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社會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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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社會治理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中發〔20xx〕16號)和《中共XX市委城鄉基層治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X市委基治委發〔20xx〕2號)精神,結合XX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二、基本原則
(一)突出黨建引領,固本強基。
(二)突出需求導向,靶向施策。
(三)突出實務功能,共建共享。
三、任務分工
(一)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基層治理黨的'領導體制。
(二)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鄉鎮(街道)管理體制。
5.深化基層機構改革,統籌黨政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編制資源,設置綜合性內設機構。
(三)完善黨建引領的社會參與制度。
6.堅持黨建帶群建,更好履行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職責。統籌基層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配置,支持群團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
7.培育扶持基層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
8.搭建區域化黨建平臺
(四)增強鄉鎮(街道)行政執行能力。
9.加強鄉鎮(街道)黨(工)委對基層政權建設的領導
10.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依法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整合現有執法力量和資源。
11.優化鄉鎮(街道)行政區劃設置,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
12.規范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等事
13.鄉鎮要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任務,做好農業產業發展、人居環境建設及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關愛服務等工作
14.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15.優化鄉鎮(街道)政務服務流程,全面推進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理,加快推行市域通辦,逐步推行跨區域辦理。
(六)增強鄉鎮(街道)議事協商能力。
16.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確定鄉鎮(街道)協商重點,由鄉鎮(街道)黨(工)委主導開展議事協商,完善座談會、聽證會等協商方式,注重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
(七)增強鄉鎮(街道)應急管理能力。
17.強化鄉鎮(街道)屬地責任和相應職權,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
(八)增強鄉鎮(街道)平安建設能力。
18.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發揮其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平臺作用。
(九)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
19.堅持黨組織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制度,建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備案制度,加強集體資產管理。
20.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設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作用,
(十)健全村(居)民自治機制。
21.強化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規范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22.在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拓寬群眾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渠道
基層社會治理方案2
為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有關要求,按照《關于報送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重點任務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20xx〕1號)有關工作安排,現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把建設更高水平平安陽作為總目標,以共建共治共享為總要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重點任務工作落實,體現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發揮的重要作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陽。
二、重點任務
堅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統籌推進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工作布局現代化、治理方式現代化,發揮人民政協作為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動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
統籌推進各類協商渠道發揮作用,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完善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豐富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眾人商量的制度化實踐。就區域內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特別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廣泛協商。針對人民群眾所關心的問題,完善以全體會議、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和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遠程協商會等為重點的協商形式,廣泛開展協商,制定協商計劃。健全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政協委員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導委員強化責任擔當作為政治任務,尊重和支持委員依照政協章程履行職責,加強委員學習培訓,建立健全委員聯絡機制,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落實委員履職工作規則,加強履職管理。(牽頭單位:市政協辦公室、委員學習聯絡委)
(二)推動工作布局現代化,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通過委員聯系界別群眾的工作機制,利用微建議、微監督和委員工作室等方式,引導政協委員自覺做黨的政策宣傳者、群眾利益維護者和社會和諧促進者,積極主動聯系服務界別群眾,反映訴求、排憂解難,擔負起反映群眾意見和呼聲、宣傳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責任。協助黨和政府做好協調關系、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眾各方面愿望訴求。
(三)推動治理方式現代化,建設規范市域法治監督體系。
每年開展社會治理領域協商民主監督式調研視察活動不少于1次。通過政協協商、提案、視察、調研和反應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見建議,圍繞貫徹落實市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重點任務的決策部署情況開展民主監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推動市域法治監督體系更規范、更嚴格的落實下去。
三、工作舉措
市政協各委室從現在開始著手,開展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的相關工作,所有工作任務目標根據市委統一安排,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為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細、落實,具體分以下三個步驟進行。
