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協議書(集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份合作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份合作協議書1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全體合伙人同意訂立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伙企業的名稱:XX市XX區XX建材經營部;
經營場所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
第二條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合伙目的:合伙人應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努力實現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批發零售XXXX、XXXX;
制造加工XXXX、XXXX。
第三條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X年。
第四條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XX 住所:(按身份證地址填寫)
XX 住所:(按身份證地址填寫)
第五條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伙人姓名 出資金額 出資方式
XX XX萬元人民幣 (貨幣)
XX XX萬元人民幣 (貨幣)
各合伙人應在本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付所認繳的出資額。
第六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利潤分配:合伙企業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稅后利潤應當提取法定的“三金”,余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給合伙人;
虧損分擔:合伙企業出現虧損或債務,合伙人按投資比例承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七條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一、二選其一)
(一)
各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全體合伙人委托——————(1名或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但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除外)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
各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的執行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可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
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除外)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入伙與退伙: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伙
合伙企業在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第九條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解散;
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條違約責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伙企業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合伙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伙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2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友好協商,按股分紅,共擔風險,體現公平的合伙宗旨,為一個合伙人大家認可的項目,努力去創造共同的事業。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項目為______的種植、加工和推廣,區域范圍暫定在______縣內。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期滿后如有機會繼續合作,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占股份______%。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占股份______%。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占股份______%。
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占股份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只對已交部分確認股份。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合伙企業的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為依據,年終決算以后按股分紅。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的共有公司財產償還,當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入口公司章程并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代表公司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3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乙方的好萬家超市為主體,以甲方的名義,共同出資另開辦一家好萬家超市張書安分店(項目),好萬家總店提供營運期間的活動設計籌備、軟硬件維護技術、人員管理培訓和商品采購信息共享支持,并協助構建與各供貨商之間的供應關系,維護合伙超市的共同利益。
項目地址: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占比例為:出資目前總額為:元,甲方目前出資額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 _%;乙方目前出資額______占出資總額的%;丙方目前出資額______占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7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盈利的10%用來支付總店的協助費用,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 a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發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
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下附財務管理協議)。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4
合伙人:
聯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
聯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
聯系方式:
住址:
第一條合伙宗旨
誠信,互助,多贏。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總比______%。
2、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總比______%。
3、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總比______%。
4、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由合伙負責人建立單獨財務賬號,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按終止時結余的資產轉換成現金,再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財務凈利潤為依據,按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承擔債務或通過合伙人會議決議按其投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該股權的結算方式為: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高于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評估價受讓;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低于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受讓。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6)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享有其崗位薪資__________元,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崗位責權利。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負責人允許情況下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
(2)每月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定期檢查合伙賬目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5)每天微信傳送告知各合伙人日營業額。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依本協議第五條的辦法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可按退伙處理,退火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份。
3、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伙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股份合作協議書5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第一條 合伙名稱:
第二條 主要經營地點: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
第五條 出資金額、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合伙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合伙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款項應于 年 月 日,交到本合伙在 銀行開立的共同賬戶中,賬號: ,此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資,若在合伙事務投入過程中需要繼續追加出資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資比例追加出資額。
(三)本合伙大約需出資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財產仍為個人財產,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 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3、經營管理合伙事務,購進常用貨物,維護管理合伙的財產物品;4、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為依據,對本合伙產生的利潤及盈余依此比例進行分配。(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依照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財產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
