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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維保方案(精選6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設施維保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設施維保方案 1
一、考核認定申報條件
長期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崗位工作,經驗豐富,業績突出,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20xx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下,并符合下列條件(一)、條件(二)和條件(三)中各一項條件的在職(在編)在崗人員,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考核認定。
(一)學歷與工作經歷: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7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8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0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0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2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7年。
5、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再增加5年。
(二)技術能力與業績成果:
1、獲得與消防技術相關的省(部)級及以上層級技術發明等獎項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排名前5名);
2、依法獲得有關消防技術專利權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3、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縣級以上區域消防安全或者火災風險評估項目不少于2個。
4、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安全咨詢、評估項目不少于5個;
5、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建筑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項目不少于15個。
(三)學術水平與研究能力:
1、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8位),編寫已頒布實施的行業及以上層級消防技術標準1項;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統一書號(ISBN)的消防技術相關專業著作(譯著),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2萬字;或者參與編寫已投入使用的消防技術相關專業書籍,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6萬字(對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不能作為研究成果);
3、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核心類期刊上,或者在有國際統一書號(ISSN)的國外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相關論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20xx字,下同);
4、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非核心類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相關論文不少于5篇;
5、在省部級內部刊物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咨詢與評估報告、課題研究報告不少于7篇;或者在地市級消防技術刊物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咨詢與評估報告、課題研究報告不少于10篇。
二、考核認定組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成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2),全面負責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部消防局。
三、考核認定申報材料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中央、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及其中央管理的企業(以簡稱中央單位)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函。
(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樣式見附件3);
(三)學歷或者學位證書、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聘書、技術(項目)負責人聘書、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任命文件、獲獎證書、專利權文件、消防技術規范與技術標準、消防技術類專著(內容說明與首頁)、消防技術論文、咨詢報告與研究成果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四)獲獎者應附獎狀、個人證書或者正式公布的獲獎人名單等有效證明。對獎項未頒發證書或者未正式公布獲獎人員名單的,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人數的單位申報獎項的人員名單、獲獎主要文件的復印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五)所在單位出具的職業道德證明、獲獎單位出具的主要項目(技術)負責人證明、已頒布實施的相應級別消防技術規范或者技術標準主要完成人證明。
四、考核認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人員,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同意后,由所在單位向單位所在地(聘用單位屬于企業的'向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推薦。
中央單位的人員,由本部門、本企業人事部門統一向公安部消防局推薦。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中央單位消防業務管理機構,對本地區、本部門、本企業的申請人員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經本地區、本部門、本企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復審合格后,提出推薦人員名單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推薦人員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和擬認定人員材料,報領導小組復核。