(一)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理論學習,廣泛征求意見,各牽頭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推動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工作布局現代化、治理方式現代化三個方面的工作舉措和實施方案,明確分管副主席、責任領導、具體聯絡員和完成任務的推進舉措。
(二)創新推動,嚴格落實工作舉措
市政協各委室要根據工作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崗位職責,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集中精力以實際成效促進工作。
1、創新推動工作。培養與時俱進的創新力,保持銳意進取的精神風貌,善于結合實際創造性推動工作,利用政協云等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開展工作。要帶著問題去開展工作,在深入群眾中掌握第一手資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路徑,推動工作創新發展。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及時補齊短板;對需要長期堅持的,要制定階段性整改計劃,明確時間表、路徑圖逐步解決。
2、嚴格督導落實。按照分級負責制的要求,對工作推進迅速、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并及時召開經驗交流座談
會;對推進遲緩、成效不佳、不重視的,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認真要求整改。年終根據工作落實情況,對全體機關干部職工開展民主評議,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三)建章立制,創先爭優務求實效
把總結工作作為深化整工作落實、鞏固擴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將活動的做法經驗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長效機制。
1、健全制度體系。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制度執行,堅持用完善制度來鞏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進工作的管理機制,為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有關工作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2、務求工作實效。通過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建設規范的市域法治監督體系等具體工作舉措,有序開展工作,確保一個階段一個新進展,按時保質完成目標任務,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鞠曉陽任組長,市政協黨組成員李放文,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鄭再堂和伍備戰任副組長,市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蔡治軍,委員學習聯絡委員會主任肖松海、社會法制和民族×委主任謝洪軍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蔡治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銘同志為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
2、建立協同機制。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是一項需要長期堅持的系統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認識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意義,嚴格落實責任,把工作任務擺在重要位置,認真規劃部署,牽頭單位要發揮抓總作用,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推動全市各級政協系統開展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強化正面宣傳。各級政協組織要積極對接各類媒體,加強對先進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傳報道。及時報送高質量宣傳信息,信息報送和采用情況納入活動考核內容。充分運用政協云、市政協網站,開辟專欄進行新聞報道、典型宣傳,及時反映工作進展成效。激發委員履職熱情,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展現政協作為、擴大政協影響、樹立政協形象。
基層社會治理方案3
市域社會治理,是指以地級市的行政區域為范圍,依靠黨委政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主體,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對轄區內的人民、事務、組織等進行管理和服務的總和或過程。市域社會治理在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扮演著承上啟下的樞紐角色和作用。以xx市為例,當前正處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關鍵時期,要在既有基礎上尋找深化之路、實現在新時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面臨諸多挑戰,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xx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探索實踐
(一)堅持黨建引領。xx市強化黨建引領,加強市域社會治理力量和資源統籌。一方面,以“五星達標、3A爭創”“五星達標、和美家園”創建活動為載體,強化黨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以基層黨建全域提升引領市域社會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強基層(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以集中培訓、基地跟學、師徒結對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實施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底線管理標準、黨員干部面對群眾“十條忌語”等,促進黨組織書記作表率、守規矩、履好職。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充分發揮廣大群眾在市域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贏民心。把人民滿意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深入推進掃黑除惡的專項斗爭,持續加大對黃賭毒、盜搶騙、食藥環等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力度,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危化物品、敏感物資、寄遞物流、網吧、民宿等行業領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動。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的體制機制,激發、調動“紅楓義警”“五鄰社”“越鄉村嫂”等一大批基層群眾,開創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會治理新增長點。三是以納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涉暴、“兩搶一盜”、電信網絡詐騙、校園安全侵害等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打擊整治重點,健全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
(三)堅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和防范風險作為市域社會治理的前提和基礎。一是及早防范,嚴把矛盾風險源頭關。推廣應用寄遞實名信息采集系統,實現寄遞信息實時采集、實時比對、實時預警。加強民宿行業治安監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務的民宿(農家樂)實現“民宿移動采集系統”安裝應用全覆蓋。全面推進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做到把問題解決在決策前。二是及早發現,嚴把矛盾風險化解關。建成市、縣兩級大調解平臺7個,鄉鎮平臺118個,形成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多元主體互動的矛盾化解體系。在交通、醫療、社保等13個行業設立69個專業調委會、157個調解工作室。注重培養專業調解人才,建立專職調解員隊伍,充實基層調解力量。三是及早處置,嚴把矛盾風險管控關。全面整合各類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隊伍,開展治安大巡防活動。加強社區矯正人員、刑事解教人員、精神病患者等重點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脫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標準。
