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房屋合同范文匯編五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茲甲方委托乙方設計位于_________實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私宅,雙方應設計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房屋委托乙方設計,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結合設計原理在甲方提供所有資料________日內繪出平面布置圖。
二、甲方確認平面方案,確認后,甲、乙雙方簽訂本設計委托書,同時,甲方交付首期設計定金,金額為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設計費收取標準詳見第六條),乙方下現場實地盡寸復合。
三、簽約后,乙方進入立面設計_________日內繪出詳細立面方案。
四、設計內容:設計平面方案圖,全部施工圖。
含配套專業:體定位圖、吊頂圖、開關插座圖、電路布置圖、各房間立面圖,與業主溝通,審核后,雙方簽字定稿。
五、乙方根據立面方案制作效果圖,(效果圖制作收取標準詳見第七條)。
六、圖紙裝裱要求:乙方交付壹套A3設計圖紙,超出部分費用甲方自理,甲方結清設計尾款。
七、設計費收取標準:平面_________元/平方米,復式_________元/平方米,別墅_________元/平方米,本套私宅總設計費大 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簽定本協議時,甲方需交付設計定金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余款于 乙方交付整套A3設計圖紙時結清。
八、效果圖制作收取標準:標準客廳_________元/張,復式_________元/張,臥室_________元/張,本套私宅效果圖制作費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
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
(1)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_________天以內的,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_________天以上的,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3)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4)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業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5)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乙方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6)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7)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2.乙方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2、3、5、6、7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_________%,總額不得超過總設計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_____%。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縣城xx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xx使用。
二、租期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即:x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x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xx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南昌東湖區楊家廠2號1棟三單元802室,房屋結構 兩室一廳,建筑面積60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住宅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的固有結構和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 交付,以甲方指定的方式交付給甲方。在每計租周期開始前交付租金。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付乙方承租時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房屋及其設施設備自然損壞,由甲方維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如發生火災和偷盜等,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燃氣費;2、寬帶費;3、有線電視費;4、物業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 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本合同即終止,雙方驗收房屋后,乙方將房屋交還甲方。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繼續承租,則需提前 1 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需在 10 日內答復乙方,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房屋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包括室內設施、設備就地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經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權屬證明或者權屬有爭議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產權的;
(三)屬于違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實施拆遷的;
(九)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條 南寧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價、稅務、財政、環保、衛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工作。
市轄縣(郊)負責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賃金額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出租人擬將出租房屋出售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放棄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后,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原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其出租房屋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期間租賃期滿,出租人需繼續出租的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第十三條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簽訂租賃合同的,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內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但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公告時沒有設定租賃關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條 經市規劃部門批準建設的臨時建筑符合條件出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被批準的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一方發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銷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承租。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繼續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允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登記備案。
國有直管公房的租賃和單位自管住房出租給本單位職工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一)租賃雙方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2、尚未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正在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據等證明文書;
4、經市房產管理局鑒證的購房合同或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出具的購房證明、購房發票等;
5、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鑒證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證明;
6、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產權屬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證明;委托人的委托證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應當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第二十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登記;
(二)現場勘察;
(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四)發放《房屋租賃證》。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規定的,發給《房屋租賃證》;不符合本規定的,不予登記并答復申請人。
第二十一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禁止偽造、涂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二條 《房屋租賃證》實行年審制度,由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實施。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依法繳納稅費;
(四)按規定與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承擔治安責任;
(五)按規定與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協助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六)不得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進行干擾和妨礙;
(七)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檢查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
(八)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房屋,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出租人未按照約定及時修繕房屋,經承租人書面通知仍不修繕房屋的,或者房屋緊急險情影響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違反前款第(七)項規定,給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確需改變房屋用途或者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應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經有關部門批準,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三)遵守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有關規定;
(四)遵守計劃生育有關法規;
(五)遵守環境保護有關法規,并承擔造成污染治理的責任。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給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的;
(三)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者擅自調換使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五)無正當理由閑置公有住房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與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維修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擾、妨礙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租賃房屋期滿,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或未與出租人達成續租協議而逾期不搬出的,屬非法侵占,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可以與轉租人協商約定轉租收益的歸屬或者分配比例,轉租人應當就轉租行為依法繳納稅費。
第三十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第三十一條 轉租合同生效后,轉租人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并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行為無效。除責令暫停房屋租賃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外,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偽造、涂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并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并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三十七條 涉外房屋租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運用問題由南寧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合同 篇5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效力如何?
房屋贈與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贈與合同有效,如果不辦理過戶手續,房屋所有權是沒有轉移的。而且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二、房屋贈與的注意事項:
房產贈與人必須具有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須對其所贈房產擁有所有權。雖然取得贈與公證書可以迅速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應注意幾個事項:
1、贈與是無償的'法律行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償的轉讓行為;
2、是贈與后變更產權登記的稅費與繼承后變更的標準不同,辦理前應向房管局、地稅局等有關部門充分咨詢;
3、一般的贈與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也就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行為一般不能撤銷。
由于房屋贈與是雙方行為,因此必須要雙方都同意,如果只有一方同意進行房屋贈與的話,那么簽訂的合同也是無效的。同時還要注意一點,這里所贈與的房屋必須是歸贈與人所有的,否則的話就無權進行處分。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咨詢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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