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合同【優選】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代理合同1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托代理進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進口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
1、名稱:
2、數量:
3、單價:
4、生產場地:
5、規格:
6、型號: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顏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權利義務
1、以代理方的名義對外簽約,并及時將合同副本送交委托方。進口合同已經由委托方確認。因進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承擔。
2、代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到港后的報關、報檢等進口手續。并及時通知委托方貨物到港時間,配合委托方做好進口商品的商檢、提貨工作。
3、在執行合同中,隨時向委托方通報情況,及時解決問題。
4、因委托方原因致使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進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三、委托方權利義務
1、保證所委托進口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所委托進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負責提供進口貨物的詳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商品檢驗等技術指標,對委托進口的貨物品質及數量負全部責任。委托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拒不付款提貨或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有關義務。
3、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等具體業務。
4、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5、委托方應在代理方通知后_____日內提貨。委托方需分批提貨的,應在____________前提貨完畢。
6、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7、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8、承擔因政策和匯率風險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
9、負責所有的碼頭、運輸及倉儲費用。
四、財務結算
1、委托方應在對外合同簽訂前將_____%的預付款劃至代理方帳戶,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預付款前,不對外簽訂合同。預付款只能沖抵最后一批貨款。若市場價格跌幅過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在提貨前追加相應金額的預付款。
2、本協議所涉匯率暫按_______計,如實際對外付款當日銀行匯率發生變化,以實際匯率為準,多退少補。
3、代理進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須按代理方要求將各類進口稅費在發生前匯入代理方指定帳戶。若因海關審價需補交有關稅費,則無論報關前后,委托方應在海關發出通知后三日內將補交稅費付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遲延支付,則代理方有權在代繳后向其追索有關稅費及違約金。
4、委托方應于提貨前結清所有貨款,并且不遲于代理人對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進口合同總金額的______%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委托方應于___________前將代理手續費一次性付給代理方。
6、若委托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應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且委托方在未履行完付款義務前,不得提貨。委托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不能及時結清貨款或不提貨,代理方無需通知委托方而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委托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而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六、爭議解決方式
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七、委托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代理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雙方日后可再行協商。
九、其它條款
委托方:
代理方:
協議編號: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于《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制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布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并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并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賬戶,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賬戶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后。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并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傭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3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4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托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托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托,提供委托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后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后,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并給出貨物跟蹤信息。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并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1、甲方因發現托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托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托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并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后,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采用以下( 2 )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后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采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并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系方式
甲方:
姓名:
郵箱:
傳真:
電話:
乙方:
姓名:
郵箱:
傳真:
電話: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待結清所有欠費后本合同解除。
七、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協議自到期之日起書面確認后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5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20xx年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
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
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
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
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
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
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代理合同6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于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后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于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干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干費率。
14、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并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出口代理合同7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___
第一條代理協議的訂立:___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___
1、品名: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
6、成交條件:___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___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代理協議的執行: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___(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___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___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托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后,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
