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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應急預案

時間:2023-06-14 18:04:17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薦】火災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火災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薦】火災應急預案

火災應急預案1

  目的:

  為切實提高消防意識,真正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增強自救互救能力,掌握初期火災的撲滅及消防設備的使用,使崗位人員掌握如何報警,如何搶救傷者。在發生火災時能夠有領導、有組織地進行撲救、疏散工作,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售樓處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由物業經理。

  應急小組組長:擔任

  組員: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保部工作人員組成。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保安隊長

  二)工作小組

  2、消防搶險滅火組

  組長:保安隊長

  組員:保安部

  職責:發生報警后,迅速前往著火點,以先隔離火源在滅火的原則,組織人員進行滅火自救工作

  3、安全警戒組

  組長:

  組員:

  職責:維護安全秩序,指揮顧客疏散,消防交通疏導,重點設施防護,把守各進出口,暫時不要進入危險區域。

  4、疏散組

  組長:

  組員:

  職責:指揮業主和客戶有順序疏散,引導銷售人員沿各消防通道有秩序的撤離現場。

  5、救護組

  組長;

  成員;

  6、設立后勤保障組

  人員組成:由安保部門人員、后勤部門人員、設備部門人員及指揮部指定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保障滅火用水供應和其它滅火物資設施供應;負責滅火后的水、電、現場搶修、恢復等工作。

  二、應急響應

  報警和接警

  值班人員或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大聲呼救,并按下手動報警按鈕,發出火

  災聲響警報,消防報警響后,通過對講機立即通知志愿消防隊員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時要講清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品、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行走路線,并派人到約定地點接引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同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1、應急疏散

  保安接到聲響報警后,立即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疏散組成員立即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威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2、撲救初起火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現場電源,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不能撲滅,應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取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并積極配合專業消防人員完成滅火任務。

  3、通訊聯絡、安全防護及救護

  通訊聯絡組應立即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防護救護組應立即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輛的暢通無阻,維護好現場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現場,配合好專業消防員及醫務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及重要物資。

  后勤保障組應立即按照預案或指揮部的指令,迅速調集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應急結束

  滅火工作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著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后勤保障組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搶修、恢復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要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迅速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各部門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要立即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掌握情況,同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3)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要本著遇事冷靜,互相協調,通力配合,不慌不亂的原則,盡快完成報警、撲救、疏散顧客、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等各項工作。

  (4)滅火工作結束后,由總指揮部下達各組人員撤離現場的命令,隨后進入善后工作處理階段。

火災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縣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切實提高火災撲救和事故處置能力,降低火災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防范處置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溫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溫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永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文件,編制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永嘉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火災事故的救援和處置。

  1.4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政府和消防救援機構要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用科學的滅火救援技戰術措施,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3)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各部門根據在滅火救援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2 風險評估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永嘉建立了縣消安委實體化辦公室,有效推動了全縣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落地,高質量夯實了消防安全基礎,全縣火災形勢大幅好轉、穩中向好,20xx年全縣火災起數、亡人數和較20xx年分別下降21.9%、100%。同時,全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積極構建完善專業化指揮調度體系,全面推動專業隊伍轉型升級,滅火救援專業化水平穩步提升,成功處置了一系列急難險重的災害事故;全縣專職消防隊伍納入119指揮調度體系,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站點布局的“空白點”,較好的發揮了“救早滅小”作用。

  雖然近年來全縣火災形勢總體平穩,但事故總數仍處高位,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農村、集鎮火災多發;二是民房火災多發,民房、居住出租房是火災亡人突出領域;三是產業結構性隱患根子深,制鞋、服裝、電鍍等傳統支柱產業勞動密集且生產加工火災風險高。同時,全縣消防救援隊伍近三年的年均出警量1341次,“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突出;消防車輛裝備仍存在配備缺口,還不能完全滿足重特大災害事故處置需求;鄉鎮專職消防隊等多種形式隊伍存在人員流動性大、業務訓練不系統等問題,滅火救援能力相對較弱。此外,不斷增多的高層建筑、大型城市綜合體、地下建筑和化工企業也給我縣的滅火救援工作帶來新的挑戰,需加快完善適應永嘉實際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進一步優化應急指揮體系,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3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縣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3.1 組織指揮機構

  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時,成立縣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1.1 縣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府辦工作聯系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水務集團、市生態環境局永嘉分局、縣氣象局、中國電信永嘉分公司、中國移動永嘉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嘉縣分公司、縣供電局、溫州銀保監分局永嘉監管組、縣消防救援大隊、武警永嘉中隊和縣其他各有關部門、單位,以及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組成。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調度指揮等工作。

  3.1.2 縣指揮部職責

  (1)領導全縣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2)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制定滅火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指揮協同作戰。

  (4)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行動,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5)建立和調用滅火救援專家組。

  (6)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

  (7)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市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3.1.3 成員單位職責

  (1)縣委宣傳部:在縣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組織相關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縣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

  (3)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依法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確保救援工作道路暢通;確認失聯人員和傷亡人員身份,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4)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火災事故發生地將符合特困、低保(低邊)和臨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救助范圍。

  (5)縣財政局:負責保障應由縣財政局承擔的滅火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并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6)縣住建局:協調設計單位提供有關建筑設計資料,協調建筑專家等專業人員到場協助處置。

  (7)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國省道及縣鄉公路事故現場的搶險搶通工作,及時開辟應急通道,確保搶險人員和車輛通行;牽頭協調重要物資、人員的運輸保障工作;當停泊在港內的船舶發生火災時,為救援力量協調、提供船只及相關設備,協助開展水上滅火救援行動。

  (8)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救援中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調劑和應急供應。

  (9)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協助消防救援隊伍對可能發生疫情的火災事故現場進行防疫處置。

  (10)縣應急管理局:統籌協調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協助調度應急救援保障資源。

  (11)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并參與事故處置和調查。

  (1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受損市政設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城市燃氣應急處置工作。

  (13)縣水務集團:負責做好火災發生時所轄供水區域內的供水保障。

  (14)市生態環境局永嘉分局:負責對事故現場環境進行監測,測定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協助對火災事故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行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預報,為滅火救援行動提供氣象服務和專家咨詢。

  (16)中國電信永嘉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信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7)中國移動永嘉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移動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8)中國聯通永嘉縣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聯通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9)縣供電局: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設置應急照明等措施,為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20)溫州銀保監分局永嘉監管組: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保險機構依法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21)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縣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縣指揮部啟動本預案;做好消防救援隊伍專業訓練、日常培訓演練;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救援力量的專業調度指揮;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22)武警永嘉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危險化學品相關火災事故時,根據縣指揮部要求,組織所屬部隊參與救援工作。

  縣其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和縣指揮部要求,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

  3.2 現場處置機構

  較大、重大或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滅火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救援的'相關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

  3.2.1 現場指揮部組成

  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或指派,下設現場作戰指揮部、物資供應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現場維護組、輿情信息組等6個專業機構(可根據火災處置需要合理增減),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進行分工和落實。

  3.2.2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l)制定和調整滅火救援行動方案,組織實施救援行動。

