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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應急預案

時間:2023-03-27 08:08:27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抗旱應急預案(14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抗旱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抗旱應急預案(14篇)

抗旱應急預案1

  為切實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縣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及縣局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防汛搶險救災公眾的領導,確保全區道路運輸業安全度汛,經研究,成立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組長:陸軍

  副組長:高東文郝慧棟趙王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郝慧棟(兼)

  成員:張曉軍白亞文張青梅雪冬張鵬

  姜全張曉峰尹建國胡韶梅

  聯系電話:4612042

  值班電話:15713132422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積極采取防汛措施,確保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面防范、重點突出、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健全防汛組織、落實防汛單位責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進一步完善防汛預案,做好客貨運輸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細化落實責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隱患

  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并對防汛設施和防汛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以確保安全度汛。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扎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信息,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抗旱應急預案2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2.2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3 地質災害預警

  (1)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 干旱災害預警

  (1)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抗旱應急預案3

各村、鎮直(辦)有關單位:

  目前正值清明節氣,又是農忙季節。各村上墳燒紙,焚香點燭等野外用火逐漸增多,林內可燃物載量聚增,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農村穩定,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指揮機構的工作職責

  1.撲火隊組織。本鎮森林防火突擊隊是由鎮機關干部職工和林業站人員組成,分為主力、后備、后勤三個小組,受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直接領導。

  2.指揮員職責。指揮員2個,總指揮:(鎮長),副指揮林華琴(分管鎮長)。主要職責是:組織撲火人員,調遣交通車輛、安排撲火隊伍、發布撲火命令、進行現場指揮。

  3.警令。當指揮部接報警訊后,應即示警,指揮員應馬上組織撲火隊伍和調遣交通車輛,進入臨戰狀態,各撲火員聞警后應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帶好撲火工具(柴刀、鐵鍬、水桶、掃帚等)火速奔赴火災現場撲救。

  各小組的工作職責

  主力小組作為撲火的骨干力量,對于一切森林火災、火警、荒火等災性,都應率先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工作。

  后備小組聞警后應集中鎮政府待命,根據需要,聽從指揮部命令隨時準備出擊支援。

  后勤小組負責值班、救護、運送器材、茶水供應等工作,聽命出發。

  在災場上,主力和后備小組接受現場指揮的`統一調配,執行同樣任務。明火撲后,主力、后備小組站在火場邊沿,由外向內,逐點消除余火,直到余火完全撲滅,方為撲火結束,接到現場指揮的撤退命令時,清點參戰人員,依次撤離現場。

  森林防火辦公室工作職責

  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是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下屬機構,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林火資料的收集,即報案人起火時間,出事地點,天氣狀況火場情況,參戰人員,撲救過程撲火時間,起火原因,損失程序等有關事項。

抗旱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臺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核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后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群眾的安撫和死者的尸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發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信息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區)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群眾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干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后,各村(社區)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干旱災情信息。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核實災情及時組織核實并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信息。

  (3)各村委會(社區)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涂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調度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干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峰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泄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區、崔家壩沿天師河群眾向原天師初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群眾向原村小集結。

  四、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調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組織搶險。

  五、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沖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后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群眾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抗旱應急預案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為切實做好公交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汛期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河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保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及上級有關部門防汛工作要求等。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汛期內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短時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積水、交通阻斷、場站積水、車輛、設備、房屋損壞等汛期突發性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4、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應急處置及時有效的原則。

  二、汛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汛期一直是安全生產事故的易發多發期,這一時期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等惡劣天氣較多,防汛形勢十分嚴峻。為最大限度地降低極端天氣對安全生產的影響,總公司要求各單位緊密結合汛期安全生產特點,認真梳理排查隱患薄弱環節,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防范措施逐級逐層落實到各崗位及生產各環節。遇有強降雨、強雷電、大風等極端惡劣天氣時,要強化現場盯防,及時發現和處置險情,消除事故隱患。同時,嚴格做好以“六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1、防火災。一是加強對本單位電器設備和明火的安全檢查,特別是針對夏季高溫條件下用電負荷量大的特點,防止因電器設備故障或超負荷運行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二是加強對所有營運車輛的電器、管路、線路、防靜電拖帶的隱患排查力度,堅決杜絕由于隱患排查不到位而引發的車輛火災事故。