(四)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對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審核意見和申請人員材料進行復核。對復核合格的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為期10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人員的名單。
對未通過考核認定的申請人,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其說明不通過的理由。
五、考核認定申報日期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中央單位的消防業務管理機構及人事部門,應當對推薦人員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和復審。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審查和復審工作,簽署審查和復審意見,并在《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相應欄目中加蓋印章后,將全部申報人員的材料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中央單位,在審查、復審申報人員材料時,須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報送的各類證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應當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對其真實性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印章。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中央單位,應當優先推薦符合申報條件、能力業績突出、業內認可,且仍在消防安全技術一線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本辦法印發前,已通過特許或者考核認定的方式取得其他專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現在公務員崗位或者現役軍人崗位工作、正在申報其他專業職業(執業)資格的考核認定和已辦理離休、退休手續的人員,均不在申報范圍。
因在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中違法違紀或發生重大失誤,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人員,一律不得申報。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中央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堅持標準,嚴格要求,認真按程序做好申報、審查、復查等各環節工作。凡不認真把關或者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停止該地區或者單位的申報權和取消個人申報的資格,并依據相應法律和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消防設施維保方案 2
根據公安部《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為保證大樓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確保大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依靠現有的高科技聯網平臺,擬制定該大樓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服務方案如下:
一、消防設施維護、維修范圍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維修范圍包括:
1、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氣體滅火系統;
4、消火栓系統;
5、消防聯動設備的維護維修負責到消防聯動設備的接口;
6、消防報警線路和消防聯動線路及消防聯動電源線路、管路出現問題包括短路、斷路。
我公司將對維護、維修范圍內出現的故障免費人工進行修復(如人為的短路、斷路、設備損壞等故障則不屬維修范圍);如設備老化損壞,無法修復的,由貴單位負責購買新的設備,我公司負責安裝。
系統檢測和維修過程中貴單位應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及人員配合,否則出現不可預知的損失我公司有權拒絕賠付及提供以上服務。
二、消防系統中各子系統的服務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對火災報警系統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a、對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各功能進行試驗。
b、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c、每年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2)對消防系統聯動設備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a、每年對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門等控制設備做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b、每年對火災事故廣播進行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c、每年對電梯進行強制停于首層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d、每年對消防通訊設備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兩次。
e、每年進行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3)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線路及聯動線路的故障進行維修。
(4)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故障進行維修。
(5)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消防通訊線路、消防主機電源檢查及消防主機接地線路的故障的檢查及維修。
2、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防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并對消防泵進行消火栓按鈕聯動啟泵試驗。
(2)每月對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3)每月對消火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每季度對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靜壓壓力試驗。
(5)每半年對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用戶。
(6)每年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
(7)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況對重點部位的消火栓每年進行出水檢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月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于工作狀態。
