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林地承包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林地承包合同1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組 戶 主: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宗地號: 單位:公頃、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不得改變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在一年內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舉報乙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臵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林地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于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于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范圍如下:東起______,西至______,南上至______,北下至______,面積約______畝,造林范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范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并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后,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后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系、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筑公路、開采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征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并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并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后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于采脂。現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采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范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______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______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______年內有效。(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縣林業局、______鎮人民政府、______村委會、_____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組長(簽字):______
簽證單位:______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簽證人(簽字):______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______簽證人(簽字):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集體商品林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其他□)方式,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從。
承包林地數量:宗地,總面積畝。
二、承包林地用途
承包林地必須用于發展林業生產,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承包方落實管護措施,對疏林地塊進行林木補植,荒山必須在兩年內完成造林。林木采伐后必須在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
2.甲方有權對發包林地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或破壞林地林木的違法行為。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結束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不干預乙方按程序向上爭取到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 乙方:
1.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林木享有使用權、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
2.乙方在承包期內可以依法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林地,轉讓林地經營權的,必須經甲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林地的,應報甲方備案。
3.乙方有權享受各級政府對林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當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及其它破壞森林行為。
5.承包期內,乙方家庭成員享有繼承權。 四、承包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乙方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乙方采用形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年月日。
五、其它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他人員:
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余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包的______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______畝林地另行發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于農、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后,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于搞工業生產或永久性建筑等非農、林業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通過,會議記錄附后。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朝陽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6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_____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東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邊界和村責任田,南至_____村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鎮合同管理部門_____份,林業局_____份,撫寧縣公證處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xx村xx組,戶主:xx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林地改革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該林地總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xx,西xx,南xx,北xx。
承包期限_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保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債務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間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登記申辦林權證。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變更林地使用權等損害林地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自有林木產品及其產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內可以依法流轉經營,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流轉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扶持資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三、承包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價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四、違約責任和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雙方負責人、經辦人或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林地承包合同8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甲方為了促進經濟發展,發展集體公益事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承包林地合同如下:
一、甲方通過村民戶主代表大會(經濟合作社),公開招標、投標方式將林地出租給乙方承包,該出租林地位于____,面積共____畝,乙方亦自愿承包發展種植經營經濟林木。承包林地的邊界至詳見林權證及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站紅線勾圖。
二、承包期限:共三十年,即______________,期滿乙方應把林地交回給甲方。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辦法:
1、承包金額:每年每畝人民幣肆拾伍元整(包括林地原有林木在內),三十年共____元整(¥:____)。
2、付款辦法: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租金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協助乙方搞好承包范圍內的治安工作及防火安全措施,誰失火,誰負責。
2、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林地(包括原有林木)權屬必須明確,林地界線清楚無爭議。如因承包林地及原有林木權屬、林地界線發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解決,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如因上述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負責賠償給乙方,并且不得中斷乙方的各種經營活動;
3、甲方應告知該林地所在村村民不得在該承包地內毀壞林木、砍柴、開荒種植、取沙泥或新葬墳等,如村民需要在該林地內新葬墳的,需要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原有的運輸道路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在甲方未出租的林地內開設新運輸道路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理順開路涉及農戶的思想工作,但涉及農戶林地的補償費用由乙方負責。
