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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時間:2024-05-25 17:46:48 讀后感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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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獲不少,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后感了。現在你是否對讀后感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自私的基因》讀后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

  自私的基因和當下的力量,這兩本書是非常難啃的大部頭,嗯,沒什么趣味性和可讀性讀起來也非常的累,吸收的呢也很有限,社科類和修靈類的書是比較生澀,難懂一些,自私的基因有七百多頁,生物DNA的遺傳選擇優勝劣汰,因為記憶的自私性選擇,于是來丑的.基因不易被遺傳一代更比一代強在選擇伴侶的時候需要多方面的智商長相身高來進行選擇,雖然這些父母都不可能遺傳基因給子女一切。

  一、一切都需要后天努力去獲得,不論父輩獲得了多少的聰明才智,也絕不會通過DNA能讓子女一勞永逸心的依賴都是從零開始,人體只不過是基因保持自己,不變的一個皮囊罷了。

  二,DNA做的兩件事情是復制自身的復制,第二是監督制造了不同種類的分子蛋白質,長壽的復制基因往往是會越來越興旺,同時,勤奮善良的基因也會在基因庫中慢慢地興旺起來。

  三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一個成年個體在關心自己父母雙亡的幼弟時,應和關心自己的子女是一樣重視的,在親子關系上是同等重要的,這讓獨生子女的我無法理解兄弟之間的感情,現在我懂得了,兄弟之情血溶于水的重要。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2

  當斷斷續續托了好幾天才把這本書看完的時候,說實話已經把一些當時覺得很有趣的東西忘得差不多了,但還是有很多東西值得去寫一片讀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書喚起了我對認識自身的渴望,它遠離尋常人生的'科學和我們自己密切相聯。

  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即便是我們的子孫后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組所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自己的機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構成我們自己的基因組而僅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們的子代事實上只能繼承我們基因組的一半,數代的傳遞之后,我們同子孫之間的親緣關系同任何一個陌生人之間可能就已經相差無幾

  然而事實上并沒有這么嚴重,因為在人類社會中,代代相傳的更重要的東西是文化傳統和觀念,是它們將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說應該通過教育來實現這個公共的理想。

  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雖然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但畢竟作為學術性的東西有點過于純粹,我們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絕對可以在某處受點啟發,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也許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3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根底還在,意識能力的開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缺乏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里,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并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群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群體選擇理論認為: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占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為: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設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那么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并繁殖后代。這些后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后,“利他性的群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最后,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根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根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至此,答復了在第一章中并沒有答案的疑問:為什么會有人呢?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為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個具象為根底的前提上,闡述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著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基因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并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斗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復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本章的要義是:基因是自然選擇的根本單位。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并缺乏,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宏觀上找到一個適宜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屢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挖苦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手段,如果他們不致于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盡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表達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為自然選擇根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恒的,為爭取生存,犧牲等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時機。基因是自私行為的根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么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異,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異,就是這些差異才真正關系到生存競爭和斗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異。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4

  這本書的主要觀點是:進化論的作用層次不在個體,也不在群體,而在于基因,生命的本質則是基因復制。

  動植物是某類基因制造的機器或工具,基因給各架機器適當的授權,以執行保衛、延續基因的終極指令。機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樣,老城區推倒重來,新樓盤勃然興起,不變的,只有樓里的居民。

  還有另一種基因,它們不創造機器,而只是利用機器,比如病毒等,它們離開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個人認為,這也可以看作是各類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類社會和某些物種,在與基因共生之上,還群體創造了新的無形基因—文化、信息等,這里有個新名詞“覓母”,它也在不斷地遺傳和進化。

  進化穩定策略ESS是非常有用的`觀念,能夠從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釋生物群體或個體的各種行為,持不同進化策略的基因機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樣的。

  然而,如作者所說,當我們對遺傳過程中的自私性了解得越清楚時,我們就越有資格去教導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為公益奉獻的美德。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5

  這本書圍繞著一個核心思想:

  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植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生存機器,目的是為了基因自身的復制。

  有性生殖相對于無性生殖的優勢在哪里?

