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匯總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書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斧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兩個原則:合法原則和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所謂合法,就是依法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三項要求
(1)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資格。作為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凡年滿16周歲、初中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均是有鑒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即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勞動合同形式合法,勞動合同以書面訂立,方為合法。雖然在實踐中,有些企業與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在事實上已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也受法律的保護,其合法權益也受到法律保護。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平等,雙方在平等身份的基礎上就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任何第三者也不得對其訂立勞動合同進行非法干涉。
2、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內容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勞動權利義務的個體規定,具體表現為合同條款。《勞動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根據這一規定,勞動合同內容可分法定內容和商定內容兩部分。法定內容是指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當事人必須遵照執行的內容,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規定下列法定內容:
(1)工作時間和休息;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是為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項保護措施;勞動條件是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
(3)勞動待遇,主要包括、保險、福利等。勞動合同中的法定內容是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但是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協商具體執行辦法。
商定內容是指勞動合同法事人雙方協商規定的內容,商定內容分為必要內容和補充內容,必要內容是指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內容,缺少了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例如勞動合同是否規定試用期,是否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以及用人單位是否向勞動者提供住房等。不管是必要內容還是補充內容,都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該條款一律無效。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合法原則,就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平等地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樣能避免或減少勞動糾紛的發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2
編號:勞合字(第)第 號
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單位性質: 法人代表:單位地址: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它有效證件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現暫住詳細地址: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簽訂本勞動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貳)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
(參)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至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溫州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或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實行以下工資計算方式
壹、計時制,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考核工資 元;試用期滿,基本工資為 元,考核工資 元。
貳、計件制,具體計件單價另行約定。
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實行結構工資制,具體工資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辦法執行。
第五條、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放日期為次月初,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核、違紀行為、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壹、定時工作制
貳、綜合計件工時工作制
參、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將給予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五、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五條、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列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條、甲方的交易秘密、經營秘密、管理秘密、技術秘密,乙方對此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后兩年內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本單位其他人員以及外單位人員有意或無意的泄漏。甲、乙雙方如另有競業禁止協議,則競業禁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第十八條、全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積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的。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3) 甲、乙方情況發生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后,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并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三十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并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第三十一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用人單位(公章) 受用人(簽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3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制簽訂本合同須知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規定是:
(一)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
(二)根據《勞動民法典》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方應當為乙方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乙方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的;
B、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C、乙方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沒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________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__編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勞動合同書4
甲方(用人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方雙方依工作實際需要,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從年月日起止年月日止期限為年。2、試用期限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根據甲方需要,乙方自愿在甲方的崗位從事工作。
三、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事實上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以下第形式執行。1、乙方試用期工資月/元;試用期滿月/元。2、績效工資制。3、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延后工作日支付。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延長工作期間的工作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福利待遇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1、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等有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4、甲方負責給乙方學員,提供教學場所,訓練設施等。(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責任目標,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2、由于行業原因,為確保安全培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元。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禁止泄露甲方的一切內部資料、宣傳策略及工作活動內容。
八、本合同的變更(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如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5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數據、薪金福利數據、經營開發信息、客戶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布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脫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并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并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6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家庭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試用期滿后,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為下列第2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日。
3、以完成____工作為限。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并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并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并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60分),或者因其他個人原因,公司予以勸退的;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說明情況,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并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離職交接
1、簽定合同后,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后,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并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后,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簽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后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后,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戶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于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并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后,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戶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為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7
甲 方(雇用單位):
法人代表:
注冊地址:
乙 方(受雇職工):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亳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亳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亳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亳州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方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還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九、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亳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協議期限協議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不為乙方交納保險。
3、乙方在工作期間自身發生意外(包括死亡、突發病等)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工傷除外。
四、工作報酬
1、按雙方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2、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等等全部歸還后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二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八、其他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9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 ________條 第________款 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合同書10
勞動合同書(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監制
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新疆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街道(鄉鎮)____________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對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五、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按以下__________條款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__至周__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_運轉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九條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加點工作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征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方能實行。
第十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以下_________條款確定: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定額,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制定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制度,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或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九、競業保密限制和培訓服務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___________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協議(競業保密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培訓服務約定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二、三、四、五、六款)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后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合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甲方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甲方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勞動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三種。甲方部分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勞動合同書1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工商登記類型:
社會保險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社會保險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在 合法 公平 平等自愿 商議一致 老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⑵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其 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⑶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時終止。
