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出口代理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口代理合同1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20xx年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2.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2.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3.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
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蓋章)
代理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2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并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采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簽訂的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并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并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簽訂的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并使用甲方的標準簽訂的出口合同格式。
2.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注明簽訂的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后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制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并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后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托書,并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傭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后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并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并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3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托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托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托,提供委托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后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后,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并給出貨物跟蹤信息。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托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并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1、甲方因發現托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托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托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并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后,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采用以下(2)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后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采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并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系方式
甲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乙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出口代理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從供貨方(丙方)處獲得的貨物進行代理業務。因其貨物的質量、款式、數量、工藝、交貨期(包括但不限于此)等因素,引起的收匯風險及外商索賠等情況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匯或部分未收匯,甲方和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貨款。乙方與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購銷關系,也不適用《對外貿易法》及《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在代理行為中,乙方不會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義同甲方供貨方(丙方)簽訂國內各類合同。乙方特別提示:如有本條所稱上述情況發生,丙方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請乙方確認、核實。乙方對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義務。如甲方因貨物商檢、海關報關、財稅辦理開票等情況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應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視需要,決定是否供貨,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應僅根據乙方注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變造后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時,均加蓋乙方單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蓋合同章(復印件無效)。甲、丙方承諾,以上函件合同并不構成任何購銷關系。
三、甲方應在每批貨物的裝運前10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如實提供出口貨物的詳細報關資料,乙方憑此編制有關出口單證及報關出運。由于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甲方自行委托報關時所使用虛假資料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甲方對乙方名譽損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貨物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范圍內的,應由甲方辦理檢驗檢疫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協助。如甲方差錯或逃避法定商檢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凡甲方委托乙方出口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包干費、銀行費用、許可配額費、產地證書費等,不論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對外發生,均由甲方承擔。又由甲方自找貨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如實提供甲方與有關方簽訂的`運費支付協議,或有關方對乙方放棄主張的承諾書。
六、乙方不承擔出口貨物在承運過程中所產生的損失(無論產生損失的過錯責任是在于承運人,還是其他人)。甲方可以為承運貨物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凡以乙方名義投保的,保險事故發生后,甲方應按保險合同規定期限,通知保險公司并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將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七、甲方必須在國家退稅部門規定期限內提供真實、合法有效出口退稅所需資料,由于甲方未按規定而導致無法退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因退稅時間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甲、丙方承諾,乙方接受增值稅發票的行為,并不與自己構成任何購銷關系,也不作為合同已實際履行的依據。在實際退稅完成前(即在國家退稅部門尚未經過稽核、協查信息進行復核前)乙方有權在支付下筆貨款時先暫時扣留相應于該單貨物的應收出口退稅額作為抵押,待國稅局確認后乙方向甲方結清貨款。實際退稅雖已完成,
但因國家稅務局追索上述退稅款,則甲、丙方應無條件將國家稅務局追索的稅款在三天內退回乙方,對于在敏感口岸報關出口及敏感地區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一律待增值稅發票稽核信息到了后付稅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匯貨款后,根據甲方供貨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及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二個工作日內先按收匯當日銀行牌價折合人民幣預付甲方的供貨企業,其余款在甲方交還報關單、核銷單、出口發票后的二個工作日內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棄退稅,則也應提供普通發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權在其貨款中扣除相應的稅款。
1.2.3.4.需保稅區企業劃匯的,應遵循保稅區有關規定辦理的出口退稅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5.上述代理價格若因國家外匯,退稅等政策變化,則乙方有權作相應調整,調整時間以國家規定時間為準,調整時雙方協商新的價格。若因新的價格雙方無法一致,則代理行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后一條執行。
6.如甲方已將供貨工廠發票交乙方三個月(包括三個月)還未支付供貨方貨款的,則必須由供貨方書面確認不付貨款的原因。
7.此價暫按退稅三個月計算,如每縮短或延長三個月,則作1分調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貨商(丙方)對委托乙方出口貨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糾紛,自行向權利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因乙方僅作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權利人產生糾紛,而致乙方自身權利(含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則甲,丙方應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賠、訴訟或仲裁等程序,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通訊費用及差旅費用等)均應由甲方負擔,且該費用應在乙方提出索賠、訴訟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據乙方的結算預交給乙方,待索賠、訴訟或仲裁程序終結后雙方據實結算。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應的國內合同,導致乙方同外商所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賠,甲、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確認本合同相關條款,不論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人均予以確認。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須經過簽訂本合同的三方(甲、乙兩方)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且注明為“代理出口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樣方有效。
十四、上述約定三方均須認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代理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則按損失賠償。
十五、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后所發生的經營業務不侵犯他人商業機密及知識產權,若有違反,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六、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后所發生的經營業務僅限于自身業務,不得將代理關系轉讓給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未有丙方參加,則甲、乙雙方所訂合同同樣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業務的責任,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尤其為第十一條所涉及外商索賠,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鑒于甲方作為受托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后,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并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代理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號: 合同總金額:
一、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甲方須審慎地和進口商商定合同條款。在確定具體條款內容后,要求乙方按此條款與進口商簽訂出口合同。
二、委托內容:
1、委托出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
商品名稱:
牌號:
規格:
數量:
2、委托出口商品的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
單價: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轉讓的、90天遠期信用證
3、委托出口商品交貨、運輸要求:
交貨期:
三、甲方確定的供貨商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貨方直接簽訂購貨合同,供貨方將按購貨合同要求把貨物交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須克盡職責地完成所有制單(報關單、形式發票等)、及報關工作,并負責租船、通知買方辦理保險。甲方負責貨物的國內運輸,并全程配合乙方完成報關、交貨手續,直至乙方取得貨運提單。
六、甲方要求進口商開立信用證時注明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乙方為第二受益人。并且只有乙方有權向議付行議付。甲方應盡力要求進口商將開立信用證的受益人直接指定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證的同時甲方支付 %的履約保證金,并經乙方賬戶轉付進口商。