(2)每月對噴淋水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一次。
(3)每月對電磁閥作啟動試驗一次,動作失常時馬上通知貴單位及時更換。
(4)每月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5)每季度對濕式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泄水試驗,驗證濕式報警閥的供水能力。
(6)每半年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7)每年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并進行維護。
(8)每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消防儲水位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壓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助貴單位處理。
4、氣體滅火系統
(1)檢查保養氣體控制屏,保證正常運行。
(2)檢測氣瓶的壓力是否達到規范要求,有無泄漏現象。
(3)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是否正常。
(4)模擬自動報警系統中的煙、溫感探測器同時動作,檢查氣瓶的電磁閥是否動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氣信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
(5)每月檢測控制屏的功能情況、氣瓶壓力是否正常。
(6)每季度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
(7)每季度模擬進行煙、溫感探測器動作,是否有放氣信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靈敏。
5、防火分區
(1)每周檢查木質防火門、防火卷簾門、電動防火門等的完好情況。
(2)每季度手動或自動啟停防火卷簾門、電動防火門試驗。檢查其性能。
6、防排煙系統
(1)每周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電源控制柜、送風閥、排煙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手動或自動打開排煙閥、啟/停送風機、排煙機查看其性能。
(3)每半年手動或自動方式關閉空調通風系統、電動防火閥試驗,檢查其性能。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使用狀態。
(2)每月試驗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切斷電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8、其它
(1)每季度檢查干粉滅火器的壓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時做噴射試驗。
(2)每月檢查集水坑排設備、自救逃生設備,消防電源及自動切換設備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3)每季度試驗消防電源末端的切換功能。
三、維護標準
(1)保證系統正常工作。
(2)維護質量必須符合經雙方核定的竣工圖紙的要求,并且滿足現行消防規范的要求。
(3)設備發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二十四小時內檢修解除故障。在確實沒有配件的情況下應及時向貴單位匯報,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4)提供詳細的月檢、季檢及年度試驗報告,以方便貴單位備案。
四、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服務方式
在維保期內,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維保范圍內設備統一由我公司根據要求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在維護保養期間所更換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貴單位承擔。
消防設施維保方案 3
一、維保技術依據:
①、GB50045—95(20xx年版)《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②、GB50016—20xx《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③、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④、GB50166—20xx《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⑤、GB4717—20xx《火災報警控制器》
⑥、GB16806—20xx《消防聯動系統》
⑦、GB50084—20xx(20xx年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⑧、GB50261—20xx《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⑨、DBJ01—611—20xx《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設置標準》
⑩、GB12955—20xx《防火門》GB14102—20xx《防火卷簾》
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
(一)消防報警系統、設備、設施維護與保養
1、報警系統布線:包括布線管路材料及質量,導線穿金屬管路和非金屬管路的防火保護,管路連接情況及吊桿直徑的測試,接線盒的安裝位置、不同類別的導線的位置情況,導線的連接、導線的選取及導線的截面積。
2、探測器:包括探測器的安裝位置、保護面積及安裝牢固程度,報警功能測試、對探測器施加影響因素、觀察其報警性能,地址碼的正確性及反饋信號,支路連通狀態。
3、手動(消火栓)報警按鈕:包括手動報警按鈕的安裝位置及牢固程度,標志設置情況,報警按鈕的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顯示情況、反饋情況及聯動情況。
4、集中報警控制器功能:控制器的報警功能、一次報警功能、自檢功能、電源轉換功能、電源指示功能,主備電源的容量測試,電壓穩定度及負載穩定度的測試,故障排除、設備除塵。
5、聯動控制柜:包括柜內布線的連通狀態,接地保護,主備電源互投功能,盤面的各種聯動功能標示,聯動功能測試、聯動信號的反饋及正確性。
檢測消防聯動控制裝置的手動/自動兩種方式對現場設備進行聯動控制。當處于自動控制方式時,信號的來源為系統中的火災報警控制器。系統接收到火警信號后按設定的邏輯運算方式,控制各種需要控制的外部設備,并能接收控制設備動作的反饋信號。
功能檢測包括:對消防廣播的切換,樓層非消防電源的控制,電梯控制,聲光報警器的控制,消防泵和噴淋泵的啟停。
6、消防通訊:包括插孔電話的通話功能及中控室與外界的直接通話功能。
7、火災事故廣播功能:包括廣播揚聲器的線路連通狀態,測量廣播范圍內的最遠點的事故廣播聲壓級,強行切換功能,選層廣播功能。
8、消防電梯:包括轎箱內的專用電話的設置與通話功能,井底的排水功能,遠程及手動迫降功能,自動迫降及使用功能。
9、火災報警控制器
(1)報警控制器的牢固性、穩定性。
(2)控制器主電源引入線與消防電源連接方式。
(3)根據控制器的功能要求逐項檢測:火災報警功能及聲光信號;故障報警功能及聲光信號;自檢功能;火災優先功能;記憶及打印功能;消音復位功能;主、備電源切換功能及電源指示功能(含兩路交流供電切及交流、直流備電的轉換);模擬顯示屏等。
10、系統調試:
(1)調試前應做好調試準備工作,檢查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備品、備件;按要求檢查系統施工質量,檢查系統線路,對于錯線、開路、虛焊和短路等應進行處理,確保調試時主機的安全。
(2)先分別對探測器、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后方可進行系統調試。各分控室調試正常后,方可在消防控制中心進行整個網絡的統調。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后,應按國家標準及有關報警控制器產品使用說明書,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火災報警系統通電后,應按國家標準及有關報警控制器產品使用說明書對報警記憶,電源自動切換和備用電源的自動充電,備用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網絡資源共享和控制。
(4)主、備用電源其容量應分別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要求,在備用電源連續充放電源后,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自動切換。
(5)對探測器逐個試驗,其動作應準確無誤。
(6)應分區用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與連續運行24H無故障后,按要求填寫調試報告。
11、接地電阻的測量及絕緣電阻的測量,接地電阻接地線的連接方式、校線。
(二)消防執行機構、設備、設施維護與保養
1、水泵維護保養工作內容
(1)檢查吸水管立平管段上下有無氣囊、有無漏氣現象;
(2)測試水源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水池、水箱是否滿足要求。
(3)以自動或手動方式啟動消防水泵,看水泵能否在5min內投入正常運行。
(4)用備用電源切換時,消防水泵能否在5min內投入正常運行。
(5)調試穩壓泵,模擬設計啟動條件,穩壓泵應立即啟動,看達到系統設計壓力時,穩壓泵能否停止運行。
2、報警閥、預作用閥維護保養工作內容
(1)調試濕式報警閥,在其未端試水裝置處放水,觀察報警閥是否及時動作。
(2)檢查水力警鈴是否發出報警信號,水流指示器是否輸出報警信號,壓力開關能否接通報警系統,能否啟動消防水泵。
(3)調試濕式報警閥,開啟系統試驗閥,報警閥的'啟動時間、啟動點壓力、水流至試驗裝置出口所需時間,是否符合原設計及驗收要求。
(4)檢查試驗閥的開閉是否靈活,測試流量、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水流指示器維護保養工作內容
(1)觀察水流指示器上表示水流方向的標志是否存在。
(2)測試水流指示器的靈敏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檢查水流指示器的漿片、膜片的動作是否靈活。
4、末端試驗裝置維護保養工作內容
(1)檢查末端閥門的開閉是否靈活。
(2)測試末端壓力表的靈敏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5、噴頭維護保養工作內容
(1)噴頭除塵,定期對分區、分片、分系統采用吸塵器對每個噴頭進行除塵。
(2)測試噴頭框架、濺水盤是否變形。
6、水泵接合器維護保養工作內容
(1)測試系統最不利點的壓力、流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檢查系統連接管、止回閥、安全閥、放空管、控制閥的靈活性,并觀察有無漏水、滲水現象。
(3)檢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標識是否存在,井蓋是否完好無損。
7、消防栓的維護和保養工作內容
室內消火栓:
①檢查消火栓箱是否開啟靈活,箱內的配件是否齊全。消火栓的水源是否連通。
②測試消火栓口的靜水壓力和出水壓力。
③室外消火栓應檢查“室外消火栓”標志是否存在,井蓋是否完好無損。
④檢查接口試水是否漏水。
⑤檢查消防卷盤的間距是否保證一般水流能達到室內地面任何部位,并放在便于取用的部位,閥體開啟是否靈活。
(三)防排煙系統、設備、設施維護與保養
1、對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送風閥的維護保養:
(1)排煙口、送風口有無變形、損傷,周圍有無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2)風管與排煙口連接部位的法蘭有無損傷,螺栓是否松動;
(3)閥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脫落,動作是否正常;
(4)旋轉機構是否靈活,每年對機械傳送機構加適量潤滑劑;
(5)制動機構、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6)進行手動、遠程啟閉操作,檢查是否可完全打開。
2、對送風、排煙風機的維護保養:
(1)風機房周圍有無可燃物;安裝螺栓是否松動、損傷;
(2)傳動機構是否變形、損傷;葉輪是否與外殼接觸;
(3)電動機的接線是否松動;電動機的外殼有無腐蝕現象;
(4)電源供電是否正常(檢查電壓表或電源指示燈)。
(5)檢查軸承部分潤滑油狀態是否異常(臟污、混入泥沙、塵等);
(6)檢查電動機的軸承部位潤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7)檢查傳動皮帶是否松動,聯軸器是否牢固;
(8)啟動電動機,旋轉時有無異常振動、雜音。
(9)操作手動或自動啟動裝置,進行每個防煙分區(或正壓送風)的動作試驗,檢查下列事項:
a、手動或自動能否正常啟動;
b、運轉電流是否正常;
c、運轉中是否有不規則雜音及異常振動;
d、動作設備的區域是否與原設計對應。
3、對風機電柜的維護保養:
(1)控制柜是否設置在易于操作、檢查、維修方便的位置。
(2)控制柜有無變形、損傷、腐蝕。
(3)線路圖及操作說明是否齊全。
(4)電壓、電流表的指針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
(5)開關是否有變形、損傷、標志脫落、處于正常狀態
(6)操作開關,檢查開關性能,檢查指示燈顯示狀態是否正常。
(7)繼電器是否脫落、松動,接點是否燒損,轉換開關能否正常切換。
4、每年應對防排煙風機的風量進行測定。
5、正壓送風閥:檢查其送風閥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風功能
三、主要維修保養工作計劃(略)
四、易損配件的更換
根據設備實際情況,如有損壞的零配件,須出具更換設備報告朗豪酒店主要負責部門,由主管部門提供配件,我方進行免費安裝、調試;如所需配件已屬過時替代新產品,則由朗豪酒店提供相同功能的新型設備配件,供我方使用,配件費用由朗豪酒店的主要負責部門有關部門支付。
五、緊急維修
當朗豪酒店內消防系統發生嚴重故障,并同時影響系統正常運行時,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通告我方負責維保人員,我方維保人員保證會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并對該系統進行快速準確搶修,及時排除故障,恢復系統正常運行,確保朗豪酒店內消防系統正常工作。
六、質量保證
我方在完成該樓的消防系統維修、檢測、更換配件后,向主管部門出具全面合格檢修報告,并向主管部門提出應預防的合理建議、合理的操作方法,使操作人員能夠正確操作該設備。
七、公司承諾
(1)我方對該樓內的消防系統進行技術備案及維保措施,做到住扎現場1人、后備6人,隨叫隨到。
(2)我方每月對該工程消防系統運行情況出具全面檢測維修單。
(3)及時全面配合、協助該朗豪酒店的消防演習工作。
(4)每逢節假日前,我方都要對消防系統運行狀態進行全面普查。
(5)利用合理工作時間,我方對該朗豪酒店內消防操作人員進行免費消防技術專業培訓。
(6)全力協助、配合、解決關于消防部門所予的各種檢查。
消防設施維保方案 4
為保證維護保養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維保工程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服務方案如下:
1、消防設施維護、維修范圍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氣體滅火系統;
2、人員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
技術負責人:
3、維修依據及標準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98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xx
(4)《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97
(5)《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32-82
4、月檢維修保養方案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a、每月對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及聯動設備進行模擬火警、故障及聯運試驗;
b、每月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線路及聯動線路的故障進行檢修;
c、每月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2)自動噴淋系統:
a、每月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于工作狀態;
b、每月對噴淋水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一次,動作失常時馬上通知貴單位及時更換;
c、每月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3)消火栓系統:
a、每月對消防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并對消防泵進行消火栓按鈕聯動啟泵試驗;
b、每月對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c、每月對消火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防排煙系統:
a、每月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
b、每月檢查風機電源控制柜、送風閥、排煙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5)氣體滅火系統
每月對氣體滅火系統裝置的噴嘴外觀、儲存容器、選擇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與噴嘴等系統部件外觀和控制設備是否處于運行狀態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
6)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
a、每月檢查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
b、每月檢查標識正確性。
5、季檢維修保養方案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a、每季對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及聯動設備進行模擬火警、故障及聯運試驗;
b、每季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線路及聯動線路的故障進行檢修;
c、每季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d、每季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消防通訊線路、消防主機電源檢查及消防主機接地線路的故障的檢查及維修。
2)自動噴淋系統:
a、每季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于工作狀態;
b、每季對噴淋水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一次,動作失常時馬上通知貴單位及時更換;
c、每季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d、每季年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3)消火栓系統:
a、每季對消防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并對消防泵進行消火栓按鈕聯動啟泵試驗;
b、每季對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c、每季對消火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d、每季度對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靜壓壓力試驗。
4)防排煙系統:
a、每季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
b、每季檢查風機電源控制柜、送風閥、排煙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c、每季手動或自動打開排煙閥、啟/停送風機、排煙機查看其性能。
5)氣體滅火系統
a、每季對氣體滅火系統裝置的噴嘴外觀、儲存容器、選擇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與噴嘴等系統部件外觀和控制設備是否處于運行狀態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
b、每季對滅火器儲存容器、驅動裝置、緊急啟動、停止裝置,聲光報警裝置、選擇閥、噴嘴、氣體滅火控制盤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
6)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
a、每季檢查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
b、每季檢查標識正確性。
c、每季檢查切斷正常供電,測量照度。
6、半年檢維修保養方案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a、每半年對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及聯動設備進行模擬火警、故障及聯運試驗;
b、每半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線路及聯動線路的故障進行檢修;
c、每半年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d、每半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消防通訊線路、消防主機電源檢查及消防主機接地線路的故障的檢查及維修;
e、每半年對備用電源進行充放電試驗,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檢;
f、每半年對消防系統聯動設備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g、每半年進行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消防聯動試驗兩次。
2)自動噴淋系統:
a、每半年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于工作狀態;
b、每半年對噴淋水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一次,動作失常時馬上通知貴單位及時更換;
