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風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臺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臺風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區政府對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區防御臺風工作,建立防臺抗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應急響應機制,保證防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國家防總《防御臺風預案編制導則》、《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洪條例》、《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北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北侖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臺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臺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確保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臺首要任務,立足于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防汛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是本行政區防臺風工作的責任主體。
1.4.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一切部門和單位都要服從當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要服從上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指揮調度。
1.5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安全轉移;
(2)組織出海船舶及時回港避風;
(3)山塘、水庫、海塘、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防范和人員避險;
(5)城鄉高層建筑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桿、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保安,城鄉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6)風、雨、潮的預測預報和預警,并及時向公眾發布臺風信息。
(7)大工業、大項目建設開發地塊與周邊行政村、單位的結合部。
(8)其他需要重點防范和處置的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寧波市北侖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2.2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當地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由當地黨委、政府部署防臺搶險救災工作,防指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2.3其它防汛指揮機構
大工業、大項目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職責,按照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和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2.4區防指組成
區防指成員由區人武部、區水利局、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氣象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區建筑工務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經濟與發展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城管局、區旅游局、區衛生局、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貿易與糧食局、區供銷社、區供電局、區電信局、移動公司、保險部門、北侖電視臺、開發導刊等組成。
2.5區防指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臺預案,審定和批準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制運用計劃等;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汛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安全的有關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負責發布全區汛情通告,宣布進入和解除緊急防汛期;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善防汛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汛規范化、現代化。健全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落實人員編制,配備專職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解決日常經費,常年開展工作。
2.6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區人武部:組織指揮區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負責組織協調駐侖部隊、武警部隊支援地方搶險救災;協助區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組織民兵和應急小分隊的應急演練。
(2)區水利局:承擔區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據《北侖區水利工程管理職責》有關要求,負責所轄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水工程的修復。
(3)區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4)區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并參加防汛防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區發展和改革局、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防汛防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指導省、市、區重點工程和其他工礦企業的防汛防旱工作,協調基礎設施災后重建。
(6)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防汛防臺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加強對校舍危房(特別是外來工子弟學校場所)的檢查,密切注意臺風期間在校師生或參加其他活動師生的動態,確保人身安全。
(7)區公安分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區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妥善處理因防汛防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搶險救災行動的道路通行,實施交通管制;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安全轉移。
(8)區監察局:負責防汛防旱紀律執行和工作效能的監督檢查。
(9)區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區旱、澇、臺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各級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核實災情,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籌措防汛救災資金,落實防汛防旱專項救災資金,及時下撥防汛救災資金并監督使用情況。
(11)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協助區、街道、鄉鎮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區域內地質災害的易發區,制定落實地質災害的防御預案。
(12)區建設局:負責全區建筑、住宅和房地產等行業的防汛救災工作,落實在建工程的防汛防臺應急預案;指導沿海和山區農村房屋建設規劃和質量控制;提供建設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13)區建筑工務局: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防汛救災工作,制定落實在建工程防汛防臺應急預案。
(14)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區區管部分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城市公共設施的防汛防臺工作;制定落實城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提供城區災害損失情況。