  作者認為這是因為有性生殖對負責有性生殖的基因有好處,而好處是:

  “性活動和染色體交換起著保持原始湯的現代相等物的那種流動性的作用。由于性活動和染色體交換,基因庫始終不停地被攪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所謂進化就是指基因庫中的某些基因變多了,而另一些則變少了的過程”。

  也就是說,由于性活動這種交換機制的存在,負責有性生殖的基因得到了更大的生存機會,于是被自然選擇保留下來。

  既然生物體是基因的生存機器,那么如何解釋復雜如大腦這樣的存在呢?

  作者寫道: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腦則是執行者。但隨著大腦的日趨高度發達,它實際上接管了越來越多的決策機能,而在這樣做的過程中運用諸如學習和模擬的技巧。這個趨勢在邏輯上的必然結果將會是,基因給予生存機器一個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請采取任何你認為是最適當的行動以保證我們的存在。但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物種達到了這樣的水平”。

  也就是說基因不在直接負責具體的事物,而是制定一系列的策略,以及執行這些策略的機器。這就牽扯到了意識,一旦牽扯到意識,問題似乎就會到達另外一個維度,因為意識沒辦法研究自身。

  博弈論和自然選擇結合起來,可以合理解釋為什么動物的行為是我們看到的樣子。

  基因庫中各種類型的基因都不是全占的,而是保持一個比例,而這個比例是在時間的`推動下,經過基因見的“博弈”(雖然不是主動的,但效果相當于博弈)產生的一個“穩定的多態性”。

  囚徒博弈中,能夠在自然選擇中生存下來的博弈策略,往往具有兩個特征:“善良”和“寬容”。“善良”只不率先背叛。”寬容“是只有有限的記憶,一旦對方改邪歸正,就忘掉它丑惡的過去。

  策略成功與否取決于對手的策略,所以在自然選擇下,生物體最終的行為,會形成一個穩定的策略集。這基本就是博弈論的內容了。

  為什么生物體會產生利他行為?

  廣泛存在的利他行為,就是對近親,尤其是對直系子孫的照顧。從基因的角度上來說,一個生物體的父母和它的關聯是50%,它的子女和它的關聯同樣也是50%。為什么自然界廣泛存在的行為是對幼體的照顧?從基因的角度來看,由于孫輩的預期壽命較長,或者說是預期生殖能力更強,所以操作生存機器援助一個年親的遠親,相比援助一個年老的近親,能夠得到更多的利益(自身復制的機會)。

  另外,基因當然應該傾向于幫助親緣關系更近的個體,但問題是作為生物體不太容易判斷其他個體與自身的親緣關系到底有多近,我們當然能夠判定我們自己100%就是我們自己,但自己的兄弟姐妹真的和自己有50%的基因相同嗎,這就很難確定。所以,作者說:

  “就利他行為的演化而言,‘真正的’親緣關系的重要性可能還不如動物對親緣關系所作出的力所能及的估計。懂得這個事實就懂得在自然界中,父母之愛為什么比兄弟姐妹之間的利他行為普遍得多而且真誠得多,也就懂得為什么對動物而言自身利益甚至比幾個兄弟加起來更為重要。”

  關于生物體自身控制的“計劃生育”,比如每胎生幾個,作者認為:

  “為的是使它們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適度的數值上。“

  生物體群體性的行為特征,有時是決定于每個個體相同的行為特征。

  “因此,一群動物在前進時,處于邊緣的個體不停地往中心移動。如果這群動物原來是松散的或者是七零八落的,這種向群體中心移動的結果很快就會使它們擠作一團。即使我們所講的模式開始時沒有聚攏的傾向,被追捕的動物開始時也是隨意分散的,但自私的動機將會促使每一個個體試圖把自己擠到其他個圖中間以縮小各自的危險區。這樣,集群迅即形成,而且會變得越來越稠密。”

  覓母(meme)。

  《自私的基因》中,提到了覓母(meme)的概念, 指的是文化、科技中那些體現出基因特性的東西,一段旋律、一個理論、一種科技都是meme。人類只是它們的“生存機器”。類似的觀點,凱文凱利在《失控》和《科技想要什么》中也提到過。Meme擁有的特性和基因類似:長壽、生殖力和精確的復制能力。

