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協議書15篇【精華】
在現在社會,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協議書1
甲方:沈彰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吉林省中盛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項目
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內容
甲方在承建沈彰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路基、橋涵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外借一定數量的土方,作為路基填土。乙方在新民市高臺子村承包一處可以挖取山皮土的荒山,甲方決定在乙方承包的荒山購買一定數量的山皮土,由乙方負責提供土源、和挖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檢查土質是否符合要求,并檢查車輛裝的多少,確認無誤后,給乙方開具票具。
(2)按時給乙方結算。
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辦理政府各部門的手續,并繳納各種費用。
(2)乙方所提供的山皮土必須保證甲方所要求的數量和質量,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山皮土,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在運輸過程中,乙方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包括安全事故等,均與甲方無關,。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管理,保證土質合格,即為山皮土,含水量不能過大,并卸到甲方指定的位置,當甲方因施工原因不需要土時,乙方無條件停止運土。對不按照甲方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運來的土,甲方有權拒收。
三、合同單價及結算方式
(1)山皮土數量以車為單位,每車至少裝22立方米以上,每車200.00元(貳佰元/車),其中包括土底80元,運費90元,裝費30元。
(2)施工過程中,甲方派人負責收料,乙方派人記車數,第二天乙方向甲方索要票據,進行核對,每天核對前一天的車數。
(3)山皮土每運到20xx車結算一次,結算時,乙方把票據交到甲方處,由甲方以轉帳形式支付山皮土價款。乙方給甲方開具正規發票,發票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暫留土方價款2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萬元)作為抵押金。合同履行完后,剩余款項全部支付乙方。
(4)施工結束時,甲方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余款。
(5)合同自簽訂后生效。
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沈彰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吉林省中盛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代表人(簽字)
乙方:
代表人(簽字)
運輸協議書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五、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形式審查。
七、乙方讓擬雇車輛承運之前,必須與擬雇車輛駕駛員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雇傭關系。并且乙方必須將擬雇車輛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或資格證復印并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后保存。
八、乙方按時參加甲方定期免費提供的安全運輸事項、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罰款。
1、乙方雇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車輛的。
2、乙方雇傭的車輛未正常對車輛維護和檢測的。
3、酒后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4、在1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并通過考試的。
5、車輛超速、超載等道路交通違規行為。
6、未有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的。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十、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
1、運輸車輛不是散體物料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施工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負責周邊外圍關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可以視情況提供協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三、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四、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六、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運輸車輛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雇傭車輛的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八、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
二十、責任期:自雙方蓋章、簽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建設施工運輸結束日止。
二十一、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二、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就河沙運輸等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乙方河沙的運輸工作,為乙方提供車輛使用和作業人員,及時將河沙運到約定地點。
2、乙方按照河沙的計劃運輸量及時預交運費,不得拖欠;甲方按每噸___元向乙方收取運費。
3、河沙的起運地點:提供相應的運輸發票。
二、運輸要求和責任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渣土運送到指定地點。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和環保要求。
乙方應確保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損壞周圍環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環境污染、道路破損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運輸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完成運輸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四、合同期限和解除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期限為___[具體時間]。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具體天數]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
合同期滿后,雙方可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部分外,其他合同條款不受影響。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蓋章):
日期:
運輸協議書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于__天內集中于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運輸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合理使用設備搬運費用,安全順利完成設備搬運工作,經甲、乙方認真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原則同意成品倉、干燥筒、配料器、粉料罐、等設備(共_________件)交由乙方承運搬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吊、運車輛應3日內進入甲方指定場地,乙方吊車進場后所有設備的吊卸工作由乙方承擔。
2、甲方擬將設備的上述工作的吊車,運輸板車的使用費一次性包給乙方。