(15)區交通局:負責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實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汛防臺監督管理;及時搶修水毀交通設施,確保防汛搶險、防疫、救濟救助人員、物資、設備的安全及時運送;制定落實防汛防臺救災工作預案。
(16)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供農業災情;負責抗災種子儲備和抗災柴油等物資安排;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和水產養殖戶防汛防臺工作,負責漁民防汛防臺救災減災等安全知識教育;在臺風影響期間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返港避風、水產養殖戶安全撤離等工作;提供水產養殖和漁船損害等災害損失情況。
(17)區衛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組織衛生系統和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8)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市、區防指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氣象資料,及時向社會公布發布氣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加強防汛防臺抗旱等知識的媒體宣傳教育;負責編輯防汛抗臺圖片錄像資料。
(19)區供電局:負責排澇、抗旱、搶險用電的供應和電力系統的防汛防臺工作;及時調度解決抗災救災電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搶險救災指揮機關的正常用電,落實應急電源;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0)區貿易與糧食局:負責落實防災救災成品糧的儲備、供應和調撥,保障市場供應;指導貿易與糧食系統防汛防臺工作。
(21)區旅游局:負責旅游景點、度假區防汛防臺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旅游系統開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從事旅游工作人員和游客的防災減災意識。
(22)區電信局、移動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臺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在緊急情況下,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防汛防臺指揮通信聯絡暢通。
(23)區供銷社:負責全區供銷系統的防汛防臺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防汛物資、器材的儲備供應工作,提供供銷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4)保險部門:負責做好各自投保單位和居民受災損失理賠工作;在洪水來臨之前,督促投保單位和居民做好各類財產的防災工作,并積極開展防汛保險。
(25)北侖電視臺、開發導刊:根據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發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26)新礎⒋蟠、小港、霞浦、柴橋街道辦事處、白峰鎮、春曉鎮、梅山鄉政府:根據各自的防汛工作職能,負責做好本轄區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7辦事機構
區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負責區防指的日常工作。
3影響臺風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按照臺風影響范圍和程度,臺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3.1特別重大(ⅰ級)
6小時內可能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3.2重大(ⅱ級)
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
3.3較大(ⅲ級)
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3.4一般(ⅳ級)
氣象部門發布臺風消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市,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
4預防和預警機制
4.1臺風及次生災害監測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提供臺風、降雨、洪水、風暴潮的實時信息和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海塘、堤防和其它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3山洪災害預警員落實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4.4防臺檢查
4.4.1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當在臺汛前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防臺檢查,發現防臺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設、供電、交通、建筑工務、通信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臺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4.3區建設、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和船只、病險水利工程等調查,并登記造冊,報同級防指備案。
4.5臺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4.5.1臺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根據可能受臺風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
4.5.2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收到氣象、水文部門的降雨信息后,應立即向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發出警報。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得到降雨警報后,應立即向有關地區發出處置預警。
4.5.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有關街道、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的巡查預警員,在臺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并報街道、鄉鎮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4.5.4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游發出預警。
(2)各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5.5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按規定權限,通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做好群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5.6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水文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督促有關部門確定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5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臺風預警、預報為主要依據,綜合海洋、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臺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為ⅰ、ⅱ、ⅲ、ⅳ四級,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別響應。較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包含較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ⅰ級應急響應由防指指揮批準啟動(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防指副指揮或指揮批準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防辦主任或防指副指揮批準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防辦副主任或主任批準啟動。
5.1ⅰ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防指全體成員參加會議。部署臺風防御和搶險救災工作;提出防御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同時,發布人員梯度轉移命令,根據需要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防指、區委、區政府匯報有關情況。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防臺工作。