(四)堅持夯實基層基礎。市域社會治理的重點在基層,關鍵在基礎。一是做強鄉鎮(街道)治理單元。深入推進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著力打造鄉鎮(街道)治理中樞,按照社會治理“一張網”要求,規范機構設置、加強人員配備、改善運行模式,推動行政資源、服務資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細市域社會治理細胞——“全科網格”。以農村80—120戶、城市300戶以下為標準,徹底整合原先的“七網八網”為一張“全科網”。切實發揮好網格員的信息員、服務員、宣傳員作用。三是做專市域社會治理的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廣大鄉賢及其組織在反哺家鄉、獎教助學、扶危濟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培育發展1832個村級鄉賢參事會(占全市村、社區總數的72%),會員20918名。
二、市域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
(一)公共安全風險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風險的不確定性和難以預測性。高度不確定性和難以預測性,是現代公共安全風險的最大特征。比如極端個人事件、生態環境危機、債務危機等,可能導致大規模社會恐慌傳導。當前群眾對環保、生產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風險的“燃點”和耐受度不斷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過傳播發酵引發公眾負面情緒,甚至觸發恐慌。
2、風險的易觸發性和復雜多變性。當前自然和人為的致災因素相互聯系、互相影響,一些“天災”受到“人禍”而放大影響。社會流動加劇,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動,違法犯罪空間擴大、鏈條拉長、機動性增強,既有社會矛盾和新生社會矛盾相互交織,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潛在風險源不斷增多。
3、風險的監管缺位和機制不健全。維護社會穩定任務繁重,反恐防暴斗爭復雜嚴峻,人員管控壓力逐步增大,重點場所目標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產工作量大面廣,執法代替管理的現象廣泛存在。同時新興行業領域不斷出現,導致安全監管盲區隨之而來,安全監管責任難于落實。
(二)社會結構調整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矛盾糾紛和群體性的事件增多。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短期內由于政策調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時跟進,各種矛盾糾紛多發、易發,且相互交織,城鄉利益調整面將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沖突更為激烈,既對大局穩定、社會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會治理難度增大、隱患增多。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涉法涉訴等問題誘發的群體性的事件及參與人數不斷攀升。
2、信訪壓力和金融案依然嚴峻。當前由利益問題引起的矛盾和沖突不少,涉及的群體多、領域寬、訴求多,群眾信“訪”不信法的思維仍根深蒂固。總體信訪維穩形勢仍較嚴峻,越級上訪居高不下,信訪案件逐年增加。與此同時,一些全國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資風險擴散到外地,外地輸入型非法集資風險急劇上升,致使部分投資人經濟損失較大,維穩壓力增加。
3、心理問題和價值取向的錯位。當前,新舊觀念激烈碰撞,家庭結構和生活方式不斷變化,學業、競爭等心理壓力加劇,導致兒童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精神疾患、抑郁自殺等方面的問題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態、變異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為上的“錯位”,使得報復社會、應激惡性案件等風險增加。
(三)網絡技術革命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網絡犯罪成為第一大犯罪類型。利用網絡謠言、輿情炒作等使社會熱點發酵,進而帶來群聚事件屢見不鮮。傳統違法犯罪借助網絡蔓延,利用信息技術進行黃賭毒、盜竊、詐騙、傳銷及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網絡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礎數據改變蒸發,進而引發金融紊亂、供電中斷、交通癱瘓等公共安全事件將進一步增多。
2、網絡空間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機為基本平臺的網絡社會,使社會輿論、社會情緒甚至社會行為以新的機制形成,傳統的社會管理已難以奏效。具體表現為:手段不適應,現有的新聞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機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撐,對一些網站的查處存在處置效率低甚至無法處置等問題;治理缺乏震懾,查封的處置權限、約談等措施沒有震懾力;風險缺乏評估,缺乏網絡輿情風險的'評估意識和工作機制,容易導致輿情的發酵和事件的復雜化。
3、平臺整合數據共享進程有差距。網絡技術與社會的全方位融合,數據信息炸裂式增長,但操作平臺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還存在不斷新增的趨勢。部門數據鴻溝、數據壁壘依然存在,重要信息無法共享,多頭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問題難以在短時間內消除。如一些村級網格員要熟練掌握十來個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鎮級指揮室有七八種系統接入,并要分別受理、處置各個平臺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職能力不足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夠適應。市域社會治理涉及眾多主體與對象,需要統籌全局、系統治理、整體發力。但在現行條塊分割的體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門,仍存有老觀念、運用老方法,在開展社會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會做的,而不做自己應當做的”,有時出現治理“真空”,有時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層干部還存在“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運用法治思維、法律手段破解難題的能力不足。
2、社會參與程度不夠深入。培育、引導、推動社會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治理的辦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眾自治隊伍相對缺乏,對社會組織的引導不夠,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應有作用未充分發揮。一些地方社會組織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內部管理體制不健全,人員專業素質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區教育、社區治安、流動人口管理等基層治理方面存在參與領域不廣、不深,發揮作用及社會影響力十分有限。
3、治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新時代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有待完善,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統領、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多元化參與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治理新格局還未形成。統籌銜接機制尚不完備,資源共享共用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設需要繼續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機制有待加強,社會治理人才還有一定的缺口,特別是需要大量素質高、能力強、熱心腸的網格員、調解員、村官、社區社會工作者等。
三、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對策思考
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實現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證。要在始終堅持黨的領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實基層基礎等前提下,在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模式、豐富市域社會治理主體、健全市域社會治理體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會治理新格局。
1、提升黨組織統籌能力。加強黨對市域社會治理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建統領的政治優勢,始終堅持黨在市域社會治理工作的領導核心地位,發揮好黨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提高各級黨委統籌謀劃市域社會治理能力,研究確定本地市域社會治理的總體思路、政策導向、目標任務、方法路徑,制定出臺政策意見。深化完善“堡壘指數”星級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層黨組織戰斗力,倒排一批軟弱落后黨組織,加快整轉提升。深化“亮旗”行動,全面推進“五星”系列活動,引導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主動亮劍,帶頭示范,形成比學趕超、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
