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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安岳縣衛生局(安衛發【20xx】137號)文件精神,縣衛生局、縣財政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補助資金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根據岳源鄉衛生院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自查自糾內容
20xx年以來補助資金撥付和項目執行情況,包括補助資金管理與使用情況、項目執行進度情況、補助資金績效評價情況等,認真總結分析項目實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加強補助資金管理的措施。
二、自查方法和步驟
1、成立領導小組:衛生院成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各村衛生室負責人為成員。制定清理和自查實施方案,自查小組日常工作由院辦公室負責執行和處理。
2、開展自查自糾:
(1)按照清理項目,逐一對照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完善相關制度,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進意見,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3)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計劃和措施,撰寫自查自糾報告,完成整改工作后,上報工作總結。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認真組織,按時完成清理自查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2、認真學習、掌握有關文件依據,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開展檢查工作。
3、精心組織,統籌安排人員和時間,落實工作責任人,確保清查質量。
4、突出重點,對惠及老百姓利益的`資金使用實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自查長效機制,確保我鄉各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資金的有效使用,切實保障我鄉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保駕護航。
四、存在的問題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未徹底分開,部分公
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未在專項資金中支出。
2、部分餐飲、雜支支出未注明是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事業上。
五、解決辦法
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審批制度。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與其他專款分開使用。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2
為推進我省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落實工作任務,加強項目管理,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7〕2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2017年度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范圍
全省所有縣(區、市)內常住人口(包括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和持有居住證的人口),按規定免費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2017年工作目標
(一)以縣(市、區)為單位,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75%以上,進一步提高檔案使用率。
(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進一步加強流動兒童的接種工作。
(三)以縣(市、區)為單位,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0-6歲兒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縣(市、區)為單位,孕產婦系統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縣(市、區)為單位,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縣(市、區)為單位,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別達到40%和35%以上,規范管理率分別達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壓患者人數保持在284.7萬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數達到84.8萬人以上。
(七)以縣(市、區)為單位,嚴重精神障礙(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篩查登記率不低于4‰,全省登記信息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18萬以上。按照“應管盡管”原則,將居家治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納入健康管理,在冊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進行隨訪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數達到14.4萬。
(八)以縣(市、區)為單位,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縣(市、區)為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比例達到95%以上。
(十)以縣(市、區)為單位,報告發現的結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藥患者)管理率達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數3.8萬人左右。
三、項目內容及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經費主要用于提高服務質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簽約服務。具體調整情況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壓、糖尿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人數。二是進一步加強流動兒童的接種工作,完善建立預防接種證、卡服務并給予相應補助。三是由家庭醫生或以其為核心的團隊與服務對象開展簽約服務。四是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
(一)規范電子建檔,加強信息利用。規范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根據醫療、體檢、隨訪等情況及時更新電子檔案信息,更新信息應盡量在15個工作日內錄入,超過30個工作日錄入的信息不作為績效考核與資金撥付依據。規范流動人口健康檔案信息,準確完整填寫錄入流動人口現住址和戶籍地址,并對流動人口基本信息表進行非戶籍標注,加強日常管理。加快城鄉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建設整合,促進健康檔案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信息有效銜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動態更新機制,提高健康檔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點人群,創新健康教育方式。將健康教育融入各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落實健康教育服務規范要求。利用基層衛生巡診和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組等平臺,開展面向公眾的健康教育,加強患者的個體化健康指導,提高健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鞏固和加強預防接種工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創造條件設置接種點,提高預防接種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種工作日,實行多種方式和分時段預約接種,將預防接種與兒童保健有機結合。進一步改善接種服務環境,強化安全注射,有效處置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做好入托入學查驗接種證及日常查漏補種工作。加強預防接種信息管理,加大流動人口預防接種力度,定期開展漏種排查并及時補種。
(四)加強信息交流,規范兒童健康管理。加強兒童信息交流,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新生兒出生信息轉交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接種門診),方便其開展新生兒家庭訪視和預防接種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兒童保健服務規范要求,開展0-6歲兒童體格檢查、血常規檢測、生長發育監測評估和健康指導等服務,將高危兒保健等服務及時轉交到縣級婦幼保健機構。
(五)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孕產婦健康管理。各地要積極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創造條件,開展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按規范要求為孕產婦提供保健服務,保證孕產婦至少接受5次產前檢查和2次產后訪視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暫不具備條件的,可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由轄區內其他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體檢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轄區65歲以上老年人數量和身體狀況,制訂年度計劃,合理安排醫務人員和工作時間,采取多種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體檢工作。要保證老年人必要的體格檢查、腹部B超和心電圖檢查和實驗室檢查項目,并做好檢查結果反饋工作,切實發揮體檢在疾病篩查和健康指導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識。
(七)提高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規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實施高血壓、糖尿病綜合防治行動,通過健康體檢、定期巡診、健康教育等途徑,加大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篩查和發現力度,及時將發現的患者納入健康管理,并規范提供服務;將慢性病隨訪工作與患者自我管理小組活動、基層衛生巡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服務相結合,提高規范管理率;根據患者病情,加強生活方式和用藥指導,提高患者依從性和血壓、血糖控制率。
(八)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按照“應管盡管”原則,將發現并登記在冊的居家治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納入管理,做到發現一例、錄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記信息與國家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系統互通共享。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民政、殘聯等有關部門協作,加強與街道(鄉鎮)、居(村)委會聯系,建立日常篩查機制,及時發現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時為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并及時更新。在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協調下,嚴重精神障礙疾病專業防治機構、救治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信息溝通轉接機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時轉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患者進行分類管理,根據患者病情相應增加隨訪次數,指導患者科學用藥,提高病情穩定率。