區防辦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變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和船只回港避風情況,做好江河洪水預報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調度,組織有關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監督指導重要江河和重點區域洪水調度,調配區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系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做好災情核查和信息發布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5.2ⅱ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召開防御臺風緊急會議,防汛、水利、人武部、氣象、建設、民政、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城管、交通、建筑工務、教育、供電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部署防臺搶險工作,落實防臺風各項措施。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協同街道、鄉鎮加強水庫、海塘、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調度工作;加大監測力度、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消息報告區防指及有關部門。漁船就近避風,船上人員及沿海(岸)養殖人員撤離上岸;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區防指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派工作組到臺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臺救災工作。人武部、街道、鄉鎮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隨時準備搶險救災。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臺信息、災情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區防指。
5.3ⅲ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副指揮或防辦主任主持會商,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建設、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御重點,落實防御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和船只回港避風情況,監督指導臺風影響區域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進一步落實防汛物資,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工作組、搶險救災隊伍等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對風情、雨情、水情、災情的預測、預報,并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其它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御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臺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市防指。
5.3.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各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臺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發布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臺情況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5.4ⅳ級應急響應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等部門領導進崗、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工作,并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區防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商,研究分析臺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
水利部門重點做好水庫、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泄方案,協同街道、鄉鎮做好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檢查工作;農林(海洋與漁業)部門重點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安全防范工作;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臺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
5.4.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臺風影響的程度,街道、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臺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動向,重點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保安工作。
5.5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臺風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黨委或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臺抗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信息發布與新聞報道
(1)防臺抗災等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2)一般防臺抗災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或區委宣傳部發布;汛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區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區委、區政府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3)新聞媒體須及時向公眾發布有關防汛、氣象、水文、海洋、地質等相關信息,報道內容須經區委宣傳部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審核。
(4)新聞媒體應做好搶險救災、災后恢復生產及先進事例的報道宣傳工作。
5.7應急結束
當臺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可視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2)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區防指、人武部、公安、新聞媒體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防臺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臺抗災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門負責水情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報汛信息實時顯示預報系統、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系統的實時升級、備份工作,確保信息暢通。
6.2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臺抗災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臺搶險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當地黨委、政府要做好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成的應急搶險隊伍的協調保障工作。在抗洪搶險期間,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應當組建專業搶險隊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村應當組織群眾參加抗洪救災工作。
(3)應急隊伍調動:一是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批準調動。三是駐軍部隊的調動,由區防指提出要求,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險情、災情緊急的情況下,區防指提出搶險救助請求,駐軍部隊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實施救助,并向上級報告。