3、為促使乙方積極配合、盡快將設備拉出工地,雙方約定,甲方出一定數額協調費給乙方,而乙方不管遇到多大困難,也不管延續時間多久,乙方都必須盡努力,以最快速度把設備裝上車,把自己承運的貨物運出拆卸現場。基于上述乙方額外承擔的責任,甲方給乙方協調費,總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4、乙方裝貨拉出拆卸現場之后保證在_________天之內運至甲方卸貨工地。
5、甲方總共給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去程過路過橋等途中所需資金。
6、甲方不負擔乙方司機食宿及乙方車輛維修費。
7、甲方提供《裝貨清單》,乙方按裝貨清單拉運。乙方必須選用合適的吊車、板車及貨車,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線運輸,以確保吊卸、運輸過程中的設備安全。如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路線、速度行駛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根據實際損壞估價,乙方來賠償。
8、吊車、板車及貨車費用與支付
(1)乙方承擔人員、運輸費用總和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所有吊、運車輛進入場地后,甲方預付_________元整(以支付),作為啟動資金,等所有板車、貨車(包括其它承運單位車輛)裝完貨后,甲方再付_________元整,剩余的`_________元整待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一次付清。
(3)其他說明:乙方將甲方的設備拉往目的地并安全卸貨后,甲方接貨人員出具運輸完工證明,據此作為最后結算依據。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方另外商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合同支付完畢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協議書6
甲方:(礦方)
乙方(承運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按照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二條線路運輸任務交給乙方車輛承運。
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24小時為乙方裝車、檢斤,絕對保證乙方每天正常運輸,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停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車輛所經路段、路政、交警、運管以及沿途收費站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為乙方協調提供(費用自理)生活、食宿、水電等駐地三通一場。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車輛在運輸作業中必須服從礦上的統一配合和安排,不得無故停工,不得隨意亂倒所運輸的煤炭,不得隨意將運輸車輛調離,如運輸路線和距離變動,必須雙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方可。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處罰。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乙方車輛車主在運行中提出不干或中途賣掉所運的煤炭,或裝煤行走不知去向,如出現以上現象,乙方必須負責追回車輛所裝卸的煤炭。并索賠經濟損失。
3、乙方司機與結算人員在未結算之前,必須保管好派車單、結算單,不得遺失或損壞。
4、乙方車輛進礦后,履行運輸期間如有車輛跳槽、走穴、私自拉活、弄虛作假、脫離現場,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調車補上。如因乙方給的車輛運輸價格低于正常運輸價格所造成的車輛走失,后果由乙方自己負責。乙方必須在開工十天內將車輛到位,如車輛不按時到位,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期間內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各自承擔,互不連帶責任。
五、單價、付款方式:
1火車站貨場每一噸到達火車站貨場單價 元人民幣。
2、乙方在當天的派車單、結算單由乙方的主管財務會計,集中結算單,到甲方財務結賬(不含稅)。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都應給對方賠償未履行完期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履行中,如發生單方違約,按《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所約定的責任,保證乙方車輛運輸,如果停運、停工,必須給停工司機每天、每臺600元人民幣的停工補償費。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府宏觀調控、煤礦停開、火山、地震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負責任,不必付出罰款。
5、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原告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以上未盡事宜可另行補簽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7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托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貨物
品名______,包裝______
第二條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運輸價格及服務方式(詳見附表一)。
2、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公路運輸服務。
3、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______負責,收貨方卸貨由______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并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2、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3、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4、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后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5、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6、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______日以上或欠款超過______元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為:______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2、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3、乙方自愿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方應在貨物運單上注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為乙方未保險運輸。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第七條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為限。只損失一部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2、未投保的賠償: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貨物
3、破損、浸濕、污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2倍予以賠償,丟失貨物
4、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5、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托運的商品涉及偽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于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設備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3、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甲方開始按每日______元/噸或______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盡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并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由于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經營范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于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服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為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協議書8
