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大全4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
購房者購買二手房時候,遭遇一房多賣情形,數(shù)份合同對房屋價款和履行方式約定不一致,以他人名義購房,借名人與登記人發(fā)生糾紛,實際出資卻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系借名關系等,該如何處理?
1、一房多賣情形下,多個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處理?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shù)份買賣合同,在合同均為有效的前提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已經(jīng)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jīng)實際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占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shù)額的多少及先后、是否辦理了網(wǎng)簽、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買受人中之一人起訴要求出賣人繼續(xù)履行買賣合同,出賣人以房屋已轉讓給他人為由提出抗辯的,法院可以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追加其他買受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其他買受人另行提起訴訟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當依據(jù)前款原則協(xié)調處理。
2、當事人先后簽訂數(shù)份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對房屋價款和履行方式約定不一致的,怎么處理?
當事人之間就轉讓同一房屋先后分別簽訂數(shù)份買賣合同,合同中關于房屋價款、履行方式等約定存在不一致,當事人就此產(chǎn)生爭議的,應當依據(j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對于當事人在房屋買賣中確實存在規(guī)避稅收征管、騙取貸款等行為的,必要時可一并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也就是說,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避稅的,避稅的條款因違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無效,仍應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履行。
3、以他人名義購房,借名人與登記人發(fā)生糾紛的,怎么處理?
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jù)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里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jīng)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xié)議,或有證據(jù)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為由,對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4、一方當事人確實為購房出資,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系借名關系的,怎么處理?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jù)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系,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jù)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也就是說,在此情形下,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系,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5、借用他人名義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保證住房,能否要求登記人將房屋過戶至借用人名下?
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guī)的規(guī)定,借名購買經(jīng)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者依據(jù)雙方之間的約定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一般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條件的情況下,不可能通過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而達到規(guī)避購買條件,實現(xiàn)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6、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買方交付了房款,并實際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確定房屋歸其所有?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未依約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提起房屋確權之訴,要求確認房屋歸其所有的,法院應當行使釋明權,告知其應當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出賣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堅持不變更的,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賣方未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的行為,屬于違反雙方買賣合同義務的行為,仍是合同糾紛,并不因為當事人付清了購房款,并實際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確認其享有物權。
7、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的,違約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權?
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權。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的,合同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同意繼續(xù)履行,愿意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為代價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堅持要求繼續(xù)履行,經(jīng)審查合同繼續(xù)履行不存在現(xiàn)實困難的,應當判決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約定金等約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實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8、房屋買賣合同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確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的,不應視為解約定金。所謂解約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
房屋合同 篇2
一、本合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二、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當按《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意見的規(guī)定,相互交驗有關證件,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或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條款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等。其中,將承租房屋轉租給外來流動人員,轉租人應出示公安部門發(fā)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三、本合同簽訂后的 日內,應按規(guī)定向房屋所在地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不辦理登記備案,不得對抗第三人。
四、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據(jù)《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條款均為
提示性條款,供轉租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后,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了解各條款內容。如有不明確的,可向各區(qū)、縣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或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詢問。
七、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由經(jīng)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jīng)紀機構和經(jīng)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頁簽字、蓋章。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號____室的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xiàn)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jù)。
二、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報經(jīng)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xù)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xù)租書面要求,經(jīng)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路弄號室;房型規(guī)格;居住面積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沐浴空調冰箱彩電洗衣機微波爐吊扇音響VCD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wèi)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yè)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天;
(4)連續(xù)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jiān)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yōu)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xié)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xié)商后解除本協(xié)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yè)應保持周圍環(huán)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fā)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fā)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有關現(xiàn)行法規(guī)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shù)。)
出租方:承租方: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房產(chǎn)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于海口市 建筑面積為 出租給乙方 使用。
二、租期為 月(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 )保證金為人民幣元整(¥ ),租金按 收取。租金不含物業(yè)管理費、水電、電梯、有線電視、燃氣、電話、上網(wǎng)費等。
三、實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乙方繳付 月租金及保證金共人民幣 元整(¥ ),以后租金必須提前一個月繳付。
四、乙方如愈期五天以上未交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等其他能源費,甲方或物業(yè)管理公司有權停止供水、供電等其他能源,乙方如愈期限 天以上未交租金,本租賃協(xié)議終止,剩余的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在協(xié)議簽定后必須屐行下列條款:
1、遵守所在小區(qū)有關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和業(yè)主公約。
2、在租租賃過程中要保持房屋的整清潔,精心使用所租房屋的.各種
固定裝置門、窗、防盜網(wǎng)、所有家具及廚具及廚房衛(wèi)生間的所有設施。不得在上亂釘、亂劃、亂掛;一造成損壞,乙方使用不慎損壞時,甲方可派人員修理,其修理費用及更換材料由乙方承租。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積極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所租房屋不受暴風雨和臺風的損壞,所承租房屋的門窗玻璃如有破損,均須乙方付費,及時進行更換或付費委托甲方處理。
4、事先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將所租房屋設施或內部供水、供電經(jīng)路作任何更改,不得在所租房屋內安裝間隔或其架設,更不準將房屋內的設施、設備以任何理由搬出。
5、假若乙方不慎導致房屋上下水溢致使房屋及他人財產(chǎn)蒙受損失及甲方因此受到控告或索賠時,乙方須全額賠償甲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從事違法或不道德用途。不得在室內儲藏在量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
7、乙方應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員在合理的時間進入租房屋檢查室內各種設施、設備和裝置的完好情況。
8、在所租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并且未書面提前通知甲方續(xù)簽租賃協(xié)議時,乙方必須立即所住房的所有鑰、室內原有的固定裝置、設置、設備及安全部家具完好地交給甲方。
9、合同期滿方如需要續(xù)組,則必須在租期滿一個月前甲方提出申請,經(jīng)甲方同意岳同等條件下方享有優(yōu)先租賃權。
10、乙方租賃使用期間,甲方不提供作帳用票據(jù)。
六、雙方必須履行下條款:
1、乙方所繳交的租金到期后(不含保證金),方如未能如期續(xù)繳租金(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除外),甲方將放收回所租住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所租住房繼續(xù)占用,屆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在前每一條款中所定期限終止,乙方已繳清全部租金及應繳交的所有費用,全部完好地交回房屋及房屋的各種設施、設備、家具和全部鑰匙時,甲方須時將簽定本合同時所交付的房租賃保證金無息退給方。乙方如有損壞所租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家具時,甲方可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從保證中扣除相關費用后再退還方,乙方若有欠租或未繳清應繳交所欠費用,甲方仍可從保證金中扣除;若保證金不足以抵夠乙方所欠費用時,甲方有權扣押方有關物品、設備或其他有價財物,限期方繳清所欠費;若期限已過,乙方仍未繳清所欠費,甲方有權將所扣押的物品進處理,處理所得款項,甲方扣除方所欠費用后,余款退還給乙方。
七、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jīng)雙方簽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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