2、提升依法辦事能力。大力實施“法潤xx”行動,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辦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廣大市民的內心,融入到血液。實施“民主法治村(社區)”亮牌提升工程,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實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構建網絡立體化的法律服務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區)干部、農村黨員為重點的“法治帶頭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識背景的黨員、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區)的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示范戶”,實現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領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學習宣傳工作機制,實施“千村萬戶文明示范工程”,設立“新風榜”“功德榜”“和諧榜”等文明榜單,實現德潤人心。推進農村文化禮堂建設,依托其開展各類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匯演、法治晚會等鄉土氣息較強的活動,發揮其中心集聚效應,成為農民群眾的精神家園。廣泛開展村級道德評議、鄉風評議活動,加強身邊好人選樹培育和學習宣傳,組織先進典型“曬、比、讀、講、演”等活動,用好典型示范,匯聚社會善行。挖掘鄉土文化,厚植文明鄉風,弘揚鄉賢文化,為鄉村振興提供文化引領。
基層社會治理方案4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建設工作,確保承擔的試點建設任務如期完成,按照滄州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滄字〔20xx〕14號)的要求,結合滄州市科協工作職能,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創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會治理方式,努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滄州。20xx年,根據全市試點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協系統推進試點工作的組織架構,結合科協系統職能定位,完善推進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進一批重點任務,實現試點工作良好順利開局。20xx年,全力推動科協系統承擔的試點工作落地落實。年底前,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20xx年,全面完成試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推動科協系統社會治理現代水平的明顯提升。
二、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xx年7月—20xx年底)。按照全市試點工作統一部署,成立滄州市科協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機構,完善試點工作方案,集中推進任務落實,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1月—20xx年底)。根據滄州市科協系統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試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20xx年底,承擔的試點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
(三)攻堅提升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對未完成的試點建設任務,集中力量進行攻堅突破,確保全面完成試點建設任務。
(四)測評驗收階段(20xx年6月—20xx年底)。對照實施方案對承擔試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自評。收集匯總相關資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組驗收。
三、重點工作
1、市、縣、鄉三級科協組織全面建成平安建設協調機制;
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組織協調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相關工作。推動市、縣、鄉三級科協成立由科協主席任組長的的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領導小組組織架構及其辦事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時限:20xx年底)
2、發揮聯系科技工作者的橋梁紐帶作用。
充分發揮全市科協系統聯系科技工作者橋梁紐帶作用,按照市域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廣泛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工作。以試點工作為契機,深入指導、積極推進所屬市級心理、衛生類學會的建設工作,把條件成熟的學會做到應建盡建。充分發揮相關學會的作用,深入農村、社區和中小學校,廣泛開展熱點政策方針宣傳講座等,有針對性的做好科普宣傳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風險。學習貫徹《民法典》,邀請法律專家以舉辦《民法典》講座、法律咨詢等形式,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利用全市科協系統網站、公眾號等網絡手段,宣傳相關政策信息,加強正確政治輿論導向的引導,樹立正確價值取向。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資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協成立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小組,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谷文華同志任組長,市科協副主席韋士興同志任副組長,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試點建設工作。普及部部長李會巖擔任試點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等具體工作。各縣(市、區)科協要參照市科協做法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二)抓好推進落實。各縣(市、區)科協要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完成試點任務目標。
(三)推進機制創新。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宣傳在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協系統營造良好的科普氛圍。
基層社會治理方案5
社會工作是在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領域,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知識和技能,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和群體、組織提供公共服務、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的專業、職業活動。為進一步發展我市社會工作,貫徹落實全市“近鄰”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現場推進會議的精神,推進我市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讓城市更美好、治理更高效、生活更幸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創新社會治理、有效解決社會問題、提升社會服務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持續壯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培育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立社會工作服務平臺,健全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機制,推動社會工作有效參與“近鄰”黨建、社會服務、社區治理、鄉村振興等工作,發揮社會工作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我市更高水平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