(九)做好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確肺結核病專業防治機構及鄉村兩級的職責分工,通過開展廣泛的宣傳、培訓及健康教育工作,發現、報告、推介轄區內肺結核病可疑者及診斷明確的患者(包括耐多藥患者),對肺結核病可疑者開展痰檢、對明確診斷患者開展規范治療服藥督導、復查及病人追蹤等隨訪服務管理。
(十)做好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范要求,加強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排查,做好發現、登記等工作,并按照相關時限及時上報。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病人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疫點疫區處理、應急接種和預防性服藥等工作。
(十一)積極推進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繼續做好老年人中醫體質辨識和兒童中醫調養服務,提高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到40%。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置中醫人員,加強人員培訓。
(十二)完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完善衛生監督協管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推廣協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協管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認真開展巡查、信息收集和報告等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協管服務的比例達到95%以上。充分發揮衛生監督專業機構對協管工作的指導、培訓和參與考核作用,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對基層衛生醫療機構暫不具備條件覆蓋的地區,衛生監督機構要在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協調下協助落實相關協管工作,不斷提高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覆蓋面。
(十三)開展項目簽約服務。加強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分類管理,對針對居民個體開展的服務項目,采取由家庭醫生或以其為核心的團隊與服務對象進行簽約的方式開展。要將服務對象中的貧困人口作為重點簽約對象。通過簽約,為服務對象提供綜合的、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突出家庭醫生核心作用,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日常醫療服務相結合,提高服務效果。各地要結合實際,盡快制訂本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簽約服務實施方案,明確簽約對象、簽約服務的內容、簽約及服務的流程、簽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加強工作協調,注重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簽約內容與其他醫療服務內容、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及其他居民個性化服務內容銜接整合,調動居民簽約的積極性。
四、資金籌集、撥付、結算與監管
(一)足額落實資金
2017年按服務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標準,安排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經費標準為:西部政策延伸縣,中央補助36元/人,省級補助6.2元/人,縣級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縣,中央補助27元/人,省級補助12.8元/人,縣級配套5.2元/人;市轄區,中央補助27元/人,省級補助11.8元/人,設區市配套1元/人,區級配套5.2元/人。贛州市18個縣(市、區)均執行西部政策延伸縣標準,中央補助資金不足部分由省級財政補足。各地要按照贛財衛指〔2017〕18號文件要求,足額落實配套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二)規范資金撥付與結算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按照“先預撥、后結算”的原則,實行預撥、考核、結算制,結算資金撥付與項目任務完成情況掛鉤。縣級財政、衛生計生部門,在項目預撥資金到達縣級財政1個月內,全額撥付至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再根據年度項目執行和考核結果結算補助資金。
2017年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績效考核后撥付相應資金。村醫可承擔的服務主要有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實驗室和輔助檢查)、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務和部分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處理、衛生監督協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等任務。此項資金的80%部分,依據服務人口數先行撥付給鄉村醫生,其余的20%部分資金,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結算,對于考核結算需要扣減的資金額大于20%部分資金的,超額部分從次年項目撥付資金中扣減。
(三)強化資金監管
進一步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縣級衛生計生、財政部門要完善資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暫行管理辦法》(贛財衛[2017]3號)的有關要求,根據項目內容和任務量,合理確定各項服務補助或支付標準(或采取當量法),按照購買服務機制,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服務數量、質量撥付資金,不得簡單地按照機構人員和支出水平核撥資金。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的需方補助、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等支出。要加強項目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務任務和補助標準、績效評價補助的基礎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獲得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可統籌用于經常性支出,同時,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贛府廳字[2017]91號)文件精神,落實相關績效工資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項目宣傳。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策宣傳,各地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宣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居民知曉率。進一步落實《江西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活動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六個一”的政策宣傳和健康教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在轄區顯著位置以適當形式公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政策、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數量和服務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體監督。
(二)加強組織管理。各級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組織,完善協調機制,確定管理機構,強化組織實施。進一步落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責任,發揮其在項目績效考核、人員培訓、人群監測、效果評價等方面的優勢和作用,將專業機構對預防接種工作的日常指導與考核納入項目年度綜合績效考核中。健全項目進展監測和定期通報制度,實行項目進度月報告制度和季度通報制度。完善以健康檔案為基礎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加強項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證項目數據真實,對弄虛作假的,取消機構服務資格,嚴肅處理責任人員。同時,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鄉鎮(街道)計生部門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制度,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將掌握的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個案信息定期報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要求為流動人口規范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并統計流動人口服務情況,定期反饋給鄉鎮(街道)計生部門。
(三)提高服務質量。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業務主管單位要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創造條件,完善服務功能,重點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預防接種、兒童保健服務功能,不斷提升服務能力,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各地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7年版)》、《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規范》要求,開展相關業務知識考試活動,提升從業人員服務技能和水平。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級衛生計生、財政部門要定期組織監督檢查,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處室要按照職責分工,結合日常工作,對牽頭負責落實的服務項目,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并將日常檢查結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衛生監督、精神衛生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要認真履行業務指導、培訓職責,定期開展業務指導和督查,縣(市、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每季度至少指導1次,督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評估重要指標之一。
(五)強化績效考核。建立健全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績效考核方案,考核內容要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質量和滿意度等情況,強化預防接種等基礎性工作,提高其在項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證項目工作落實和群眾受益。強化縣區級的考核主體作用,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每年要對轄區內所有承擔項目任務的機構開展一次綜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應于2017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設區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調查、電話訪談等方式,豐富項目考核形式,設區市的年度考核報告應于2017年2月28日前報省衛生計生委。加大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力度,省級將考核結果與資金撥付掛鉤,對省級考核排位靠后的縣(市、區)扣減資金。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3