c、每半年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d、每半年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e、每半年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并進行維護;
f、每半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消防儲水位檢查。
3)消火栓系統:
a、每半年對消防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并對消防泵進行消火栓按鈕聯動啟泵試驗;
b、每半年對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c、每半年對消火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d、每半年度對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靜壓壓力試驗。
e、每半年對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用戶;
f、每半年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
g、每半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況對重點部位的消火栓進行出水檢查。
4)防排煙系統:
a、每半年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
b、每半年檢查風機電源控制柜、送風閥、排煙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c、每半年手動或自動打開排煙閥、啟/停送風機、排煙機查看其性能;
d、每半年手動或自動方式關閉空調通風系統、電動防火閥試驗,檢查其性能;
e、每半年對防排煙控制設備做消防聯動試驗一次。
5)氣體滅火系統
a、每半年對氣體滅火系統裝置的噴嘴外觀、儲存容器、選擇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與噴嘴等系統部件外觀和控制設備是否處于運行狀態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
b、每半年對滅火劑儲存容器、驅動裝置、緊急啟動、停止裝置,聲光報警裝置、選擇閥、噴嘴、氣體滅火控制盤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
c、每半年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氣體滅火系統功能,并進行模擬噴氣試驗;校驗儀器儀表,存儲容器稱重。
6)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消防電話和應急廣播:
a、每半年檢查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
b、每半年檢查標識正確性。
c、每半年檢查切斷正常供電,測量照度。
d、每半年檢查應急情況下強制切換功能。
7、維護標準
1)證系統正常工作。
2)維護質量必須符合經雙方核定的竣工圖紙的要求,并且滿足現行消防規范的要求。
3)設備發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二十四小時內檢修解除故障。在確實沒有配件的情況下應及時向貴單位匯報,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4)提供詳細的月檢、季檢及年度試驗報告,以方便貴單位備案。
8、其它
在維保期內,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維保范圍內設備統一由我公司根據要求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在維護保養期間所更換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貴單位負責購買,我公司負責安裝。
消防設施維保方案 5
一、維保目標
確保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提高消防設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障建筑物內人員和財產的消防安全,符合國家相關消防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二、維保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包括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聲光報警器、報警控制器等設備。
2.消防水系統
消火栓系統: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消防水泵接合器、消火栓泵等。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噴淋泵等。
3.氣體滅火系統(如有)
包括滅火劑儲存容器、容器閥、選擇閥、單向閥、集流管、連接管、噴嘴、驅動裝置、氣體滅火控制器等。
4.防排煙系統
送風機、排煙機、風道、防火閥、排煙閥、送風口、排煙口等。
5.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應急電源等。
6.消防電梯(如有特殊消防功能部分)
消防電梯的迫降功能、消防專用電話等相關消防功能。
三、維保依據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
3.《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
5.《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
6.《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
7.《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
8.其他相關國家和地方消防法規、標準
四、維保計劃
(一)日常巡查(每日)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運行狀態,查看是否有故障、火警等信號。
巡查手動報警按鈕、聲光報警器等外觀是否完好,有無損壞或被遮擋。
2.消防水系統
檢查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是否正常。
查看室內外消火栓的外觀、配件是否齊全,有無漏水現象。
3.防排煙系統
檢查送風口、排煙口的外觀是否正常,有無異物堵塞。
巡查風道表面有無破損、漏風情況。
4.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檢查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的外觀,確保其亮度正常,無損壞。
(二)月度維保(每月)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對火災探測器進行逐個測試,確保其靈敏度符合要求。
清潔火災報警控制器內外表面,檢查接線端子是否松動。
檢查消防電話系統,確保通話清晰。
2.消防水系統
啟動消火栓泵、噴淋泵,檢查其運行情況,包括壓力、流量等參數。
對消火栓進行全面檢查,包括水帶、水槍的完好性,閥門的靈活性。
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報警閥組,查看其工作狀態,進行放水試驗,檢查水力警鈴是否正常工作。
3.氣體滅火系統(如有)
檢查滅火劑儲存容器的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對選擇閥、單向閥等閥門進行動作試驗,確保其靈活性。
檢查氣體滅火控制器的功能,進行模擬啟動試驗。
4.防排煙系統
手動啟動送風機、排煙機,檢查其運轉方向、風量、風壓等參數。
檢查防火閥、排煙閥的開啟和關閉動作是否靈活,關閉是否嚴密。