  (2)統一指揮協調各參戰力量之間協同作戰,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

  (3)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救援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的增援需求和實施意見。

  (4)組織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5)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調查評估工作。

  3.2.3 現場指揮部下設機構職責

  (1)現場作戰指揮部。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下設滅火救援組、應急通信組、戰勤保障組、信息保障組,以及相關的專業作戰小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方案,指揮調度專業救援力量和裝備開展救援行動。

  (2)物資供應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參與,負責救援所需物資和裝備的供應和運送。

  (3)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

  (4)環境監測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嘉分局牽頭,縣氣象局參與,負責對現場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監測,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為救援行動提供參考。

  (5)現場維護組。由縣公安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等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

  (6)輿情信息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參與,負責做好事故處置期間和事故處置結束后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等工作。

  4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四級。

  4.1 特別重大火災事故(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3)核電廠、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軌道交通控制中心、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要建筑(設施、場所)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2 重大火災事故(I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核電廠、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軌道交通控制中心、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要建筑(設施、場所)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市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市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3 較大火災事故(II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5)市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市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4 一般火災事故(IV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縣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縣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縣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縣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本預案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 應急響應

  5.1 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政府立即按照本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控制火災蔓延、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2 信息報告

  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組織火災事故處置的同時,迅速、準確地將火災事故和先期處置情況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5.3 分級響應

  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應當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不同的事故等級,啟動本預案并迅速響應。

  (1)一般火災事故可視情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負責救援和處置工作。

  (2)縣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時,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5.4 現場處置

  接到縣指揮部指令后,各有關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救援人員和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事故現場的所有救援力量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同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救援人員應當按規定著裝并佩戴明顯標識,加強個人安全防護。

  5.5 善后處理

  事故危險消除后,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善后處理工作,縣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5.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及新聞報道應當堅持及時、準確、全面、依法的原則,各級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用授權發布、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接待采訪等事項由縣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

  5.7 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

  消防救援、公安、應急管理、住建、市場監管、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全面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事故責任。建立火災事故調查機制,一般亡人火災事故由縣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較大亡人火災事故由市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亡人火災事故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5.8 調查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會同事發地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信系統,并配備必要的應急通信設施(設備)和專業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火災事故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物資保障

  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調運等制度,明確任務分工、聯絡方式以及相關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動至現場。如在數量上不足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3 資金保障

  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伍建設、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6.4 力量保障

  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公安、衛生、住建等部門應選派在滅火救援、安全生產、石油化工、醫療救護、建構筑物等領域有專業技術特長的人員組成縣滅火救援專家組,明確職責、聯絡方式以及運行機制,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與機械工程、交通運輸等社會聯動力量的聯勤機制,根據災情處置需要調集相關力量參與救援或現場保障;屬地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應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健全專職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提高火災撲救能力;建立以消防救援隊伍為主體、專職消防隊為補充、志愿消防隊為基礎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按照突發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參與火災撲救和救援工作。

  6.5 消防水源保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根據城市區域地理環境及使用功能,合理規劃城市(區域)消防用水;縣住建局應依照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口(碼頭)等市政消防設施;縣消防救援、水務、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7 宣傳、培訓和演練

  相關部門、單位應采取多種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

  消防救援機構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積極組織志愿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消防救援機構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滅火救援演練,并采取措施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不斷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8 附則

  8.1 獎勵與責任

  對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永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嘉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永政辦發〔20xx〕62號)同時廢止。

火災應急預案3

  我行營業室在辦公樓的一層,是我行各種電器設備最多、用電量最大、上班時人員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我行最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為確保營業室的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國建設銀行安全保衛工作暫行規定》、《中國建設銀行消防管理暫行規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當發生火災時,當班人員要迅速判明火情,部門經理要指揮員工根據火因、部位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滅火方法。如屬線路起火的,要迅速切斷電源,啟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如屬電腦等電器起火的,在迅速切斷電源后,要啟用1211滅火器滅火。嚴禁不分起火原因、不分起火部位而亂用滅火器材滅火。

  二、如火勢過大時,部門經理要臨危不亂,按照防火應急預案,指揮當班人員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和現場報警器求救;出納員迅速收拾現金、會計人員收拾重要憑證入柜上鎖;其他當班人員在現金和重要空白憑證收拾好后盡快打開通勤門,以便疏散人員和救火行動;行內值班領導聽到報警后,要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

  三、消防隊員到達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協助消防隊滅火,并迅速疏散無關人員,搶救現金、重要資料和財產。

  四、火災撲滅后,保衛人員要立即組織人員維持現場秩序,提高警惕,防止有壞人趁火打劫。

  五、保衛人員和營業部負責人在配合公安部門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后方能離開。

火災應急預案4

  1 組織機構

  1.1指揮部

  (1)總指揮:李永杰。全面指揮和調動人員。

  (2)副總指揮:于俊朝。協調總指揮工作,指揮人員和物資疏散,總指揮不在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1.2滅火行動組。組長:雄偉 人數40人。

  1.3通訊聯絡組。組長:何智 人數2人。

  1.4疏散引導組。組長:馬志兵 人數4人。

  1.5安全救護組。組長:郝玉龍 人數1人。

  2 安全處置程序

  2.1任何人發現火災、安全生產事故,必須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并及時上報部門領導,部門領導不在時及時通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2.2安全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現場,落實情況組織部署工作。同時,通知滅火小組,組織人員到現場滅火;通知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人員及物資疏通工作;通知安全救護小組,組織現場救援工作;通知通訊聯絡小組,負責對外聯絡(救護電話120、火警119、匪警110)。

  2.3通知通訊聯絡小組,撥打“119”“110”“120”時應說:“我是廊坊北方冶金機械有限公司,我單位起火了(講明起火部位及火情)或我單位被盜了或我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講明傷員人數)請救援,我單位在廊坊光明西道62號。”并說明報警電話和姓名。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到路口、門口迎接救護人員并引導到出事地點。

  3 火災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3.1將安全疏散門全部打開,清理、疏通各安全出口、通道內雜物,保證疏散出口的'安全暢通,組織在場人員就近從安全出口迅速撤離。

  3.2穩定火場逃生人員的情緒,指導大家使用正確逃生方法。引導大家做到安全疏通,防止發生擠傷、踩傷的情況。

  3.3將火場內車輛及時疏散,注意疏導交通。

  4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1遇到火災時,應及時切斷電源、火源,并就近使用滅火器和室內外消火栓進行撲救。

  4.2消滅著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

  4.3當火災面積較大、情況較為嚴重時,要及時撤離現場,保證人員的安全。

  4.4當消防隊到達火場時要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

  5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5.1發生火災要劃定警戒線,確定警戒范圍。嚴密保護現場,嚴防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防止壞人借機破壞和盜竊。

  5.2安全救護小組及時趕到現場,做急救處理,嚴重傷亡等待醫院救護。

  5.3事故處理后,保護現場,等待調查組到來,盡快查明事故原因。

  5.4發生設備、人身傷害事故時,所在部門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單一式四份(專職設備管理員、企管科、廠醫、人力資源科各一份),事故報告單要求過程詳細、真實。

火災應急預案5

  1.目的

  火災事故發生時,及時控制火情,減少共公財產的損失,減少人員的傷亡,做

  到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消防應急方案.

