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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對廣安實驗幼兒園工程施工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給排水管道、裝修工程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年;
3、裝修工程為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貳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 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貳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無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保修費用為工程結算價的5%,保修期滿扣除維修費用退還承包人(無息)。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_____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_____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_____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_____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_____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湖南省頒布的有關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規范、規程、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
安全維護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天。
四、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元整
五、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或專業的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使用標準、規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范應按照國家、部頒、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程和規范。
2.本工程適用的地方標準、規程必須符合湖南省標準規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條承包范圍所列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計價
本工程計算編制原則: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建價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號),《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省修繕定額》、《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量消耗標準》、《省安裝工程消耗標準》及工程消耗標準動態調整統一解釋進行編制。
人工、材料價格的確定:人工工資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建價號文件綜合工資單價計取,材料價格按照施工同期《建設造價》預算價,信息價及市場價格執行。
具體工程量以甲方簽證單為準。
八、工期
有下列情況者,工期經核實簽證后可順延。
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國家政策調整、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責任找出的爆炸、火災,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時降雨mm或mm以上(以市氣象局報告為準),一次停水、停電小時以上。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關鍵工序延誤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合同工期不能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合同工期順延,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完工后,甲方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
在工程結算辦理完畢后,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工程保修金留結算總價的%,自工程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后如無質量問題天內全額返還,保修金不計利息。
十、違約責任
違約方案本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因違約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認真執行國家及當地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但訴訟期間不得中斷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如乙方承建的該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等而被政府處理,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資。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5
總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建設方決定將總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其中的為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和內容:根據確認的方案和報價說明書內容為依據,除施工方案及說明書未表明的變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據現場核定簽字后,作為決算增減依據。本合同施工圖及說明書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屬于本合同標的之一部分,乙方亦應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費用。
4.工程造價:全部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暫控)(含稅)。
第二條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日歷天)。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同建設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及項目部備案。
(1)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施工準備中甲乙雙方的義務
1.甲方義務
明確工程內容、項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材料堆放地。
2.乙方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項目。
(2)保護工建周圍的環境衛生及文明施工。
(3)保證所用材料經甲方驗收認可并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4)根據甲方要求免費制作相應圖紙,并提供有利于節約成本的建議。
(5)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執行企業和本項目的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
(6)維護企業信譽和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完成項目承包合同指標,服從上級領導,接受檢查和監督。
(7)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8)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財產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應在甲方及相關部門監督下依規范制取試樣送檢。
(10)乙方自行承擔施工中所用的水、點、氣等費用。
(11)必須保證該項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護。
(1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范。
(13)其他按照行業慣例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五條安全生產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作業,如人為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事故賠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和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且每人必須辦理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造價以同建設方簽訂的協議為依據,有沖突的執行總合同。
2.工程價款結算由項目審核簽字后報上級為有效。
3.乙方按總造價__________%支付項目部配合費。
第七條工程質量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質量要求。
2.具體國家標準為DB以內,要求在十月三十號前完成。合同指標為良等路_公里,次等路_公里,控制差等路_公里。
四、承包造價:根據本路段的工程量和行車密度的實際情況,平均每公里承包經費___元,全年該路段總承包金額_(___元/公里×_公里)為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
五、承包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為12個月。
六、承包形式:按包工包料(全包)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根據合同承包經費結合任務分解到各月份或季度,并成立驗收小組,按月度或季度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將月份或季度的承包經費按有關規定手續支付給乙方。
⑵按合同承包內容指導督促乙方工作。
⑶監督乙方養護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施工安全,檢查驗收質量。
⑷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養護施工進度調整人員,如乙方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承包工作任務的,甲方直接安排人員幫其完成任務,費用從乙方承包款中支付。
⑸如甲方發現乙方其不正確的施工作業,經教育指正后仍不見整改且工作滯后被動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合同和拒付余下的承包工程款。
2、乙方責任
⑴乙方應本著“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方針,精心施工,按所承包的內容逐項完成,在施工中如不慎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損壞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⑵乙方如雇請臨工,必須做好所請零工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配置安全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上路作業時,兩端要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牌,施工人員要穿上標志服,帶好安全帽。在施工中要保證和維護本施工段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消除事故隱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⑶乙方在日常養護中應達到的要求:
①清掃路面,保持路面清潔。
②清理水溝、涵洞,保持排水暢通,無淤塞,鏟割水溝邊坡草1.2米高。
③培整路肩線型化、割路肩草及路肩1米外高草。
④公里碑、百米樁、安全警示樁保持清潔整齊、醒目,起警示作用。
⑤清理路緣石上雜物、修剪路樹、路樹刷白、路緣石刷白。
⑥寫公里樁及百米樁。
⑦清理3m_3以內廢方。
⑷質量標準不祥的參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實行。
⑸在十一月三十號前一定要完成良等路任務及各項指標,十二月份進行檢查驗收。
3、付款方式。本工程從簽訂協議之月起,甲方按月度或季度組織驗收小組到場檢查驗收,認可合格后,將月份或季度承包經費按有關規定手續支付。如檢查不合格達不到要求,視為完不成任務,甲方則拒付或扣除養護工程款。
4、合同期限。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公路所蓋章后生效,合同期為一年,驗收付款后,本合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務執一份,局辦公室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身份證號碼:
__年_月_日__年__月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石翁鎮財政所院內新建房屋一棟,建筑面積165,甲方將該工程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有關具體事宜經雙方商定后達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
樓房一共兩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165㎡,層高3.6米,建筑總高度7.2米。
二、承包形式
甲方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乙方,所有泥工、付工、鋼筋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及所有架子樹拆完歸堆,場地清理一并在內。所有施工工具、施工機械、模板、支撐及配套、元丁、元絲、腳手架及配套元絲、馬釘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水、電。
三、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建筑工程所規定的安全標準操作施工,切實把好用電、用水、機械操作等安全責任關。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內容
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基礎工程、正負零以上的.主體工程、屋面工程、外墻工程(打底抹光)、內墻打底抹光、樓面搗制、平屋面隨搗隨光,地面搗制及所有材料的搬運,清理落水灰、施工現場清理等一并在內。
五、施工質量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筑工程施工標準規模施工,決不允許偷工減料與浪費材料,如發現上述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如未按甲方圖紙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在合同解除前,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修理。
六、承包單價
按國家建筑工程標準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八百五十元(小寫元整),合計十四萬零貳佰伍拾元整。
七、付款方式
該工程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完工,工程款的結算:工程完工驗收通過后支付合同價款的90%,一年保修期滿后支付合同價款的10%。
八、本合同一式希共同維護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8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建筑、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墻幕墻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以開工令為準)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人民幣 仟 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為準)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自雙方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______新建______間______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動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______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__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10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建筑、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墻幕墻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以開工令為準)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人民幣 仟 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為準)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自雙方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工費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范圍
人工挖運土石方、回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承包金額
詳見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單價及名分項包干價。
承包金額的構成=單價×實收方量+上、下浮比例金額
本工程勞務人工費除綠化工程外,所有工程價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項目,若有,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本工程進場前乙方向甲方繳納五佰元保證金,工程順利進場15日后甲方退還保證金。主要分項工程單價附在本合同后面,作為合同附件。本單價已包含了管理費、工具費、交通費、保險費等一系列費用。
第四條 工期
(一)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施工技術要求
(一)每一項工程開工前由甲方施工技術人員向乙方交底,并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
(二)乙方代表必須指揮工人按技術交底和施工規范施工。先作樣板,達標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須按交底、施工、檢查、驗收幾個步驟進行,本工序完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條件:
2.為乙方施工協調有關工作關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駐現場,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并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合同中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調配甲方要求的相應工種及工人數量,服從施工人員的安排,按規范進行施工。
2.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辦理流動人員務工的'暫住證等相關手續。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
3.組織工人文明施工、鋼筋工、電焊工等重要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周轉材料包干使用。
第七條 工程驗收
(一)工程質量,以國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進行要求以分項工程優良確保分部工程優良,分部工程確保單位工程優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簽證為驗收依據。
(三)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并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損失。
(四)因甲方指揮錯誤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實際記工,以每人____元一天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人工費支付
(一)工程開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預支工人生活費,每人每月共借支____元制。
(二)每30天根據形象進度計算工作量,若達到預計工期則支付總工作量的70%人工費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計劃量,則支付80%,達不到則支付60%。付款時必須扣除預支金額。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發放工資的要求或罷工。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再計算總工作量,扣除總借支(預支代繳保險費),交還借出的全部工具、設備、周轉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損毀、短缺部份賠償后10日內付足總額的95%,余款一個月后付清。
(四)本工程若經有權單位評定質量標準為優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單價上浮30%結算;將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具費報銷作為獎勵;若不能達到優良,甲方則按附件單價下浮10%與乙方作結算。
第九條 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工程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購買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單,甲方為乙方代辦保險手續。
第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成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其工藝水平、工期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并不予進行結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譽損失也不向乙方索賠。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____________________新建_____間_____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動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______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__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____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雙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
甲方證明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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