一、項目范圍
全縣轄區內常住人口均可免費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工作內容
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置、衛生監督與協管、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12項。
三、工作目標
按照深化醫改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的要求,開展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并在我縣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成效的基礎上,繼續以實施重點人群、重點疾病和弱勢人群健康管理為主要工作目標,全面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四、2014年主要任務
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技術規范(2013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務質量為重點,全面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一)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
1.各鄉鎮醫療機構要對已錄入系統電子檔案(包括一般人群、重點人群)的姓名、性別、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地址等信息進行全面核對,確保檔案信息的真實性。
2.推進健康檔案電子化管理,規范健康檔案使用和管理,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對未體檢即給予建立的,要給予補充體檢。要把健康檔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醫療服務中,動態補充和完善,對持社保卡就診的群眾,就診后要及時點擊關聯,將就診信息關聯到電子檔案,確保電子檔案及時更新,充分發揮健康檔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電子建檔率達≥85%,合格率≥80%,健康檔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針對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優生優育及轄區重點健康問題等內容,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詢服務,嚴格按照服務規范要求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并定期更新內容,開展健康知識講座等健康教育活動。
2.開展居民健康素養相關知識知曉率調查,居民健康素養相關知識知曉率≥60%。
(三)預防接種
1.為適齡兒童接種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在重點地區,對重點人群進行針對性接種,包括腎綜合征出血熱疫苗、炭疽疫苗、鉤體疫苗;發現、報告預防接種中的疑似異常反應,并協助調查處理。
2.6歲以下兒童建證率達95%,各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單苗接種率達95%。
(四)0-6歲兒童健康管理
1.新生兒訪視至少2次,兒童保健1歲以內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歲每年開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務。主要內容包括體格檢查和生長發育監測及評價,開展心理行為發育、母乳喂養、輔食添加、意外傷害預防、常見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
2.新生兒訪視率≥85%,0-6歲兒童健康管理率≥80%,系統管理率≥75%。
(五)孕產婦健康管理
1.早發現孕婦,為孕產婦建立保健手冊,開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務和2次產后訪視。主要內容包括一般體格檢查、產前檢查及孕期營養、心理等健康指導,了解產后恢復情況并對產后常見問題進行指導。積極運用中醫藥知識和方法,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計劃生育技術指導以及孕期、產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
2.早孕建冊率≥85%,產后訪視率≥85%,系統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層醫療機構要將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體檢作為年度工作重點,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提高老年人的參與和認可程度,及時反饋體檢結果并根據體檢結果做好健康指導。
2.老年人健康體檢率≥70%,健康體檢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對已納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加強健康管理,每年進行至少四次隨訪和一次較全面的的健康體檢。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加強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篩查、隨訪評估、分類干預、健康體檢等項目。
2.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率≥40%,規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規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縣衛生局關于印發縣進一步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規范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安衛〔2013〕102號)文件要求,對已納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開展至少四次隨訪和一次體檢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檢出率3.5‰,規范管理率≥60%。
(九)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1.及時發現、登記并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參與傳染病現場疫點處理;開展結核病、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服務;配合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非住院結核病人、艾滋病病人進行治療管理。
2.傳染病疫情報告率、及時率≥9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率≥95%。
(十)衛生監督與協管
1.做好轄區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職業衛生咨詢指導,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
2.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開展率≥90%。
(十一)中醫藥健康管理
各鄉鎮醫療機構要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置中醫藥人員,加強人員培訓,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積極開展老年人、0-36個月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確保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35%以上。
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項目工作指標要求詳見《縣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指標》(附表1),2014年度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各項目任務指導數詳見《2014年度各鄉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數》(附表2)。各項目指標要求、任務指導數如有變動另行下發。
五、職責分工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責
1.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主體,應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技術規范(2013年版)》要求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轄區內村衛生所簽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目標責任書,指導轄區內村衛生所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對其完成的數量、質量進行考核,接受縣級公共衛生機構的指導、培訓。
2.村衛生所是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收集居民信息,參與、協助提供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接受鄉鎮衛生院的.指導和考核。
(二)公共衛生專業機構職責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預防接種、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等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成立相關項目指導專家庫;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機構。縣健康教育促進中心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項目技術實施方案;負責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3.婦幼保健機構。縣婦幼保健院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0-6歲兒童健康管理和孕產婦健康管理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成立項目指導專家庫;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4.衛生監督機構。縣衛生監督所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衛生監督協管項目技術實施方案;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5.精神衛生機構。縣第三醫院要按照《縣衛生局關于印發縣進一步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規范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安衛〔2013〕102號)文件要求,負責做好全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項目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及時將情況穩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轉交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醫藥服務指導機構。縣中醫院應協助縣衛生局制定中醫藥健康管理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成立項目指導專家庫;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六、績效考核
縣衛生局、財政局按照《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辦法(2013年版)》(安衛〔2013〕342號)要求對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對轄區內村衛生所完成的數量、質量進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經費保障
(一)經費補助。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從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縣衛生局、財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償參考標準(2013年版)》(安衛〔2013〕342號),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完成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數量和質量,在績效考核后,兌現補助經費。