5.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對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進行功能測試,檢查其應急轉換時間和持續照明時間是否符合標準。
(三)季度維保(每季度)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對報警線路進行絕緣電阻測試,確保線路正常。
檢查備用電源的.充放電功能,確保其在主電源故障時能正常供電。
2.消防水系統
對消防水泵進行全面維護保養,包括潤滑、檢查密封件等。
檢查消防水系統的管道,查看有無腐蝕、漏水等情況,對閥門進行保養。
3.氣體滅火系統(如有)
對氣體滅火系統的管道進行外觀檢查,查看有無變形、損傷。
對驅動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其性能。
4.防排煙系統
對送風機、排煙機的電機進行保養,檢查皮帶的松緊度等。
檢查防排煙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確保與火災報警系統聯動正常。
5.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對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進行清潔,檢查電池組的性能。
(四)半年度維保(每半年)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邀請專業檢測機構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進行全面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根據檢測報告對系統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2.消防水系統
對消防水池、水箱進行清洗,檢查其結構有無損壞。
對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全面的水力測試,檢查系統的供水能力。
3.氣體滅火系統(如有)
對氣體滅火系統進行全面的模擬噴氣試驗(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檢查系統的滅火性能。
4-對滅火劑進行稱重或檢測,如不足或失效及時補充或更換。
4.防排煙系統
對防排煙系統的風道進行徹底檢查和清潔,確保通風順暢。
檢查防排煙系統的防火封堵是否完好。
5.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對系統進行全面的功能測試,檢查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的性能。
(五)年度維保(每年)
1.對所有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結合半年度維保內容,進行更深入的檢測和保養。
2.根據消防設施的使用年限和實際情況,對老化或損壞嚴重的部件進行更換。
3.對消防設施的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更新,包括設備清單、維修記錄、檢測報告等。
4.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消防設施操作培訓,提高人員對消防設施的熟悉程度和操作技能。
五、維保人員安排
1.成立專業的消防設施維保小組,小組成員包括電氣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消防設施操作員等相關專業人員。
2.根據維保任務的工作量和復雜程度,合理安排維保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確保維保工作按時、高質量完成。
六、應急響應措施
1.在維保過程中,如發現消防設施存在嚴重故障或影響消防安全的緊急情況,維保人員應立即采取臨時應急措施,如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等,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2.建立24小時應急響應電話,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迅速響應。對于非工作時間的緊急情況,維保人員應在接到通知后xx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七、質量保證措施
1.維保人員在每次維保工作完成后,應填寫詳細的維保記錄,包括維保內容、發現的問題、處理情況、更換的部件等信息,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2.定期對維保工作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建立質量反饋機制,鼓勵用戶對維保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維保服務質量。
3.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備品備件,確保消防設施的維修質量和可靠性。對于關鍵部件,應優先選用原廠配件或經過認證的優質配件。
八、報告制度
1.每月向委托方提交月度維保工作報告,包括維保工作的開展情況、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況、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2.在完成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維保工作后,提交相應的詳細報告,同時附上檢測數據、維修記錄等相關資料。
3.如在維保過程中發現重大消防設施問題或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委托方和當地消防主管部門報告。
消防設施維保方案 6
一、室外消防栓、消防水炮、室外泡沫栓系統
1、每月維保措施
對消火栓、固定消防水炮、泡沫消火栓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所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關閉狀態。
檢查消火栓栓口是否有滲水,消防水炮直流、水霧轉換是否靈活,轉角轉動是否靈活,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定期轉動炮身,零部件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
為鋼珠槽盒渦輪蝸桿加入潤滑油脂,保持操作轉動處于靈活狀態。
2、每季度維保措施
對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靜壓壓力試驗。
3、每半年維保措施
對室外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設備進行檢查,器材是否在位,水帶是否有霉變或僵硬問題,發現及時更換和補充到位。
4、每年維保措施
對消火栓、消防水炮、泡沫消火栓專用扳手轉動接口悶蓋,必要時加注潤滑油。檢查栓體外表油漆有無剝落,有無銹蝕,如有應及時修補。檢查橡膠墊圈等密封件有無損壞、老化等情況。
對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炮進行一次放水試驗。
抽查消火栓和消防水炮的出水及壓力情況。
二、消防應急燈具
1、每周維保措施
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使用狀態,主電燈顯示表示正常、故障燈顯示表示故障、充電燈顯示表示充電。
2、每月維保措施
檢查消防應急燈和標志燈在斷電的情況下是否能啟動應急燈具。
3、每半年維保措施
檢查應急燈燈泡,當需要更換燈泡時,必須用本廠提供的同一規格與參數的燈泡替換。
4、每季度維保措施
放/充電一次,在正常使用中應每隔六個月進行一次放電操作,當放電時間少于額定時間的50%時,須更換電池,更換電池時請注意電池的型號極性、電壓容量。
三、滅火器