  我覺得在現階段,這種思考維度更大的意義在于讓人們在現在的變化的洪流中,思考清楚自己所處的位置。所謂“集體性癲狂”、“集體無意識”、宗教沖突、以及各種網絡暴力,都可以看做是相關的meme在meme庫中擴大自己的比例。人類在其中更多地只是作為運載和傳播的途徑。和基因類似,隨著時間的推移,meme們可能在不同的領域中發展出完全不一樣的“行為特征”,同時也會出現多種穩定態。不同穩定態下人類的生存狀態完全不同。當meme們脫離了人類載體的限制,人類的存在似乎也沒有什么意義了。更有可能的是人類主動把意識遷移到更先進的承載物之上,可能是專門設計的超級大腦,也有可能是非生物體。

  我認為,人類文明的發展,最近一萬年擺脫了自然選擇,現在剛進入“人工主動選擇”的階段。人類在兩個方面擴展著自己的能力,一是人工智能,借助計算機來增強人類大腦所不擅長的領域;二是機體制造,包括純生物方式和生化結合方式,除了大腦外的組織器官,會變得越來越“可插拔”。最后一個階段,可能是所有人類文明的個體在保持個體獨立性的同時,組織成一個整體的智慧體。

  作者認為,基因的影響范圍可以延伸到自身個體之外乃至很遠。

  比如寄生生物,

  “寄生生物的基因需要與宿主基因追求共同命運,享有共同利益,這樣寄生生物最終會停止寄生行為”。

  由于擁有同樣的生存機器,所以寄生基因最終會得出與宿主基因一樣的策略。所以,

  “某些方面來說,這些片段是否來自入侵的寄生動物或者異己生物,其實并不重要,它們的行為可能是相同的”。

  所以,生物體表現出來的行為,只有部分是來自于自身基因的“程序”,剩下的部分是在于不在自己體內的一些基因的控制。總有基因會受益,但不一定是生物體體內的那些基因。

  一些讓人驚嘆的東西:

  “在人體內,血紅蛋白蒺藜以每秒約400萬億個的速度形成它們“喜愛”的形狀,兒童詩另外一些血紅戴白以同樣的速度被破壞。”

  “我們是作為基因機器而被建造的,是作為覓母機器而被培養的,但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復制基因的暴政。”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6

  “自私的基因”是個很有趣的書名,它激起了我揭開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沒有遇到這本書之前,我覺得“基因”只是靜靜地呆在人類體內,并為人的一生而勤勤懇懇工作的小粒子。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基因的性質竟然可以用“自私”這樣富有強烈的人類感情色彩的詞語來修飾。

  讀罷本書,心中還在深深地驚嘆造物的偉大。在“不朽的螺線圈”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們,不僅僅是人類,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態的物種都是生存機器。這樣大膽的論點就進一步證明了,基因是自私的這一論點。從人類到大象再到細菌,體內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屬一種類型。我們都是同一種復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機器。而在我個人的主觀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論可以把我們人類的軀體解釋為用于保護基因,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穩定環境的“臭皮囊”。而我們人類在地球的活動絕大多數都受到基因行為的控制。我的驚嘆在于,原來事實往往比想象更離奇。我們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創造,并用來延續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機器。我們人類一直都自認為自己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但往往沒有想到,從自然的客觀規律上,我們和大多數物種一樣,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這樣說來,自私應該就是生命體的客觀性質,并非含有貶義的感情色彩。當我們人類自私地想操控整個世界的時候,卻未曾想過,生命的幕后還有更加自私而難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著所有物種的進化和發展。道金斯在內容的開始就毫不猶豫地拋出了這個有趣的觀點,賦予了讀者一種新的生物思維,并為后面的生物行為的解釋做下了極其重要的鋪墊。