(二)鄉村醫生補助經費。各鄉鎮醫療單位原則上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30%-40%工作量交給村衛生所承擔,并兌現相應的補助經費。鄉村醫生補助經費要與任務完成數量、質量掛鉤。各鄉鎮醫療機構按照《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償參考標準(2013年版)》(安衛〔2013〕342號),根據鄉村醫生實際完成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數量和質量,在績效考核后,經公示無異議,發放鄉村醫生補助經費。
(三)資金使用。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省財政廳、衛生廳關于印發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社〔2011〕28號)、《市衛生局、財政局關于落實并規范使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通知》(泉衛基婦[2012]176號)規定規范專項資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不得將專項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和人員培訓等其他支出。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照項目要求,專款專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領導,健全管理組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方針和新醫改實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領導,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明確分工,落實職責,健全管理,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落到實處。
(二)要統籌協調,合理安排。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貫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年度衛生工作的始終,各單位要統籌協調、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又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促進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良性互動,推動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
(三)要強化培訓,提升服務質量。縣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技術指導,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培訓、指導力度,每年要組織不少于2次的培訓,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水平,進一步規范服務內容。各鄉鎮醫療單位要加強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培訓,使每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鄉村醫生能夠按《規范》中規定的標準、內容與流程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四)強化督導檢查,落實績效考核。2014年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督導實行以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督導為主,綜合督導組督導為輔。縣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中醫院、健教中心、衛生監督所、第三醫院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切實履行業務指導責任,要實行領導分片掛鉤,抽調業務技術人員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層開展技術指導。各鄉鎮醫療單位要加強村衛生所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指導,確保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得到提高,相關基本公共衛生任務得到落實,服務質量得到保證。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4
各旗縣區衛計局、稀土高新區社會事務局,市精神衛生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婦幼保健所、市健教所、市社管中心,委相關各科室:
一、宣傳對象
宣傳對象為轄區常住居民,重點是以下4類人群:
(一)轄區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工作人員;
(二)轄區農貿市場、工業園區、商業區等流動人口;
(三)轄區幼兒園、小學在園(校)的3-6歲兒童家長,農村牧區留守兒童家長或監護人;
(四)65歲及以上老年人,育齡婦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屬。
二、宣傳內容和目標
(一)宣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意義,有針對性地解決不同職業人群因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知曉不足而導致感受度不均衡的問題;
(二)宣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提供的12大類45項具體內容、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機構,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與自身相關的服務內容和接受渠道,不斷提高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項目的服務利用率;
(三)宣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進展情況,重點宣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群眾特別是重點人群所帶來的實惠,以及實施過程中涌現的典型人物和機構,引導全社會支持和主動參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四)同步宣傳家庭醫生式簽約服務新型服務模式,開展日常醫療衛生常識、疾病防治知識、健康文明習慣等健康教育,提高宣傳的實效性。
三、宣傳形式
按照“十個一”要求,全面做好宣傳活動。
(一)制作一張地圖。各旗縣區衛計局制作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分布圖、機構服務區域示意圖,有條件的地區可制作電子地圖,在當地主要公共場所、居民小區顯著位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宣傳欄或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網站、微博、微信進行發布,使群眾能夠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
(二)發放一本手冊。向轄區居民發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居民手冊,實現轄區常住居民(包括流動人口)“一戶一冊”,老年人、孕產婦、農民工等重點人群要“人手一冊”。手冊應包括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分布圖、機構服務區域示意圖、項目12大類45項內容、主要科室聯系方式、片區劃分和責任醫生聯系方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健康教育知識情況等。
(三)貼發一張聯系卡。主動與轄區街道、社區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建立工作聯系,在居民小區和單元樓宇公共告示欄、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張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聯系卡。
(四)張貼一個溫馨提示卡。在入戶為重點人群提供免費服務時,如未見到服務對象,應在其家門上貼一張粉色的溫馨提示卡,提示居民何種方式、何時、何地應接受免費的服務;對同一服務對象第二次溫馨提示應換橙色的溫馨提示卡;對同一服務對象第三次溫馨提示應換紅色的溫馨提示卡。對同一服務對象多次進行溫馨提示應換不同顏色的溫馨提示卡,以提高警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動接受國家免費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五)舉辦一次簽約儀式。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蘇木鄉鎮衛生院(鄉村醫生)籌劃舉辦一次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儀式,并現場對有需求的.、行動不便老年家庭等重點人群,簽訂家庭醫生式服務契約。
(六)更換一期宣傳板。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蘇木鄉鎮衛生院、嘎查村衛生室針對宣傳活動內容,更換一期宣傳板。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等出一期宣傳板(欄)。增強宣傳板內容的科學性、實用性和時效性,在每期的宣傳板上要固定公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地址、責任醫生的聯系方式。具體宣傳內容及形式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統一設計提供。
(七)懸掛一幅宣傳標語。各旗縣區衛計局要在人群集中位置,懸掛永久性宣傳標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蘇木鄉鎮衛生院、嘎查村衛生室要在門前懸拉一幅永久性宣傳標語。
(八)舉辦一場項目大講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深入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以開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大講堂”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和宣傳活動。各旗縣區衛計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在當地報紙、電臺、電視臺開設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大講堂”形式,開展政策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
(九)舉辦一次宣傳板集中展示活動。在旗縣區、街道(蘇木鄉鎮)范圍內舉辦一次宣傳板集中展示活動。
(十)建立一個溝通平臺。組織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通機構微博、微信等,充分發揮其互動性強、網民參與度高、傳播速度快等特點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使居民可以隨時通過文字、語音等方式,與機構進行溝通交流。有條件的機構可以利用現有信息平臺開發手機APP軟件,為居民提供服務機構定位查詢、隨訪預約、體檢結果查詢、門診咨詢等便捷服務。
四、組織實施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集中宣傳活動每年由市社管中心和各旗縣區自行組織,市衛生計生委不再另發方案。2016年集中開展宣傳活動要求如下:
(一)動員部署(2016年8—9月)。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活動的準備、動員和組織發動工作。各旗縣區衛計局要結合市衛生計生委要求研究部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活動的具體工作,下發活動方案,召開宣傳活動啟動會議,組織宣傳內容知識培訓,制作有關宣傳資料等。
(二)組織實施(2016年9—10月)。各旗縣區衛計局組織轄區蘇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廣泛聯系重點人群駐地的相關部門,統籌協調安排,落實“十個一”宣傳形式和載體,全面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活動。市社管中心要組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落實“十個一”宣傳形式和載體,全面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活動。市精神衛生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婦幼保健所、市健教所,要結合本單位職能全面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活動。
