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輸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路運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路運輸合同1
原告:XXX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XX,該公司董事長
被告:XX市XX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區XX路459號。
法定代表人:時XX,該公司經理。
被告:燕XX,男,19XX年11月13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縣XX鎮。
訴訟請求:
一、判令二被告賠償原告貨物損失88866.70元。
二、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返還運輸費用5000元。
三、由二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xx年9月12日,原、被告雙方簽訂運輸協議,約定原告委托被告將456臺空調運送至紹興XX空調銷售有限公司XX市XX開發區保稅倉庫。運輸車輛是皖XXX號/皖XXX掛車。原告支付被告運費5000元。運輸途中,被告車輛行駛至大廣高速由南往北方向XXKM處(XX市境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失88866.70元。上述損失被告未能向原告賠償,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9日
公路運輸合同2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忍崛。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貨物的基本情況
第五條運輸要求
1保證貨物的質量,防止變質,其中四季豆怕壓。
2承運人裝貨:
3合同簽訂后六天發貨、8天運到;
4 公司憑領貨證在貨款交清后取貨;
5如發生時間上的違約,除可免責條件外,其余違約均按運費的3%進行賠償;
6如有貨物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注意報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茸盎蹺鍤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
第十一條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3
甲方(托運單位):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
乙方(承運單位):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調,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將甲方的鋼材從市場運抵王莊工地(收貨單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華南公司物資部)。
二、運吊費單價:20(含稅)元∕噸,數量60噸,具體承運物資清單及重量傳真確認或乙方簽收。(一次不足60噸按60噸算,一次以上每次補貼吊費200元)。
三、如在途中出現貨物損壞、丟失、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貨物每差一頓按市場價賠款。
四、運輸途中貨物超載、超限、損壞、車輛手續不齊全及駕駛員原因造成罰款、卸貨、或者送貨延遲,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負責,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五、要求提貨時不得有以下情況發生:如彎曲變形、嚴重生銹、裂痕、凹凸不平等,如遇此情況司機不能自行定奪,請致電我公司,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運輸方負責。
六、司機在倉庫提貨時需注意,車上所裝貨物數量與提貨單是否一致,對大規格的貨物必須進行抽點,如有差異,請致電我公司,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運輸方負責。
七、貨物安全運抵卸貨地,收貨人驗收無誤后應在簽單上簽字蓋章。乙方在每月十五號將驗收單交給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開具正規運輸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五個工作日內結清運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4
出賣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受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就出賣方為買受方有償提供煤炭事宜進行了協商,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標的物名稱、產地、單位、數量、價格(含稅)、合同金額:
1.1名稱:
1.2產地:
1.3計量單位:
1.4數量:月供 噸。
1.5單價: 元/噸(不含稅)。
1.6合同金額:約計 萬元(按大卡計,單價 元/噸)。
2 、質量標準、技術要求: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散裝、無包裝物。
4、交貨地點:買方指定黃驊貨場。
5、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買受方負責。
6、驗收標準、方法、出賣方提出異議的期限及解決方法:驗收標準執行本合同
7、結算數量、方式及期限:買受方預付全月貨款10%的保證金,貨到結算。
按買受方汽車衡計量為準,貨到結算80%出具17%煤炭增值稅檢驗合格后結清; 8. 如果出賣方提供煤炭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依照實際發熱量與約定價格單車結算。
9、供貨時間: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前交貨數量不少于 噸。
收到貨款保證金后 日內第一批貨到場,數量不少于 噸。
10、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0.1出賣方如不能按期交貨,買受方有權終止支付貨款并解除合同。
或因買受訪不能及時結算,出賣方有權停止供貨。
10.2因不可抗力(不含運輸車輛和煤礦停產原因)使得合同履行無實際意義的,合同可以解除。
11、違約責任:出賣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約定數量、約定質量交貨致使合同解除的出賣方自負,如出賣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買受方據不付款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1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為主。
以15個工作日為限,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買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并收到貨款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受方執兩份,出賣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傳真對簽)。
甲方:乙方:
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5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公斤,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市街號
貨物到達地點:市街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6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
第一條 貨物內容及運輸方式
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貨物內容為 。運輸方式為 。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費用為 元(大寫: 圓整)。甲方應于貨物按期運達目的地后 日內結清運費。
第四條 甲乙方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支付運費。
2、乙方應按照運單的要求,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負責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還應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7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發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發地點: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裝運地點: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發貨人:___________承運人:___________
托運人簽章___________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8
甲方: (托運方)
乙方: (承運方)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3、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1月1日至20xx年 12月 31日,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公路運輸合同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公路貨物的運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利益,經協商簽訂合同。簽訂時間:
一、托運方(貨物)
貨物名稱包裝件數總重量
起動地點 運達地點
收貨單位 電 話
發 貨 方 電 話
起運時間 到貨時間
二、承運方(汽車)
承運人 承運車輛車牌號 聯系電話
承運人駕駛證號
發動機號 車輛車架號 承運車輛車型
承運人住址 檔案號
承運車輛登記地址 承運貨物運價
總運價 已付運費 余款
三、權力、義務、責任
1、托運方在貨物運達后及時驗收卸貨,(接貨人憑身份證或有效證件接貨,付清剩余運費),否則應付承運方壓車費。
2、托運方錯報貨物名稱、重量或因手續不全及包裝缺陷,致使貨物在運輸中罰款,被扣或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收,承運方應通知托運方處理,托運方應賠償承運方經濟損失。
3、承運方按時或提前到達目的地,貨物的自然損壞與承運方無關。托運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承運方的費用,否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解決。
4、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造成責任性污染、雨淋、損壞、車禍、火災等,應付全部責任,并按貨物當地收購價格賠償,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災等造成的`損失,須有災害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出據證明,方可免除承運方的責任。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以車輛抵押作陪。
