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攤位租賃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攤位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攤位租賃合同1
甲方:XX超市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路XXX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B308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范圍:蔬菜類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甲方以提供攤位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并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 元返還甲方凈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 元),不足半年
部分和最后一個半年度費用一并交納。乙方在簽定合同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后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于 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按眾彩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
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4%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攤位的經營布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攤位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戶行為規范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雇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雇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合同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筑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攤位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乙方自愿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后低于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后七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滿30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須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戶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合同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的情形:
①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③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合同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范圍,不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④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⑤連續停止交易超過10個交易日的;
⑥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布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⑦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因乙方經營能力不足的情形:
①市場年度文明經營戶考核評比活動中低于60分的;
②每個車位年度交易在所在專業市場排位在后5%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扣除合同解除前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后,其余額連同保證金退還乙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10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布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合同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4、本合同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于合同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1%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的,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1、為履行本合同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合同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伍分,甲方執三分,乙方執貳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 日在簽訂。
甲方:江蘇商貿科貿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攤位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夜市攤位________出租給乙方該攤位長度2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金為一年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租賃攤位的用途,乙方向使用承諾租賃攤位僅作為經營小吃產品的攤位使用。
第五條: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租承租攤位。由此造成的第三人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繼續承租,乙方對現承租房有優先承租權,甲方在價格合理的`情況下,一律不回收攤位。如果乙方租期已滿提前需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七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水電費由自己負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行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門面(攤位)租賃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年租金 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1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 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4
出租人(簡稱甲方):____
承租人(簡稱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花園菜市場攤位(店鋪)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店鋪)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店鋪)位于花園菜市場間(張),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
攤位(店鋪)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年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店鋪)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店鋪)進行調整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店鋪)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對甲方不合理要求乙方有權拒絕,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應按時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店鋪),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每月按實際使用量及時交納水電費。
8、不得在市場內停放與經營無關的運輸工具(包括人力三輪車)。
9、不得在市場內使用明火設施。
10、不得在市場內私拉電線。
11、店(攤)租賃到期,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收回店(攤),甲方不負擔乙方裝修店(攤)的一切費用;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停業累計30天以上或者持照人不在市場內經營達一個月的,以及其他違反市場規定的,甲方有權收回店(攤)使用權。
12、乙方租用甲方店(攤),必須按照市場"劃行歸市"的原則,不準擅自改變經營范圍,如果市場整體規劃調整,必須服從市場安排。
13、乙方租用甲方店攤僅作營業用,夜間住人需向甲方辦理手續。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市場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規,服從工商部門管理,合法經營,按規定交納有關規費。對于違法經營、侵害消費者利益、敗壞市場聲譽的,一經查處,取消其經營資格,收回店攤,其租金一律不予退還。
14、乙方在租用期內,要保證房產設施完整,不得擅自改變設施結構,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市場安全和防火、防盜工作,貨架擺設不得超出規定的警戒線,簡易房內水、電、卷門等一切維修由乙方自理。
15、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物品及現金,要自行保管好;如有丟失,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可協助乙方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金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適用先行賠付的其他情形。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日內補足保證金。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店鋪)租金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店鋪)租金總額10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的,按逾期天數每天承擔5‰的違約滯納金。
7、乙方將與經營無關的運輸工具(包括人力三輪車)在市場內停放的,甲方有權將其沒收。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租金、押金、管理費: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店鋪)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店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____出租人1份,承租人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5
合同編碼: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場 區 號,共 個(間), ㎡.商位設施有: ,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共 三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大寫) 元/月(小寫¥ 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 元。
第四條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并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系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 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 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表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表后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 經出租方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并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 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衛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準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毀,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后方可續簽。
第十條 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采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占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 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后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 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攤位租賃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乙方增減經營范圍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辦理經營需要的執照及經營批文。
3、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表、水管、天然氣及供暖測量表費用由方承擔。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可以不包含,自行約定)。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為每月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合計每年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為_________個月租金,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方承擔。
4、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要求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交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選擇其一)統一繳納。
5、政府各單位、鄉政府和村委會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等管理費由方承擔,政府部門收取的'衛生費用由方承擔(繳納方式是分開或者統一)。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攤位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攤位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維修費。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或在超市門口及周圍設立廣告牌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從實際情況出發,共同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攤位擁有合法使用權并按照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超市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拖欠不付滿個月,甲方有權每日收取欠款的8‰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合同,造成的損失直接從押金里面扣除。
5、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個月租金和乙方搬遷費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個月租金且押金不退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8、若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強制拆遷的,甲方同意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雙方同意以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共同應對拆遷事宜。
9、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納稅問題(選擇其一)
1、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乙方直接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2、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第六條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0日內沒有答復的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第七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因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因一方原因使對方或超市無法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相關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黃河夜市攤位出租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