  2、防坍塌。重點對本單位的場站、房屋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險情,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防泄漏。各單位要重點加強對天然氣、柴油、汽油、各種潤滑油脂等易燃物品的加注、儲存等環節的.安全檢查,防止發生泄漏、火災、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高溫氣象條件下要嚴格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加強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檢驗、檢測,防止泄漏事故發生。尤其是天然氣車,務必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加大檢查檢驗力度,杜絕泄漏事故發生。

  4、防雷擊。相關單位要加強對場站內加液站、加氣站、油庫等所屬單位的溝通聯系,強化防雷安全管理,保持避雷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5、防觸電。根據汛期容易發生觸電事故的特點,加強對輸電線路及各種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避免超負荷或帶電運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別是純電動公交車,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充電作業,杜絕觸電事故發生。

  6、防道路交通事故。各單位要對所屬營運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加強通行低洼路段、地道橋等危險路段的營運線路的動態監控值守。安保部門及各單位要特別加強惡劣氣候條件下的道路安全管理,并加強對營運車輛消防器材的檢查,嚴禁“三品”進站上車,嚴格執行“兩率”檢查,強化司乘人員的安全培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營運線路途經重點路段:百花路地道橋、東風路地道橋、恒祥大街地道橋、三豐路地道橋、變壓器廠地道橋、五四路地道橋、二道橋、七一路地道橋、復興路地道橋、朝陽大街地道橋、保清橋、保石橋(107國道)、巨力大橋。

  2、市區內低洼積水嚴重地段:七一路與陽光大街交叉地段、向陽大街與天威路交叉地段、利民大街。

  3、地勢低洼積水嚴重場站:五公司、一公司。

  4、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和防汛要求:

  涉水前,觀察過往車輛,以確定水深和路面可以安全行駛的線路。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必須小于300mm,否則會對車輛引擎系統、電腦零件造成嚴重的影響,極易發生漏電或機械事故。

  涉水過程中,駕駛員應掛低速擋,穩住方向盤和油門,保持車輛低速運行,并有足夠而穩定的動力,避免積水涌起。車輛涉水時出現發動機熄火,必須確認發動機內是否有積水,否則嚴禁啟動發動機,必須經專業人員檢查、維修后方可再次啟動。

  涉水后,必須及時排除剎車片水分,否則車輛會失去制動,造成嚴重危險或事故。具體操作是:低速行駛時反復多次輕踩剎車,使剎車鼓與剎車片通過磨擦產生熱能蒸發排干水分。

  四、防汛搶險處置

  1、遇有洪水襲擊預報或超標準降雨可能帶來較大危害時,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統一協調指揮,全力防汛搶險。

  2、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后,各單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迅速集中,在做好搶險人員自身安全防護基礎上,迅速靠前指揮,分布到我市各個地道橋路段和易積水路段進行搶險。一旦積水超過300mm以上,做好乘客疏散、解釋和車輛返場工作。

  3、市內線路經地道橋、低洼積水路段,出現積水300mm以上,車輛禁止通行,選擇走地道橋兩側非機動車道或繞行,無法通過或繞行,則就地返回,或選擇就近的公交場站停車。

  4、總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調度大廳根據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要求,充分利用車載語音通話設備,調度指揮營運車輛按照預定線路繞行或就近回場。