(二)工作目標:到“十四五”末,全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12000人,運作規范、規模較大的品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達到100家;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水平顯著提升,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機制更加完善;以基層社會工作服務站點為基礎的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助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加大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培育扶持力度。強化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通過提供辦公和服務場所、啟動資金等方式,鼓勵相關專業背景的組織和個人創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大力支持成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應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或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引導法定代表人由持有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證書的專職人員擔任。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多元發展,通過面向市場開展服務,合理收費,增強自我造血能力。(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財政局、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監管。建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登記審查制度,重點加強對擬成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發起人、擬任負責人的資格審查,嚴把入口關。進一步健全監管和退出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及時淘汰內部治理混亂、服務水平低、社會信用差、長期不開展業務活動等情況的機構。建立完善社會工作服務投訴、舉報受理機制,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行業紀律懲戒等情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壯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完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形成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相互銜接的職業水平評價體系。支持有意愿從事社會工作服務但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系統化訓練,鼓勵社會工作相關領域人員考取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人社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能力建設和提升工程,每年組織專業繼續教育培訓,確保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不少于80學時。實施社會工作專業督導培養工程,每年培養20名具有較高實踐和指導能力的專業社會工作督導者。(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保障機制。對聘用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工資待遇。對以其他形式就業于基層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企業且專職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的人才,鼓勵用人單位綜合職業水平等級、學歷、資歷、業績、崗位等因素,以不低于上年度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合理確定薪酬。(責任單位:市民政局、人社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機制。貫徹落實廈門市“人才新政45條”,強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對入選全國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廈門市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按規定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鼓勵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依法參政議政。加大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引進力度,對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按照規定享受戶籍落地、保障房申請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住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七)建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網絡服務平臺。利用“智慧民政”工程,建設社會工作服務信息系統,加強數據連通共享,匯聚服務資源,及時掌握行業動態,實現專業人才在線登記、服務機構線上備案、服務項目有效管理。依托互聯網供需平臺,打造服務對象與社會工作者之間零距離、精準化的對接機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八)拓展社會工作服務領域。穩步發展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工作、社區矯正、衛生健康、糾紛調解、應急處置、優撫安置、信訪調處等領域社會工作服務。做強做優針對低保、特困、困境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困難婦女、退役軍人等群體的社會工作服務。推進社會工作助力鄉村振興,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承接運營各類社會組織服務平臺或孵化基地。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相關領域社會工作服務。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操作規程和評估辦法,由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委、退役軍人局、應急局、信訪局,總工會、團市委、婦聯、殘聯,各區人民政府)
(九)搭建基層社會工作服務平臺。依托街(鎮)黨群服務中心或其他公建設施設立街(鎮)社會工作服務站,支持有條件的社區(村)設立社會工作服務室。以街(鎮)為主體、社會工作服務站(室)為平臺,建立健全街(鎮)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機制。整合各類政府購買服務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開展近鄰敬老、醫療、扶幼、濟困、助殘、文化、育德、關愛等服務,實施“鄰里守望”關愛行動,實現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規范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購買。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采取項目購買方式,在預算資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簽訂期限最長3年的服務合同。對服務項目驗收或者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供應商,可以按照我市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申請續簽服務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服務項目驗收或者績效評價結果不合格的,依法終止合同,并依法追究違約責任。完善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人力成本核算制度,以上年度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核算人力成本,確保人力成本不少于購買服務項目總經費的70%。在完成服務指標和質量的.情況下,允許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所承接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資金有適當結余,用于機構事業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社會工作服務評估機制。對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原則上每一執行年度末開展1次評估,首次購買的可以酌情開展中期和末期評估。以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評估辦法為依據,根據所購買的服務項目性質、服務內容,參照合同約定的服務指標和要求,差異化制定評估標準,客觀、公正開展評估。委托第三方評估的,應選擇具有豐富社會工作服務領域評估經驗的專業機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二)加強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建設。鼓勵各區成立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推動轄區社會工作行業健康發展。完善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內部治理結構,支持行業組織開展各服務領域的專業培訓、督導、評估和實踐研究。推進社會工作行業自律管理,制定運營管理、信用建設、信息公開、紀律懲戒等規范,完善糾紛調處、風險防控預警機制,加強社會工作行業自我管理和監督,促進行業交流互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建引領,全面加強黨對社會工作領導,推動社會工作參與近鄰黨建等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民政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人社、教育、公安、司法、衛健、退役軍人事務、應急管理、信訪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組織,共同推進社會工作發展,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政府要把推進社會工作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部署。