2、甲方將黃河夜市攤位出租給乙方做熱菜、涼菜、面食;租期為1年,租金:____元(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租賃期間,租金不做調整,租賃期滿,乙方可續租,續租租金隨行就市,如不續租提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
3、協議簽訂后,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經營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必須保證飯菜質量干凈衛生,如出現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問題嚴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4、乙方在經營期間,因經營不善,經營不下去,甲方不退還租金;甲方要保證乙方正常經營,提供水、電、桌子、凳子、灶具等一切服務;保證乙方正常經營,因甲方不能夠保證乙方正常經營,甲方有權退還乙方租金。在因不可抗拒的.條件下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再轉租。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8
出租人(甲方):朝陽市種子市場管理辦公室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墻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計五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壹萬肆千元整,小寫14000.00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費日期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現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后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墻、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范圍經營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內出現1~2起影響較大,給一戶農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幾戶農民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陽市種子市場管理辦公室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攤位符合國家對租賃攤位的有關規定。
二、攤位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于 。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攤位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 (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 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攤位。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10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 )。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 元/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聚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x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10日內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10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電、暖等費用的;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租: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10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x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下列事項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 ,按市場管理要求項目經營。
二、攤位租賃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租賃之日起 日內交付攤位(含攤位餐車一輛)。
三、攤位租金費用每月為 元,依照租賃期限合計費用(大寫): 元(小寫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攤位餐車押金費用 元,租賃期滿經甲方檢查無損后退還攤位餐車押金。租期內乙方應愛護餐車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攤位及其他設施。
五、租期內水、電、衛生、管理等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租期內乙方需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退租金及押金。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于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并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并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占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辦妥手續。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并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余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占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范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范文2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元/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價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攤位租賃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______元(小寫:______);由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一次性付給甲方。
2。攤位需要的水、電、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聯系商場安裝維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上述設備除電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外,其它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及政府部門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衛生費等管理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并支付乙方搬遷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
4、。若租賃期內遇政府強制拆遷或商場歇業,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附身份證復印件)。(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門市/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門市/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位于江津區杜市鎮農貿市場內的(□門市/□攤位)給乙方;不論是門市或攤位的面積、大小、所處地理位置以及修建的結構形式、建筑材料等乙方在現場已確認并無異議;按市場劃分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
三、租金:(以下租金為甲方凈收金額,若產生其它費用由乙方負責)
1、履約保證金(大寫):_____元(小寫¥_____元),租賃期滿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2、按每季度交一次,甲方凈收(大寫):_____元/季度(小寫¥_____元),乙方必須每季度10日前一次性交清下季度的租金(先租后用),租金期滿后逾期不交者每日按每季度租金的1%計算滯納金;乙方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半年的全部租金的,優惠_____元,乙方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年的全部租金的,優惠_____元。
四、市場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向甲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_____元/噸、電費_____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系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五、乙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商位內乙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乙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六、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表前的維修,乙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表后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七、經甲方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并向甲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八、乙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甲方不承擔乙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九、乙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衛生工作,配合甲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表明是否續租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準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毀,已銷售由乙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乙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后方可續簽。
十、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
3、乙方制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乙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采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乙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乙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占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十一、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后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十二、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乙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十三、本合同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十四、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甲方不作任何補償。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五、其它約定: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證單位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證單位:__________
攤位租賃合同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Id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本著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租賃房屋的位置和用途
甲方將租賃位于乙方入口處的展位進行經營,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變更經營類別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的支付
1.租賃期從___________(日期)開始至___________(日期)。
2.夜市營業時間:每天到___________;
3.租賃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月,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先付后用。第一次付款交三個月房租,房租到期提前10天交下月房租。
4.水電費按乙方的用電和用水頻率(人民幣___________/月)支付。
5.本協議到期時,如雙方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的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本協議第二條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應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并根據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監督。
4.租賃期內,乙方在租賃經營場所外提供輔助設施和服務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所,以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
6.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向乙方退還相應的租金。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從事合法經營活動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法規。,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配合管理,負責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的夜市清潔。
3.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及時支付場地租賃費和電費。如未按時付款,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所轉租給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6.租賃期內,如甲方規劃和調整經營所需的市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必須對租賃房屋承擔安全責任,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自接電線和電器。租賃期內如因操作不當造成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8.乙方應愛護公共財產,確保甲方提供的設備和設施處于良好狀態。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如乙方在租賃期內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
2.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一)未按時繳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公安、衛生、消防、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的。經書面警告仍不改正的;
(3)因商品或服務質量受到新聞媒體曝光而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5)公共設施使用維護不當,或甲方財產損失嚴重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存在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改正的;
(7)與客戶吵架或打架,或有其他嚴重侮辱客戶、影響甲方聲譽的行為。
第6條:違約責任
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本協議處理,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7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除責任條款。
第8條:“解決爭端的方法”及其他
1.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補充協議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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