(三)總結交流(2016年10—12月)。各地、各單位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活動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先進工作經驗和有效成果,按照要求報送市衛生計生委,適時推廣具有代表性、指導性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工作經驗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旗縣區衛計局要高度重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宣傳工作,及時總結提煉本地區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成效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有典型意義的做法,組織制定當地宣傳工作方案,有計劃、有組織做好當地的宣傳活動。各地可在本方案要求的“十個一”宣傳形式的基礎上,結合當地文化、風俗資源,創新活動形式,豐富宣傳載體,使宣傳活動既富有特色又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確保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溝通配合,搞好互助協作。各旗縣區衛計局要加強與地方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社會團體等本轄區其他單位的溝通和協作,協調推動政府及其他部門和單位的積極性、參與性,做好服務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司、商戶等機構或單位的宣傳,搞好銜接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宣傳工作,構建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突出關鍵內容,抓好重點宣傳。各旗縣區衛計局在做好大眾宣傳的基礎上,要突出宣傳重點,利用春節、重陽節、兒童節等節假日、健康主題日、農民工返鄉、學生健康查體等特殊節日和契機,針對老年人、孕產婦、兒童、學生以及返鄉農民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專項服務項目宣傳。通過日常工作安排、服務重點人群、抓好重點環節、組織公益行動等不同形式,使城鄉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免費服務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滿意度。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5
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為切實加強對我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共衛生服務公益性質,按照科學規范、量力而行、穩步推進、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轉變財政投入模式,采用政府購買方式,建立績效考核機制,保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全縣順利實施。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影響城鄉居民健康的主要衛生問題落實干預措施,減少主要健康危險因素,有效預防和控制主要傳染病及慢性病,促使全縣城鄉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衛生服務。
三、項目內容
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現階段我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共九項;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四、實施步驟
每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應按照以下步驟有序開展。
(一)宣傳發動。采用宣傳單、上門走訪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廣泛開展宣傳,促使廣大居民了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具體內容,充分認識項目實施將有利于提高其健康水平,進而主動
接受醫療衛生單位提供的相應服務。宣傳發動工作應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全過程。
(二)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縣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縣疾控中心、縣婦幼保健院負責日常業務指導和評估,鄉鎮衛生院具體組織實施,村衛生室接受鄉鎮衛生院的業務指導與管理,并承擔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礎工作。村衛生室要服從管理,積極配合上級有關單位做好轄區內項目實施有關基礎信息的收集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管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項工作任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強化管理,規范要求,不得以實施項目的名義收取任何費用。
(二)積極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充分認識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新醫改工作中的重要性,及時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人員具體抓的有效工作機制。各相關單位要明
(三)擴大宣傳,鼓勵群眾參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對提高群眾健康水平具有重要影響的項目,涉及面廣,任務重,政策性強,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宣傳,讓廣大居民了解自身能夠免費享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提高群眾的知曉率,鼓勵群參與。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做好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范圍
全縣范圍內常住人口,均可免費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此外,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等項目服務人群還應包括全縣流動人口。
二、項目內容工作目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原發性高血壓與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0
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65歲
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衛生監督協管、中醫藥健康管理。
㈠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以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人群為重點,在自愿的基礎上,為其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主要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主要健康問題和其他衛生服務記錄等。健康檔案應及時更新,并實行計算機管理。進一步推進居民健康卡的發放和使用,促進健康檔案與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有效銜接。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規范建檔率達到80%,健康檔案合格率達到95%,健康檔案動態管理率達到60%以上。
㈡健康教育。針對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培養健康生活方式及轄區重點健康問題等內容,以青少年、婦女、老年人、殘疾人、0~6歲兒童家長、農民工等人群為重點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詢服務,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并定期更新內容,開展健康知識講座等健康教育活動。向轄區居民發放健康教育材料,每個基層醫療機構不少于12種;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種;鄉鎮(場)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年組織面向公眾的健康教育咨詢活動不少于9次;舉辦健康教育講座,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年不少于12次,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每年不少于6次;更新健康教育專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年不少于12期,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每年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活動資料齊全備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66條》宣傳普及率城鄉達到達到80%,居民健康相關知識知曉率城鄉達到80%。
㈢預防接種。為適齡兒童(包括流動兒童)全程接種一類疫苗,并定期組織開展補種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達到90%以上;含麻疹成分類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以鄉(街道)為單位達到95%以上;流腦疫苗、甲肝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達90%以上;新生兒乙肝疫苗及時接種率90%;適齡兒童兒童建證率達100%,卡(證)填寫符合率達100%。同時,組織對適齡兒童開展脊灰減毒活疫苗、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查漏補種)活動,接種率達到活動方案要求。
㈣傳染病報告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在縣疾控中心和其他專業機構指導下,協助開展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排查、收集和提供風險信息,做好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登記、報告,按要求對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處理或協助處置。法定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率、報告及時率、報告準確率、重點監測傳染病個案調查率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處理率均達到100%。
㈤0
6歲兒童健康管理。
6歲兒童保健管理率達到95%;0
6歲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80%;母乳喂養率達到90%;高危兒及體弱兒管理達到100%。
依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范(2017年版)》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相應年齡,為轄區內7歲以下兒童提供提供體格檢查、血常規檢查、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為評估、健康指導等服務。新生兒訪視率達到90%;0
㈥孕產婦健康管理。為轄區內孕12周內的孕婦免費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并進行1次孕早期隨訪,掌握孕產婦數量及分布;對每個孕產婦至少提供5次孕期保健,包括體格檢查和產科檢查(體重、血壓、宮高、胎心、胎位等)、檢測孕產婦血、尿常規、B超、提供孕期心理、孕期營養等指導;對每個孕產婦每次產檢均應進行高危篩查,并做好高危孕婦專案管理;對轄區內產后28天產婦進行至少2次產后訪視和1次產后健康檢查,了解產后恢復情況并對產后常見問題進行指導;開展計劃生育服務、衛生保健和母乳喂養方面的指導和咨詢;開展孕產婦調查和評審,對發生的每例孕產婦死亡均應完成全面的死亡調查,按規定完成死亡評審。早孕建冊率達到95%;產后訪視率達到95%;孕產婦管理率達到95%;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0%。
㈦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登記管理,每年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務,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老年人健康體檢及管理率達到70%;健康體檢表指導及完整率達到90%以上。