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并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搜集證據,并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___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___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附加條款:___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授權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人: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8
委托人(甲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代理人(乙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并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委托,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范圍之內。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托,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
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本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項目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文件。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并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并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并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本進行審查,并對外貿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于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并辦理財務結算。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并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文件,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項目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項目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信息,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項目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于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后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于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后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匯日銀行公布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后的'__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并在貨物清關后__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并在收到后__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后____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貨物基本情況
序號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美元)
總價(美元)
合同數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裝(可以約定不同規格貨物是否允許溢短裝及幅度)。
合同總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與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的產品符合國家進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如有違反甲方自愿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2、甲方負責研判市場,確定每批進口貨物的國外供貨客戶,洽談并確定進口合同內容,配合乙方完成進口合同的簽署及履行,并委托乙方為甲方進口貨物,雙方簽訂《代理進口協議》。
3、乙方對所進口貨物的質量不負任何責任,只負責以乙方名義與甲方提供的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采購進口貨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貨款。進口貨物出現的任何質量、數量、包裝、標簽問題由甲方完全負責并解決。
4、甲方在乙方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金額的______%作為履約保證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保證金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對外開證手續。
5、乙方在收到開證行到單通知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乙方根據甲方的押匯通知在______天之內為甲方辦理______天的銀行押匯手續及贖單。
6、甲方負責辦理貨物的報備,報檢,報關等進口事宜,貨物報備以乙方名義進入乙方在保稅區內的倉庫,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進口押匯期內,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余貨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將甲方已付款數額等值貨物貨權轉移給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進口押匯期內付清乙方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貨款的所有款項后,乙方將所有費用出具商業發票給甲方。
三、委托訂貨階段
甲方將所需貨物的品名、規格、質量標準、價格、數量、裝運期、包裝、產地、生產廠家等詳細信息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與國外供貨客戶簽訂的進口合同對甲方均具有同等約束力。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提交訂貨要求
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交進口訂貨計劃,如需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訂貨要求與國外供貨商簽訂了進口合同后,甲方要求修改的,則甲方所修改內容必須與國外供貨商重新達成一致,經乙方同意后才能進行修改。
2、接受進口合同
在乙方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前,乙方應將準備簽訂的進口合同提交甲方確認,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進口合同文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沒有異議,應在__工作日內對該合同文本進行加蓋公章的書面確認;如發現與原訂貨要求不符,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明確不符內容;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回復意見的,視為甲方認可進口合同文本內容。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簽訂進口合同在甲方提供書面訂貨要求后,乙方根據甲方的訂貨要求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付款方式為即期L/C。進口合同簽訂后,乙方及時將進口合同副本遞交甲方。
2、解除訂貨的情形
(1)在乙方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銷訂貨要求,但是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進口合同訂立以后、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銷訂貨要求,應當由甲方與國外供貨商溝通協商,雙方達成一致的,憑甲方的書面通知及國外供貨商的確認,乙方應與國外供應商解除進口合同。若甲方與國外供應商未就此達成一致的,甲方書面向乙方承諾直接處理因解除進口合同導致的一切糾紛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與國外供貨商解除進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經對外完成貨款支付或者國外供貨商已經裝運的,甲方不得撤銷訂貨要求。
(4)市場價格波動在合同執行或押匯期間,如遇國際或國內市場價格下跌,甲方自愿追加與價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證金給乙方,保證乙方代理權益不受損失。
四、合同執行階段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承擔進口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甲方應完全承擔與甲方訂貨要求一致的進口合同項下買方的權利及義務。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進口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費:按照總金額______%計算收取。法定稅金(包括但不限于):海關關稅、進口增值稅、因反傾銷、反補貼等措施而征收的反傾銷、反補貼稅費。上述費用應該在國家要求乙方支付時間前______個工作日的合理時間內向乙方足額交納。如因甲方原因未繳納所產生的一切后期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費用:
(1)乙方辦理銀行手續的所有費用及利息、港口通關費、保險費、倒運費、單證費、港雜費、滯箱費、滯報金、檢疫費、出入庫費等港口及單證的'一切相關費用。
(2)違約金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協議約定的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和進口合同下乙方向國外供貨商支付的違約金。
(3)其他應由甲方承擔的款項。
2、支付款項的時間甲方在乙方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金額的______%作為履約保證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保證金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對外開證手續。乙方在收到開證行到單通知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乙方根據甲方的押匯申請在______天之內為甲方辦理______天的銀行押匯手續及贖單。甲方最遲應在押匯到期日______個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余______%貨款,押匯利息,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與國外供貨商協商一致變更訂貨要求,并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書,否則,乙方可拒絕接受,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進口業務操作甲方須指派專人接貨并驗收,對進口貨物名稱、質量、價格及數量負全部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甲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