(二)加大資金支持。各級財政部門要把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統籌安排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大力支持社會工作發展。促進慈善工作與社會工作融合發展,鼓勵慈善組織委托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開展慈善服務,推動慈善從單一的物質救助向物質救助與精神慰藉、能力提升、構建社會支持并重轉變,提供更加精準化、精細化的服務。
(三)加強宣傳研究。充分運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社會工作的重要性和推進社會工作發展在助推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當中的重要作用,宣傳社會工作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鼓勵社會工作行業組織開展兩岸社會工作交流,加強理論研究,探索社會工作創新發展。
(四)加強督辦落實。各級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本實施方案和分工,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抓好貫徹落實。民政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基層社會治理方案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進一步完善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職責制和職責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堅決把事故的指標壓下來,努力實現全年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成立閩侯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張建彬(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楊其濱(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蔡友城(縣建設局黨組副書記)
陳秋方(縣國土局黨組副書記)
林家彬(縣水利局副局長)
陳玉春(縣畜牧漁業局副主任科員)
江道告(縣教育局副局長)
顏學俠(縣衛生局副局長)
姚先華(縣交通局副局長)
郭錦芬(縣政府辦副主任科員)
張利國(縣交通管理大隊副大隊長)
張明(縣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黃德江(閩侯縣地方海事處處長)
林振建(縣質監局特安科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楊其濱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江秋忠、周述莊、周承養、陳學文,電話(傳真):22065737。
三、治理資料與分工
全縣各行業(領域)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為重點的交通運輸領域。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繼續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頓”、“三加強”工作力度,扎實推進客運車輛個性是長途客運車輛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從嚴整治超載、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嚴厲查處農用船、自用船、漁船非法載客等行為。(公路交通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由縣交通管理大隊牽頭,漁船和農用船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由縣畜牧漁業局牽頭)
2、以非煤礦山為重點的礦山領域。繼續推進礦山企業整頓關掉、兼并重組、整合技改;深入開展地下礦山通風和防治水、露天礦山采場、高陡邊坡、尾礦庫和排土場專項整治;嚴格執行礦山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制度。(非煤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由縣安監局牽頭)
3、以危險化學品為重點的工業領域。要深入排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道路及內河運輸和管道輸送、使用、廢棄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繼續抓好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和監控工作。冶金行業要繼續抓好煤氣等重點生產環節的專項治理工作,以交叉作業、檢修作業和有限空間作業等為重點,深入排查和治理隱患(由縣安監局牽頭)
4、以住房建設項目為重點的建筑領域。要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運輸車專項整治,認真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和橋梁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以高層建筑、“三合一”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防范火災為重點,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由縣建設局牽頭,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由縣消防大隊牽頭)
水運、農機、學校、工業衛生、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和各類企業,都要立足實際,確定安全隱患排查重點,認真排查整治。各相關主管部門要牽頭負責,切實做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各項工作。
各鄉鎮(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全面、系統地開展自查自糾,不僅僅要查現場隱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職責和制度落實狀況,二是新技術、新設計、新裝備、新工藝的運行投用檢驗狀況,三查關鍵設備、場所和環節,四查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狀況。縣政府安委會將適時組織綜合督查或重點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監察執法、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相結合,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機制、分級監控治理機制和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機制機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以隱患排查治理推動各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點行業領域和重大基礎設施安全生產秩序。二是與日常監管監察執法相結合。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控制,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提高安全準入門檻,關掉淘汰技術落后、隱患嚴重、不貼合安全條件的企業。加強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嚴格行政執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潛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三是與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相結合。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加強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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