6.3物資保障
(1)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儲備和管理,并統一調配。
(2)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潮水威脅的其它單位應按當地防汛需要和規范要求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必要時可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調配防汛搶險物資。
6.4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經發、民政、水利、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金的落實和信貸。
6.5技術保障
(1)健全和完善區防指與省、市防指之間的遠程會商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省、市、區三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計算機網絡。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等信息實現共享,為防臺抗洪決策提供依據。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臺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避災場所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建設、民政、農林、教育、文化等部門協助下確定本地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志,確保災害來臨時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躲避。
6.8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防臺抗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9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臺抗災人員、救災物資和車輛調配,負責臺風影響期間渡口的安全。
6.10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時,區發改、經發、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12宣傳、培訓與演練
6.12.1宣傳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臺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2.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2.3演練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防臺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后工作
臺風災害發生后,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門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修復工作。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2)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3)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4)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5)農業部門負責水害災區群眾的恢復生產工作。指導做好排漬除咸,洗苗追肥,田間管理等,開展生產自救。
(6)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教育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校舍修復、正常復課等工作。
(8)供電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排澇等救災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9)通信、水文等部門分別負責對遭受毀壞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設施的修復工作,盡快恢復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及時總結防臺抗洪搶險的經驗教訓,表彰獎勵有功人員;根據臺風、洪水災害中暴露的問題,改進和加強預防洪澇災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區防辦及時掌握抗臺救災情況,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防指和區委、區政府匯報。
7.1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2災后重建
災害發生地的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應盡快開展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3防臺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臺風過后,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臺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臺抗災工作,并將總結材料報區防辦。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辦牽頭制定,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區防指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臺預案,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報區防辦備案。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臺應急預案,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批準執行,同時指導并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臺預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委、區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臺風應急預案2
本預案的目的和原則:
制定本預案是為了提高危機應急反應能力,優化人、財、物等應急資源配置,建立緊急救助體系,提高行動效率,將突發公共事件給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預案是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協調一致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嚴密性、程序性的方針,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分工:
1、職責:
①根據預案,在事故現場指揮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④把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上級部門報告。
⑤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信息。行動協調組xx、xx、xx、xx、xx及1—5年級各班班主任)職責:聽從指揮部指揮,負責組織協調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醫療救護小組xx、xx、xx、xx)
職責:負責救護受傷人員或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學校防臺風事故應急程序: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事故,確保人員安全,減少財產損失。
一、臺風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領導小組成員應到位,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小時輪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二、若建筑物在臺風中發生傾斜、開裂: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若有人受傷,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送醫院。在危險建筑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密切觀察建筑物狀況。
在城建局安全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房屋檢測專業機構檢測后,經他們同意,方可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搬遷貴重設備和重要資料。
三、若電線桿、樹木或其它高架物傾斜,應立即組織人力進行支撐和加固。
四、對不牢固的空中懸掛物或屋頂材料要進行加固或拆除。
五、關閉單位所有的玻璃門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隱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把人員活動限制在安全區域內。