  5、各營運公司、有車單位要切實加強駕駛員的防洪搶險意識教育,使全司駕駛員充分認識車輛涉水瞬間淹沒的嚴重性,始終把保護乘客生命安全放在防洪搶險的首位。遇突發大水,當班駕駛員必須采取果斷措施,疏導乘客撤離深水區域,堅決杜絕危害乘客生命安全的問題發生。各營運公司可結合本公司運營線路劃定可能出現深水的路段,并組織司乘人員進行疏散乘客模擬演練。

  6、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各場站,在汛期要加強巡檢,發現房屋漏雨和場站積水要早報、早修,采取油氈蓋頂并組織排水,確保不造成重大損失。尤其要對途經地道橋路段的路況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預防地道橋路段雨水中車輛熄火。一旦出現水中熄火現象,及時將險情上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并組織搶險分隊趕赴現場救助乘客,將水中車輛拖離危險區域。

抗旱應急預案6

  為防范學校遇洪澇災害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確保在發生遇洪澇災害事件時,能夠妥善應急處理緊急情況,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本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學校遇遇洪澇災害事件發生時。

  三、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長:韋洪飛

  副組長:沈吉方

  組員:全體教師

  搶險隊:全體教師

  信息報送員:沈吉方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學校的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全面工作;負責災后重新開學工作。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協調我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安排落實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的防汛搶險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學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組長安排的其它防汛搶險工作,并就防汛及搶險工作對組長負責;在組長因事缺位時,代理組長行使職責。

  其它人員職責:服從領導小組和領導的指揮,堅守防汛及搶險工作崗位,積極準備搶險物資、機具,踴躍參加搶險,認真完成防汛及搶險的各項任務,并做好信息報送,對學生的疏散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搶險隊員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不怕犧牲。搶險人員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須迅速、準確到達指定地點,并按指揮員的指令迅速展開搶險工作。

  四、防汛監測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監測

  主要針對我校的'重要設施的安全性的監測工作,校舍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門窗、屋面的維護情況,并將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泥凼鎮教育輔導站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預案確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為汛期。學校將設立防汛值班室、值班電話,保持上下情況聯系。汛期值班堅持24小時無間斷值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緊急汛情,災情立即向泥凼鎮教育輔導站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防汛值班室電話:

  五、預案的啟動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準分為四級:

  (一)防汛四級預警信號:

  1、學校保持正常值班。

  2、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并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3、信息報送員每天堅持向學校報告汛情及處理情況。

  (二)防汛三級預警信號:

  1、學校進行預警值班狀態。

  2、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3、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三)防汛二級預警信號:

  1、學校進行警戒值班狀態。

  2、防汛領導小組進行待命狀態。

  3、搶險隊隊員就地待命。

  4、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5、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泥凼鎮教育輔導站防汛領導小組。

  (四)防汛一級預警信號:(出現災情、險情)

  1、學校進行緊急狀態。

  2、防汛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搶險工作;及時將險情上報泥凼鎮教育輔導站防汛領導小組。

  3、副組長協助好組長搞好搶險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師負責做好學生的人員疏散工作。

  4、搶險隊隊員負責對物資的搶救,盡可能的排除隱患;協助班主任搞好人員疏散的工作。

  5、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設施搶救,由防汛小組組長立即報告泥凼鎮教育輔導站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聽從上級統一調度、指揮。

  六、災后處理程序

  1、學校收到“洪澇災害結束”的信息后,防汛小組組員王剛負責災情統計工作,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到泥凼鎮教育輔導站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2、及時與衛生防疫部門聯系,衛生檢查和消毒;

  3、如水、電、交通等受災害影響,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

  4、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學校進行清理,準備災后正常教育工作的開展。

  5、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救,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班主任負責)

  七、培訓與演練

  學校應針對制定的遇洪澇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預案進行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

  八、落實責任

  學校應急處理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

抗旱應急預案7

  一、目的

  為了保障三建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轄區內國家和團體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三建鄉轄區

  三、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采取爭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勞災害的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預案啟動