  2.范圍

  適用于錦城大廈、瑞達大廈

  3.職責

  辦公室、保安部、負責實施滅

  火預案全過程。

  4.程序

  4.1火災報警程序

  4.1.1當火災發生后,著火層大廈員工及客戶要及時按下樓層內紅色消防手動報警按鈕或拔打消防中控室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語言清晰,將火情發生的區域及報警人姓名、身份所在位置說出,并說明什么物質著火。

  4.1.2消防火災探測器報火警、水流指示器和壓火開關報警。

  4.2火災確認火警報告程序

  4.2.1當人工現場確認火災事故發生后,中控人員要嚴格按《值班人員跑火警報告火警程序》執行操作。

  4.3人員調動程序

  4.3.1當保安部接到火警報告后,保安部經理、消防主管立即前往火場,組織滅火,現場最高領導為滅火現場臨時指揮員。夜間發生火災事故,值班人員為滅火總指揮員,保安警隊隊長為滅火現場臨時指揮員,內保主管負責打開所有消防通道大門,并做好迎接消防車準備工作。

  4.3.2當保安接到火警報告后,保安警隊隊長帶領警隊滅火組,前往火場,組織滅火。保安部警隊副隊長帶領隊員對大廈各出口加崗、警戒,無關人員只許出,不準進入大廈,對持物出入大廈人員進行嚴格檢查。

  4.3.3當火災發生后,經理辦公室通知各部門員工按指定位置到達現場待命,聽從消防指揮中心發布命令。

  4.4火災撲救程序

  4.4.1當保安部經理、消防主管趕到火場后,中控跑火警人員向保安部經理匯報火場情況,并快速回歸消防中控室值機,保安部經理做為臨時現場指揮員指揮滅火。

  4.5使用滅火戰術方法

  4.5.1冷卻滅火法,使用消火栓滅火。

  4.5.2隔離滅火法,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4.5.3窒息滅火法,關閉門窗,用難燃材料壓蓋些較小面積的.火源。

  4.5.4抑制滅火法,使用“1211”滅火器及干粉滅火器,撲滅火源。

  4.5.5由消防指揮中心,滅火總指揮根據火情發布命令,指定中控人員起動相應的消防設備,并根據大廈內人員疏散情況,確認全部人員疏散后,可迫降防火卷窗門,進行防火分區隔離。并把消防聯動設備聯動手動改為聯動自動。

  4.6組織疏散程序

  4.6.1當火災無法得到控制時,由滅火總指揮向消防中控人員發布火災疏散命令,中控人員按到滅火總指揮的命令,正確操作設備開通火災廣播。疏散地點理工大廈操場。

  4.7營救傷員,重要物資搶救程序

  4.7.1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立即進行重要物資疏散工作,保護重要文件,保護財務部現金、票據的安全,警隊對財務室加崗保護。并負責搶救傷員,救護后的人員安置在大廈外部空曠處。

  4.8后期處理程序

  4.8.1當滅火總指揮明確發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災現場的警戒,保護現場不被破壞,利于火災事故調查。工程部應盡快將有關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恢復正常,火災事故后八小時之內消防主管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起火原因,提寫火災事故報告,如實反應情況并向大廈經理匯報。

火災應急預案6

  1.0目的

  發生火災事故時,采取得當措施控制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0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位于物業管理范圍滅火應急處理。

  3.0機構與職責

  3.1管理處責任人是本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本小區的消防安全負責。

  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職責如下:

  3.2.1總指揮1名(由護衛部長擔任),負責火災應急響應的總體決策及指揮。

  3.2.2副指揮1名(由護衛主管擔任)負責應急現場的指揮與協調,總指揮不在由副指揮負責決策和指揮。

  3.2.3消防組:負責組織力量投入自救滅火,并負責對火災消防力量的聯系與接應。

  3.2.4工程組:負責組織力量及時排除險情,保證火災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3.2.5急救組:負責及時搶救傷員,并與外援急救力量聯絡。

  3.2.6客戶組:負責及時疏散人員,并與鄰近相關方通報聯絡。

  3.3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聽從指揮,按消防應急預案落實預防措施,做好相應搶險和疏散的準備工作。

  4.0小區消防基本概況

  4.1地面情況:

  4.1.1沿小區內部道路為消防通道,小區內停車場為消防操作場;

  4.1.2小區內在3棟后及6棟后設有消防接合器,由環網管供水;

  4.2地下室

  4.2.1地下室消防系統由煙感、溫感、送風、排煙、噴淋、消火栓等系統組成,現場配備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4.2.1地下室每層分5個防火分區,區與區之間由防火墻及防火卷簾分隔;每個區均防火卷簾可由消防中心自動或手動控制,配有獨立煙感探頭及噴淋系統;

  4.2.3配電房配有獨立的排煙系統,發電機房配備CO2自動滅火系統;

  4.2.4地下負三層水泵房水池為消防、生活兩用,其中消防水容量為748M3。

  4.3塔樓

  4.3.1會所:兩側均設有走火安全疏散樓梯、消火栓及獨立的噴淋系統。

  4.3.2塔樓:相鄰兩棟天面相通,共用一個18M3的天面消防水池,每棟配備一部消防電梯;核心筒內設有兩道疏散走火樓梯,每個分隔空間均安裝了煙感,每層有兩個消火栓;大堂配備兩個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因樓層較高,給逃生和自救帶來困難,必要時可以沿下水管道下滑進行自救和逃生。

  4.4消防中心有關消防的設備有:

  4.4.1消防主機為能美R-21Z型,總有2臺,通訊、聯絡柜共6臺,保持聯動狀態。

  4.4.2燃氣報警系統及地下車庫可燃氣體報警系統。

  4.4.3消防器材:消防衣、消防斧、頭盔、防毒面具、保險繩、撬棍等。

  5.0消防知識培訓和器材使用演練要求

  5.1護衛部長負責日常消防知識培訓和器材使用演練,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全面消防演習;

  5.2工程部負責滅火器材的檢查、更新,確保意外發生時器材的正常使用;

  5.3消防器材使用演練要求見消防技能訓練規程。

  6.0應急處置程序

  6.1接到報警后,消防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就近巡邏員到現場確認。

  6.1.1若為錯誤報警時,應立即通知消防監控中心將報警系統復位,并向客戶服務中心報修,向在場受驚的住戶解釋、致歉。

  6.1.2若火警屬實,須立即用對講機(燃氣泄漏除外)通知消防中心,告知火災位置、大小及可能起火原因。

  6.1.3注意事項

  ①所有管理處人員都應熟記消防監控中心的電話;

  ②消防值班員能很快根據監控系統判斷火警位置,并能準確的表達;

  ③應保持消防值班室電話的暢通;

  ④到現場確認護衛員須就近攜帶手持式滅火器。

  6.2火警確認后的人員召集

  6.2.1消防監控中心立即通知當班班長,由當班班長組織義務消防員到消防中心取滅火器、消防保護服、消防斧、手電筒等消防用具,增援現場護衛員。

  6.2.2通知安保部長、工程主管到場,準確告知火災位置、大小等情況,由護衛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6.2.3現場指揮根據火災情況拔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通報火警(如果情況緊急由消防監控中心或客戶中心直接報警),并安排人員接應。