七、學校應當把人員受傷、財產損失和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臺風應急預案3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帶來的危害,進一步完善公司預防臺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臺、抗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1、工作原則
1.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工作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放在首位。
做到居危思安,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1.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統一指揮,
分級分部門配合協調。
1.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
法規,規范防臺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群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公司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2、工作重點
2.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資安全轉移;
2.3、倉庫、員工宿舍、各工廠及低洼區的防洪排澇;
2.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2.5.防臺防汛指揮部
設立防臺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公司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2.5.1防臺防汛指揮部組成
防臺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在時可委托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或其他指揮組成員擔任)。防臺防汛指揮部成員由人事行政部、設備部、物流部、各工廠長以及采購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5.2防臺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防臺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防臺(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臺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臺預案;檢查督促各部門防臺(汛)的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臺(汛)檢查,督促有關工廠、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臺(汛)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發布汛情通報、宣布進入和解除臺風警報;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臺風應急預案4
為切實做好工廠防汛防臺工作,強化工廠防汛防臺應急工作機制,提高對臺風、暴雨等災害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臺風、暴雨等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工廠安全防汛和財產等不受損失,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防汛防臺工作要求,結合我工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防臺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
(一)成立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防汛防臺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1、傳達上級防汛防臺工作精神,召開防汛防臺工作動員大會。
2、整體負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防汛防臺的監督、指揮、協調工作。
3、嚴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臺應急響應規范》規定的“四級”響應要求,完善防汛防臺應急預案。
4、組織、指揮人員安全轉移。
5、指揮搶險隊伍,進行防汛防臺搶險工作。
6、決定防汛、防臺搶險的其它重要事項。
在防汛防臺期間,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確保信息暢通、設備完好,應急人員、設施設備及物資落實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臺應急搶險隊
防汛防臺領導小組下設防汛防臺應急搶險隊,具體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臺“四級”響應機制
(一)11級藍色預警機制
1、工廠分管領導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當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災情,特別對棚、頂、線、導向牌,加強監視,確保各項工作運行正常
2、確保排水暢通,做好信息反饋報告。
3、棚、頂、線、導向牌,必要時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級黃色預警機制
1、工廠主要行政負責人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加強巡查,掌握汛情,組織應急搶險。
2、調配力量,落實人員及責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頂,檢查安全用電,必要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用電。
4、確保通信暢通,掌握汛情,實行“零”報告。
臺風應急預案5
一、防臺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我校防臺救災工作,在xx區教育局統一領導下,以減輕國家財產損失和師生生命安全為目標,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本著預防為主、救助為輔的防臺工作原則,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防臺風應急預案。
二、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學校防臺領導小組:xxx。
成員:全體教師。
三、防汛重點:
1.教學樓、功能室、食堂、體育館等建筑。
2.保證學校及周邊的排水暢通。
3.加強臺風、暴風雨、雷雨期間學生上、放學時的交通疏導。
4.提高師生對突發性天氣變化(暴風雨、雷雨、雷電等)的自我保護能力。
四、臺風前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通過各種宣傳工具,運用各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防汛救災知識,教育廣大師生,充分認識防汛抗災搶險的重要意義。堅決克服麻痹僥幸心理,樹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思想和“凡事予則立,不予則廢”的觀點,時刻準備,嚴陣以待。
2.組織準備:建立防臺檢查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隱患要提出處理意見。高度重視防臺救災工作,加強防臺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臺措施,保證通訊暢通,并建立監督機制。
3.工作準備:加強對各類防洪、防汛、防風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限期整改,高度重視臺風期間學校安全工作,認真排查一切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4.物資準備: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搶險要求,事先準備好搶險物資和器材,以備急用。加強對重點防臺部位的檢查監督,在臺風期間必須要有足夠的排險搶修力量,有效的.預防防汛突發事件。
五、防臺救災應急反應:
1.學校接到上級政府發布做好緊急防臺準備后,或根據臺風情況即將發生災情,立即啟動學校防臺救災系統,布置防災工作,全面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2.根據本校防臺救災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反應工作預案,按照防臺救災機構設定,開展本校防臺救災工作,并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3.臺風來臨的整個時段,由各校區校長安排小組成員輪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員與值班領導應及時到位,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各校區校長及相關領導報告。
4.加強值班巡視,凡遇暴雨、久雨都必須密切關注學校周邊地區,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做好師生的撤離。
5.加強臺風期間學生上、放學時的交通疏導。確保學校及周邊排水暢通。