2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約定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可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二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1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 根據甲方需求,經過雙方商議,乙方的工作崗位為款未填寫的,按照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所在 的實際工作崗位確定)。甲方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經與乙方商議,可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標準和甲方依法制訂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 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
1 乙方的工作崗位采納以下方框內打“√”一種工時制度(未選擇或選擇無效的視為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⑴標準工時工作制;□⑵不 定時工作制;□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實行不 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須按規定經用人單位所在 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后實施,未經審批的選擇無效。
2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制度,操縱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歇息和身心健康,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與工會和乙方商議同意,按國家關于工時制度的規定依法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其加班加點工資。
3 乙方的帶薪假期和醫療期按國家有 關規定執行。乙方因病需要歇息的,應當出具醫院的病假證明,并按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甲方要求審核復查的,乙方應當配合。
4 甲方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乙方的出勤情況,每月與乙方核對,并由乙方簽字。
四 勞動酬勞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酬勞,不 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在 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 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 低于乙方工作所在 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工資酬勞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乙方工資酬勞 中代為扣繳。
1 甲方承諾每月甲方通過銀行納入乙方工資專用賬戶),并同時提供乙方的工資清單。乙方有 權查詢和核對本人的工資。雙方對勞動酬勞約定不 明確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 乙方在 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3 試用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商議一致,對乙方的工資酬勞選擇
(1)乙方的工資酬勞按照甲方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以后根據內部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 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 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 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酬勞。
4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艱難,資金周轉受到嚴重影響,無法在 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內支付乙方工資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在 征得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 得超過三十日。
5 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甲方應當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6 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
7 甲方支付給一方的高溫津貼不 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
8 乙方依法享有 帶薪假期。
五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1 甲 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屬于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在 乙方工資 中代扣代繳。
2 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有 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3 甲方應當創新條件,改善集體福利,逐步提高乙方福利待遇。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負責及時救治,并在 規定的時間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為乙方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4. 甲方在 條件可能的情況下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六 勞動保護 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作規范,保障乙方享有 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2 甲方依法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 衛生教育,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保證安全文明生產。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 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 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 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及崗位技能培訓,不 斷提高業務素養和勞動技能,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有 權拒絕執行。
4 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七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其內容不 得與國家法律 法規和政策相抵觸。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2 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符合法定程序,并經公示或告知,為乙方知曉。
八 合同的變更 解除和終止
1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 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履行。
2 經雙方商議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 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 同意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應當采納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3 甲 乙雙方解除 終止本合同,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4 本合同解除 終止履行,甲方應當在 解除或終止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 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在 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的同時支付。
5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續在 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在 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
6 甲方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地點的,雙方應當商議,商議不 成的,視為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
九 勞動爭議處理
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商議解決。不 愿商議或者商議不 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 服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2 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的一方,應在 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 甲方違反勞動法律 法規等國家規定,傷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 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其它有 關部門舉報。
十 雙方共同信守的其他條款
1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商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協議。
2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 甲乙雙方在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因乙方拒不 辦理工作交接 歸還財物 技術資料等造成用人單位未在 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由乙方承擔不 利后果。
4 雙方均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嚴格依法履行各自的義務。
5 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地址 居住地址 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系。
6 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國家規定有 抵觸的,均按國家有 關規定執行。
7 本合同不 得涂改,不 得代簽。
8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由乙方保管的一份,甲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五日內交付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2
甲方:
乙方:
性別:
現在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根據甲方日常管理及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種和崗位、薪資。
三、 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二)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工資 元/月。
(二)職務工資 元/月。
(三)午餐補貼 元/月。
(四)交通費補貼 元/月。
(五)全勤獎元/月。
(六)社保 元/月。
(七)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并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甲方因工作需要須乙方在特定節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應按照國家標準發放乙方加班費或值班費。
七、 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工種的,上崗前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行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 處分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給予乙方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和客戶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由公司到相關部門辦理國家規定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職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在合同屆滿三十日前續簽用工合同的,按新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泄露甲方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六)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確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情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否則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秘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咨詢或文書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營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錄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機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于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知識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3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身份證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聘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考試、考核合格及醫院院務會研究決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壹年。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崗位承擔工作,并服從甲方因為工作需要的臨時調整崗位。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天(休假日期以醫院內部規定為準,及婚喪假除外),不允許兩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基礎工資為,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費(醫院給付部分,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自買)為,合計。法定假日值班另算,其他節假日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5、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辦理手續由醫院出具證明乙方自己辦理,本人不參保者與醫院無關,合同期滿后不再續訂。
6、上級人事部門辦理招工手續,如基本條件相符,可根據乙方表現,優先考慮,擇優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院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于個人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及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向甲方上繳5000元醫療風險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不再續聘時,且未對醫院造成損失的,將在2個月內退還,否則根據其損失酌情扣減,損失超過5000元者必須繳清,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3、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院后必須在甲方工作滿五年,否則由乙方按200%賠償甲方進修期間所支付的所有費用并扣除全部押金,不服者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4、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間如上級政策有變動,按當時政策辦理。
5、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勞動合同書14
編 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蕪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請勿復印)
注: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妥善保管。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辦理用工備案、處理勞動爭議、續訂合同或辦理社會保險及流動轉移手續的依據。
勞動合同書15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崗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____市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指南》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給乙方安排的生產(工作)崗位是:,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按季度撥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具體為700元月。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處分。
五、合同的終止解除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應終止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通過其它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的;
(3)無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4)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頂替的;
(5)經核查,非法取得公益性崗位資格的;
(6)有違法行為或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適宜繼續工作的。
六、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簽證留存一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指紋)
甲方:(單位公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構:(簽章)
簽證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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