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實用)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荒山承包合同 ,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荒山承包合同 1
甲方xx縣xxx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甲方
乙方xx市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市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2
甲方:******
乙方:***
為大力發展養殖業,合理利用資源,節約耕地,乙方現有一座荒山承包給甲方作為養殖場。通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承包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稱)和面積
桃閘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積五畝。
二、承包期限為30年(叁拾年),即從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費用每畝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時向乙方交納承包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內,養殖場內一切費用均有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還要負責荒山的綠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義務協調解決四鄰糾紛,維護甲方的養殖場環境。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應共同自覺遵守。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撕毀,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條文。否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3
出租方(簡稱甲方):x村,x村,x村民組、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陳永華(40%股份),張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甲方委托現任組長將稻谷條村民組范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后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承包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x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承包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畝( )畝/元
3、耕地:( )畝( )畝/元
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承包標準:
承包時間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費為:(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并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范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承包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承包山地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開發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承包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水系、路網、供電及水利等設施進行改造,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時,其補償費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承包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3、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建設中可以用甲方群眾務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6、本合同簽訂后需由村級和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廢除本合同。
2、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六、糾紛解決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并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東三人和村委會和村民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資或轉讓他人,乙方的股東全部到場簽字,否則無效。
4、合同后附清單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畝每年( )元,由當年組長收納,并出具收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委會鑒證:
鎮司法所鑒證: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4
甲方:蘆草溝村委會
乙方:胡軍
身份證號: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于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桿,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為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 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雇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于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征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著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后,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承包在xx村,xx村(小地名xx)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于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xx,住所xx;乙方當事人的姓名 xx ,住所xx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于xx,四至界線:東xx西xx南xx北xx面積約xx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占xx%,甲方占xx%。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復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xx份,雙方各執xx份,本村xx份,鎮政府xx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 6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資源,甲方免費提供荒山林地給乙方承包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費提供荒地,供乙方開發經營。
二、在合同承包期內,乙方擁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所有權。
三、承包合同期為30年,合同期滿,甲方按利潤的'30%提成,作為該地的報酬。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為:地名:北東南西。
五、合同期內,甲方及本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借口對乙方進行干擾、破壞,如出現糾紛,甲方須負責解決,若導致乙方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國家建設(或其它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 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發展良種按短周期工業原料林,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馬虎嶺的荒山,發包給乙方經營,四界是:東至濕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積由甲乙雙方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局繪制的1: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計算為準。雙方都要在圖上簽名蓋章確認。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須是甲方合法擁有使用權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間,是人民政府原發給甲方的山界林權證中的使用權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荒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權證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經營使用權。
第三條:承包期限為叁拾年。即從20xx年08月10日至20xx年08月09日止。
第四條:承包荒地共計4015畝,承包金每畝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計301125元。
第五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地必須權屬明確,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內因荒地權屬、界限出現糾紛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要加強對當地群眾進行法律教育,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如發現有害乙方的合法權益者,甲方要協助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不協助處理,對甲方處損失的50%罰款。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權實行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和建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證甲方轉讓費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荒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將有關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經調查核實后,可據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當年的`承包金或在條件允許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九條:甲方若在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須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承包金總額和乙方投入資金總額的五倍罰金賠償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若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接收或處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資產,并收回荒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半年,除如數追回欠款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產設施,或者重新發包。
第十二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內某荒地,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荒地的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設施,林木補償費及該荒地承包期內的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獲得國
家下撥用于該片土地發展生產的支家物資,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條:荒山承包合同期滿,荒山如數交還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屬物由乙方半年內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則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處長承包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繼續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四條: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轉讓使用權之荒地的山界林權證書附圖復印件及地形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打手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的秣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鎮林管站和鎮司法所各執壹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并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時限___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___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撥的.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征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歸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持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盡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___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號(陽歷)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10
甲方:X村委
村委主任:
乙方:,男,現年XX歲,住,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商定租賃承包位于地的荒山XX畝,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防止產生糾紛,現制定具體條款如下:
一、
二、.......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存檔。
甲方:(蓋章) 村委主任:(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屯第9、第10生產隊的.挖甲嶺、長水灣、馬釘木山、雷勾嶺及屋地碑等五個山地(四至界限:東起上垌屯分界線;南起牛屎灣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溝;北至北角路。)合計約480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25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75元,每年共計36000元(面積480畝),25年共計900000元(大寫:玖拾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
第一次為合同簽訂日,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月10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并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承包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一、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二、協議生效后,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特此協議
甲方9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甲方10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下灣鎮旺江村委會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12
甲方:XXX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乙方:xxxxxxxxx村村民委員會(xxx村民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資源,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根據開發使用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頂的荒山20畝發包給甲方從事養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圍內的廢石池,廢石渣場。
二、承包期限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共荒山20畝計人民幣元(大寫:)為一年承包費。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2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20xx年月日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雇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養殖需要設置建筑物、開挖水道以及養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利用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同時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養殖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稱改變;
十三、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乙方分離或者合并均要繼續承擔實現合同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同等條件甲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十五、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設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設施、建筑物歸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的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書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圖》《關于正兜村坑仔頂荒山承包決議書》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鎮xxx村村民委員會(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20xx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1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發展林業生產,加快荒山綠化,切實搞好我場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扭轉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實施,又因經費短缺,無力管護,造成屢造屢毀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熱愛林業,責任心強,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乙方從業植樹造林等林業生產經營,四至范圍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圖及GPS點。
二、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1.00元/畝·年, 畝×1.00××元/畝·年×30年= 元,計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質屬于退耕還林工程中“退一還二”的荒山造林任務,國家不納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政策的面積范圍,甲方也不予任何補助。
五、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經營荒山造林及管護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在20xx年末前必須完成全部造林任務,并達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簽訂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經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將解除本合同,并將該荒山承包給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含承包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根據荒山立地條件,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及在總結近年來荒山造林經驗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整地方式、造林樹種、樹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十、乙方必須維持承包荒山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乙方必須認真搞好幼林撫育管護工作。
十一、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甲方要求乙方將承包的荒山用網圍欄圍起來,并進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十四、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時,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過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驗收的,其屬于乙方的補償費由乙方領取;若未通過驗收的`,則該補償費先由甲方領取并代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過驗收后,一并全額發放給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過驗收的,該補償費由甲方收取,同時甲方將該荒山另行承包給他人。
十五、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荒山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承包經營的荒山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超過所承包的荒山范圍,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并轉包給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 改變荒山的林業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 毀林開荒、荒蕪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達不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標準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 14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
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 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xx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xx月xx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20xx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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