6.對各建筑物如發現險情立即封閉停止使用,及時轉移師生到安全住處,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7.在醒目處貼示安全警示語,提高師生的安全防患意識。
8.準備教室,用來安置周邊地區的遇災人員。
9.若有人員受傷、財產損失或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學校第一時間向xx區教育局及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10.報警求助110。火警119。醫療救護120。交通事故122。
臺風應急預案6
防汛防臺工作是幼兒園師生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幼兒園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了切實保障許多師生的安全和財產安全,提高幼兒園防洪臺的.處理能力,根據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制定了本預案。
1.人員轉移。
發現危險時,要堅持先救人、后搶物的原則,切實做好人員(特別是幼兒)的安全轉移工作,按計劃有序、組織轉移,盡量避免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
(1)災害發生時,幼兒園應將師生轉移到堅固的大樓,保持梯道暢通,人員轉移應根據附近的原則提倡相互幫助。
(2)幼兒園應同意將住在附近地形低洼和危險房間的居民接受配置,發揚人道主義精神。
2.準備準備。
園內平時由值班人員巡邏檢查,發現危險情況立即聯系園領導和物流部門,迅速組織危險,立即報告。容易積水的地方要分塊小包圍,設置臨時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經常疏通養護。堵水擋板、緊急燈、雨衣、鞋等危險物資明確負責人,在緊急危險時隨時調用。
3.物資轉移。
幼兒園物資應根據可能發生的災害,制定緊急措施,轉移物資,提高或轉移樓上等方法。對價值高、性質重要的物資,如機密文件、文件資料等要嚴格管理,計算機等貴重物品轉移上明確負責人。
4.治安保護和醫療救護。
災難發生時要充分發揮黨員、共青團、治療保險會的作用,電線桿倒塌、樹枝倒塌、房屋倒塌等及時保護現場,防止傷亡,醫務室需要止血藥、繃帶等必要藥品,同時積極聯系醫院。
臺風應急預案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科學、高效、有序開展防臺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我院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文件,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 防臺風應急工作組架構與職責
第一條院應急領導小組為防臺風應急最高指揮機構,各應急工作小組為防臺風應急的執行機構。
第二條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應急工作小組進行防臺風應急響應,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防臺風宣傳教育、應急培訓演練、臺風信息匯報、通報工作,指派專人對臺風災害進行監控、預報、評估及報告,獲取臺風相關信息,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第三條臺風來臨時,院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啟動應急預案。
第三章 預防和預警準備工作
第五條學院應每年開展至少一次全院性防洪防臺風演練,提高教職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防洪防臺風意識。
第六條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臺風與洪水危害,應急辦公室與運行保障組負責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包括沙袋、雨衣雨具、藥品等,并合理配置到相關部位。設立應急搶險物資儲備室(辦公樓318室),儲備足夠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要。應急物資應保證其質量合格和數量充足,確保其在緊急狀態下能正常使用。必要時學院應根據實際需要增配應急物資。
第四章 臺風預警
第七條應急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中央氣象臺和海南氣象臺發布的強降雨、臺風信息,當接到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預警信號時,安排專人值班,隨時將臺風變動信息通報給院應急領導小組,直至臺風結束。
第八條院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臺風白色預警信號后,應召開碰頭會,通報臺風信息,研究應對措施。
第九條運行保障組接到臺風白色預警信號后,做好全院供電、排水等重要系統的自檢自查防范工作,做好防臺風準備。
第十條應急辦公室接到白色預警信號后,應在全院組織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雨水排放系統、建筑物防洪抗臺風能力及潛在的隱患、施工設備擺放地點、人員居住地點、防洪防臺風物資儲備和管理、安全保衛工作、逃生路線等。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各部門和人員不得延誤。節假日期間,由應急辦公室在學院領導指導下組織在校教職工開展全面防臺工作。
第五章 臺風應急響應
第十一條防御熱帶低壓(風力為6-7級)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藍色預警信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發布防臺風應急預案啟動的信息,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布置應急任務。各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運行保障組應加強校區巡查,對校區室外設備設施、綠化植被、學院電梯、水電泵房等關鍵設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確保其穩定、牢固,對管道附屬設施進行檢查,關閉好閥室門窗;在確保電梯內無人的情況下關閉電梯;督促承包商完成防臺風的其他準備工作;通知超市、食堂等供應單位做好物資儲備和保護、轉移等工作。
(二)應急搶救組負責做好學院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等重要場所的防水防潮工作,關閉門窗,備好應急沙袋,控制好人員、車輛調度。
(三)資產保障組做好重要資料、圖書文獻、合同、賬目、精密儀器和設備的防水防潮工作。
(四)人員保障組做好對全院師生職工的防臺風應急通知、情緒安撫以及進入疏散撤離程序中的組織工作。
(五)應急辦公室監督、指導各應急小組及承包商對上述工作的完成情況。各小組完成上述任務后及時向應急辦公室反饋相關情況,應急辦公室將情況匯總后,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第六章 防御熱帶風暴(風力8-9級)、強熱帶風暴(風力10-11級)
第十二條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黃色、橙色預警信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布置應急任務。各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運行保障組通知各區域超市食堂相關營業場所,做好相關防洪、地質災害、露管、設備受損、天然氣泄漏等事件的預防準備。
(二)人員保障組統計學院值班與休假人員,確定全院師生職工都處于安全狀態,未發生人員受傷、被困事件。
(三)應急搶險組隨時待命,準備做好校產、人員的搶救、保障工作。
(四)應急辦公室監督、檢查、指導各應急小組對上述工作的完成情況。
(五)各小組完成上述任務后及時向應急辦公室反饋相關情況,應急辦公室將情況匯總后,向學院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第六章 防御臺風、強臺風(風力12級以上)
第十三條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紅色預警信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研討決議是否進行撤離,決議撤離后授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工作小組通報情況,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訊廣播組通過廣播將情況通報全院人員。除留下必要的應急值班人員外,人員保障組應立即聯系安排撤離車輛,組織其他人員進行撤離。各部門撤離前拔掉辦公室電器插頭,保存好部門資產,關好門窗,迅速到指定地點乘車。
(二)應急搶救組安排學院值班保衛人員檢查確認學院各樓房門窗是否關好,所有電器是否斷電。
(三)運行保障組通知施工單位,要求所有施工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異常情況立即通報應急辦公室。
第十四條防御因強臺風引起的次生災害:當發生由臺風引起的`次生災害或突發事件時,學院應及時啟動相關專項應案。
第七章 關閉應急響應
第十五條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取消臺風藍色預警信號時(或風力減弱至6級以下),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發布防臺風應急預案關閉的信息,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布置應急恢復任務,相關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運行保障組組織專業人員實施全院檢查,檢查生產系統和施工系統的設備設施、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安全狀況,確認安全,消除因臺風造成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如臺風造成斷電,運行保障組負責聯系電力局安排送電,啟動發電設備或機組恢復系統生產、恢復生活用水、網絡通訊等,并做好清理與恢復工作。