  6.2.4現場指揮根據火災情況決定是否召集休息義務消防員,緊急集合由當班副班長負責。

  6.2.5消防值班員用消防廣播通知著火層,著火層以上各層,有可能蔓延著火屋以下樓層人員說明情況,進行通報,說明疏散路線,按消防指示牌進行疏散,穩定住戶的情緒,防止發生混亂現象。

  6.2.6當班班長組織義務消防員迅速趕到該樓電梯口,將客梯、消防梯迫降,然后乘消防梯到著火現場,關閉周圍電源,到樓頂關閉該單元燃氣管總閥,引導火層及上、下層人員的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并通過消防通道或消防電梯轉移到安全位置。

  6.3.3打開消火栓箱,安裝水帶水槍,啟動消火栓進行滅火(小的火情,可用干粉滅火器直接撲滅),地下室用拖動滅火器,接消火栓對發火點進行撲滅,技工在泵房現場守護,監控設備運行。(用水滅火時,應注意避免救火時電梯被水浸濕而損壞)

  6.3.4電路引起的火災,應首先關掉電源,確認電源關閉后才可進行撲火。滅火時,可采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但在沒有關閉電源之前切不可用自來水作為滅火劑。

  6.3.5液化氣管道漏氣起火,應當馬上關掉失火單元的液化氣分閘或總閘。

  6.3.6液態燃料起火時,不能用自來水作為滅火劑。

  6.3.7液化氣瓶漏氣起火,應采用絕燃材料隔斷空氣的方法撲火焰。

  6.4火災撲救

  6.4.1護衛主管應臨指揮,具體要求如下:

  ①向“110”臺報警,并派隊員到必經路口引導;

  ②通知護衛班長緊急組織護衛員趕赴火災現場,進行外圍警戒和交通管制;

  ③通知護衛班長立即組織安全員員趕赴火場進行疏散,救護被困人員,搶救財物,協助滅火;

  ④通知機電處電工斷開相關電源,開啟自動滅火系統、排煙系統防水泵,保證消防供水;

  ⑤組織義務消防員鋪設水帶,施放滅火,控制火勢。

  6.4.2火災現場及影響區人員的疏散:

  6.4.2.1公共娛樂場所、超高層樓座的消防控制中心應通過消防應急廣播裝置進行廣播,通報火災情況,說明疏散路線,穩定住戶的情緒,引導群眾疏散;

  6.4.2.2護衛員應逐戶(樓層)通知受影響的住戶、顧客,引導住戶疏散;或做好撤離準備;

  6.4.2.3值班電工在切斷電源后應開通應急照明電源,火災現場義務消防員打開所有安全通道,引導住戶有序地撤離。

  6.4.3撲救:

  6.4.3.1公共娛樂場所和超高層樓座的消防控制中心應立即進行操作,同時遵守《消防系統操作作業指導書》,將火災單元的.電梯迫降到低層,供消防隊員撲救用;

  6.4.3.2撲救工作應有組織的進行,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職責的人應負責火災現場的指揮,調動一切人員利用所有消防設備和裝備器材開展撲救工作;

  6.4.3.3公安消防隊到達以后,消防中心迅速向公安消防隊指揮員報告火情,移交指揮權,組織公司所有參戰人員配合撲滅火災。

  6.5交通管制和現場治安的維護:

  6.5.1護衛主管親臨火災現場組織并指揮所屬安全員員對火災現場進行交通管制和現場控制;

  6.5.2撤出或移走妨礙消防和救護車輛通行的障礙;

  6.5.3阻攔與撲救無關的人員進入火災現場或影響區,防火場中物品被盜竊;

  6.5.4看管被搶救的公私財物,在火災撲救前嚴禁任何人轉移;

  6.5.5保護現場使用的消防器材裝備正常使用。 6.6人員疏散及轉移物資:

  6.6.1護衛員應協助安頓、疏散住戶,協助轉移火場中被困或受傷人員;

  6.6.2護衛員應積極主動進入火災現場,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搶救公私財物。

  6.7滅火善后

  6.7.1火災撲滅后要向受到影響的業主解釋。

  6.7.2采取有力措施封閉火災現場,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災情,研究善后處理對策。

  6.7.3已購保的通知保險公司前來視察現場;通知受損設備的承包維修保養公司前來搶修,使其盡快恢復正常運作。

  7.0支持性文件

  7.1《消防安全管理作業指導書》

  7.2《消防系統設備設施操作及保養作業指導書》

火災應急預案7

  1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xx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公布,20xx年1月14日國務院第46次常務會議簽署,20xx年5月1日起實施。

  (4)《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0xx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79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發[20xx]11號,自20xx年4月17日起施行。

  (5)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29639—20xx (6)《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20xx年3月30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7)《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0xx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8)《中國化工油氣開發中心重特大事件應急預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 事故風險分析及分級

  火災爆炸事件

  本專項預案的火災爆炸事故系指xx石化要害(重點)部位、關鍵裝置、油氣儲存設施、鍋爐壓力容器、油氣輸送管線、在工作場所內易燃易爆化工產品發生的火災爆炸事故等。

  事故風險分析

  公司物料簡介及危害分析:見總體預案。

  火災爆炸事故危害表 序事故 號 類別 危害 因素 設想事故形成 發生 危險 概率 等級 的原因或模式

  ①因設備、管線、閥門連接部位密封不嚴引起泄漏;違章操作或操作不慎致物料外溢;設備腐蝕嚴重,遇超溫、超壓操作致使容器或管道破裂,易燃易爆物料泄漏;泄漏的物料遇點火源而引發火災。

  ②泄漏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泄漏并積聚,達到爆炸極限,遇點火源而發生爆炸。

  ③系統或設備檢修,無置換或置換不合格,違章動火導致火災、爆炸。

  安全措施

  ①加強設備管理,保證設備完好無泄漏;

  ②系統或設備檢修,必須置換合格,方可動火;

  ③加強動火管理,嚴禁違章動火;

  ④搞好防雷防靜電接地,防止靜電積聚和雷擊;

  ⑤謹慎操作,使用銅扳手等防爆工具,防止產生碰撞火花;

  ⑥嚴格控制工藝指標,認真操作,嚴禁違章操作,嚴禁超溫超壓運行;

  ⑦安裝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

  ⑧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發現初始火災及時撲滅;

  ⑨爆炸危險區域選用合格的防爆型

  電氣設施

  ①壓力容器的設計、施工、制造、檢測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承擔,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

  ②監測與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③安全排放設施安全、有效,并定期檢驗;

  ④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禁超溫、超壓運行Ⅲ C | Ⅳ 1 火災 液化石油氣、汽油等可燃介質的易燃易爆性 2 爆炸 D Ⅳ 3

  ①壓力容器存在設計、施工質量缺陷;

  ②長期運行,材容器壓力容器料疲勞或腐蝕嚴重致容器、管道強度降低;