㈧原發性高血壓病和Ⅱ性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對原發性高血壓、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干預。對35歲以上人群實行門診首診測血壓篩查制度。對確診原發性高血壓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按照管理規范要求進行登記管理,每年至少進行4次面對面的隨訪和1次較全面的健康體檢,每次隨訪要詢問病情、進行體格檢查及用藥、飲食、運動、心理等健康指導并做好相關記錄。原發性高血壓、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別達到50%和40%;規范管理率達到75%;患者血壓、血糖控制率分別達到55%和50%。
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項目執行單位要與村衛生室、街道(鄉鎮)、居(村)委會、派出所聯系,建立日常篩查機制,及時發現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應管盡管”原則,將發現并登記在冊的`居家治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全部納入管理,并將信息資料錄入《國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統》與《健康檔案與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加強分類管理,根據患者病情相應增加隨訪次數,指導患者科學用藥,提高病情穩定率。重性管理率達到100%;規范管理率達到65%;病情穩定率達到40%。
㈩衛生監督協管。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衛生監督協管規范,認真組織或配合衛生監督所開展轄區職業衛生咨詢指導、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食品安全、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和傳染病疫情監督協管等信息報告率達到100%。基層醫療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比例達到100%。
(十一)中醫藥健康管理。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開展老年人中醫體質辨識和兒童中醫調養服務。按照《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工作要求,各級基層醫療機構為轄區35%的65歲及以上老年人開展中醫體質辨識服務,為轄區35%的0
3歲兒童開展中醫調養服務,并將工作記錄存檔與居民健康檔案中。
三、經費籌集與使用
㈠經費籌集標準。2017年各級財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補助標準為40元,其中中央、自治區財政按人均 37 元標準補助,當地財政按人均 3 元標準補助。
㈡經費使用范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主要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費用,包括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人力成本支出、醫療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資料、宣傳、重點人群隨訪、教育培訓以及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必需的其它開支,項目經費管理嚴格執行《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新衛規財發〔2017〕34號),做到專款專用,合理使用。
㈢經費補助方式。各單位要根據年度轄區內行政區域內服務人口數、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數量、服務質量及人均經費標準,合理確定每項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標準,并依據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數量和質量綜合考核結果,實行按季度核發的管理原則,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經費科學使用。
四、工作職責
㈠衛生行政部門職責 衛生行政部門是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責任主體,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具體工作計劃,明確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提出具體措施和要求,將任務逐一分解到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并簽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目標責任書,并組織實施和考核。縣衛生行政部門每季度考核一次,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7 年版)》要求,切實落實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㈡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職責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站)、衛生監督所等各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各自職責和業務范圍負責對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期進行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建立分工明確、功能互補、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工作機制,實現防治結合。
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責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是承擔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主體。將任務明確到具體崗位,責任到人,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各自職責分工與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簽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目標責任書,并指導其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
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制定崗位規范,細化考核內容,將人員收入與工作績效掛鉤,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和效率,每年根據要求及工作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計劃,明確階段性重點工作,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五、加強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工作,各項目執行單位要成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共衛生科,承擔具體事務性工作;公共衛生科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落實。各相關單位要以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職責,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取得實效。
六、建立績效考核制度
㈠各縣單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制度,定期組織檢查督導。婦幼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各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切實履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指導,以加強質量控制,強化質量管理,確保服務數量得到落實,服務質量得到保證。
㈡建立考核制度 各項目執行單位要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博州衛發〔2017〕195號)和《博州衛生局關于印發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實施意見(暫行)的通知》(博州衛發〔2017〕85號),《精河縣關于印發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實施意見(暫行)的通知》(精衛發〔2017〕53號),結合實際,制定適宜的基本公共衛生項目考核評估標準。重點考核項目實施單位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能、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社會滿意度等情況。采取計量考核方式,按服務工作質量和數量核定補償,綜合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核定經費。
㈢考核結果的利用 考核結果要與項目實施單位年度考核掛鉤,與項目實施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用依據掛鉤,同時作為相關工作人員獎懲及核定績效工資的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成績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單位年度考核總成績的 60%,與評先評優掛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未完成任務指標的,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考核結果應向社會公示,將政府考核與社會監督結合起來。
七、開展技術培訓
大力培養公共衛生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全科醫師、社區護士和農村衛生人員培訓中強化公共衛生知識和技能,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對轄區內包括村醫在內的所有醫務人員進行全員培訓,以全面提高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綜合服務能力,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同時,加強以健康檔案為基礎的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7
為全面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任務,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不斷提高農民健康水平,促進基本公共衛生事業健康、持續、協調發展,根據市、區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高家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完善鎮、村分級負責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管理體制和鎮、村二級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投入保障和責任考核機制,進一步推進農村疾病控制、合作醫療、婦幼兒童保健、愛國衛生、衛生監督和基本醫療等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全面落實預防接種等各項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結核病、艾滋病、肝炎等嚴重危害農民健康的各種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和職業病,積極開展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重性精神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等常見慢性病的綜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制度,提高對農村重大疫情、集體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應急能力。開展多種形式健康宣教活動,以提高全鎮群眾的健康素養和自我健康保健知識知曉率。
(二)提高農村婦幼保健、兒童保健工作水平和計劃生育政策宣傳與技術服務。加強婚前保健服務,積極引導欲婚青年接受婚前檢查。加強婦女生殖保健、常見婦女病防治和孕產婦、兒童系統管理,加強產后和新生兒保健管理,強化產前篩查與診斷,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加強計劃生育政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免費發等政策放宣傳,進一步控制和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質。