5、承包期內,如乙方需要砍伐林木或煉山清山造林工作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林業部門申報有關手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林地有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生產成本、國家規費(工商、稅收)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自主經營權、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3、乙方要保留該承包地內的'原有山墳,必須離墓地周邊3米外才能種植經濟林木及其它經濟作物。
4、乙方為了合理的生產、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林地范圍內建設各種生產、生活設施,但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同時承包期滿,上面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期內,如因國家政策改變或國家征用承包林地的,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的各項手續,以盡快取得補償金,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青苗費和地上物等設施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乙方應得的補償款。
六、承包期內,如在承包林地內發現有礦產資源的,甲乙雙方都不得擅自開采,確需開采的,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按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辦理開采手續。
七、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賠償給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如有過錯的,則按雙方過錯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該承包林地轉租、轉包、轉讓,如轉包、轉租的應告知甲方,如將承包林地轉讓的,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轉讓,并到公證機關辦理轉讓手續。
九、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種植的林木或經濟作物還未能處理完畢的,甲方允許乙方延長 年時間處理,延長期的承包金與原租金不變。如在約定延長期滿乙方仍未處理完畢的,則林地上的所有剩余物應無常見歸甲方所有。
十、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要變更條款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并報公證機關備案后方可變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責任,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最高違約金賠償給履約方。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各存執一份,以便法律監督。
本合同尚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簽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沾河林業局群山農牧場轄區內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愿就土地承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為60坰地,租期為兩年(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0日),租金為6600元/坰地,兩整年每坰土地租金共計人民幣13200元(一萬三千貳佰元整),其中每年向林業局繳納的土地費由乙方負責全額繳納。(土地費按照林業局每年規定額度繳納)。向林業局繳納的土地費應扣除給乙方,由乙方繳納。需繳納的費用實行多退少補原則。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租金全額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取得土地承包權,甲方保證土地使用權真實合法有效。
三.春秋兩季防火,乙方應當遵守防火公約,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負責賠償。
四.糧食種植補貼歸乙方領取,必須用乙方卡號申請糧食種植補貼。乙方僅享有糧食種植補貼一項政策,其余一切政策補貼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補貼。林場地租由乙方負責全額繳納,如乙方未繳納或未及時繳納地租所造成得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本合同中所約定的所有土地不能撂荒,并把現有已撂荒的土地整理成為播種狀態。每年秋收后保證秸稈離田,不得滯留田間。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如林業局有土地變動,甲方應全額退給乙方土地承包租金。如林業局沒有糧食補貼政策,甲方不予賠償乙方。
六.如本合同由他人代簽,代簽人必須認真閱讀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簽字即代表已認真閱讀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并代表同意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且能承擔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經濟賠償責任和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中以上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愿表達,自雙方簽名揀印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造成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如有糾紛雙方可訴至沾河林業局人民法院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四口沖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葉延凱(以下簡稱為乙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四口沖老桑場及老茶場的'林地共計叁佰畝,承包給乙方,四界為:老桑場林地下至水庫邊,上至山岡,西至水庫溢洪道山更,東至段順華菜園地山更:老茶場地東至黃泥岡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礦橫路,下至查細久樓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從20_年三月七日至20_年三月七日止,共計七十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捌萬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幫乙方辦理林權證,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使用權和繼承權。
2、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申報各種項目,項目資金歸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間與第三發生糾紛,甲方必須積極出面協調。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5、此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一份,鎮林業站一份。
6、此協議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十八萬元,并賠償一切損失。
甲方:南河鎮四口沖村民委員會(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蓋章)
20_年三月七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類型: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畝,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責任山;西至______責任山,南至______責任山;北至______責任山。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______元,合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開發山林坡地,發展農村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發包林地的面積、位置:
經甲方村民代表討論決定,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體面積、位置以山林證附圖為準)發包給乙方使用,該林地四至范圍:
位于東江山的林地,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計______畝;附發包林地的《林權證》及四至范圍圖復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經營范圍:
乙方承包期內林地用途為發展生態農業、種植茶葉、果樹、興建茶葉生產加工廠房、倉庫和宿舍,開發經營農業科技園藝、旅游觀光業,農藝科技培訓等。
三、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該林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該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擔地上附著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補償款(補償標準按甲方原定的補償方案執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圍內地上附著物的處置
1、原甲方地上附著物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五天內由甲方向上級有關部門報批砍伐手續,手續到位之后三個月內砍伐完畢。無需辦理砍伐手續的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內清理完畢,不得拖延時間妨礙乙方進場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歸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滿后除由乙方投資的生產設備、花木苗場內培育的苗木歸乙方處置外,地面不動產(包括廠房、宿舍、辦公處所等所用房屋、水電及道路設施、觀光景物以及茶園、果樹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毀壞。
六、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包的林地必須為無爭議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協助乙方完成國家發包林地的有關手續、解決村民因發包林地引發的矛盾,處理林地權屬爭議等方面的問題。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現有道路暢通,并無償提供現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
6、承包期內國家對農村林地的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自負盈虧,并負責繳納經營生產過程中國家和政府規定應繳的各種稅費,承擔修繕通往林地通路的責任和義務,如需改變道路現狀(擴大路面,改變走向等),甲方應提供協助,但涉及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在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在不影響甲方及下游生活生產用水的前提下,有權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4、承包范圍內的各種自然資源(如山洞)為乙方開發利用,但不得破壞。
5、乙方經營生產的項目、品種,如遇有政府專項扶持資金、補貼歸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為確保甲乙雙方用水安全,山溪兩側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轉讓