5、單證關系
(1)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相符,甲方應在收到單據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確認。
(2)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有明顯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該不符,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明確書面通知,否則,乙方可拒付,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未有明顯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明確書面通知,同時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拒付,由此產生的后果及損失皆由甲方承擔。
6、貨損及丟失
甲方完全承擔進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海運、陸運、空運、鐵運等)和入保稅區冷庫后的一切貨損、丟失、滅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責任。
7、因進口貨物被檢驗檢疫部門發現不符合我國進口要求而強制退運或者銷毀的,甲方仍然應當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代理費、銀行費用及其他已墊付費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內應當將上述全部費用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約定的合同修改通知書的情況下,及時修改合同。如遇國外供貨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經甲方書面確認,對合同進行修改。
2、結算收到銀行到單通知后,根據甲方書面通知向銀行申請辦理______天的進口押匯,并取得全套正本單據。
3、辦理進口手續貨到目的港前,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貨物的報備,報檢,報關,港口操作及倉儲等相關事宜。
4、貨權及交接
(1)貨物到港后,乙方取得全套單據并掌握貨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報備等手續,貨物以乙方名義入乙方保稅區內冷庫。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匯期內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貨款的全部金額后,乙方需根據甲方付款金額,部分或全部將貨權轉移給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匯期內付清乙方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貨款的所有費用后,乙方將貨款及全部費用出具商業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沒收甲方全部保證金并自行處理貨物和有關單據,甲方應承擔處理貨物的差價損失及其他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進口合同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約定保證金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遲延履行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遲延付款違約金之外,應當承擔進口合同項下買方的一切違約責任。
3、甲方須對自身的資信狀況及主體資格負責,并對與乙方所簽署的采購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負責,確保合同正確履行,保護乙方利益,保證貨物安全及資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采購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損時,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若因以乙方名義簽訂的進口合同、銷售合同及與進口貨物有關的運輸合同、倉儲合同等發生的一切責任及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除非該責任及風險由乙方過錯導致。
5、若進口貨物與進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詐行為或違法違規行為導致海關及其他管理部門所做的任何形式的處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
6、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拒收或遲延接收進口貨物,甲方應承擔因此導致的費用和損失,乙方有權沒收甲方保證金;拒收或遲延接收進口貨物,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自行處理貨物和有關單據,沒收甲方全部保證金,甲方應承擔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7、進口合同條款的修改以及提單/運單等貨物單證內容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做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國外供貨商協商變更進口合同以及與貨物相關單證內容,損害對方利益的,對方有權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續不及時或因故未被海關認可,造成無法及時報關,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9、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進口合同中作為買方的義務。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協議和進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七、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效力
1、協議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雙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協議的文本。
2、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結束時終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委托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_________落實力度,確保_________工作能夠平穩順利進行,_________報請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批準,從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托,代為寄送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_________ (以下簡稱許可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委托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
2.乙方需將本企業詳細地址、指定收件人、聯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備案。
3.乙方需提供完備的申領資料,以便甲方審核無誤后辦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國郵政ems作為許可證遞送公司,每天定時將證書寄給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證書后應立即將回執清單(見附件)傳真給甲方(傳真號:_________)。 5.雙方應將相關寄送的各種憑證妥善保留_________個月,以備查驗。
6.如乙方需臨時自行領證,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按自行領證規定辦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證書滯后或遺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失誤,或確因快遞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況,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旦發現證書丟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委托甲方寄送自有配額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證書,如有遺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_________配額許可證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加蓋中英文對照企業業務章及法人簽字章,未蓋章的證書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正常辦證費用和郵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11.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期限根據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有關通知隨時調整。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1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15.甲乙雙方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0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
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
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同時,甲方需于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從供貨方(丙方)處獲得的貨物進行代理業務。因其貨物的質量、款式、數量、工藝、交貨期(包括但不限于此)等因素,引起的收匯風險及外商索賠等情況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匯或部分未收匯,甲方和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貨款。乙方與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購銷關系,也不適用《對外貿易法》及《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在代理行為中,乙方不會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義同甲方供貨方(丙方)簽訂國內各類合同。乙方特別提示:如有本條所稱上述情況發生,丙方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請乙方確認、核實。乙方對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義務。如甲方因貨物商檢、海關報關、財稅辦理開票等情況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應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視需要,決定是否供貨,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應僅根據乙方注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變造后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時,均加蓋乙方單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蓋合同章(復印件無效)。甲、丙方承諾,以上函件合同并不構成任何購銷關系。