  洪水水位到達警戒水位,降雨量達200mm,或發生旱情,連續干旱,啟動本預案。信號以指揮長電話通知黨政辦。

  五、應急機構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領導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汛的方針政策,督促制定各種防汛措施,領導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宣傳動員廣大干部群眾爭取參加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統一指揮,分部門負責,密切配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落實防汛職責。部署有關防汛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準備。

  (3)督促檢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調度計劃、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種非工程措施的落實。

  (4)應急搶險時親臨第一線,現場指揮,調動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有效地投入到搶險工作中。

  (5)做好災民安置,搞好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等災后工作。

  2、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指揮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制定三建鄉場鎮防汛警戒水位。

  (3)了解、掌握氣象趨勢、雨情、水情、暴雨強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組織檢查防汛搶險的各項工作。

  (5)組織汛后檢查,查看水利設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復計劃及監督防汛物質的使用和防汛經驗教訓的總結。

  (6)檢查災民安置和救濟工作的落實情景。

  (7)防汛抗旱搶險隊伍的落實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的落實。

  (9)檢查通信設備的完好情景。

  (10)負責統計上報災情情景。

  (11)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教育,推廣好的防汛搶險經驗。

  3、日常工作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職責是:

  (1)制定場鎮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請示和報告制度。

  (2)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機構的批示、命令。

  (3)嚴格按科學規律指導防汛搶險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災情,按時了解雨情、水情實況,向上級有關部門了解水文、氣象預報。

  (5)及時請示報告,對重大汛情和災情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對需要采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時請示,對批準的方案及時執行;對授權傳達的上級使命及時準確傳達。

  (6)對發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記錄,以備查閱,并立卷歸檔。

  (7)對所發生的各種類型洪澇旱情要根據資料及時進行分析、整理,給領導供給決策依據。

  六、指揮體系及職責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領導及指揮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設立相對應的領導機構,堅持行政領導負責制。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主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

  2、三建鄉及各行政村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制定各種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關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3、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旱的統一指揮、人員調度、部門協調工作。

  七、行動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揮組:由鄉長王健同志任指揮長,譚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為副指揮長。負責統一組織、指揮、調度、統籌協調防汛抗旱等工作。

  2、搶險組:由向承忠同志任組長,成員為三建鄉防汛抗旱搶險組全體成員。負責撤離、疏散、斷電、救援受災群眾等工作。

  3、安保組:由張金海同志任組長,派出所其余干警為成員。負責警戒險區交通及安全,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調用搶險救災車輛及治安等工作。

  4、救護組:由黃本國同志任組長,衛生院及計生服務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險區傷員搶救、傷員護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術服務組:由陳永翠任組長,向傳興、陳軍、毛政軍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的技術指導和險區界線的劃定及災后重建指導工作。

  6、災情調查組:由陶松森同志任組長,凌成英、黃均慶為成員。負責組織民政、社會事務辦、農服中心等部門調查收集受災基本情景及統計資料上報及災后理解捐贈和救災物質發放工作。

  7、通信組:由田伍同志任組長、黎勇同志任副組長、三建電信及移動公司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通訊暢通工作,組織搶修遇險線路及設備、保障通信暢通。

  8、電力搶險組:由張先林同志任組長、鄉村電工員為成員。負責全鄉遇險輸電線路及設備的搶修、保護工作,保障輸電線路和設施安全及居民用電安全。

  9、供水搶險組:由黃安福同志任組長、三建供水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三建場鎮供水搶險,保障人飲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梁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后,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了解疫情并采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斗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5、組織生產自救,最大限度地減輕受災程度,做好災后重建工作。

  牽頭領導:譚建于職責單位:財政所、社事辦、民政辦、農服中心

  八、預防、預測和預警

  1、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防汛抗旱應急機構在災前組織水利工程管理所、農服中心、國土等部門會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檢查和巡視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監測與報告

