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合同集合七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房屋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房屋合同 篇1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姓名: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農村建房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產權房位于 綜合樓的' 單元 室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拾__萬__仟__佰 __拾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同時出具有效票據,票據金額必須與本合同金額一致,房屋為簡易成品房(見圖紙)。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定金伍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簽定本合時,房屋產權不具備房屋產權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職工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手續費、契稅、土地出讓金等有關費用由房屋所有人承擔。
四、根據建設進度乙方分批次將建設用款付給甲方,待大樓封頂完畢職工將剩余的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本協議所售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隨意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農村房屋合同 篇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并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愿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于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3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盡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置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并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么,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于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文件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政府審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準后,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準。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后,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于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并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系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看待這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筑物的權利關系。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于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欲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一番事業,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過出租來發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么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并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并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系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定是積極、合理并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并未設置特別的規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并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后,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采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并無抵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采用放開的政策。關于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總之,筆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農村房屋合同 篇4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___樓,一樓為___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計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的建筑物__________間租予乙方作為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年另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_____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系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意向,并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2、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3、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搬出,并將房屋設備清點后歸還甲方。乙方應將自用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乙方搬遷的補償,并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2、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為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雙方約定其他事宜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
第二條: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第三條: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付款方式簽約本協議后乙方一次性付完全給甲方。
第五條: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
第六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簽約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住房面積賠償及地上物賠償等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果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簽約后該房屋與甲方再無任何責任關系,一切均由乙方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住址:
乙方(簽字):
住址:
公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
農村房屋合同 篇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_____市_____鄉_____鎮____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房屋產權屬于甲方。
第二條 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內設備清單,清單與租房合同同等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期及續租
1、租賃期間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計___年___月。
2、租賃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個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收款付據),乙方應于每月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五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___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六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于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并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并承擔費用。
第七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系,工程完畢后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八條:合同中止
1、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房屋的.損壞而導致乙方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2、租賃期間,如遇政府行為征用土地,雙方結清帳后,互不追究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5、房屋因自然之損害經甲方修繕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終止租約。
第九條:糾紛解決
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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