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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家析產協議書
現如今,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分家析產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分家析產協議書1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 、 與受贈人 系父子和母子關系,贈與人為受贈人的父母。贈與人 名下在鎮 村有住宅 處 間,已經頒發 ( )第 號《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為受贈人 需要,經全家人員共同協商一致同意,贈與人自愿將該房產全部析產贈與受贈人名下所有,受贈人根據已定贍養協議附帶贍養義務。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 父: 母:
受贈人 子:
年 月 日
村主任:
房屋分家析產協議書2
母親:_______________(父親:_______________已去世)
長子: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自父親去世之前至今,始終未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現經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對目前家庭所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特立協議如下
一、家庭共同財產范圍,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溝____________號住房一套,產權在父親____________名下。
二、分配方案
1、將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溝____________號院里的住房,里的有房本的兩間房分配給母親所有(面積____________)
2、將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溝____________號院里的.自建房沒房本的一間房分配給長子所有(面積____________)
3、將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溝____________號院里的所有附屬物(大門,臺階,碳房等)分配給母親所有
三、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兩份,各方各執一份。
各方簽字
母親:_______________
長子: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分家析產協議書3
家庭成員:
母親:陳秀蘭 (父親:楊振華,已去世)
長子:楊志強
次子:楊志斌
三子:楊志軍
協議簽訂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自父親楊振華去世之前至今始終未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現經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對目前家庭所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特立協議如下:
一、家庭共同財產范圍
1、位于北京市宣武區廣安門外紅連北里2
號樓1門501的住房一套,產權在父親楊振華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廣渠門外大街15號樓1單元7號的住房一套,產權在母親陳秀蘭名下。另在該房旁邊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間,家庭享有長期居住權。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區廣安門外紅連北里2號樓1門501的住房歸次子楊志斌所有,過戶等手續及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其他家庭成員協助辦理。
2、北京市朝陽區廣渠門外大街15號樓1單元7號的住房歸三子楊志軍所有,過戶等手續及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其他家庭成員協
助辦理。位于其側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權也歸三子楊志軍,如因其變故所得補償也歸三子楊志軍所有。
3、次子楊志斌、三子楊志軍各拿出人民幣20萬元(貳拾萬元整)給長子楊志強,楊志強對以上兩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4、次子楊志斌、三子楊志軍所分得的`房產各留一間供母親陳秀蘭居住,待母親百年后,歸其各自所有。
三、母親陳秀蘭贍養問題
母親將來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費用等問題由三個兒子共同承擔。
四、戶口問題
長子楊志強的戶口現在北京市朝陽區廣渠門外大街15號樓1單元7號,如遇拆遷,若以在此房產的戶口人數補償,則長子楊志強享有應得份額;若以房產面積等其他方式進行補償,則長子楊志強不享有任何權利。
五、款項給付
第二條第3項中所約定的次子楊志斌、三子楊志軍各付20萬元給長子楊志強,本協議簽訂時已實際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憑據。
六、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
各方簽字:
母親:
長子:次子: 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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