八、乙方收到確認無誤的信用證后必須保證在 30 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金額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貸款。貸款款項用于支付貨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備貨所需的余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供貨方,甲方在實際向供貨方付款后,應該要求供貨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與其所簽訂的供貨合同項下貨物的部分貨款的證明文件并提交給乙方,以證明甲方完成全部貨款的付款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供貨方全額的增值稅發票。
九、由甲方承諾由其 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對打包貸款的銀行為乙方提供銀行認可的反擔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證被銀行正式確認接受后 30 天內無法完成打包貸款,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的 2.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費用的收取和分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及相關必要費用(報關費、檢驗費、運費、銀行正常手續費等)均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額外費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負擔。甲方FOB交貨后同意由乙方出面辦理押匯,押匯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額的'增值稅發票和所有退稅有關單據后 個月內辦妥出口退稅。
十三、乙方結匯后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將扣除貸款、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收取的 % 代理費后即時付給甲方。出口退稅款到帳后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與進口商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確有可靠證據證明或甲方、進口商的行為足以引起乙方對合同真實性的合理懷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過錯對進口商的資信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難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合同糾紛:
1、如屬甲方責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約,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屬外方(進口商)責任,甲方應在索賠期內提交正式的書面索賠文件,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無論屬外方(進口商)還是甲方責任,合同未能執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費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合同所產生之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書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補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條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簽訂的協議規定的程序簽字確認所收到的信用證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經銀行押密后通知甲方該信用證即為有效,本合同自此時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三份。
甲 方: 乙 方:
簽 章: 簽 章:
日 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
出口代理協議書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咨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秘密。并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并在安全收匯后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___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_____佰元整,不高于(rmb)_____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并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注: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簽字)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進出口貨運代理費用結算協議
有關進出口貨運代理費用結算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托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并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托運單)提取貨柜、拖車、場裝、報關、報檢、并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托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結算
甲方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后,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補齊,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甲方應于結算后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對于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并于乙方書面異議的一周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
2.5對于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后,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后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于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稅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壹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浙江省xxx對外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代理事項,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甲,乙雙方職責及費用劃分;
(1)甲方負責聯系外商,落實定單,備貨,商檢,向乙方提供商檢預
(2)甲方承擔代理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儲運,訂艙,報關,商檢,手續費,銀行費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資料,辦理訂船(艙),報關,托運,結匯手續。
二,代理費: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費按實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幣代理費。
三,收匯風險:
(1)本業務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資信,貨物品質或貨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賠以及提貨后不付款,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關全部費用。
(2)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的義務,甲方應委托乙方對外商提起索賠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應積極配合。
四,貨款支付:乙方收到國外客戶貨款后,憑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在三天內結清。乙方收到國外客戶預付貨款后可支付工廠70﹪預付款。
五,退稅風險:
(1)如由甲方指定貨運公司出運貨物,出口報關單和核銷單應及時退回,如不能及時退回而造成退稅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稅務局在退稅調查過程中發現甲方稅務問題導致乙方不能退稅,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無信息或不及時開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稅的,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及時將信息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及時補救)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商品與國家有關管理限制和海關審價沖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該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對委托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紙等與客商簽署的銷售合同內的條款內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簽定后,如出現的收購合同,則僅供商檢之用。發生爭議一本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若發生爭議,根據外經貿部一九九一年第1號令《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協調,仲裁。
十,其他條款協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出口代理合同9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0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代理合同11
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 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托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托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 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2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托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托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3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XXXXXXXXX
乙方(出口代理人):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XXXXXXXXX
2、數量:XXXXXXXXX
3、質量:XXXXXXXXX
4、規格:XXXXXXXXX
5、包裝: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XXXXXXXXX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XXXXXXXXX。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XXXXXXXXX%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XXXXXXXXX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XXXXXXXXX%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出口代理合同14
委托人(甲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代理人(乙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并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委托,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范圍之內。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托,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
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本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項目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文件。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并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并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并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本進行審查,并對外貿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于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并辦理財務結算。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并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文件,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項目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項目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信息,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項目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于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后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于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后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匯日銀行公布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后的__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并在貨物清關后__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并在收到后__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后____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5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簽訂的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簽訂的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簽訂的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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