  ③違章操作超壓 爆炸 或操作失誤,造成超溫、超壓且泄壓失效,則發生容器爆炸

  D Ⅳ 發生概率說明:A,完全會被預料到;B,相當可能;C,不經常,但可能;D,完全意外,極少可能;E,可以設想,但高度不可能;F,極不可能;G,實際上不可能。

  分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Ⅰ(公司以上)級火災爆炸事故

  a)當公司出現重大化學等突發事故,例如火災、爆炸、有毒氣體大面積泄漏擴散等,事故的`危害和影響超出公司應急力量的處置能力,需要公司外部應急救援力量處置時;

  b)事故的影響超越公司邊界,要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取得當地的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支援、組織周邊社區居民撤離、疏散等行動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Ⅱ(xx石化)級火災爆炸事故

  a)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已構成一定影響,但不會超出企業邊界,外部人員一般不會受事故的直接影響。

  b)車間級已不能立即控制事故,公司級事故反映組織需立即行動,并有可能需要外部援助。一般是指帶壓管線接頭(法蘭)、閥門大小壓蓋處、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儲罐發生局部帶壓泄漏、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公司內部發生較大泄漏事故,以及誤操作等情況造成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公司內部發生較大泄漏事故在一定范圍內對生產造成影響,甚至在某一空間達到爆炸極限并對周圍人員構成傷害。若不能及時正確處理可能造成事態的擴大和危險的升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Ⅲ(基層單位、車間)級火災爆炸事故

  a)生產裝置、罐區發生一般泄漏起火或輕度爆燃事故的,火勢在短時間內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周邊生產設施、裝置停產;

  b)一般是指管線接頭(法蘭)、閥門大小壓蓋處危險化學品的不帶壓少量泄漏,此類泄漏事故一般對生產不具有破壞性,對人員也構不成傷害,在采取安全處置措施后能得到及時修復。

  3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xx石化應急指揮中心

  應急指揮中心在接到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電話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 審定應急處置指導方案;

  2)確定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名單,并指派現場指揮;

  3)隨時掌握公司內事故處置情況,當符合xx石化總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下令啟動本專項預案。

  在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之前,各有關部門按下列層次和分工組成應急指揮中心,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開展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辦公室應做好如下工作:

  1) 接到報告后立即向xx石化應急指揮中心匯報,并落實指令;

  2)按照xx石化應急指揮中心指令,統一對外聯系;

  3)完成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準備工作。

  總指揮副總指揮生產處理組

  現場安全組治安保衛組物資供應組消防救護組污染防治組宣傳報道組

  職能部門簡明分工

  1 總指揮:

  由常務副總經理擔任。主要負責搶險救災全過程的決策、指揮與協調。

  2 副總指揮:

  由主管生產副總和首席安全官擔任。主要協助總指揮進行決策、指揮和協調,并 分工負責各專業組的工作。

  3 生產處理組:

  由生產部、機動部、技術質量部及生產單位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改流程、倒罐、注水、排放火炬、蒸汽掩護、外運物料、緊急堵漏、生產恢復等生產處理措施的實施。

  4 現場安全組:

  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成。主要負責劃定火災撲救區和指揮區,控制車輛人員的進入,做好現場事故物證、安全信息的收集、記錄,做好總指揮的安全技術參謀。

  5 治安保衛組:

  由行政部保衛負責組成。主要負責人員疏散、現場警戒及防爆區外的交通車輛管制、煙火管制及人員進出管制。

  6 物資供應組:

  由行政部、采購部、儲運部倉庫組成。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保障。

  7 消防救護組:

  由消防隊組成,按滅火方案和救護方案的要求,執行掩護、冷卻、滅火任務和搜尋、救護任務。

  8 污染防治組:

  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成。主要負責防止泄漏油品和其他化學危險品的外排。

  9 宣傳報道組:

  由辦公室負責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救災過程和事故資料的攝影、攝像及文字記錄。

  對外發布信息時必須經總指揮批準。

  4 應急處置程序 預防和預警 危險源監控

  全公司各車間完善、規范巡檢,利用固定式火災報警系統、可燃氣體報警儀和現場監控等設備,加強對危險源的監控。

  預警行動

  xx石化應急指揮中心根據監控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a) 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b) 指令下屬各車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通知全公司職能部門進入預警狀態;

  c) 指令下屬各車間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報告程序

  xx石化發生Ⅰ、Ⅱ、Ⅲ級事故,在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的同時,迅速按照應急報告程序框圖(圖-1)規定的程序,向油氣總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最多不超過1小時。

火災應急預案8

  一、 制定本預案指導思想:

  在最短時間內集中所有力量,及時趕赴火災現場,控制火情處置妥當,有條不紊協調一致地組織撲火,使經濟和其他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 報警、召集信號與集合地點

  1、方式為“消防緊急按鈕”。

  2、信號為消防緊急鈴聲短促不斷。

  3、地點為監控中心門前。

  三、 領導機構

  (一) 人員配制

  總指揮:孫家峰

  副總指揮: 盛紹杰

  成員:劉建民、王利民、尹彥倫,監控班

  各小組及成員

  撲火組:保安2班和3班; 組長:王利民

  機電組:維修班 組長:郭李強

  疏導組:空調班 組長: 班長

  救護組:配電班 組長:班長

  2 警戒組:保安1班 組長:班長

  機動組:保潔部 組長:袁主管

  后勤組:辦公室人員

  (二)人員職責

  滅火總指揮主要職責

  1、向監控中心值班員、保安主管及有關人員了解起火原因、方位及現場情況,會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制定救火方案。

  2、 命令監控中心值班員啟動相應消防系統,監視報警運行信號,打開應急廣播,根據失火方位、火勢等情況,通知商場有關人員緊急疏散。

  3、命令各小組負責人根據各自分工,各就各位,若有指揮員缺崗,緊急任命臨時負責人代行其職。

  4、掌握消防系統運行情況,根據火場滅火需要,命令有關人員確保應急供電、供水、通訊聯絡和消防設備正常運行。

  副總指揮主要職責

  1、總指揮不在場時,代行總指揮職責。

  2、配合、協同總指揮分析火場情況,制定救火方案,根據總指揮意見下達命令。

  3、掌握救火方案實施具體情況,并根據變化情況向總指揮提出建議。采取一切措施,保證救火方案實施。

  監控中心值班員主要職責

  1、執行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下達命令。

  2、利用消防監控中心優勢,做好各班(組)協調工作,正確傳達指令。

  3、嚴密監控火場和公共場所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4、做好工作記錄,保證通訊聯絡。

  指揮組主要職責

  1、向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保安主管及有關人員了解起火原因、方位及燃燒物質種類、現場情況,會同小組成員制定救火方案。

  2、執行救火方案,正確下達有關指令。

  3、根據滅火需要,及時調配人員和物資,保證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4、妥善處理善后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響。