在承包期內,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資或重新發展,在不違反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和經營范圍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開發,有權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共同開發。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還。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妨礙本合同的執行。
3、合同履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或變更,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及政策性征用該林地時,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種農作物,建筑設施等林地附著物,政府給予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因甲方人為隨意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因自然災害造成水資源緊張時,乙方應先滿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產用水后,才能取水生產。
6、本合同期滿是否續約,雙方應提前_____個月進行協商。同時,甲方有權公開進行招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續約不成時,乙方應按時依約遷出,逾期不遷出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遷出后乙方遺留的財物超過一個月,甲方視作乙方放棄物權處理。
十、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嚴重的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權追究其一切責任。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有抵觸的應作說明,未作說明的按本合同約定的為準,補充協議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和擴大經營范圍,不得種植對環境及生態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樹,亦不能讓原有的桉樹再生。不得進行工業生產。不得在林地內進行各種違法活動,不得生產和存放各種違禁品。
2、乙方在經營生產過程中,包括養殖的禽畜的糞便,不得污染環境,尤其是水源,各種排放物應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3、乙方不得在林地內進行任何礦產資源的挖掘和開采,包括土方,應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變。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公證機關保留_____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簽字后即時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開發荒山,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和20xx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決定》及政府有關鼓勵和規范種植經濟林等相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協商,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了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其所有的責任山林地約畝,承包給乙方用于種植桉樹、油茶等經濟林的經營管理使用。該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東至,西至(以林地實地造林面積、附圖和林業站核定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使用年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1、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向甲方繳交每年每畝元承包費(其中村委元管理費,林業站技術指導費元);實際承包林地面積畝,總承包金額為元,大寫:。
2、乙方繳交承包費時間均為每年的月日前,以現金形交清當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費。
3、承包采取逐年繳交的辦法。乙方如下依約繳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和附屬設施由甲方無償收回。
第四條: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權,界址清楚。確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權利(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該林地的林地所有權證復印件及村民小組會議通過關于同意發包林地使用權決議的委托書備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擁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對發包的林地擁有所的權,若出現林地權屬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實賠償。
2、乙方在承包資格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基地及周圍的生態環境,年度造林計劃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計劃由乙方報告當地縣級林業局批準后實施。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期間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應主動有責任做好防止盜砍濫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糾紛等工作及案件的調處,有責任協商處理乙方與當地村民出現的糾紛。乙方應允許當地農戶在承包經營林地上建墳(首先是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的情況下),但林木要按林業部門的估價進行賠償給乙方。
4、現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網絡(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設施,乙方有權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區公路網絡、防火及水利設施的`損毀,乙方應予修復。
5、乙方在承包存續期限內,有權建設為林業生產、管理配套的設施;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造林基地投資建設的權益。如果修建林區新的運輸道路網、護林設施和其他直接為林業配套的設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圍的土地時,甲方應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該項目的建設,并協助解決可能遇到的問題,由此增加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應維持基地周圍村莊群眾原有飲水設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飲水設施損壞的,乙方應進行修復(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等除外)。
7、甲方應為乙方護林防火提供現有設施的技術條件,當山林發生森林火災時,甲方應及時報警并發動群眾全力撲救,救火人員工資,乙方適當補助。
8、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給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積內有未砍伐的樹木,乙方無償交還給甲方。
9、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雙方與征地單位共同協商,土地及原有設施補償按國家標準全部歸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設施補償歸乙方,征地后按實際面積重新核算承包面積,計算承包款。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內林木的減產或絕產,經雙方查證核實并報上級技術主管部門核定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國家和政府總體規劃、建設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總成本至倍賠償乙方損失。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同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林業站、公證處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甲方:xxx鎮xxx村
乙方:湘振股份制林場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 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于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于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范圍如下:東起,西至,南上至 ,北下至 ,面積約 畝,造林范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范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30年。即(20xx年—20xx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并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后,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后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系、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筑公路、開采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征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并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并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后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于采脂。現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采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范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1000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10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年內有效。(20xx年——20xx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縣林業局、xxx鎮人民政府、xxx村委會、xx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組長(簽字):
簽證單位: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簽證人(簽字):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 簽證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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