  雨情主要依靠縣防洪辦公室供給數據。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員隨時報告給鄉防汛辦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辦公室處置。當災情異常嚴重時報鄉人民政府處置,若鄉人民政府不能處置,報縣人民政府處置。

  3、支持系統

  現有的。信息監測和預警信息傳遞手段主要是靠電話、預警器、喇叭、傳真和郵傳等手段。

  4、預警級別及傳遞

  預警級別分為一般(4級)、較重(3級),到達或超過警戒線時為2級,若上游出現潰壩洪水,為異常嚴重(1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5、預警行動

  (1)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河堤管理,防洪調度方案實施和組織防汛搶險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員的轉移、安置。

  (3)郵政、通信部門保證汛期的各種信息暢通。

  (4)公安部門負責防汛治安管理與安全保衛。

  (5)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救助。

  (6)搶險人員全部到現場待命。

  九、保障措施

  (1)應急隊伍保障:政府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可投入應急搶險人員50人、各村80人(魚泉子15人、廖家壩30人、蔡森壩20人、綠春壩15人)、鄉武裝部民兵連10人、志愿者30人。

  (2)交通運輸保障:三建鄉場鎮現有“長安車”30輛、貨運卡車16輛、摩托車29輛,所有車輛大都分布在三建鄉場鎮附近,基本能做到隨用隨到。要租用時,先由鄉防汛抗旱辦租用,然后給予適當的補償。

  (3)醫療衛生保障:以三建衛生院為主體,三建計生服務站協助,共有醫務工作人員14名,衛生院和服務站設施設備都較為完善,完全能做到隨要隨到并開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夠的警力維護應急狀態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鄉政府機關和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村民小組及群眾互助聯防組成強有力的治安保障體系。

  (5)經費保障:應急狀態下鄉政府能供給至少3萬元,用于搶險救災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務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間水利設施狀況排查工作,并將結果及時上報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實職責人對水利設施的管護,異常加強病險水利設施的監控。

  3、龍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實專人負責。

  4、轄區內各中小學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小學做好防汛抗旱期間的各種應急措施。

  十一、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程序

  當汛情發生到2級時,由防汛抗旱辦公室立即報告給分管領導(分管領導不在時可直接報告給鄉長),再由鄉長命令應急搶險隊待命,同時通知各職能部門作好應急搶險準備。

  2、指揮和協調

  一旦汛情或旱情發生,立即啟動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揮部為主,武裝、民政、財政、衛生等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

  十二、應急處置及職責

  10、衛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組織群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原營業所。

  11、工商所至原林業站由譚建于同志組織群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供銷社庫房。

  12、各中小學由學校所在地村長及支部書記協助校長組織師生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安全教室。

  13、在防汛抗旱期間本預案包括所有成員通訊工具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

  14、在防汛抗旱期間拒不服從統一指揮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本預案由三建鄉民政府制定,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實施,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對應預案自動終止。

抗旱應急預案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抗洪(臺)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金華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和《武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堅持以

  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方針,把洪澇臺旱災害的預防和強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為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防汛防臺抗旱預防和處置工作。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解放軍、武警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執行國家賦予的搶險救災的重要使命。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時,當地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5)抓好“四進”,加強基層。堅持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的方針,加強基層防汛防臺抗旱工作,落實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提高基層防汛防臺

  抗旱的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縣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

  縣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工作。

  2.1.1 縣防指組成。

  縣防指指揮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第一副指揮由分管水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由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人武部分管領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水務局局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縣氣象局局長擔任。

  縣防指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發改局、縣經濟商務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縣供電公司、縣氣象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人民銀行武義支行、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 縣防指職責。

  貫徹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防汛防臺抗旱應急搶險指示精神,負責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縣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匯報