  5、協助公安消防隊做好火災調查和處理工作。

  機電組主要職責

  1、負責切斷火災現場電源,關閉電梯和煤氣閥。

  2、負責開啟自動滅火系統,保證消防供水等。

  撲火 組主要職責

  根據火災性質,采取正確滅火方法,做好現場火災撲救工作。

  救護組職責

  1、根據火災情況救出火災現場被困人員和貴重物品至安全地點。

  2、將受傷人員交后勤組或機動組人員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疏導組主要職責

  1、根據火災情況和上級指令,將現場人員按指定路線進行疏散。

  2、維護現場人員疏散秩序。

  警戒組主要職責

  1、負責維護火災現場及搶救現場秩序,并保護好火災現場。

  2、負責穩定現場人員和受傷人員情緒。

  后勤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火災現場所需物資供應工作。

  2、負責穩定現場人員和受傷人員情緒。

  機動組主要職責

  隨時聽從指揮組調遣,做好相關工作。

火災應急預案9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突發火災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及公司財產安全,當發生小火時,能夠撲滅初期火災;當發生大火時,能夠組織員工安全疏散逃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快速反應、科學應對。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2.1.1 應急預案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張北瑞

  副指揮長:梁國堂

  指揮部成員:陸達飛,么印凡、葉國東、黎建國,顧敏

  2.1.2 現場負責人

  負責火災現場事故報告并具體指揮應急處理的責任順序為: ①指揮長②副指揮長③指揮部成員

  2.2 職責

  組織、指揮現場做好初期火災的撲救、發出火災警報和組織員工安全疏散工作,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

  3 預警措施

  3.1 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2 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3.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囗、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3.4 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5加強對員工進行有關防火逃生應急救護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提高員工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應急措施

  4.1火災的報警和撲救工作

  4.1.1在公司大院內如發現起火后,無論火勢大小,都應都及時撥通“119”電話報警。設有手動報警設施的,應擊碎其保護層的玻璃報警。報警時要講清著火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著火部位、著火物質、火情大小及報警人姓名和報警電話。報警后要通知門衛到公司大院門口等候,指引消防車輛。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在立即撲救、報警的同時,還應迅速通知辦公室人員或公司消防管理人員。

  4.1.2辦公室人員或公司消防管理人員接到火災報警或火災防范中心控制室或分控制點收到自動報警信號后,應迅速通過監控、電話或巡邏人員了解起火點,證實后立即啟動滅火裝置或利用附近的火災防范設備、器材滅火,同時撥通“119”電話報告火警,而后開啟事故廣播系統,依照煙、火蔓延擴散威脅的`嚴重程度區分人員不同的區域層次,逐樓層、逐區域地通知,并沉著、鎮靜地指明疏散路線和方向。同時義務消防員(明白人)立即趕往起火地點,安排人員進行撲救和人員疏散工作。

  4.1.3撲救初起火災時,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救人第一,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先控制后消滅是指對于不能立即撲救的火災,要首先控制火勢的繼續蔓延和擴大,在具備撲滅火災的條件 時,再展開全面的撲救。救人第一是指火場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勢的圍困時,應急人員或義務消防人員首要的任務就是把受困的人員從火場中搶救出來。在運用這一原則時可視情況,救火與救人同時進行,以救火保證救人的展開,通過滅火,從而更好地救人脫險。先重點后一般是指在撲救初起火災時,要全面了解并認真分析火場情況,區別重點與一般,對事關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資和人員要優先搶救,之后再搶救一般物資。

  4.2 人員的疏散與逃生

  4.2.1 一旦發生火災時,立即按照既定方針和工作預案組織疏散。在進行人員疏散工作時,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指揮,分組行動,互相合。按照生命安全第一,財產安全第二的原則,所有人員聽到火警時應該迅速按平時演練方案進行疏散撤離。

  4.2.2辦公大樓人員疏散路線:以電梯中廳為分界點,東面辦公室人員從電梯對面的行人樓梯往下撤離;西面辦公室人員從西頭(女衛生間對面)的行人樓梯往下撤離(不準乘電梯)。

  4.2.3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負責指揮本單位(部門)人員有順序迅速往樓下撤離到大院花圃,注意安全(不要擁擠,防止滑跌),各單位負責人負責清點本單位人數,防止已疏散出來的人員重新返回危險區域,維護外部秩序,為公安消防人員到場滅火創造條件。對疏散出來的危重人員進行必要的現場急救,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5.注意事項

  5.1 發生火災事故時,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搬走易爆易燃物品,防止火災事故擴大。

  5.2發生火災事故時,疏散人員請用水澆濕全身,用濕毛巾或衣 3

  物罩住頭部,用半蹬姿勢順樓梯往下撤離。在無法通過煙火封鎖時,可用濕被或窗簾等封住衛生間門,呼救等待救援。在既被火封鎖,救援人員又未能到位的危急情況下,樓層低的可用繩索或將窗簾接成條,系住一端沿布條攀沿逃生,切忌擅自從高樓往下跳。

  5.3滅火應急疏散工作的有關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門衛值班:2730297

  辦公室主任:

  消防管理員:

火災應急預案10

  為切實做好港溝街道森林防滅火工作,預防并能快速地撲滅突發性森林火警(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制定本處置辦法。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長由辦事處主要領導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森林消防中隊、財政所、教育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科、各管理區主任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森林防滅火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劉洪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光華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3、森林防滅火辦公室下設七個應急工作組,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如下:

  (1)調度綜合組:由森林消防中隊負責,負責掌握火情動態、赴火場工作組的撲火方案、各種撲火專業隊伍動態、火場天氣預報,與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起通信聯系,保證信息傳遞暢通。根據火場火情動態,起草上報火災情況報告,根據火災現場指揮組命令,調動撲火兵力。起草辦事處森林火災重大事故總結報告。

  (2)撲火指揮組。由森林消防中隊負責,配合辦事處防滅火領導小組指揮撲火救災,及時向區森林防滅火辦公室報告火災情況。

  (3)警戒保衛組。由派出所和潘莊中隊負責,負責維護現場及周邊林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遇險、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5)物資供應組。組織供應火場物資,協調撲火人員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辦事處應急救援及其辦事機構的后勤保障。

  (6)善后工作組。負責傷亡家屬的安撫、撫恤和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7)新聞輿論組。負責各級新聞媒體采訪接待工作,發布權威火情、災情、撲火進展等信息。

  二、預案啟動級別

  根據森林火警火災危害程度和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及時調整森林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和相應的職責。一般情況,隨著火情的不斷加重,森林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也相應提高。森林火災的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二級響應:發生火情,管理區和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森防中隊)立即組織撲救。一般情況下,發生火情二十分鐘內,管理區必須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發生四十分鐘內火場還沒有得到有效控制,辦事處森林防滅火辦公室要啟動應急預案;在火災發生1小時后火場仍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區支援撲救時,向區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一級響應:

  1、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損失仍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4、區行政交界地發生的火災;

  5、燃燒時間超過2小時或國有林場、重點景區以及其周圍發生的森林火災;

  6、其他需要區里救援的森林火災。

  當出現以上六種情況之一時,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公室立即進入緊急狀態,啟動街道應急處置辦法,制定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下達撲救任務。辦事處森林防滅火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火場,同時視情況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三、報警程序

  1、巡邏、了望、監控人員或護林員發現火警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火警位置、火勢大小、火場基本情況報告辦事處森林防滅火值班室。值班室接到森林火警、火災報告后,根據火情迅速啟動辦事處處置辦法,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及時向辦事處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報告。