(三)深入開展農村愛國衛生運動。依托創建文明村、鎮,衛生村、鎮活動和“千村示范、萬村整治”、“農民飲用水”工程,加強農村基礎衛生設施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廁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進農村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和處理。大力推進農民健康促進行動,采取多種形式普及科學衛生知識,增強農民健康意識,引導農民形成良好的衛生行為。
(四)加大農村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加強衛生監督執法力量,協調公安、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環保等部門實行聯合執法,充分發揮群眾參與、輿論監督的作用。以健康相關產品、職業危害及醫療服務市場監督執法為重點,全面加強對藥品、企業、學校、公共場所、醫療機構等的衛生監督管理,提高農村衛生安全保障水平。
(五)改進農村基本醫療服務。調整和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布局和配置,加快健全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保證農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抓好中心衛生院的改革與發展工作,保證中心衛生院向農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基本醫療服務。充分利用衛生支農政策,有側重點地發展適合農民需求的醫療服務項目。提高農村基本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為農民提高便捷、連續、有效的基本醫療服務,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及時救治。
(六)做好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重點做好流動人口的預防接種、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落實血吸蟲病、結核病、艾滋病等重點疾病的查治病和管理。
三、進一步完善鎮、村二級公共衛生管理體制
(一)鎮政府強化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領導責任,成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上級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定期開展轄區內公共衛生工作的檢查考核。鎮政府確定一位領導分管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并在在職干部中確定一名兼職公共衛生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各駐村干部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
(二)各行政村要確定一名公共衛生聯絡員配合本村責任醫生做好本村范圍內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管理工作。村兩委負責組織實施本村的`環境衛生、改水改廁、健康宣教、公共衛生安全等健康相關產品的巡查、信息報告和流動人口的衛生管理等;督促村責任醫生、個體診所履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有關職責。
四、進一步完善鎮、村兩級公共衛生服務
(一)切實轉變現行的農村醫療服務模式。逐步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按照社區“六位一體”工作要求,積極開展社區衛生服務。落實和開展好“責任醫生制”,使農村居民獲得連續、便捷、有效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村衛生室(責任醫生)要接受村兩委、鎮衛生院的管理和指導,主要承擔責任區域的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常見病的初級診治和轉診、健康宣教、協助建立健康檔案、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工作。繼續加強對村衛生室規范化建設和全面實行基本藥物零差價銷售監督管理,進一步減輕當地群眾的就醫負擔。
(三)提高農村衛生技術人員素質。健全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加強在職醫務人員全科醫學知識轉型教育和學歷再教育,強化責任醫生醫生全科醫學知識培訓,不斷提高責任醫生的業務知識水平。
五、加強直接面向農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一)加大對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投入。重點加強直接面向農民的公共衛生服務,創新服務機制,充實服務內涵,提高服務質量減輕農民負擔,使農民享有更好的衛生服務和衛生安全保障。
(二)保證農民享有基本公共衛生衛生服務。通過主動上門、電話預約和呼救等服務形式,為農民家庭提供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病、肺結核等慢性病定期隨訪服務,開展健康教育、健康隨訪、社區巡診和連續、便捷的基本醫療服務。
(三)做好城鄉居民的免費健康體檢工作。把推進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改進對農民的醫療衛生服務結合起來,積極做好城鄉居民免費體檢工作,確保xx歲以上老人每年體檢一次,體檢率達xx%以上,學生和x—x歲兒童每年體檢一次,體檢率達xx%以上,育齡婦女及其他人群每二年體檢一次,并逐步建立完善健康檔案,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務水平,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鞏固和完美。
(四)保證農村重點人群享有重點服務。為農村兒童提供系統保健和預防接種;為農村婦女提供孕產保健和婦女病檢查;為高血壓、糖尿病、重癥精神病、結核病等慢性患者提供社區隨訪服務和xx歲以上老人提供定期管理服務。
(五)保證農民享有基本衛生服務安全保障。落實對農村學校、企業、醫療機構等的巡查協管,實行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制,加強對農村食品、飲用水衛生的監測和集體聚餐的指導和管理。加強公共衛生信息報告管理,提高農村公共衛生信息報告及時率和衛生監督覆蓋率,努力避免因信息報告不及時、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損失。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8
根據國家、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任務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確保2017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落實,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7年度項目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市轄區內常住人口(包括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和持有居住證的人口),均可免費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工作目標
(一)以區為單位,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75%以上。
(二)以區為單位,社區建檔重點人群健康教育材料發放覆蓋率達100%。
(三)以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區為單位,在服務對象基數增加的情況下,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0—6歲兒童健康管理率、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85%以上。
(五)以區為單位,60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55%以上,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65%以上。
(六)以區為單位,35歲及以上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別達40%、35%;規范管理率均達50%以上。
(七)以區為單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檢出率(報告患病率)達3.5--4‰,在冊管理率達85%以上。
(八)以區為單位,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達40%以上。
(九)以區為單位,報告發現的結核病患者管理率達90%以上。
(十)以區為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率達100%。
(十一)以區為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達100%。
三、項目內容及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補助標準從60元提高至72元,市財政按人均15元給予各區補助,在此基礎上,對考核優秀的區進行獎勵。新增經費主要用于鞏固現有項目,擴大服務覆蓋面,擴展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水平;同時突出重點,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適當延伸至60歲及以上居民,進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經費補助標準,調整優化服務項目
一是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血型檢查等基本信息服務,增加動態管理人數。二是擴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蓋面,適當擴大至60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完善健康體檢輔助檢查等項目。三是適當增加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管理和規范管理人數,提高隨訪補助水平。暫不調整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和中醫藥健康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及衛生計生監督協管服務項目補助水平。
(二)項目任務要求
1、加強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區兩級衛生信息系統平臺建設,整合區域衛生信息資源,規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系統,促進健康檔案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信息有效銜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動態更新機制,完善電子健康檔案基本信息,及時更新老年人、兒童、孕產婦,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體檢、隨訪、就診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等電子檔案信息,提高健康檔案利用率。
2、創新重點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將健康教育融入各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診療服務過程中,落實健康教育服務規范要求。利用全科團隊、家庭醫生巡診和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臺,開展面向公眾的健康教育,加強重點人群的個體化健康指導,提高健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鞏固和加強預防接種工作。各區要加強預防接種門診標準化建設,規范接種流程,確保上崗人員資質、疫苗、冷鏈管理、收費價目公示達到規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種工作日,減少接種排隊擁擠,防止差錯事故發生。強化安全注射,及時有效處置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加強預防接種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動人口預防接種力度,定期開展漏種排查并及時補種。
4、做精兒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市、區婦幼保健院(所)要將新生兒出生信息及時轉交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方便其開展新生兒家庭訪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兒童規范化門診建設,按照兒童健康管理規范要求開展服務,并將高危兒童及時上轉到區或市級婦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質量。