三、甲方應在每批貨物的裝運前10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如實提供出口貨物的詳細報關資料,乙方憑此編制有關出口單證及報關出運。由于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甲方自行委托報關時所使用虛假資料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甲方對乙方名譽損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貨物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范圍內的,應由甲方辦理檢驗檢疫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協助。如甲方差錯或逃避法定商檢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凡甲方委托乙方出口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包干費、銀行費用、許可配額費、產地證書費等,不論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對外發生,均由甲方承擔。又由甲方自找貨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如實提供甲方與有關方簽訂的運費支付協議,或有關方對乙方放棄主張的承諾書。
六、乙方不承擔出口貨物在承運過程中所產生的損失(無論產生損失的過錯責任是在于承運人,還是其他人)。甲方可以為承運貨物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凡以乙方名義投保的,保險事故發生后,甲方應按保險合同規定期限,通知保險公司并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將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七、甲方必須在國家退稅部門規定期限內提供真實、合法有效出口退稅所需資料,由于甲方未按規定而導致無法退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因退稅時間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甲、丙方承諾,乙方接受增值稅發票的行為,并不與自己構成任何購銷關系,也不作為合同已實際履行的依據。在實際退稅完成前(即在國家退稅部門尚未經過稽核、協查信息進行復核前)乙方有權在支付下筆貨款時先暫時扣留相應于該單貨物的應收出口退稅額作為抵押,待國稅局確認后乙方向甲方結清貨款。實際退稅雖已完成,
但因國家稅務局追索上述退稅款,則甲、丙方應無條件將國家稅務局追索的稅款在三天內退回乙方,對于在敏感口岸報關出口及敏感地區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一律待增值稅發票稽核信息到了后付稅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匯貨款后,根據甲方供貨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及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二個工作日內先按收匯當日銀行牌價折合人民幣預付甲方的供貨企業,其余款在甲方交還報關單、核銷單、出口發票后的二個工作日內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棄退稅,則也應提供普通發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權在其貨款中扣除相應的稅款。
1.2.3.4.需保稅區企業劃匯的,應遵循保稅區有關規定辦理的出口退稅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5.上述代理價格若因國家外匯,退稅等政策變化,則乙方有權作相應調整,調整時間以國家規定時間為準,調整時雙方協商新的`價格。若因新的價格雙方無法一致,則代理行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后一條執行。
6.如甲方已將供貨工廠發票交乙方三個月(包括三個月)還未支付供貨方貨款的,則必須由供貨方書面確認不付貨款的原因。
7.此價暫按退稅三個月計算,如每縮短或延長三個月,則作1分調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貨商(丙方)對委托乙方出口貨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糾紛,自行向權利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因乙方僅作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權利人產生糾紛,而致乙方自身權利(含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則甲,丙方應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賠、訴訟或仲裁等程序,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通訊費用及差旅費用等)均應由甲方負擔,且該費用應在乙方提出索賠、訴訟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據乙方的結算預交給乙方,待索賠、訴訟或仲裁程序終結后雙方據實結算。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應的國內合同,導致乙方同外商所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賠,甲、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確認本合同相關條款,不論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人均予以確認。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須經過簽訂本合同的三方(甲、乙兩方)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且注明為“代理出口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樣方有效。
十四、上述約定三方均須認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代理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則按損失賠償。
十五、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后所發生的經營業務不侵犯他人商業機密及知識產權,若有違反,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六、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后所發生的經營業務僅限于自身業務,不得將代理關系轉讓給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未有丙方參加,則甲、乙雙方所訂合同同樣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業務的責任,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尤其為第十一條所涉及外商索賠,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并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項乙方接受委托,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范圍之內。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權限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托,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本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項目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文件。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并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并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并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本進行審查,并對外貿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于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并辦理財務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雙方明確好代理條件,如果對代理條件要求較為嚴格的,建議可以對代理條件進行明細。如果有相關資質信息,可以作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實,或者資質授權過期等情況,容易引代理糾紛。
涉及到代理條件變更,最好可以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并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文件,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項目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項目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信息,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項目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于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后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于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后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XX銀行公布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后的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并在貨物清關后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并在收到后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盡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于守約方,因此,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七、違約責任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后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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