  道金斯認為,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然自然選擇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別性生存,那么,在我看來,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個物種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壯大,就不能用我們人類道德上所遵循的“共產主義”來決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強,優越的個體才值得種群付出更大的代價將它們保留下來;也只有它們才經得起自然選擇的殘酷考驗;也只有它們才有足夠的生命力來為物種繁衍做出貢獻。就拿貓頭鷹的習性來說,很多小型的貓頭鷹都會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數鳥類那樣同時孵化。因為貓頭鷹的食物比較難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夠的情況。所以為了保持種群的繁衍,貓頭鷹媽媽必須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兒。也就是說,在不能保全的情況下,寧愿舍棄一些。這樣,后孵化的弟弟妹妹們,就可以被已經長成的哥哥姐姐們吃掉。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自私而殘忍的,但是從物種發展的整體來觀察,卻又是合理的。這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無論是我所提及的貓頭鷹的行為習性,還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生物行為,都可以說明一點: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顯的目的性。事實上,生存機器都能夠深思熟慮去幫助動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來,現在地球上能夠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它們都有著適應自然的精密編碼程序,甚至還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潛在序列。用一點帶有主觀色彩的形容來說,基因比生物實體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們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種生存機器從沒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層保護壁,到人類這種有思維能思考的極其精密的生存機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經營下漸漸完成的。基因行為的目的性因而是極其明確的,可以說為了生存下去,它們是不擇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書,心里多多少少會對人性有點恐懼,原來自私就像是動物的本能一樣潛在在人類的體內,甚至在很多情況下,自私的行為卻又是合理的。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點,在很多時候,人類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脫穎而出,人類之所以可以與大部分動物區別開來,是因為我們有屬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們有道德的約束。所以,在我們了解的生命的本質后,還是要保持意識上的清醒,保持對未來的美好憧憬和人類的傳統美德。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但我們可以在主觀意識上改變我們的生活價值觀。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7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盡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于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盡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后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后,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8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9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于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么,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里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于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喂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怎么說呢?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為一個行為生態學家,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在動物行為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匯,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比方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為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那么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煉,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中那些通過遠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無法直接去占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于一種根植于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對我們的生活并沒有直接,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著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是對于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并不能指望通過生育將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為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于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夠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它通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己的50%的基因通過傳給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從而可以將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是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通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但是,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是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為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通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是確實可以通過人類自己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不過對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于無而已。

  那么進一步聯想到現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為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比方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開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通過這種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國,成為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0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巨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系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后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通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于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么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后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欲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持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拋出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圍之內,計劃生育對于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復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1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升自身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升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身的下一代,希望自身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明確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因此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2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明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多了私心,變得不那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身,過的是自身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身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身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身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身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身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3

  《自私的基因》作為一本從生物學角度切入的書籍,作者從一開始就聲明他的論斷與社會道德與普世公理無關,他只是試圖用科學的角度來解釋生物是如何演進、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論是如何在長周期內發生的。作者道金斯作為西方無神論的堅定擁護者,堅信用達爾文的演化論解釋生命的復雜性更為合理。

  本書確實給了我們一個新的視角來觀察這個世界,作者認為整個生物的演化的基本單元不是生物個體或是群落而是基因,包括我們人類在內的所有生物體,只是基因的生存機器而已。生物個體的生存年限是有限的,但基因的生存年限可能是上百萬年,在這個過程中基因還不斷的進化和變異,但變化的根本目的是讓基因自己更好的復制和生存。

  書中提到的布谷鳥幼鳥借巢孵蛋的故事,布谷鳥幼鳥可以在剛出殼眼睛未睜的情況下,用柔弱的身體將其它未孵化的鳥蛋擠出鳥巢,目的只是為了爭奪更多的喂食機會。我們無法用道德來解釋發生的一切,只是生物背后的基因在爭奪更多的繁衍機會。作者提出的自私的基因,可以把它理解為一部生物進化史,就是一部基因的不斷修正,改良,變異,淘汰,進化的歷史。作者認為生物體的利他行為,從本質上講是自私基因的利己行為。生物界的利他,包括群體生活,母愛關懷,其根本目的是基因的延續。可以大膽的猜想基因有著比生物體更長的生存時間,它能夠更長尺度的看待問題,我們傳統文化中的“舍得”,何嘗也不是一種先舍后得,以利他為手段,利己為目的的策略。這里我想到了芒格說過的一句話,“我從來不認為誠信是什么好的品質,應該說從長期看誠信是帶來良好收益的策略。”