5、加強和規范婦幼健康管理。加強孕產婦信息交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市、區婦幼保健院(所)要將孕產婦信息及時轉交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方便其開展孕產婦家庭訪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婦女保健規范化門診建設,按照孕產婦健康管理規范要求開展服務,并將高危孕產婦及時上轉到區或市級婦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質量。
6、做實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制訂60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計劃,合理安排醫務人員和工作時間,采取多種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體檢工作。要保證老年人必要的體格檢查和實驗室等輔助檢查項目,并做好檢查結果反饋工作,切實發揮體檢在疾病篩查和健康指導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識。
7、強化慢性病綜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實施高血壓、糖尿病綜合防治行動,通過健康體檢、定期巡診、醫聯體專家門診、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記報告系統等途徑,加大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篩查和發現力度,及時將發現的患者納入健康管理,并規范提供服務。將慢性病隨訪工作與患者自我管理小組活動、全科團隊及家庭醫生巡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服務相結合,提高規范管理率。根據患者病情,加強生活方式和用藥指導,提高患者依從性和血壓、血糖控制率。
8、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管理。對轄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礎上進行隨訪管理。定期與街道關愛幫扶小組成員聯系,及時發現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線索并主動篩查、轉診,一旦確診應為其建檔并隨訪管理。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用藥指導,提高服藥率和病情穩定率。
9、落實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開展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初篩檢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轉診,對發現肺結核或疑似肺結核患者及時進行網絡報告;協助區級疾控中心開展病人追蹤;對肺結核患者進行督導治療隨訪管理。
10、推進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繼續做好老年人中醫體質辨識和兒童中醫調養服務,維持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置中醫人員,加強人員培訓。
11、做好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范要求,加強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排查,做好發現、登記等工作,并按照相關時限及時上報。積極協助做好病人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疫點疫區處理、應急接種和預防性服藥等工作。
12、完善衛生計生監督協管服務。完善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認真開展巡查、信息收集和報告等衛生計生監督協管服務。市、區衛生監督所要加強對協管工作的指導、培訓和參與考核,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工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衛生計生監督協管服務的覆蓋面。
四、完善績效考核
(一)考核對象和方式
績效考核對象為各區衛生計生、財政部門,公共衛生等專業機構,承擔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單位。
績效考核實行分級考核,以區級考核為主、市級考核為輔,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自查,區級全面考核,市級抽查考核的考核機制。
1、區級績效考核。區級衛生計生、財政部門制定轄區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方案,組織考核工作,明確負責績效考核的機構和人員,充分發揮公共衛生等專業機構作用,積極推進建立第三方考核機制。
區級應對轄區內所有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每月對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進行督導考核。年度績效考核工作應在年內12月底前完成,考核結果應及時分別報送市衛生計生、財政部門。
2、市級績效考核。市級績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導,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結果分別報送省衛生計生、財政部門。考核各區的樣本數原則上不少于50%(含指導、督導)。為減少基層負擔,市財政績效評價第三方參與市級績效考核。
(二)考核內容和方法
績效考核內容包括項目組織管理、資金管理、項目執行、項目效果、項目服務創新五部分。考核總分110分,項目服務創新所得分值另外計算。
1、組織管理(24分)。考核各區衛生計生部門的項目組織機構設置、管理機制建設和落實、績效考核機制建設和落實、問題整改等情況,考核各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責任分工和落實情況,考核各區衛生計生部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培訓、信息系統建設和使用等情況。其中績效考核工作質量復核10分,分解到項目執行有關數據復核。
2、資金管理(15分)。考核各區財政部門資金預算安排、撥付等情況,考核衛生計生部門預算執行、績效管理、工作經費落實等情況,考核項目實施單位的資金使用、財務管理等情況。
3、項目執行(55分)。考核各區項目實施單位開展各類服務的情況,包括服務的數量和質量。
4、項目效果(16分)。考核各區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檔案動態使用情況,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服務效果,居民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知曉程度,服務對象和基層醫務人員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滿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知曉程度、居民和基層職工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滿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調查數據。
5、項目服務創新。重點考核各區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對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監測、項目實施方法的創新等方面的經驗和好的做法。
績效考核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以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系統為主)、現場檢查、問卷調查、會議座談、集體訪談、入戶訪談等方式進行。
(三)考核結果應用
1、及時公布績效考核結果。市區實行績效考核結果通報制度,市級績效考核結果向各區衛生計生局、財政局通報,抄送各區政府,并抄報市政府。各區要及時向被考核單位通報考核結果,同時向上級衛生計生和財政部門報送考核結果和應用情況。
2、考核結果與獎勵資金掛鉤。考核結果是市級財政獎勵的重要依據。各區建立考核結果與補助資金掛鉤機制,對考核優秀的項目實施單位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單位相應核減補助資金。
3、落實問題整改。各區應建立問題整改機制,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實責任主體,督促項目實施單位限期整改,切實發揮績效考核工作對項目實施的促進作用。對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管理。各區要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領導,完善協調機制,加強各級項目辦建設,強化組織實施。各區衛生計生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明確本區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原則上應不低于市級要求,考核指標應不少于市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的內容。加強對項目實施單位監管,健全項目進展監測和定期通報制度,實行項目進度月報告和季報告制度。
(二)規范資金管理。各區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嚴格按照常住人口數和補助標準足額配套落實資金,項目經費要用于政府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服務。區衛生計生、財政部門要完善資金支付方式,合理確定各項服務補助標準,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服務數量、質量和績效考核結果,及時撥付或結算補助資金,不得簡單地按照機構人員和支出水平核撥資金。要進一步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項目工作經費,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資金保障。項目實施單位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規定使用資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資金使用范圍,確保專款專用。要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專門科目對項目資金進行會計核算,不得與單位業務收支混合核算。各區要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管理方式。
(三)加強項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強人員培訓,重點對區級管理人員及項目實施醫務人員培訓,提高其項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多種媒體平臺和形式宣傳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進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曉率。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納入單位信息公開范圍,增強項目實施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三是完善服務模式,推廣以全科醫生為核心的團隊服務、簽約服務及“三位一體”綜合防治模式,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日常醫療服務相結合,提高服務效果。四是落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鼓樓和第一醫院及中醫醫療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責任,在疾病監測、培訓指導、績效考核、效果評估等方面加強指導,不斷提升服務能力,確保工作任務落實。五是切實做好項目進展監測和數據報送工作,提高信息上報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嚴肅考核紀律。各區要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監督管理,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強化現場考核質量控制工作。加強項目工作信息核查,項目實施單位要實事求是提供各項考核資料和數據,嚴禁弄虛作假。參與考核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考核標準,實事求是地反映項目開展情況。考核原始材料、數據應當保存,必要時應組織復核,確保考核結果公平、公正、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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