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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公共事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中心小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市應急指揮委員會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的具體指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本著對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處置”的指導思想,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確保穩定”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各科室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時、妥善地處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預案》的范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學校發生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學校的建筑物倒塌、樓梯通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學校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3.學校內建設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校師生發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5.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學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8.學校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學校突發傳染性疾病等。
《預案》啟動的條件是:
1.學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4.雖不屬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5.其他應啟動本預案的。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根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學校迅速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校長擔任,下設辦公室,由安全管理科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校長為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責任人,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市應急辦、市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工作。
現場指揮部的具體職責為:
1.執行市應急辦、市應急指揮中心的命令、指示。
2.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人員搶救。
4.及時反饋現場信息,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向市應急指揮領導機構提供決策依據。
5.協助做好有關事故調查、善后處理事宜。
五、學校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所在鎮政府、市教育局匯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受傷人員的搶救、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學校迅速恢復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及新聞發布規定
1.學校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分別報告市教育局和開發區。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⑵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⑶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個人不得對外發布相關信息。事故(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及原因由應急處置指揮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災情)發生后,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實施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救援情況及時上報。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請交通、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4.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學校校長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要認真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教職員工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去。
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群體上訪、斗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匯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后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衛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后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采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系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后,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后,立即向“119”報警,并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并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后,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群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后,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衛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沖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沖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衛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并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沖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斗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其發生沖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斗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并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后,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并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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