甲方(即托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水泥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標的物名稱、數量、運價: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白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教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后所簽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運輸協議書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建行支行
賬號: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__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10
托運方:_______承運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_______%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托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注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_______承運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職位:_______職位: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協議書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工程進度,確保施工現場材料的供應,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⑴由__________負責組建本項目三、四標段現場施工砂、石料運輸車隊,數量8部左右,車況良好,車載量應在10立方以上。
⑵所有車輛、駕駛員必須證件齊全,悉練操作。運輸過程中必須確保行車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如若發生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⑶運輸范圍
單價:高枧村陳思林砂石場至把關、狗場村路段,平均單價每立方壹拾捌(18)元,方量計算根據不同車廂平面計量。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要,增減車輛。
⑷結算付款:在每月31日前結賬,次月3日前付款。甲方現場備有油料,乙方愿意在此加油甲方應給予加油,油價根據市場價結算,并在乙方每月運輸款中扣除。
⑸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運輸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將不給結算。
⑹以上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若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⑺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本路段運輸結束、款目結付清楚,自然無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12
甲方:乙方: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里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后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為加強港口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完善鐵路公司與各作業區(集司、股司)之間的安全協作關系,充分挖掘運輸生產的潛力,增強港口集疏運能力,加速鐵路車輛及港口貨物的周轉,確保鐵路行車及貨物運輸安全,提高貨運工作質量及運輸生產效率,經鐵路公司(以下簡稱鐵司)與一、三作業區、股司、集司(以下簡稱作業區)充分協商,共同簽訂并遵守本運輸安全協議。第一章 鐵司、作業區雙方共同遵守下列規定第一條 雙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鐵路調車作業標準》、《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港區《交通安全規則》等有關安全規定,嚴格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雙方職工必須愛護機車、鐵路車輛、鐵道線路、道岔、通信信號設備和港口裝卸機具等國家財產。
第三條 雙方職工必須遵守《湛江港習慣性違章行為處罰規定》有關港口安全規定的條款。
第四條 行人和機動車輛、機械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注意道口的警報信號及欄桿的關閉狀態,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沒有火車來往才能通過,嚴禁與火車搶道。
第五條 嚴禁行人爬車和鉆車底,嚴禁人員在火車卡底下或鋼軌上坐臥。
第六條 機動車輛、機械在道口上發生故障不能移動時,道口工及司機必須在現場看守和在鐵路來車方向設置防護信號(晝間為紅旗,夜間為紅燈,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時通知鐵司調度,鐵司取送車輛不得過該道口。
第七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八條 貨碼及門機巴桿下不準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車通過門吊底前,門機必須按規定停止作業,禁止貨碼和巴桿在運行的火車上停留和越過,并執行以下協定:
1、鐵司機車進入碼頭線路作業前,鐵司車站值班調度負責將調車作業計劃提前三十分鐘左右通知作業區調度,由作業區調度負責通知門吊司機暫停裝卸作業,并將裝卸機具停放在鐵路限界外。
2、鐵司機車車輛進入門機作業現場前,應減速慢行并鳴笛警示,直至門吊停止作業為止。
3、如果門吊司機不聽指揮,在機車車輛通過門吊底下時仍強行作業,危及調車人員和機車車輛運行安全的,鐵司立即將情況通知作業區安全部門處理。第二章 鐵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第九條 機車進港取送作業前,鐵司必須派員對有關線路、道岔、車輛進行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車站調度員,由車站調度通知作業區調度派人處理。
第十條 調動車輛推進運行時,調車人員應在車列前部了望,監視列車運行,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在港區線路牽引或推進運行時,經過道口前應鳴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欄桿防護道口(當車輛進入股司石化部油庫區前必須掛好防火罩,并停車接受檢查)。
第十二條 嚴禁在港區內溜放調車作業(港三區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長線除外)。
第十三條 港區內調車作業速度最高限制為:推進運行(車輛在前機車在后部推送)不超過15km/h;單機及牽引運行不超過20km/h。
第十四條 送車時應按作業區的第一次要求對準貨位。送好位的車輛不得堵塞道口(成組裝車需要除外)。
第十五條 原則上不準調動正在進行裝卸作業的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調動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調車人員應事先通知作業區裝卸人員停止作業,撤離裝卸機械;
2、裝卸作業人員必須下車候工,不準隨車調動;
3、搗勾作業后應及時將裝卸未完了的車輛送回原裝卸車地點;
4、遇裝有貴重貨物的車輛,應由作業區派人隨車看守;
5、車輛偏載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車輛禁止調動。
第十六條 機車車輛不得越過防護信號,調車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撤除防護信號進行車輛連掛作業。
第十七條 非作業區卸車的重車,不準送入港區(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條裝運超限、超長、集重以及危險貨物,鐵司應會同鐵路貨運人員在裝車前進行檢查,共同商定裝運方案,裝車中進行業務指導,裝完車后進行驗收。
第十九條 鐵司行車、貨運人員在作業區內作業時,應嚴格遵守作業區制定的有關安全規定。第三章 作業區應遵守下列規定第二十條 線路兩側及站臺上堆放的貨物,要堆碼穩固。站臺上堆放的貨物距站臺邊緣不得少于1米;線路兩側堆放貨物距線路鋼軌頭部外側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條 夜間調車取送作業時,作業區應保證作業線有足夠的照明;機車車輛運行經過門吊、橋吊底之前,門吊、橋吊應主動停止作業避讓機車車輛。