  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組織編制完善防汛防臺抗旱各類應急預案審定和批準重要江河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運計劃、抗旱應急供水方案,以及有關規定、規程、方法等;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抗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防臺抗旱安全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臺抗旱調度命令和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負責發布全縣汛情、旱情通告,以及發布和解除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響應;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 縣防指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水旱災害應急專項預案,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指導、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水務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危化品的生產、存儲、經營和尾礦庫等采礦區安全度汛措施;負責所屬人防工程防汛防臺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澇應急搶險工作;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縣水務局:承擔實時水雨情監測和水情、旱情預警;承擔主要江河洪水預報;對洪水、暴雨、臺風和干旱可能帶來的危害等作出情勢分析,提出防御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監督、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和水毀水利工程設施修復;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承擔水利工程搶險等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利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監督、指導災后林業救災恢復技術指導,調查核實林業災情;及時向縣防指報告自然資源系統洪澇臺旱災害損失情況。

  (4)縣氣象局:承擔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對重要天氣形勢和臺風、暴雨、干旱等災害性天氣進行分析預測并滾動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臺抗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縣人武部: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執行縣政府提出的軍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事宜,做好政府與執行搶險救災任務部隊之間的協調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6)縣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正確引導輿論,監督檢查新聞單位按規定內容播發與汛情災情有關的新聞。

  (7)縣融媒體中心:及時向公眾播報氣象、汛情、旱情等預警信息;及時播報防汛防臺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8)縣發改局: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協調防汛防臺抗旱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

  (9)縣經濟商務局:根據縣級生活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中央、省、市調撥生活救災物資、縣級生活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負責組織調出;負責并指導洪澇臺旱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指導防汛防臺抗旱救災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的應急供應。

  (10)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防汛防臺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制訂全縣教育系統防洪預案,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非常情況下采取特殊措施,確保師生安全;組織指導學校災后恢復。

  (11)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參與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組織對積水道路、災區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區群眾。

  (12)縣民政局:負責應急救援類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引導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救災、減災活動。

  (13)縣司法局:監督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14)縣財政局: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和救災資金的籌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經費、防汛防臺抗旱物資儲備費用、防汛防旱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15)縣建設局:指導城市(鎮)防洪排澇應急處置;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橋、地下空間場所設施的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和災后恢復工作,指導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農房安全管理;調查、核實、上報建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6)縣交通運輸局: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公路、水路設施的安全度汛和災后修復,著力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應急通行;協助做好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緊急運輸;配合公安部門實施公路交通管制;組織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調查、核實、上報交通運輸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7)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防汛防臺抗旱和災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災后農業救災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調查、核實、上報農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8)縣文廣旅體局:負責做好各旅游景點人員、游客、設施的防汛防臺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訂旅游防汛防臺預案;在非常防汛防臺期,組織人員加強各景點的巡視檢查,監督、指導旅游企業做好游客、旅游從業人員安全轉移和旅游景區關閉等應急工作,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監督指導農家樂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工作。

  (19)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單位做好因災傷病人員救治工作;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指導做好災區環境消毒和飲用水消毒;及時向縣防指報告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

  (20)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協同做好城市基礎設施、戶外廣告牌等的防汛防臺安全工作。

  (21)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組織落實防汛搶險麻袋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22)縣供電公司:負責保障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電力供應;負責所屬單位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制訂電力防汛防臺預案;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供電安全;調查、核實、上報電力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23)縣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單位):負責做好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組織修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指揮信息暢通;及時向縣防指報告通信設施洪澇臺災害損失情況。

  (24)人民銀行武義支行:負責協調各金融機構按規定及時發放救災貸款工作;督促保險部門做好災區投保單位或個人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5)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和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26)各鄉鎮(街道):按照基層防汛防臺抗旱體系建設要求,編制和修訂防汛防臺抗旱預案,明確職責和人員,做好本行政區域和本單位的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及時根據規定做好通知,傳遞命令,組織搶險、人員轉移和生產自救,及時報告災情,安置災民。

  2.2 辦事機構。

  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指辦),負責防汛防臺抗旱日常工作,縣防指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縣防指辦主要職責:

  2.2.1 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指導、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傳達縣防指領導的工作指示;督促、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做好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工作;掌握實時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調查研究,當好參謀,為指揮部重大工作決策提出建議。

  2.2.2 常態下的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防汛防臺抗旱工作法規、方針、政策,執行縣防指的'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的調度指揮;編制修訂全縣防汛防臺抗旱預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臺抗旱動態,編制汛情、旱情通告;檢查督促、協調聯絡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程設施和水毀工程的修復及有關防汛防臺抗旱工作;負責編制本級防汛防臺抗旱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經費預算。做好有關洪澇臺旱災情統計、核查、上報、總結評估;組織指導全縣防汛防臺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防汛防臺抗旱應急演練;負責縣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務,負責做好縣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專家咨詢機構。

  縣防指辦建立水雨情預報、洪水調度、水利工程搶險、地質災害防治、水資源應急配置等專家庫,為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提供專家咨詢。

  2.4 鄉鎮(街道)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臺抗旱辦事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按照縣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行政村(社區)設立防汛防旱工作組,工作組按照自然村、居民區、企事業單位、堤防山塘、地質災害易發區、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災場所等設立責任區網格,并明確網格責任人及其職責,根據各級防指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級 按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1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中型、小(1)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縣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

  (4)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50%,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

  數在 50 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4.0 萬人。

  3.2 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重大(Ⅱ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超過 200 毫米,并出現重大災害;

  (3)小(2)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庫發生險情;

  (4)保護縣城中心城區的堤防出現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縣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

  (6)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60%,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 40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3.0 萬人。

  3.3 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Ⅲ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50~200 毫米,并出現較大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嚴重險情;

  (4)縣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

  (5)全縣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數在 30 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2.0 萬人。

  3.4 一般(Ⅳ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Ⅳ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00~150毫米,并出現一般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險情;

  (4)縣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

  (5)7~10 月全縣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連續干旱 20 天以上,且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1.0 萬人。

  3.5 事件等級變更。

  當洪澇臺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嚴重程度與發展趨勢變化時,縣防指應根據洪澇臺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的發展趨勢和對我縣的影響及危害程度,適時調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級。

  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監測與檢(巡)查。

  加強對氣象、臺風、水旱、山洪災害的監測、預測工作,完善監測、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安全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1.1 水旱災害監測。

  加強對氣象、水務、自然資源等部門開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準確地向縣防指提供氣象、水文的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在旱期,城鎮供水企業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情況。

  4.1.2 山洪、地質災害監測。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鄉鎮(街道)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監測預警員,落實監測預警職責。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重要堤防和其他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1.4 防汛防臺檢查。

  (1)縣防指應當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防汛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建設、綜合執法、電力、交通、通信(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網絡)的防汛防臺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4.2 預防預警信息。

  4.2.1 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臺風、暴雨、洪水、干旱等災害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臺風災害時,有關部門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 2 小時內報到縣防指辦,為縣防指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4.2.2 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按屬地管理的原則,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縣防指。

  當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

  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當地政府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防指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己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防指辦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主管部門和縣防指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在最快時間內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4.2.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縣防指辦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對重大災情,應在災害發生后 1 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

  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辦應加強旱情監測,掌握水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和用水情況。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分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程準備、預案準備、物資準備和通訊準備六個部分;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實防汛防臺抗旱各項責任制和預警措施,加快各類病險水庫山塘、堤防的應急加固,修訂和完善各種預案,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及水文、氣象測報站,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和發布。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臺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基層防指和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組,落實防汛防臺責任人和各網格責任人、防汛防臺抗旱搶險隊伍和洪澇臺旱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水閘防護的城鎮,應根據預案及時封閉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關閉堤防沿線各節制閘;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臺抗旱預案、防御臺風應急預案和防洪工程調度方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圩區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搶險方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本部門各類預案。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應儲備必需的防汛防臺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臺抗旱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的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潮情、風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防臺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人工水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應依法強行拆除。

