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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范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接口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置一個集中清算點,并連接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接,分別發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戶設置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戶,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信息均通過委托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戶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信息,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戶,并通過該賬戶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置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戶,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戶清算。
第五條 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發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戶清算資金。
第六條 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戶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于發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于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余額的情況。
第七條 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于同業存放款賬戶資金余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信息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發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系,盡快解決。
第九條 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 甲方開戶時,應預留印鑒卡片。匯劃信息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鑒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戶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余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 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 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 甲方遵守乙方系統運行時間。
第十五條 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并負責今后運行過程中該軟件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后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 甲方在協議簽定后__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運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設備,裝入操作軟件和應用軟件,并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絡建設,以及今后運行過程中該套硬件設備及通訊網絡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件運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組)線路連接通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件中設置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信息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 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ic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查看清算點的匯劃發送和賬戶余額情況。
第二十條 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_________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秘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后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中國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2
甲方(受托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分行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為提高證券市場效率,簡化客戶證券投資操作流程,提高客戶資金安全性,方便客戶清算證券交易資金,乙方委托甲方為客戶提供證券保證金清算服務。為明確委托關系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證券交易所)的資金清算規則及銀行有關結算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銀行管資金,證券公司管證券”的原則,就委托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委托代理內容
第一條 乙方委托甲方通過甲方的“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為客戶提供:委托證券買賣申報、查詢(包括:資金、證券、委托、成交記錄、即時行情查詢)、分紅派息、資金清算等服務。
第二條 乙方與客戶之間的清算,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行;乙方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清算由乙方進行。
第三條 甲方代理乙方與客戶進行資金清算的依據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戶成交明細數據、現金分紅數據和匯總數據等(以下統稱“清算數據”)。
第四條 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資金清算按以下方法進行:
1.清算賬戶
戶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2.根據證券交易所證券資金清算的有關規定和清算數據,甲方應向乙方付款時,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時前把款項劃入清算賬戶;乙方應向甲方付款時,應于t+1日上午10時前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時從清算賬戶上扣出應付的款項,乙方由于特殊情況不能于t+1日上午10時前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時,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的時間不得遲于t+1日下午2時。
第二部分 甲方責任
第五條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數據接口,負責“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銀行端的程序開發和所需系統硬件的配置,以及甲方相應的通訊系統建設。
第六條 為客戶提供銀行端的電話委托和/或互聯網委托系統。
第七條 負責上述系統的正常運作和日常維護。
第八條 辦理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的申請,審核投資者有關證件的真實性,代理乙方與客戶簽訂指定交易等協議書,并定期將乙方所需的客戶資料傳送給乙方。
第九條 接收客戶證券買賣、撤單委托,并把委托實時地傳送給乙方。
第十條 為客戶提供分紅派息、資金查詢、修改交易密碼、暫停/恢復/撤銷證券保證金服務等,并實時將有關信息傳送給乙方。
第十一條 負責管理客戶的資金,控制客戶的資金買空行為。
第十二條 管理乙方在甲方設立的清算專用賬戶,并根據清算規定和清算數據及時與客戶進行資金清算。
第三部分 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數據接口,負責“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證券公司端的程序開發和所需系統硬件的配置,以及乙方相應的通訊系統建設。
第十四條 為客戶提供證券公司端的電話委托和/或互聯網委托系統。
第十五條 負責上述系統的正常運作和日常維護。
第十六條 負責接收甲方傳送的客戶證券買賣、撤單等委托,并按規定向證券交易所報盤。
第十七條 負責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反饋客戶證券交易、權益等有關情況,并于收到證券交易所清算數據后半個小時內向甲方提供清算數據。由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數據有誤而造成客戶和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八條 負責客戶的證券交割,并為客戶提供打印證券明細賬服務。
第十九條 負責管理客戶證券賬戶內證券,控制客戶的證券賣空行為。
第二十條 負責通知甲方證券交易所有關交易規定、收費標準或其他相關事項變更,未能及時通知而造成的甲方和客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開設結算賬戶并留存足夠備付金,如備付金不足造成甲方被動墊付資金,其墊付額視同甲方拆借給乙方并按市場拆借利率計付利息。對甲方清算有疑問時應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甲方清算結果。
第四部分 雙方共同責任
第二十二條 雙方共同向客戶宣傳、推廣此項業務。
第二十三條 雙方都保存客戶的資料以及成交記錄,負責解答客戶的咨詢。
第二十四條 由于證券問題造成客戶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由于資金問題造成客戶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由于甲方審查資料不嚴或甲方接收、清算處理、數據傳送有誤導致乙方及客戶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由于乙方接收、數據傳送、報盤有誤造成甲方及客戶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第二十六條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誤差或延誤,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甲方或乙方及其代表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紙制文件及其他介質文件)均屬機密信息,雙方均應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低于金融和證券行業規定的最低期限。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的要求履行清算義務時,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一方不履行清算義務超過五個工作日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由于不可抗拒力導致未能及時履行清算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部分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因國家銀行結算制度及證券交易所清算規則發生變更,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修改,其法律效力同本協議,必要時可另簽協議。