1、每日維保措施
檢查滅火器是否在位或者被別圈占。
2、每月維保措施
檢查壓力表是否正常,壓力表外表是否變形、損傷等缺陷,保險銷和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筒體外觀是否有損傷、變形、銹蝕,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老化,噴射軟管應暢通。其水壓試驗壓力應與該滅火器上標簽或鋼印所示的.壓力相同,水壓試驗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裝使用。
3、每年維保措施
泡沫滅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維修一次。
四、自動噴淋裝置
1、每日維保措施
進行水力控制閥、開閉狀態檢查。
2、每月維保措施
對水利控制閥進行外觀檢查,是否有滲水現象,并應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
對噴頭外觀進行一次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
檢查消防水罐及消防給水設備,并應檢查其消防罐儲備水位。同時,應保證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發現故障應及時進行處理。
檢查電動蝶閥并做啟動試驗,動作失常時應及時更換維修。
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實驗閥進行放水,試驗系統供水情況;測試水力警鈴工作是否正常,壓力開關電信號是否正確。
利用末端放水裝置進行放水實驗,檢查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報警功能、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手動啟動噴淋泵,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啟動噴淋泵,進行主、備泵切換功能實驗。
3、每季度維保措施
實驗測試消防控制聯動功能,檢查信號反饋是否正常。
對冷卻噴淋裝置進水管上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核實其處于全開啟狀態。
對冷卻噴淋裝置進行一次出水試驗,檢查冷卻噴淋裝置出水情況是否正常。
4、每年維保措施
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
對消防儲水設備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重新油漆。
五、泡沫滅火系統
1、每季度維保措施
對系統進行檢查,對泡沫產生器、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進行外觀檢查,應完好無損。
對壓力表、管道過濾器、金屬軟管、管道及附件進行檢查,不應有損傷,電源和電氣設備工作狀況應正常。供水水源及水位指示裝置應正常。
2、每年維保措施
對泡沫系統進行檢查,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噴射防火堤內泡沫管道及泡沫發生器進口端控制閥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應全部沖洗,清除銹渣。
對泡沫滅火系統中的液上及液下噴射、固定式泡沫炮和泡沫滅火系統進行噴泡沫試驗,并對系統所有的設備、設施、管道及附件進行全面檢查。
每月檢查PC8泡沫產生器的吸氣孔是否暢通,不被雜物堵塞。密封玻璃隔板是否完好,如有損壞應立即更換。產生器部件完好,發現損壞件應及時調換。
六、消防泵
1、每周維保措施
檢查消防泵電源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泵體是否有滲水,消防水泵啟動運轉是否正常。
消防泵啟動運行一次,在泵房現場手動啟動及連鎖投用系統聯動啟動,是否保證消防泵正常啟動及故障信號反饋回調控中心。
2、每半年維保措施
進行一次消防泵電源檢查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泵體是否有滲水,試驗和檢查壓力表,消防水泵啟動運轉是否正常,軸封處密封無泄漏現象,流量是否符合額定流量要求。
檢查消防泵遠程啟動、就地動作及有關聯動信號顯示,實測一次消防水泵的實際流量、壓力,消防泵殼是否有滲漏、冒汗等缺陷。
3、每月維保措施(針對消防泵房及室內消火栓)
對消防泵房的工作環境、消防泵、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噴淋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備等進行檢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檢查室內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等是否完好。
對屋頂消火栓或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出水試驗和壓力檢測。
按安裝總量的10%對消火栓遠程啟動按鈕進行啟泵抽查試驗,檢查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啟動消防泵和主、備泵切換試驗。
每季度維保措施(針對室外消火栓系統)
對室外消火栓系統進行放水試驗,保持消防水源的清潔。對不能使用或損壞的閥門進行維修、更換。
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每月維保措施
對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樓層顯示功能、聯動控制器功能、報警記憶功能、火災廣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化功能進行檢查,保證處于正常良好狀態。
按安裝總量的10%采用專用檢測設備對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器按鈕、警鈴、聲光報警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實驗和故障報警實驗。
對聯動控制設備進行手動和自動試驗,保證控制器應有控制和顯示功能,打印、顯示部位編號應一致。
2、每兩月維保措施
進行報警及控制線路維修檢查。
3、每半年維保措施
對消防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煙感探測器進行吹煙模擬實驗(抽檢率不得低于50%)。
八、其他注意事項
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應由具備專業資質和經驗的人員進行,這些人員應熟悉消防設施的工作原理、結構和性能,掌握相關的維修保養技術和方法。
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應嚴格遵循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范和標準,確保消防設施的質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有效地發揮其防火滅火的作用。
在進行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的過程中,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包括檢查的時間、地點、設備名稱、檢查內容、發現的問題、維修保養措施以及維修保養人員的簽名等,為后續的維修保養提供參考。
消防設施應保持清潔,避免灰塵、油污等雜物的堆積。對于容易受到腐蝕的設備,如消防管道、閥門等,要定期進行防腐處理。
在設備周圍應設置明顯的標識和警示標志,防止人為的損壞和誤操作。對于露天設置的消防設施,要采取防雨、防曬、防凍等措施,保證其在各種環境條件下都能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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