第二十二條 裝載機、吊機在鐵路線路旁轉堆、疊堆等作業時,禁止侵入鐵路限界。因作業需要必須侵入鐵路限界時,應事先通知鐵司貨運值班員和車站調度。鐵司取送車經過該線路前,應減速慢行并鳴笛警示,港區機械應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至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三條 搬運超長、超重貨物或移動港區大型設備跨越鐵路道口,應事先通知鐵司安全部門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道口工應在機車車輛到達前下放道口欄桿,避免機動車和行人搶越道口。道口設備故障時,應派人負責道口安全防護。
第二十五條 道口鋪板不得超過軌面25mm。道口輪緣槽,股道內鋪板的輪緣槽應經常清理并符合鐵路要求(寬70~100mm,深45~60mm),防止機車車輛運行時脫軌掉道。
第二十六條 在股道上和股道兩旁作業的人員,在火車進入作業地點前,必須服從調車人員、貨運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妨礙行車安全的作業,人員和機具必須迅速撤離至鋼軌頭部外側2米以外。
第二十七條 除因貨位關系,鐵司有計劃壓警沖標送車外,車輛應停于警沖標內方,距盡頭線車擋須保留15米安全距離(裝有緩沖設備的盡頭線除外)。作業區因裝卸車需要,推動車輛距盡頭線車擋不足15米時,作業完了應將車輛推回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八條 車輛送到裝卸地點后,原則上不準再推動。遇特殊情況,作業區需人力或機械移動車輛時,須在鐵司人員指導下進行,并遵守以下規定:
1、移動的車輛,手閘必須良好,要有經驗的人員負責制動,對手閘失靈的車輛不得手推調車。
2、移動車輛時,應撬棍撬動,禁止用機械沖撞起動。
3、制動車輛時,應按規定使用手制動機或止輪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塊及其它雜物制動車輛。
4、人力移動車輛時,速度不準超過3km/h。
5、暴風雨(七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夜間照明不良時,禁止推動車輛。
6、僅允許在本線內移動,且不得超過警沖標。三區k8、k9延長線(15#、16#場)裝車,禁止往調車場方向推車。
7、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品的車輛,禁止推動。
8、裝載圓木、竹桿、電桿等容易滾動貨物的.平板車和低邊車作業未完了前,不準推動車輛;裝載超出車邊及敞車卸車未卸至車邊以下時,不準推動車輛。
9、禁止兩組車在同一線路上相對方向移動。
10、移動成組車輛時,必須連掛在一起。人工移動時,重車不得超過兩輛,空車不得超過四輛;重空車混在一起時,兩輛空車折合一輛重車計算。機械拉車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條 裝車時,必須按車輛標重均衡裝載貨物,不得超載、偏載,裝車不得超過劃線高度,散貨裝車后應進行平車。
第三十條 卸車后,卸車工人應將卸空后的車輛清掃干凈,車門、車窗,端側板關閉妥當,并按規定用鐵線加固好。有蓬布時,應將蓬布折疊整齊,送回指定地點。
第三十一條 裝卸作業完畢后,作業人員應將剩余貨物及裝卸機具撤離至鋼軌外側1.5米以外;油罐車裝卸完了,須抽出油管,收回活動樓梯,關好閥門、罐蓋,撤除防護信號。作業區裝好的散裝貨物,經鐵司貨運員驗收后,不得擅自加裝。
第三十二條 機車車輛在港區線路上受到損壞或丟失配件的,應將該設備停留在原作業場所,作業區應及時通知鐵司有關作業人員到場鑒定,雙方分析明確責任,責任方承擔費用。如作業區隱瞞不報,鐵司(或鐵路)檢查發現后將故障車輛送原地處理,并由作業 區承擔一切損失。
第三十三條 下述與鐵司線路、信號及有關設備的施工安全問題,作業區須向鐵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鐵司派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1、在線路上增設平交道口或擴寬、整修原道口時;
2、在線路上空橫跨線路拉電線、電纜時;
3、在線路路基下埋設管道、修建涵洞時;
4、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5米內)建固定建筑物時;
5、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2米內)搭建臨時建筑物時;
6、須占用鐵路線路堆放貨物、停留機具設備時;
7、往線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結時;
8、在線路附近開挖地基影響通信信號電纜時;
9、在鐵路曲線地段種植花樹木影響鐵路信號顯示和了望時;
10、線路旁站臺(月臺)下沉或外漲,侵入線路限界需要整修時;
11、線路兩側排水溝堵塞,需要開挖清理時。
第三十四條 各種雜物、垃圾禁止倒進線路內。處理超重車卸下的貨物必須及時清理,保證線路正常維修和安全運輸。第四章 組織領導及實施第三十五條 為了更好地檢查、監督執行本協議,鐵司和作業區各方領導半年召開一次協調會議,雙方檢查協議的執行情況,研究解決協議存在的問題。請局安全處領導主持會議。
第三十六條 鐵司和作業區安全部門每季召開一次安全聯勞會,總結聯勞工作,交換意見,協商解決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雙方輪流主持。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協議導致發生事故或嚴重事故苗頭,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由雙方組織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有關條文的解釋及操作,由雙方安全部門負責。發生本協議外的安全問題,導致雙方意見不一致的,請局安全處予以協調。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試行。
運輸協議書13
甲方:xx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一、甲乙雙方就河沙運輸等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乙方河沙的運輸工作,為乙方提供車輛使用和作業人員,及時將河沙運到約定地點。
2、乙方按照河沙的計劃運輸量及時預交運費,不得拖欠;甲方按每噸14。04元向乙方收取運費。
3、河沙的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4、乙方負責河沙的裝車和卸車工作,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裝卸車一次作業時間,不得超時。
5、乙方在裝、卸車過程中要聽從甲方車站作業人員的統一指揮,嚴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裝、卸車作業管理辦法執行。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行車事故或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所造成經濟損失。
7、乙方在裝車和卸車過程中要愛護鐵路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并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二、此協議共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方:東寧地方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日
運輸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簽訂《運輸合同》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產品運輸。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車輛、人員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雙方現就產品吊裝、綁扎固定、遮蓋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達成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范。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法定資質和條件。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時應當遵守甲方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不得將危險和爆炸物品帶入甲方廠區和廠房。
三、為了保證產品裝車得當及過程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和乙方指派人員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運貨車輛按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進入甲方廠房裝貨。
2、車輛停穩后乙方指派人員戴好安全帽出駕駛室做好貨物裝車準備,準備好后通知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配合裝車。
3、產品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行車吊裝,產品吊入車輛時由乙方指派人員指揮、配合甲方操作人員吊運、放置,乙方派出人員確認放置恰當。雙方人員要事先溝通好吊裝指揮和配合方式,防止發生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行車吊運產品。