  看似冰冷的結論,不禁讓我反問,我們的行為是我們自己控制還是隱藏在我們體內的基因在控制?包括我們感冒咳嗽,打噴嚏,是感冒病毒的基因在尋找更多的繁衍機會,我們的行為是基因所驅使的,這點是多么可怕的論斷?還好作者最后提出了覓母的概念。覓母可以理解為文化的基因,類比于生物學基因,覓母同時具備了復制,傳播,變異,進化等特性。我們是作為基因生存機器而被建造的,但是是作為覓母機器而被培養的,我們人類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復制基因的暴政。作為個體,我們的基因通過代際相傳,每傳一代就會損失一些,這樣下去不需多久,所占的'比例對個體來講便會無足輕重。(我們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體現在每一個個體上的基因集體遲早要消亡)但是你能為世界文明作出貢獻,如果你有一個精辟的見解或作一個曲子,發明了電燈,寫了一首詩,所有這些都能完整流傳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庫里全部消失后,這些東西人能長久存在,永不湮滅,蘇格拉度,達芬奇,哥白尼等人的覓母復合體在今天仍盛行于世,歷久而彌堅。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覓母的另一面,他會讓我們理所當然心安理得的作為基因的生存機器,比如宗教對來世的寄托。我們沒有能力選擇和掌控自己體內的基因,但是我們有機會選擇和掌控甚至創造我們自己的覓母,唯有不斷的學習和獨立思考,可以使我們不止是基因的生存機器這么一個簡單的外殼。

  基因控制著蛋白形成了我們的大腦,為覓母的繁殖和生存創造了條件,且覓母的進化速度遠遠在超過基因的進化速度,作者在上世紀70年代創作這本書的時候,肯定不曾設想如今基因測序技術的發展水平會如此之快,人類在一步一步逼近和干預基因的自然演化和等位基因的競爭。這種干預能否打破基因自私的本性,還是會帶來更自私基因的反抗,或許只有時間來回答。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4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通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創建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秘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后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里的林林總總。 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么繁雜讓人云里來,霧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系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并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于我們了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里來,又將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5

  英國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這本書,此后它被翻譯成25種文字、全球銷售超過一百萬冊。它講了兩個觀點,一個比一個可怕。

  基因

  生物學上,基因是演化的單位。生物體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機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員,人類本質上說都是受一堆代碼控制的機器人。比如為什么雌性求偶期間通常會有很長的考察期?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續基因?為什么家族成員會照顧有親緣關系的未成年成員?很遺憾,這些都有演化生物學上的解釋。

  這有些冷冰冰,卻通常沒有大問題。大問題出在基因和生存機器利益不一致的時候。比如當周圍環境劇烈變化時,人類在現有的基因指導下的決定雖然依然利于現有基因,卻很可能已經不再適應這個環境,不利于生存機器的生存。比如為什么我們覺得高脂肪高熱量的食物好吃?因為相對人類演化的漫漫歷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給的階段是極其短暫的,在長期的.自然選擇下,會引導人類多吃高脂肪高熱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來。控制熱量攝入難,是因為我們是在抗拒基因的控制…

  模因

  單單這樣顯然還不能稱作hard模式。人類同時還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這是道金斯在這本書里創造的一個概念,之后被廣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單位,大腦則是模因的生存機器。

  和基因類似,模因一旦被創造出來就不再受生存機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產性(fecundity)和長壽性(longevity)經社會選擇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過生殖傳播,模因的傳播渠道則多樣的多。這代表著模因進駐腦子的過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搶占的是染色體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說法,爭奪的是人類的注意力和記憶力。作為堅定的無神論者和無神論傳播者,道金斯在這里用了宗教的傳播作為例子。

  從初版至今將近四十年的變化,似乎人類大大地給模因疏通了傳播管道,而給自己挖了個大大的坑。莫非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小結

  《怎樣閱讀一本書》的作者曾經談到,讀書的重要步驟之一就是和作者在關鍵詞和論述的含義上達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這個前提的支持和反對都不扎實。有時候反復閱讀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論述,接著想到一個問題,翻了頁發現這正是作者接下去開始回答的問題,頓時感到隔著時空和作者的腦電波接上了頭,也證明對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時候看到考題就抓住了命題人出卷的意圖。

  通常這是讀書最美好的時刻,然而這本書里這樣的瞬間讓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達順暢,哪怕很復雜的概念也解釋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腦海里一個揮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時我有多少行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認為人類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對人類的設計上各種各樣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這書把我對人類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細想想平時“自動駕駛“狀態下的無意識行為,似乎太多可以印證作者的觀點,只覺得寒毛直豎。好在道金斯認為人類還是有希望的!人類唯一的不同在于我們可以利用想象在腦中模擬未來(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對抗基因和模因的決定,因此他用積極的語調結束了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書。

  作為一個重要的disclaimer,推薦這本書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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