、9時30分,煤油崗位因設備維修使用氣割導致發生火情。當班操作人員立即對生產系統采取緊急停車,切斷電源、氣源,關閉工藝閥門;同時,在現場的當班班長,立即向車間和分廠領導匯報火情,并用現場消防設施進行救援。

  2、指揮組組長接到事故部門報警之后,通知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組,由副組長通知各相關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到場進行救援。由組長向公司環安處、公司領導及時進行匯報。

  3、火災救援組組長接警后,立即通知救援組成員,帶上專業工具到指定現場集合。并根據指揮組長的指揮展開救援。

  4、后勤組立即到現場實施現場封閉警戒,拉好警戒線,布置崗哨,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救護組人員聯系公司醫務人員到場,醫務人員接警后帶好藥箱和擔架到達現場待命。保證受傷人員能立即得到專業的救治。

  6、由于火勢較大,不能馬上消滅,救援組控制住火源,保持穩定燃燒;一部分人搬運離起火處較近存放在一樓原裝萃取劑的三只空桶,以防風向轉變和其他原因,導致擴大起火面積。

  7、救援組人員進行滅火,滅火成功后現場指揮組長向公司領導報告現場情況,發布命令,結束應急狀態,解除警報。

  8、指揮組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調查確認,取證充分記錄后,經請示同意后清理事故現場。

  (三)演練結束

  1)演習結束后,各參演小到指定位置集合(在指揮臺前列隊集合);

  2)由現場指揮作總結講話,宣布搶險救援成功和演練結束;

  3)公司領導進行點評。

  七、演練要求

  通過演練,提高果斷快速應對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響應能力,正確搶險滅火方法,提高崗位人員消防滅火技能,確保在發生火災事故時,搶險救災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參與應急救援各小組應明確職責,熟悉為完成這些職責所要實施的相關任務,初步掌握為完成這些任務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危化品應急預案 15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并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并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對現場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并根據泄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危化品應急預案 16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專業或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實驗室工作人員、辦公室、教導處、教科室、功能室、后勤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并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等六個組和應急救援辦公室。其職責和單位組成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由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由事故單位人員和專業隊伍組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由黨、政辦室組成,由派出所負責人任組長。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政辦室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政辦室的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教導處、教科室人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后勤辦公室組成。

  (六)善后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由工會、團委組成。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后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后,要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采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范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范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并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單位噴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滅火設施;

  (2)選定水源,鋪設水帶,設置陣地,有序展開;

  (3)設置水幕或屏封水幕墻,稀釋、降解泄漏物濃度,或設置蒸汽幕;

  (4)采用霧狀射流形成水幕墻,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

  (5)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6)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采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7)關閉前置閥門,切斷泄漏源;

  (8)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于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9)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采取心肺復蘇措施,并給予氧氣;立即脫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癥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輕度中毒的人員;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群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洼、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后,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對救援情況進行評做,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將評估結果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五、附則

  (一)任何部門和教師都有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原則上不組織學生參與搶險。

  (二)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險情、事故。不及時服從指揮、調度或臨陣逃脫的部門和個人,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本預案與《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并執行。

  (四)本預案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鐵路安全和事故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我市境內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協助鐵路部門及時有效處置鐵路安全事故,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管理辦法》、《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規范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盡快恢復運輸。快速搶通線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積極協助鐵路部門做好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任組長,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鐵路專線辦、市交通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后,市人民政府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Ⅰ、Ⅱ級安全事故時,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工作;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Ⅰ級、Ⅱ級安全事故時,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2.2.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落實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鐵路事故應急救援決策,負責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組織、協調。

  2.2.3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交通局:負責鐵路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處理;組織修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鐵路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市安監局:參與指揮、指導、協調鐵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指導、協助鐵路公安維護事故現場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依法對事發地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力量、資源的統一調配;指導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鐵路安全事故傷病員的醫療救護和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的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指揮聯絡暢通。

  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組織武警、消防部隊參與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發地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和疏散、轉移群眾等工作。

  3.應急響應

  根據《湖南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國家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鐵道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全面負責,并商請鐵路部門支援,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鐵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級。

  3.1.1未達到Ⅲ級及其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為Ⅳ級。

  3.1.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Ⅲ級: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1.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2應急響應行動

  3.2.1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Ⅳ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2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Ⅲ級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3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鐵路安全事故,在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由市交通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本應急預案。

  (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根據事故災情,設立綜合協調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后勤保障組,通信保障組、信息發布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自開展救援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向有關成員單位下達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并督促落實;與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以及鐵路部門溝通聯絡;收集匯總事故災情情況和救援進展情況。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救治事故現場傷病員,對可能導致疾病發生的安全事故,采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維護事故現場鐵路保護區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發事件和不穩定因素。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疏散、轉移事故現場人員、物資,保障搶險救援現場道路通暢。

  通信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通信保障,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信息發布組:由市安監局、市政府新聞辦牽頭,依據鐵道部或鐵道部授權的路局(集團公司)提供的事故災情情況以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向新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2.4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Ⅳ級、Ⅲ級鐵路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的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向廣鐵集團公司提出支援請求,市交通局負責有關協調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處置情況,及時向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和市人民政府報告,并根據需要向鐵路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3.3緊急處置

  3.3.1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災情報告和救援請求,要迅速趕往現場,先行協助應急處置,搶救受傷人員,疏散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3.3.2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事故現場需要,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調集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資源,協助鐵路部門進行現場救援。

  3.4應急人員及群眾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的人員,必須配帶有明顯標志并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

  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部門負責,必要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協調武警部隊配合。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3.5應急結束

  當鐵路安全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4.善后工作

  4.1善后處置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國家及鐵路有關規定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對處置事故需要而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應進行補償;對事故現場殘留物應及時清除,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事發地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4.2應急救援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總結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通信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通信暢通。

  5.2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配備事故搶險救援的應急設備和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5.3人力資源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搶險救援調用。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部門應制訂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布情況,提出可調用方案,檢查督促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5.5治安保障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必要的警力,協助鐵路公安維護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5.6專項保障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針對鐵路安全事故,易造成人員傷害,可能運有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易擴大事故,污染環境和危害周邊人員,需迅速撤離避險;事故發生地有可能在偏僻地區,電訊信號無法覆蓋,沒有道路無法通行等特點進行研究,確保各自專項應急預案能適應事故救援的需要。

  6.監督管理

  6.1培訓和演練

  市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對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并適時組織演練和模擬操作演習。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鐵路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6.3監督檢查

  以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到位。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鐵路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危化品應急預案 18

  1. 總則

  1.1 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縣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事故。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永新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水利局、縣市場質量監督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工信委、縣農業局、縣海事處、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3)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

  (7)縣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

  (8)縣水利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質量監督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工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業局: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農作物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海事處:負責事故對漁業水域污染現狀監測及漁業資源損失評估;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政府: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 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 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 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 預防預警

  4.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 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當地公安、消防、安監、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

  6.2 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 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5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15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1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超過100公里范圍的,應當在2小時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 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有關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負責向應急救援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質監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過去。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政府牽頭,縣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水利等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 安全防護

  6.6.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 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 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新聞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組織開發和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同時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縣工信委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 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負擔。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 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 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鄉鎮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 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縣公安、安監、監察、環保、質監、消防、交通、工會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 宣傳、培訓和演練

  9.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 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 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 附則

  10.1 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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