4、在雙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揮語言、手式不當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揮人員負責。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錯誤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員負責。
5、產品吊裝妥善放入車輛后,雙方操作人員的配合工作即告結束。產品的綁扎、遮蓋由乙方指派人員按《運輸合同》的要求進行。
四、對產品在車輛上的綁扎、遮蓋一般情況下應將車輛駛出廠房、到指定地點停穩后進行。因下雨等特殊情況,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在廠房內就地進行。
五、乙方指派人員應當做好產品在車輛上綁扎、遮蓋過程的安全措施,重點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設備設施、其他產品造成損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依法履行好相關勞動安全手續。
七、甲乙雙方現場人員在配合吊裝過程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規定或甲方的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人員、設備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員、設備受傷受損的,由甲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指派人員、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及產品受傷受損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受傷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乙方人員、車輛離開甲方廠區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雙方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其救治及善后工作由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人員,并不得因此給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造成影響。存在責任的劃分及賠償的,雙方按照相關部門或共同調查認定的事實劃分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指派人員在甲方現場受到傷害需送醫院搶救的,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醫院救護車輛送醫院搶救,并同時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發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多次發生安全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具備相同約束力和相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15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促進運輸及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海運出口業務代理人,具體代理承辦如下業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責任與范圍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必須準確及時提供托運的貨物及相關單證,并保證單證相符,單貨相符。
2.1.2?訂艙時,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乙方正確之托運單,并加蓋甲方“訂艙公章”或“公司業務章”。甲方對所提供指示、嘜頭、標簽及聯系方式的正確性負責。
2.1.3甲方訂艙,亦應出具書面委托書。并應提供有關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及國家規定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
2.1.4甲方委托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以書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與甲乙方操作人員電話確認,甲方承擔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后果。若情勢已發展至無法更改,或違反船公司、海關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變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時經妥善包裝且堅固適貨的,能經受正常裝卸及遠洋運輸。
2.1.6甲方托運貴重物品,怕擠壓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凍品、冷藏品、危險物品、活動物等必須事先向乙方提出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貨物性質及其防護措施和裝卸、擺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國家不允許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協議第2.1.1至第2.1.7條款各方面責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若因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負責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運,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運,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40天內乙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甲方。
2.2.3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負有妥善保管責任,不得遺失。
2.2.4對于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延遲,甲方作為托運人無權向乙方索賠。
乙方因其過錯確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應于損害發生后七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對于有保價的貨物,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貨物沒有保價的,乙方按《海商法》關于承運人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三、結算條款
3.1費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運費發票后,應立即核對金額。如在收到發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確認發票金額。乙方墊付的費用,甲方實報實銷。
3.3甲方在收到發票后三十日內結清費用。
3.4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執行。
四、特別條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動、體積、重量、件數不符,應于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并與甲方電話通知確認,甲方亦得及時與乙方書面確認上述更動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4.2拼箱貨物,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付款暫以乙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運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為準,采取多退少補之方式雙方共同確認運價。
4.3甲方付費必須按時結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之任意單證及貨物直至甲方結清應付費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貨人,經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或放棄貨物,目的港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在執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經協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一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在協議期內,雙方從事得所有海運出口代理業務完全遵照本協議之規定,不再另簽單獨協議。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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