5、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無論發生任何人為或自然事故,使貨物無法到達目的地,應及時和托運方取得聯系協商解決,承運方無權私自處理貨物,否則追究當事人的一切經濟責任。
6、本合同經承、托雙方代表同意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未談及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造成違約糾紛,可在有關部門和法院裁決,所有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其余責任界限于《汽車貨物運輸規則》規定。中介單位應及時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材料。
7、承、托雙方履行合同條款,本部提供信息供你參閱,協議不詳不盡之處,甲乙雙方協議補充。中介單位只起法律證明作用,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托運方、承運方、中介各執一份。
托運方(代表): 承運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路運輸合同10
托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收貨人: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XX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后,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成都市 區 路(街) 號。
公路運輸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x至x按元/件、x至x按元/件。(此處x填地名)
七、乙方至x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12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公路運輸合同13
原告:xx,男,xx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xx白銀區稀土新村西街15號2單元1室,電話:13241185118。
被告:北京xx有限責任公司豐臺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xx號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經理
電話:xx
案由: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由被告為原告運輸配件貨物從北京市到長春市并負責代收貨款3700元。在運輸途中由于被告的過錯,致使原告托運的貨物丟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貨款的損失。其后,被告未依法進行賠償,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xx年xx月xx日
公路運輸合同14
甲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 __________車__________部,從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承運__________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部為往返運輸,運價為__________元/部,小計__________元,另__________部為單程運輸,運價為__________元/部,小計__________元;運費全額為__________元。每部車預交定金__________元,定金交款日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沖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2、義務
(1)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后,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的車輛,并安全運行。
(2)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后,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并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并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為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為止。
六、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5
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指定的油品配送業務。其中:1.貨物名稱: 2.貨物規格: 3.貨物數量: 噸。 4.貨物價款: 元/噸。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其中:
1.貨物起運地點: 。 2.貨物到達地點: 。 3.貨物到達時間: 小時送達。
第三條運費標準:
根據甲方與買方協商,每噸運費 元。(包括裝車費、過磅費)
第四條運費結算: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為: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2.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稅務機關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乙方負責協助辦理結算事宜。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于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核對后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于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后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戶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國家規定的計算標準部分0.2%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著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輸發票后,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戶的相關管理規定。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執行甲方任務車輛到達裝卸地后24小時內不能正常作業的,乙方有權利向甲方收取延誤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
2.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范化操作(如按甲方制定的“控油制度”進行控油),以及甲方客戶的規章制度。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里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養路費、過橋過橋費、工人工資、差旅費、罰款、油料費、住宿費以及人員和車輛的保險費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4.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后,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戶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程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6.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7.從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后,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遲延交貨達3日的,甲方有權認為貨物已經滅失并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除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七(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7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為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個工作日后,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郵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發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為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發送成功標識為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為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聯系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乙方:聯系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4.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系方式,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與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提油單》、《油品運輸操作流程》、寧夏品勝石油物資有限公司上報給東營市信義化工有限公司的運輸日報表。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如果是異地簽訂,傳真件經雙方確認后亦有效。但是,任何一方在己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并將其傳真給對方后三(3)日內,應當將己方已經簽字蓋章的合同以專人遞送或者特快專遞郵寄的形式提交對方,以便雙方存檔管理。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執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署后,本合同中的約定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任何關于本合同主題事項的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任何關于磋商與本合同簽署有關的書面或口頭意向協議、會商紀要、往來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協議或函件。 (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的簽字蓋章處)
4、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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