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工地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地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地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方案1
一、總體要求
各地、各部門和有關企業要深刻認識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的原則制定針對性措施,認真做好返程返崗和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補齊園區、廠區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體系,堵絕疫情向園區、廠區擴散的前提下,科學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二、切實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準備
(一)織牢織密防控體系。要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園區、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復工復產方案,明確組織機構、落實責任分工、強化防控措施、做好物資儲備,確保安全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各地政府要把返程返崗人員納入所在社區(村、居委會)網格化管理范疇,實行精細化管理,切實做好監督、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幫助企業做好復工復產前準備工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嚴控人員進出,實行封閉管理,對進入園區的人員,實施實名制全數摸排、全數登記、全數測溫,做到人數精準,人員平安。
(二)精準開展人員篩查。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建立返程返崗員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業返程返崗人員提前向居住地社區(村、居委會)報告個人健康狀況和旅程信息。返程返崗人員所在企業、社區(村、居委會)也應分別建立個人健康信息檔案,并主動加強與人員輸出地的銜接,及時了解每個返程返崗員工最近14天的活動軌跡。對來自疫情較重地區的人員、與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以及來自其他地區有不適癥狀的人員,重點管控,實行一人一房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確保一個不漏,一個不少;對來自其他地區無不適癥狀的人員、與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觸者,實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同時,運用大數據信息,點對點做好精準對接、無縫對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檢測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條件醫院為企業返崗人員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提高返崗人員篩查效率。
(三)實化細化防控手段。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堅決落實屬地責任,全力以赴指導幫助企業嚴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點嚴把入口關、監測關、衛生關,預先設置符合標準的集中隔離場所,為無條件獨立設立隔離場所的企業提供保障。企業要提前準備測溫儀、溫度計、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資,落實隔離場所,保障通風,定時對廠區、宿舍、食堂、車輛等進行全面消毒和衛生保潔。要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合理安排工作崗位,保持人員工作距離,減少人員聚集。
(四)努力保障生產生活。要加強企業人員管控,實行錯峰上班、網上辦公和實行彈性工作制,采取返崗人員“兩點一線”模式,做到人員少流動、少聚集、不串崗,降低疫情輸入風險。有通勤車的'企業要嚴格落實交通工具防疫措施。集體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職工用餐要推行分時錯峰、分餐隔座就餐或盒飯送餐方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三、分類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一)切實支持防疫和生活保障類企業全面復產。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對生產或轉產醫藥用品、消殺用品、防護用品的疫情防控物資企業,以及醫用物資、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產、飼料生產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生產領域,要保障生產要素、防疫用品,開通資質認定和手續辦理綠色通道,密切關注企業生產經營、幫助企業解決各種困難,加快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快速釋放產能。
(二)推動龍頭企業和重點工業項目復工復產。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對生產經營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熱力等工業龍頭企業,協調解決勞動用工、原料供應、物資運輸、防疫用品等方面的問題,力促企業恢復生產、擴大產能、挖掘潛能、滿負荷生產,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要抓緊對轄區重點工業項目進行梳理排查,制定項目復工、開工、前期工作進度、突出問題破解責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單,實行清單式管理、責任化推進。要把重大項目、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納入保供范圍,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通道暢通,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涉及的資金落實等問題。
(三)有序促進其他類企業復工復產。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抓緊對轄區內的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復產企業名單,在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錯峰安排企業復工復產,確保成熟一個、復工一個。
四、扎實有效開展企業復工復產全過程監管
(一)切實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檢查評估。企業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開發區管委會要主動組織相關部門對企業疫情防控內部管理體系建立、人員進出排查措施落實、防疫物資配備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評估,評估合格的方可準予復工復產,不合格的堅決不準復工復產。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安排關鍵崗位人員先行返崗、本地員工到崗等分批復工的靈活舉措,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對暫時不具備復工條件的企業,要區分防疫要求不到位、缺少勞動力、季節性停產、缺乏啟動資金等原因進行分類識別、分類施策、分類服務。