  2、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火警電話后,應按照火警、火災報告表的要求,詳細記錄火警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位置、初步原因、火情報告單位和報警人姓名,同時向值班領導報告。

  3、值班領導接到火警報告后,應迅速趕到值班室。了解火場具體情況,調動人員、車輛、設備、器材,并提出緊急處理辦法,由辦事處森林防滅火辦公室組織實施。

  四、撲救程序

  (一)二級撲救

  辦事處防滅火辦公室接到火警后應立即通知起火單位組織相應撲火力量趕赴現場,第一出動的指揮員應擔負現場指揮的任務,及時協調指揮各級滅火隊伍投入到火場滅火。同時起火單位在通往火場的主要路口、岔路口安排導向人員及指示標志。

  (二)一級撲救

  辦事處撲火指揮組組長下令啟動本程序,值班人員根據撲救指揮組長的命令下達指揮命令:

  1、指令辦事處森林消防隊及所屬專業滅火隊伍趕赴火場。

  2、通知森林防滅火辦公室七個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參加救援。

  3、值班指揮向區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需要支援的,由辦事處森林防滅火辦公室組長同意,報區防指辦公室,并及時召開辦事處森林防滅火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制定火災現場撲救方案,并協調指揮有關單位按照方案撲救火情。如有必要,應設立撲火前線指揮組,以集中力量統一組織滅火。如需調用部隊、機關和廠礦企事業單位撲救火災及滅火器材、車輛、油料、通信工具、食品等,由辦事處森林防滅火辦公室報黨工委辦公室組織落實。

  4、森林火警、火災明火撲滅后,起火單位必須指定負責人,安排足夠人員留守火場,清理余火,使燃燒未盡之物與周邊可燃物徹底分離。經森林防滅火辦公室確認不會死灰復燃后方可全部撤離火警火災現場。

  五、現場撲救指揮

  (一)二級撲救現場

  1、撲火指揮組到達現場前,發生林火所在單位負責人為現場第一指揮員,負責協調組織各滅火隊伍滅火。撲火指揮組長到達現場后,由撲火指揮組長擔任現場撲救總指揮。

  2、引導警戒、后勤保障工作由發生林火所在單位負責。

  3、明火撲滅后,起火所在單位負責清理和看守火場;留守人員撤離時間由撲火指揮組長下達。

  (二)一級撲救現場

  該現場七個應急工作組各負其責,積極組織搶險救援。

  1、調動綜合組

  (1)根據現場火勢變化的實際,由現場指揮負責及時向辦事處領導匯報情況。

  (2)根據火場實際,協調其他六個工作組的工作,督促落實后勤保障及后續撲火隊伍的調集工作。

  (3)對難以撲滅的大火,要及時修訂撲火方案,并會同撲救指揮組制定撲火戰術。

  (4)區級森林火災救援預案啟動后,及時做好銜接落實工作,確保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2、撲火指揮組

  (1)各隊伍到達火場后,隊長應向撲火指揮組組長、副組長報到并匯報隊伍人數、攜帶的工具類型和數量、當前隊伍集結地點等情況。

  (2)根據指揮員指令,各隊伍以小分隊為單位進入火場滅火,保持好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避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3)根據火場條件和火勢發展演變規律,及時調整撲火戰術和安排部署撲火兵力,積極消滅明火。明火撲滅后,撲火指揮組安排火場留守人員并制定輪換留守方案,滅火隊伍及留守人員撤離命令由撲火指揮組組長下達。

  3、警戒保衛組

  由派出所和潘莊中隊負責。負責維護現場及周邊火場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林火發生地的小路至火場路口的指向引導。在通往火場的'各路口設置明顯標志,并有專人導引由公路-林間小路-進入火場一線,確保消防道路暢通。火警火災未撲滅前,導引員不得擅離崗位,要及時保持聯系。派出所應及時調集警力配合森防公安迅速查清起火原因,抓捕火災肇事者。

  4、物資供應組

  撲火隊伍的簡易后勤供應由各單位自己負責。

  后備生活物資、撲火物資由辦事處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黨工委辦公室參與,組織后勤物資供應保障隊伍負責運送。

  根據火場需要,要及時采購后勤保障物資,并負責運輸至火場,確保送至一線滅火隊員手中。

  5、醫療救護組

  在一、二級撲救過程中,港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到達指定地點,負責將專業醫護人員和急救設備、急救車輛引導到火場,投入醫療救護,負責傷病員的運送及救護工作。

  6、善后工作組

  林火撲滅后,應確定受害森林面積及受害林木面積,并繪制火場區域圖。查清起火原因,調查并提出對肇事者及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后上報森林防滅火辦公室。

  調查處理完畢,寫出書面報告報森林防滅火辦公室,經審核后報告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

  走訪慰問參加撲火單位和有功人員,向辦事處防火領導小組提報表揚和獎勵表現突出的戰斗集體和先進人員方案。

  7、新聞輿論組。

  負責關注網路輿論,發布官方權威消息,以及各級新聞媒體采訪接待工作,對謠言、負面輿論及時控制和調查。

  六、通信聯絡

  (一)森林防火期間,各有關單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保障24小時通訊正常,對出現故障的通訊工具要及時維修。

  (二)火警發生后,相關的無線通訊、有線通訊由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公室與火場全部占用,一切與撲火無關的通訊全部終止。

  (三)要保證所有在值班室、指揮室、火場的指揮員、值班員、撲火隊的持機者所持通訊工具的正常使用,以便及時接受指令、傳送火場信息、溝通情況。

  七、滅火隊伍的組成及出警順序

  (一)港溝街道辦事處森林防滅火力量由以下部分組成:

  1、港溝街道辦事處專職護林隊伍。共有專職護林員39名,森林消防隊員20名,配有風力滅火機15部、對講機66部、高壓水泵2臺、鐵锨、二號工具撲火器具等。

  2、管理區和村級機動撲火突擊隊員隊伍。

  (二)出警程序

  第一出動:發生火警由管理區、村、林區直接安排人員組織撲救。

  第二出動:港溝森林消防隊及突擊隊,在接到通知后5分鐘內出動,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

  第三出動:火警火災發生地的其他護林員、村應急撲火隊,在接到通知后10分鐘內出動。

  森林消防中隊和專職護林隊,由森林防滅火辦公室統一調遣。發生火災后一切撲救力量由森林防滅火辦公室統一指揮。

  八、撲救物資準備

  1、辦事處森林防滅火部門要建立常用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風力滅火機、二號工具、油鋸、消防水桶、御寒衣物、帳篷等撲火機具和裝備。

  2、各相關單位也要設立森林防滅火救援物資儲備庫,配備森林防滅火必須的滅火器具和裝備。

  3、撲救森林大火需要較多物資時,由辦事處森林防滅火辦公室負責向區防火指揮部申請物資支援,并負責調運。

火災應急預案11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序分析

  我公司是一個煤炭生產企業,人員密集場所多,易燃易爆點多,重點防火部位多、人員流動頻繁,火災危險性較大。

  事故類型

  根據印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條件分析,可能造成發生火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兩大類:

  人為因素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違反電器安裝和使用安全規定,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違規倉儲自燃,違法放火等印發的火災事故;

  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

  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冬、春兩季是火災的高發季節,夜間和大風天氣、氣候干燥等時期是火災事故的多發時段,重大活動的舉辦和重要節日也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火災事故發生后,由于報警時間的早晚、燃燒物質的特性、火災現場的條件、滅火裝備的性能等諸多因素,可能影響火災的撲救和救援,造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印發重特大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保護環境優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

  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體系。

  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加強對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成立處置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王海龍(礦長)

  副總指揮:田王健王園園魏李彪張軍軍周巖

  成員:保衛科、生產科、安檢科、供應科、機電科、醫療小組、救護隊、工會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審查現場滅火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實施火場救援工作。

  成員單位職責

  生產科: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協調、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救護隊: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搶險救災預案、程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保衛科:負責按照規定的警戒區,對火災現場的道路實行疏導和交通管制,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機電科:負責按指揮部命令進行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

  供應科: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所需滅火器、藥劑、器材工具等供給工作。

  后勤保障組:負責火災現場消防水源的供給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醫療小組:負責火災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工會、事故單位:做好火災事故的善后安撫處置工作。

  辦公室:負責采訪、報道、宣傳、引導工作,對外接受媒體采訪,必要時經總指揮批準后對外進行新聞發布。

  4、預防和預警

  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防范性措施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切合單位實際的滅火應急處置預案,并嚴格組織實施和進行定期演練。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裝、配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現有的監控設備,做好日常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備、器材時刻處于完好有效狀態。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揮作用。

  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安全防范知識,傳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廣大員工、家屬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加強對重大活動舉辦前的現場安全檢查和活動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嚴格活動申報制度,堅決做到預案未制定不舉辦、安全檢查不合格不舉辦。

  預警行動

  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消防安全的隱患和問題。

  嚴格對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以及重點區域的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動火審批制度,規范用電設備的安全使用,及時發現、糾正違規操作和違章作業行為。

  救護隊時刻做好備戰準備,接到火災報警后,能立即組織力量攜帶滅火裝備迅速趕往火場實施火災撲救。

  5、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群眾要利用現場固定電話、手機及其他移動通訊向調度室報告火警。調度室在處警同時,要及時向保衛科上報火災情況,保衛科根據火勢大小和撲救情況向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匯報。

  火警報警內容:(1)著火單位、場所的具體名稱和詳細地址;(2)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單位;(3)什么特質著火;(4)火場有無被困人員;(5)火勢大小;(6)火場有無爆炸物品等。

  調度室電話:4943316、4943101、8058(內部)

  晉城市消防支隊電話:2066600

  6、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

  火災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序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

  Ⅰ級--預警

  火災發生后,不會造成火勢蔓延和人員傷亡,只需要啟動事故單位滅火應急救援預案,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就能夠完成滅火救援戰斗任務。但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按照“預警”要求,密切關注滅火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Ⅱ級--現場應急

  發生的火災,有可能造成火勢蔓延和災情的擴大,現場有被困人員,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無法有效控制和實施滅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隊調動所有力量進行火災撲救,按照“現場應急”要求,需要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Ⅲ級--全體應急

  火災已形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有可能爆炸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立即按照“全體應急”要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向上級公安消防機構和地方政府匯報請求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

  當消防隊大隊根據火勢大小和火場情況,確認無法實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公司要立即向總公司調度中心報告。

  應急行動

  (1)火災撲救:由消防人員和公司人員組成,要按照排除險源、救人第一、先控后滅的原則同時做好轉移貴重物資。

  (2)安全疏散:保衛科對火災現場的無關人員進行安全疏散。

  (3)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組負責對車輛進行集中調配,確保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用車;安排好急救人員的住宿、就餐;保障應急資金及時到位,墊付、支付搶救費用。

  (4)醫療救護:醫療小組有協議醫院的醫護人員組成。接到指揮部指令后,組織救護車及醫務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積極救治傷員,做好運送轉送傷員及傷亡人員的統計記錄等工作;做好尸體存放及死亡人員的物品保管登記工作;做好應急救援物品的儲備工作。

  (5)善后處理:工會、事故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傷亡、致殘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事故調查: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擴大應急

  當火場火勢進一步蔓延擴大,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現場消防力量無法控制和撲滅,有可能造成更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應急恢復

  應急恢復條件:火場指揮員確認火場所有明火已熄滅,再無失火危險時,方可恢復。

  應急恢復程序:當滅火戰斗結束后,火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火場運行全面細致的清理檢查,在確定無復燃后,清點參戰人員和準備,撤離火場,解除警戒。

  應急結束

  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要至上而下進行講評,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懲處責任人,恢復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

  處置措施

  撲救油罐火災的措施:

  (1)火情偵察:在撲救油罐火災時,應查清存油的種類、數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體是否變形或損壞,著火油罐對鄰近油罐及建筑物的威脅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圍,油罐周圍有無防火堤措施,罐底有無水層,是否有發生沸溢或危險,油罐上是否有滅火設備或噴淋裝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滿足滅火、冷卻的需要等。

  (2)對燃燒油罐和鄰近油罐進行射水冷卻,是控制火勢擴大、降低油罐溫度和燃燒強度,保護燃燒油罐不發生變形破裂的一項重要措施。

  (3)向燃燒油罐發起總攻。總攻前要備好備足必要的消防車、水、干粉,先將油罐外部燃燒撲滅,保證進攻道路通暢,必要時組織群眾修筑臨時護堤,防止液體擴散。

  高層建筑火災及一般火災撲救措施:

  (1)加強第一出動力量。

  (2)認真進行火情偵察,積極營救被困人員。

  (3)利用內部固定消防設施、立足自救。

  (4)要根據先控制、后消防的原則,靈活地適用堵截包圍、內外夾攻、上下合擊、重點突破的戰術方法。

  (5)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消防車、消防水源、排煙機、空氣呼吸機、救生氣墊、緩降器、防毒面具、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8、其他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認識搶險救災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人員安排、應急措施、指揮系統、通信聯絡、保障措施等方面應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發生險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明確職責,落實分工,按照方案確定地職責任務,落實并分配到本系統各崗位參戰員的頭上,以保障搶救現場忙不亂,處置有序。

  嚴格組織紀律,嚴格調查。參戰人員在搶險救災中要堅決服從命令,聽眾指揮,嚴格按照指揮命令和方案要求開展工作。對行動緩慢、處置不當、造成事故擴大的,要嚴格按照調查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互通情報信息,加強請示報告。各有關單位要確定專門的情報信息人員,信息聯絡暢通,對行動中遇到的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指揮部請示報告。行動結束后,參戰單位要總結并迅速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情況。指揮總要根據參戰單位和人員的表現及事故性質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制定防范措施。

火災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建立健全貴陽市火災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保證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貴陽市轄區內發生的特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3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科學施救。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貴陽市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1.4火災分級

  特別重大Ⅰ級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重大Ⅱ級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較大Ⅲ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一般Ⅳ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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