(二)人員保障組、資產保障組初步統計損失,包括人員傷害、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與保險公司聯系,配合保險公司人員到現場確認損失情況,處理保險理賠相關事宜。
(三)應急辦公室及時統計受災情況,及時向相關方報告,并及時統計、籌集、申購應急物資,確保應急物資得到及時補充。
第八章 應急報告
第十六條臺風應急啟動后,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在十分鐘內,以釘釘通知形式通報全院師生,包括應急啟動時間和臺風具體狀態等。
第十七條臺風應急響應結束后,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在一個小時內通報全院師生,內容包括應急關閉時間和目前風力、后續氣象情況等。
第十八條收到橙色及以上臺風預警后,由院應急領導小組在一個小時內通過中交集團突發事件匯報模塊,向中交海投匯報學院防臺抗洪準備工作開展情況。橙色及以上臺風結束后,由院應急領導小組在二個小時內向中交海投匯報學院受損、恢復情況。遭遇紅色臺風預警,由院領導小組半個小時內向省教育廳及相關政府部門匯報。
第十九條清理與恢復報告:當清理與恢復工作結束后,由應急辦公室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內容包括清理與恢復啟動時間、災后的安全檢查和清理、生產恢復和工程復工情況、傷害和財產損失統計等。
第二十條學院各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過程的救援記錄工作。
臺風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要求,根據國家防辦印發的《防御臺風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市防御臺風工作,促進防御臺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全面提升防御臺風災害能力和社會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減輕臺風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xx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佛府辦〔〕17號)、《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臺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臺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堅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以防為主、防避搶相結合”。即臺風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做到有備無患;臺風來到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臺風過后,突出一個“搶”字,搶救群眾,搶修損毀工程,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把確保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臺風工作的首要任務,立足于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4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全市各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要迅速響應,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臺風工作要按照流域、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服從全局利益。
1.4.6要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2區域概況
2.1自然地理
xx市位于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于北緯22。38’~23。34’,東經112。22’~113。23’之間,屬于沿海地區。xx市域東距西、南距北均約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總面積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東南低,屬侵蝕性的,成棋盤狀分布的塊狀山地和縱橫交錯的河網地貌特征。占全市總面積約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沖積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貫穿全境,市內河涌縱橫。氣候屬亞熱帶季風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為鋒面暴雨,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后汛期(7~10月)主要是臺風帶來的暴雨,容易發生當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現臺風暴雨形成的洪澇災害。據xx氣象臺從1961年至共49年氣象資料記錄,對xx市造成影響的臺風達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響的初臺出現在4月,末臺一般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號臺風襲擊,平均風力10級,陣風12級,為我市解放以來最大風力記錄。
2.2防御重點
2.2.1危房及危險房地段人員轉移,病險工程(設施)搶修和防護。
2.2.2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設施運行安全,“三高”農業的'防風防澇。
2.2.3山塘、水庫漫頂,山體滑坡;
2.2.4高層建筑工地棚架、廣告牌、鐵塔、行人道的樹木、電線桿、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城鎮低洼街道的排澇。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指揮部
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三防指揮部)為全市防御臺風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市防御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各區人民政府三防指揮部在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轄區內的防御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
3.1.1市三防指揮部組織機構
(1)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的市領導擔任。
(2)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武警xx市支隊、市水務局的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
(3)秘書長:由市三防辦主任擔任。
(4)副秘書長:市氣象局、省水文局xx分局的主要領導擔任。
(5)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xx海事局、廣東電網公司xx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石化廣東xx石油分公司。
3.1.2市三防指揮部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全市的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臺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2)編制完善防臺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準備工作。
(3)組織開展防臺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臺風安全的有關問題。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圍防臺風能力。
(5)負責發布全市風情、水情通告,宣布啟動、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6)完善防臺風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臺風工作規范化、現代化。
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防辦)為市三防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市防御臺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命令,擬訂全市防臺風工作的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等。
(2)組織編制防臺風應急預案和臺風災害的風險圖表。
(3)建立全社會自防機制,總結推廣經驗,宣傳先進事跡,組織做好下級三防機構的防臺風知識、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4)組織防臺風工作檢查,督查防臺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實情況,查處督辦各類危及防臺風安全事件。
(5)組織指導防臺風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度,做好本級防臺風責任制、技術措施、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的落實工作。