第八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同時依本合伙的出資比例繳納出資款項;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以外,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有同等權力,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1)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3)發生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證據證明),合伙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響合伙事務執行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損失。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3)個人喪失清償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事務造成損失;(3)執行合伙事務有不正當行為;(4)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異議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內起訴,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財產狀況進行估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償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伙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合伙人分配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財產歸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伙債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以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組織解散后15內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關系人可申請法院指定;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職工工資和社保費用;稅款;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第七條第二款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交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組織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重大過失導致合伙組織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的充分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其它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憑證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 份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或蓋章后即發生法律生效。
合伙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6
甲方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在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具體的費用標準及支付時間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五,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股份合作協議書7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合作協議書8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鑒于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技術,鑒于乙方對甲方__________技術的了解,愿意實施甲方的技術及專有技術,并且具備實施這些技術的物質條件、法人資格和必要的資金,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1、內容:
2、要求:
3、開發程度:
二、甲方所提供技術乙方可使用的范圍以及將來產品的銷售范圍
1、使用范圍:
2、銷售范圍:
三、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護期限
1、技術秘密:
2、保護期限:
四、技術指導
1、內容:
2、人員:技術指導的人員由甲方派出,差旅費、咨詢服務費有乙方承擔,具體費用標準,甲乙雙方另行訂立協議進一步明確。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1、技術資料:
2、技術提交期限:
3、技術提交地點:
4、技術提交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
2、驗收方法:
七、技術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按利潤分成,甲:_______,乙:_______的比例分。
2、銷售額提成__________%。
八、合作方式
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術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成本、銷售、利潤設立單獨的賬目,由雙方派人共同監管。在條件成熟時,由乙方或甲、乙雙方設立該技術生產項目的項目公司。
九、合作期限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從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算,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甲、乙方商定在生產過程中對現有技術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術而得到的其他技術,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但雙方在合作期限內有權免費繼續使用。
十一、其他約定
甲方在與乙方就該技術進行合作時,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條件實施該技術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合作。
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都應該賠償。
十三、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該進行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后訂立補充協議或變更本協議內容,補充協議或變更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章: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9
合伙人甲:
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
身份證號:
合伙人丙:
身份證號:
以上各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投資人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出資的總額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銀行(_________),用以設立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
二、合作項目
公司名稱:
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經營地址:
三、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為準。出資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項目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所占公司股權比例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股權比例共有。
四、合作期間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_____年為周期自動延續。
五、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作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的,不允許退股;
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③未經共同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并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其他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六、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為準則,本著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保管;
七、公司的解散及解散后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不再繼續經營的;
②公司業務不能繼續進行的;
③公司事務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解散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八、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九、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為,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并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還。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____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簽名處:
合伙人甲:
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
身份證號:
合伙人丙: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10
協議人:王******(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張*******(以下簡稱乙方)
就乙方以甲方名義實際參股******采石場一事,甲乙雙方在自原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與****共同投資360萬元經營******采石場。甲方應保證在與****共同投資360萬元的股本中占有55%的股份,即應向******采石場實際投資198萬元。甲方也應保證占45%股份的****向******采石場實際投資162萬元。
二、甲方198萬的股本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組成,其中乙方出資54萬元,占******采石場360萬元總股本的15%。
三、甲方須保證所有出資人都應在******采石場開始經營之時完成所有的出資。乙方也保證向甲方屆時完成本人的出資。
四、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參與******采石場的經營管理,并具體負責財務方面的工作。本條約定事項應同時寫入甲方與*****的合伙協議中,甲乙雙方與****都受本條約定事項的約束。否則乙方不向甲方負有出資義務;乙方已向甲方出資的,甲方應向乙方返回出資,并承擔同期金融機構四倍的.利息。
五、甲方保證******采石場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結算,在分配紅利時,乙方按占******采石場360萬元總股本的15%享有權益。乙方可以從甲方應分配的紅利中直接
扣回。甲方在與****終止合伙經營******采石場時,對清算后的財產,甲方保證乙方按占******采石場360萬元總股本的15%享有權益。
六、甲方本人或者甲方不能促使*****及時、足額地出資而影響******采石場經營,造成乙方利益受損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該出資違約事項發生,則乙方受損利益約定為十萬元。或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撤回自己的出資,甲方并向乙方承擔同期金融機構四倍的利息。
七、在******采石場經營過程中,甲方不能要求乙方撤回資金,乙方也不能擅自撤回資金。但在甲方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向甲方撤回自己的資金。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協議簽訂地:岳陽市岳陽樓區
協議簽訂時間:20xx年7月3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11
甲方:某某身份證號:
乙方:某某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因啟動公司和開拓市場,需要足夠多的資金,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兩方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其擁有*******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
二、經兩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個有*******有限公司個擁有50__%股份份:
三,公司現有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兩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四,為了加快發展各顯所長甲乙工作方式分工與寫作
甲方負責:
備注:
乙方負責:
備注:
三、在合作期內,兩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四、清算日結束后,對*******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雙方承擔。清算時間確定為**年**月**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雙方的投資部分,雙方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雙方一同清算后確認其在********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萬元)作為出資。甲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日前到位;乙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日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__%的股權;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__%的股權;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雙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七、****公司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司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公司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兩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公司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資,需由甲乙雙方同意并一起協商,一起簽訂協議、為了消除甲乙雙方的后顧之憂,加入股份后**月內,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將**同意,并在**天之內退還(或不推)股本金,并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時間內雙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時間后,如有任何一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十、甲乙方合股后,應當獲取廠方的書面認可并由廠方為新公司和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
十一、作為公司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公司的返聘人員,公司每月應付工資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自雙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月**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12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現有甲、乙、丙合股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形式出資。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形式出資。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形式出資。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____%,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需承認本合同,需經三方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投資股分_______%退出。非經三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_______%進行賠償。
(3)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5、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六、公司正常運營后,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___方單獨供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_份,自三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 年 月日起,三方合作經營,直至三方共同協商結束項目為到止。
第二條:合作方式
固定投資約為 萬元,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甲方占有項目 %的股權;乙方占有項目 %的股權;丙方占有項目 %的股權;
在合作期內,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項目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項目上的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2、在三方認同所開支的經費扣除,按純利潤甲方為 %,乙為 %丙方為 %分配。
3、股份盈利分配在每年 月份核算分配。
第四條: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為合作的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三方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2)對于三方合作事業項目有決定權。
(3)負責統籌財務審批。
2、乙方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合作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參與合作業務項目決策。
3、丙方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合作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參與合作業務事項決策。
(3)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通報三方。
第五條:三方合作經營本項目,是獨立核算體制,自負盈虧。
第六條:三方合作期間,各負其責的職任原則,如造成重大誤失,不管任何一方都要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責任。
第七條:如造成經濟問題一律由個人承擔負責,本項目一概不承擔經濟責任,全部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時,一律按照在帳利潤核算股份退股。
第八條:合作終止后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目及清算利潤。
第九條:若項目上的股東發生任何盈利糾結,可根據此協議,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本協議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本合作協議甲、乙、丙三方簽字后即為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14
甲方:某某 身份證號:
乙方:某某 身份證號:
丙方:某某 身份證號:
……
現有甲方經營的*******有限公司 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公司目前需要進一步開拓市場,真正做大做強。為此,經甲方的邀請,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甲方承諾其擁******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
二、 經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為止,甲方*****有限公司擁有現有資產折價人民幣為 **萬元,其中: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 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三、在合作期內,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四、清算結束后,對********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乙方、丙方不予認可,由甲方自行承擔。清算時,現有的不良資產呆帳或死帳必須除外,時間確定為 **年 **月** 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甲方的投資部分,但是,三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甲方以清算后確認其在*******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 **萬元)作為出資。乙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于**年**月**日前到位。丙方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于**年**月**日前到位。
六、 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權;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權;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權;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七、*****公司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 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公司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三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公司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內,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天之內退還股本金,并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時間內三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時間后,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十、****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為***總廠在****地區代理商,應當獲取廠方的書面認可并由廠方為新公司和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
十一、作為公司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公司的返聘人員,公司每月應付工資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自三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丙方:(簽名):**年**月**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月**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政策,為了更加高效地利用土地資源,推進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土地經營合作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本組的土地使用權給乙方用于蔬菜等農作物生產,甲方不參與乙方的生產經營,不再注入資金。不管以后的效益如何,乙方都要保證: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每畝每年分給甲方500元紅利;從第二年開始,紅利在原有的基礎上每畝每年增加20元,直到合作結束。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十四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界
東:_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西:_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南:_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北:_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四、道路、水路及其它
乙方所接受的土地周邊的道路,甲方允許乙方改造和無償使用,用電無償從本組高、低壓供電線路上接火等。
五、乙方自主經營蔬菜等農作物生產與管理,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有用工自主權。
六、合作土地面積及紅利分發方式
1、面積:________________土地畝(分戶畝數和原承包戶簽字清單附后)。
2、每年均為12月31日前乙方付清甲方紅利,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七、合作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土地的.,其土地占用費用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八、合作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與乙方繼續合作。
九、合作期限內,雙方應認真履行合作協議,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否則所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委會一份。
本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組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村委會(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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