  4.3.2 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將監測預報預警結果報縣防指,并按權限向社會發布專項預警。

  4.3.3 臺風災害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可能受臺風影響的鄉鎮(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值班,關注臺風動向,制訂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

  4.3.4 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游發出預警。

  (2)各鄉鎮(街道)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及時發布信息。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3.5 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縣水務局組織指導設定山洪災害預警指標,確定“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數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布預警。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地質災害等監測預報預警,細化地質災害隱患點顆粒度,建立覆蓋地質災害高風險區、重要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網絡。

  各鄉鎮(街道)、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巡查預警員,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并報告縣政府和縣防指。

  4.3.6 內澇災害預警。

  縣建設局組織指導全面排查城縣內澇風險點,承擔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指導城鎮內澇、危舊房風險排查和預警,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

  4.3.7 干旱災害預警。

  當梅雨期降雨嚴重偏少或其他時段長時間干旱、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時,縣防指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

  4.3.8 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縣防指,要通過廣播、電視、電話、短信、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3.9 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防指構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4.4 預警支持系統。

  4.4.1 臺風、水雨情監測網絡。

  氣象、水務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水雨情實時監測系統,確保及時準確地監

  測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風險圖。

  縣防指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縣的城縣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并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4.4.3 防御洪、旱方案。

  縣防指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預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5 應急響應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5.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組織會商,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參加;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會商。縣防指指揮部署防汛防臺抗旱搶險工作,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動員部署,并發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緊急通知,根據需要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縣防指分析研判天氣變化趨勢、雨水情變化動態、洪澇、干旱等災害發展態勢,分析水利工程等險情,提出防御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家工作組赴一線指導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匯報有關情況,貫徹執行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的指令。

  縣防指指揮坐鎮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進駐。

  (2)縣防指辦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調配縣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系縣人武部、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救援隊伍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協調縣氣象局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掌握水旱災情,負責信息發布工作;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5.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縣防指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部署相關工作;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上報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消防救援、經濟商務、文廣旅體、人武部、武警、供電、通信等成員單位熟悉情況的班子成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縣防指辦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發展變化,并監督指導各地洪水調度,發布汛情、旱情通報;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變化;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

  5.3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副指揮主持會商、進行部署。加強值班,

  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掌握有關地區的人員轉移、搶險救災等情況,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文廣旅體、消防救援等成員單位派人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

  5.4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由縣防指辦主任組織會商,進行部署。并發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縣防指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防指副指揮,必要時,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變化,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等相關工作。

  5.5 信息報送與處理。

  (1)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2)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報送縣防指辦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縣防指領導審批后,可向上一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3)縣防指辦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并及時續報。

  5.6 指揮和調度。

  (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縣防指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5.7 搶險救災。

  (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縣政府和縣防指指揮決策。

  (3)事發地鄉鎮(街道)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資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并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隊伍等實施。

  (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責分工,由縣防指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8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事發地鄉鎮(街道)應高度重視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縣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事發地鄉鎮(街道)按照縣政府和縣防指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6)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協助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鄉鎮(街道)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9 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街道)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10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1)防汛防臺抗旱信息的發布由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信息內容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臺抗旱動態等信息,由縣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指辦會同相關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5.11 應急結束。

  當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時,由縣防指宣布應急結束。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電信部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保障抗洪搶險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2)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

  庫、堤防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3)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信運營企業應確保防汛防臺抗旱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和以短信形式發布。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器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做好水旱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4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縣防指按照本縣防汛防臺抗旱需要儲備防汛防臺抗旱物資。水庫、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防汛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儲備防汛物資。

  (2)物資調撥。

  防汛物資按規定程序調撥,及時補充消耗物資。發生重大險情,當地防汛搶險物資不足時,可申請調用上級防汛儲備物資。上級防汛物資主要是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6.2.5 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民政、水務、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救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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