(6)掌握防臺風動態,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防臺風工作,負責防臺風值班管理,掌握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為市三防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啟動ⅲ級以下的防臺風應急響應。
(8)協調各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工作。經市三防指揮部授權,調動搶險救災隊伍,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9)負責編寫險情、災情、搶險救災情況報告及臺風災害統計、上報,總結評價防臺風救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命令,發布災情公報。
3.1.3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職責
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
①正確把握全市防臺風搶險救災宣傳的導向,及時指導、協調全市宣傳媒體等單位做好防臺風搶險救災新聞宣傳工作。
②利用無線媒體與有線電視等載體,在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預警信號和市三防辦提供的有關風情、雨情、水情防臺風緊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鐘內向公眾發布或滾動播報。
③電臺、電視臺要制定必要的防御臺風指引、常識等公益宣傳廣告,在汛前或防御臺風期間播放,提醒群眾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調主機、破碎窗戶、危墻危房、危險路樹、折斷電線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傷人,提高群眾的防范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全體公民共同做好防御臺風及救災工作。
④及時發布市三防指揮部的有關通告,采訪、報道防御臺風和搶險救災情況,讓廣大市民了解防御臺風工作的實際情況,抵制不實消息,維護社會穩定。
(2)市經濟貿易局、市發展和改革局
負責協調安排搶險救災物資、器材及災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調用。
(3)市教育局
負責編制并落實本部門防臺風應急預案;及時把臺風等災害預警通知傳達到有關教育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停課安排,采取有效防災避險措施保護師生生命安全;指導、監督學校進行防風減災、應急避險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時制止不法分子乘機打砸活動,及時控制災民哄搶救援物資行為,力保不發生嚴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負責指揮災民的疏散、撤退,聯合有關搶險部門負責陸地的突擊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區、鎮(街道辦)
①制定緊急疏散撤離方案,迅速控制各類危險源(設施、物料),做好危險區域的人、財、物的安全轉移工作,劃出警戒區域,必要時聯合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性措施實施轉移。
②在轄區設立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橙色或紅色臺風預警信號發布后,開放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對撤離轉移到臨時庇護中心的群眾,及時組織供應食品、醫藥、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溫飽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將全市各區“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地址、聯系電話、負責人名單等上報市三防指揮部。各級民政部門應把“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具體地點、開放時間及方式向社會各界公布。
④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6)市財政局
負責對有關單位提出的搶險救災資金和善后恢復所需資金進行審核,經政府同意后及時撥付。
(7)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編制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組織專家論證認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發生后,負責組織指導排險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負責監督檢查各類房屋建筑、工程設施防御臺風設防標準的落實,組織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臺風的安全管理。疏散、轉移危房居民和危險臨時工棚住宿人員。負責組織、調撥搶險所需的砂、石料、鋼筋、水泥等搶險物資,并組織準備好一定數量的搶險機械,隨時待命參加搶險。臺風過后,及時組織對臺風影響期間受損、受浸房屋進行安全鑒定,確保安全后方可準許災民回遷。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戶外廣告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督促協調燃氣部門做好防臺風安全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組織搶修損毀道路、橋梁,組織調度搶險救災車輛、船只,運送搶險隊伍和救災物資。負責督促各級公路管理機構及時處理國道、省道、縣道兩旁的危險路樹,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務局
①組織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門對水閘、堤圍等水利設施進行檢查,重點對險工險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加固。
②組織電排站工作人員加強值班,做好運行準備,并按調度要求開機預排做好圍內排漬工作。
③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組織技術人員上崗就位,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器材,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
⑤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11)市農業局
負責通知農口各相關單位做好防御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農田水位的監控,協助調節魚塘與內河涌水位;做好溫室大棚、畜禽養殖棚舍和塘邊、田邊工棚的防風加固;對戶外花卉、綠化苗木、甘蔗、香蕉等農作物做好防風措施;組織力量對已成熟的農作物進行突擊搶收,減少農民損失。
(1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負責監督、指導防臺風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防臺風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道路、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的防臺風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①加強對城市內橋梁和隧道的監督檢查,指導轄區相關部門搶修受影響的路燈,及時對城市道旁、社區危險樹木進行處理。
②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戶外廣告牌安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牌,聯合規劃、建設等部門督促業主及時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時,強制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或設施。
(14)市衛生局
負責組織突擊救護隊伍,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病工作,防控災區疾病、疫情的傳播、蔓延。
(15)市氣象局
①負責臺風、暴雨的監測與預警,密切監視本市范圍和珠江流域的風情、雨情,及時發布本地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并提供沿海或整個珠江流域的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向市領導及市三防指揮部提供有關信息。
②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由氣象部門統一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
③完善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發布系統,做到信息發布準確、及時、快捷,發布渠道廣泛。
(16)xx海事局
負責落實船舶防臺風實施方案,發布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防臺風預警信息,指揮搶險、救助的船舶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遇險信息,應?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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