第三十一條 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蓋章)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蓋章)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3
甲方(受托方):中國建設銀行分行
乙方(委托方): 證券公司
為提高證券市場效率,簡化客戶證券投資操作流程,提高客戶資金安全性,方便客戶清算證券交易資金,乙方委托甲方為客戶提供證券保證金清算服務。為明確委托關系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證券交易所)的資金清算規則及銀行有關結算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銀行管資金,證券公司管證券”的原則,就委托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委托代理內容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通過甲方的“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為客戶提供:委托證券買賣申報、查詢(包括:資金、證券、委托、成交記錄、即時行情查詢)、分紅派息、資金清算等服務。
第二條乙方與客戶之間的清算,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行;乙方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清算由乙方進行。
第三條甲方代理乙方與客戶進行資金清算的依據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戶成交明細數據、現金分紅數據和匯總數據等(以下統稱“清算數據”)。
第四條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資金清算按以下方法進行:
1.清算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分行
2.根據證券交易所證券資金清算的有關規定和清算數據,甲方應向乙方付款時,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時前把款項劃入清算賬戶;乙方應向甲方付款時,應于t+1日上午10時前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時從清算賬戶上扣出應付的款項,乙方由于特殊情況不能于t+1日上午10時前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時,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的時間不得遲于t+1日下午2時。
第二部分甲方責任
第五條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數據接口,負責“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銀行端的程序開發和所需系統硬件的配置,以及甲方相應的通訊系統建設。
第六條為客戶提供銀行端的電話委托和/或互聯網委托系統。
第七條負責上述系統的正常運作和日常維護。
第八條辦理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的申請,審核投資者有關證件的真實性,代理乙方與客戶簽訂指定交易等協議書,并定期將乙方所需的客戶資料傳送給乙方。
第九條接收客戶證券買賣、撤單委托,并把委托實時地傳送給乙方。
第十條為客戶提供分紅派息、資金查詢、修改交易密碼、暫停/恢復/撤銷證券保證金服務等,并實時將有關信息傳送給乙方。
第十一條負責管理客戶的資金,控制客戶的資金買空行為。
第十二條管理乙方在甲方設立的清算專用賬戶,并根據清算規定和清算數據及時與客戶進行資金清算。
第三部分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數據接口,負責“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證券公司端的程序開發和所需系統硬件的配置,以及乙方相應的通訊系統建設。
第十四條為客戶提供證券公司端的電話委托和/或互聯網委托系統。
第十五條負責上述系統的正常運作和日常維護。
第十六條負責接收甲方傳送的客戶證券買賣、撤單等委托,并按規定向證券交易所報盤。
第十七條負責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反饋客戶證券交易、權益等有關情況,并于收到證券交易所清算數據后半個小時內向甲方提供清算數據。由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數據有誤而造成客戶和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八條負責客戶的證券交割,并為客戶提供打印證券明細賬服務。
第十九條負責管理客戶證券賬戶內證券,控制客戶的證券賣空行為。
第二十條負責通知甲方證券交易所有關交易規定、收費標準或其他相關事項變更,未能及時通知而造成的甲方和客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開設結算賬戶并留存足夠備付金,如備付金不足造成甲方被動墊付資金,其墊付額視同甲方拆借給乙方并按市場拆借利率計付利息。對甲方清算有疑問時應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甲方清算結果。
第四部分雙方共同責任
第二十二條雙方共同向客戶宣傳、推廣此項業務。
第二十三條雙方都保存客戶的資料以及成交記錄,負責解答客戶的咨詢。
第二十四條由于證券問題造成客戶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由于資金問題造成客戶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由于甲方審查資料不嚴或甲方接收、清算處理、數據傳送有誤導致乙方及客戶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由于乙方接收、數據傳送、報盤有誤造成甲方及客戶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六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誤差或延誤,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甲方或乙方及其代表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紙制文件及其他介質文件)均屬機密信息,雙方均應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低于金融和證券行業規定的最低期限。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的要求履行清算義務時,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一方不履行清算義務超過五個工作日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由于不可抗拒力導致未能及時履行清算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部分附則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因國家銀行結算制度及證券交易所清算規則發生變更,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修改,其法律效力同本協議,必要時可另簽協議。
第三十一條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分行
乙方:證券公司
(蓋章)
(蓋章)
授權簽字人:
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金融機構名)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分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到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范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接口和業務收發方式均(選擇其中一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置一個集中清算點,并連接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接,分別發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戶設置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戶,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信息均通過委托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戶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信息,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項戶,并通過該賬戶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置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戶,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戶清算。
第五條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發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項戶清算資金。
第六條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項戶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于發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于同業存放款項戶資金余額的情況。
第七條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于同業存放款項戶資金余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信息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發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系,盡快解決。
第九條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甲方開戶時,應預留印鑒卡片。匯劃信息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鑒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項賬戶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余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甲方遵守乙方系統運行時間。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并負責今后運行過程中該軟件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后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甲方在協議簽定后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運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設備,裝入操作軟件和應用軟件,并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絡建設,以及今后運行過程中該套硬件設備及通訊網絡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件運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組)線路連接通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件中設置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信息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IC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查看清算點的匯劃發送和賬戶余額情況。
第二十條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建設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秘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分行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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