(二)全力強化應急防控。企業要加強對員工健康檢測和疫情監測,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嚴禁瞞報、漏報;要細化應急工作預案,發現員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時,按規定迅速送診并及時報告所在開發區管委會和當地政府;一旦企業員工有確診病例或疑似感染者,開發區和企業應第一時間采取隔離措施,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進行人員排查,需要停產的企業,應當立即停產。
(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時期各類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業場所監測防護,特別要做好防疫物資、倉儲物流、運輸配送等重點企業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及時開展安全警示教育,認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確保企業生產安全有序。
五、全力做好復工復產企業生產保障工作
(一)抓緊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加強交通物流運輸保障,嚴格按照“一斷三不斷(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通過公路交通網絡暢通,保障整個社會運行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群眾必要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道不能斷)”要求,嚴禁擅自設卡攔截、阻斷生產資料運輸通道等違規行為,切實保障重要交通干線以及關鍵物流樞紐正常運行。要將防疫物資、關鍵原輔料、重要生產設備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對相關運送車輛開通綠色通道。
(二)抓緊抓好產業鏈銜接。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強化協調聯動,建立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制度,督促生產防疫和生活保障類物資企業開足馬力生產,及時協調設備、資金不足等問題,抓好原輔料、重要零部件等穩供保障。要針對本地區外出務工人員滯留實際情況,加強勞務供需對接,組織勞動力不足的企業就地招工、就地吸納,實現用工替代。要協調上下游配套企業加強溝通,暢通產業鏈。制定煤電油氣供應保障預案,協調做好生產要素保障。
(三)抓緊抓好政務服務。各地要實行“一網通辦”和“不見面”審批,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對事關國計民生的急需物資生產資質或相關許可辦理、企業登記、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不動產登記等事項,開通一站式審批綠色通道。要充分發揮寧夏政務服務網、“我的寧夏”政務APP、自助終端機等線上服務平臺,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最大程度減少中間環節,推動企業注冊開辦、納稅、繳費等更多服務事項實現“掌上辦”。
(四)抓緊抓好惠企政策落實。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有關財稅、金融、援企穩崗等支持政策,落實落細《自治區工業經濟穩增長二十四條意見》(寧政辦規發〔20xx〕1號)、《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寧政辦規發〔20xx〕2號)等政策措施,切實降低企業成本、穩住有效投資、保障要素供應,加大資金引導,優化發展環境,穩定發展預期,提振企業發展信心,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和高質量發展。
(五)抓緊抓好宣傳教育。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職業健康培訓教育,采取健康提示、張貼宣傳畫、視頻播放等多種方式,組織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多渠道普及相關防控知識,引導企業員工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知識,科學理性認識疫情,掌握防護要點,增強防護意識,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六、壓緊壓實推進企業復工復產責任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壓實屬地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組建工作專班,健全工作機制,逐企業實行網格化、精細化管理,統籌做好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屬事責任,及時制定本行業企業復工復產的工作指引,兌現落實國家、自治區對復工復產企業的各項政策措施,按照職能職責,主動擔當作為,全力支持和指導各地安全有序推動企業分類分時段復工復產。各企業要切實履行企業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認真做好復工復產前以及生產過程中疫情應對、個體防護等工作,確保員工安心復工、生產經營有序進行。
(二)強化信息調度。各地、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報送企業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最新進展情況,針對企業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控、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和解決辦法,扎實推進園區疫情防控工作和復工復產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開發區管委會應明確一名負責同志作為疫情防控工作專職聯絡員,按要求報送疫情防控情況。聯絡員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三)強化工作督查。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省級領導包抓園區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及時對各地、各開發區派出工作組,加大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實地督導工作力度,確保各項措施壓實到生產車間、落實到生產班組,努力做到各園區復工復產企業不出現疫情,全面實現全年工業經濟發展目標。
工地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方案2
為做好工地復工復產和災后重建工作,減少災害損失,促進全市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發展各項指標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復工復產和災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要求,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著力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和災后重建任務,促進我市工業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原則上,因災造成廠房、機器設備、原材料成品嚴重破壞的,指導企業在一個月內復工復產;造成特別嚴重破壞的,在一個季度內完成災后重建和復工復產;位于蓄滯洪區或地勢低洼地區的,通過租借標準廠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復生產,半年內引導企業啟動搬遷。
二、基本原則
(一)企業自救,政府幫扶。堅持市場經濟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企業開展生產自救、自力更生,同時政府積極幫扶、強化服務,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災后重建。
(二)科學規劃,集群發展。化危為機,依托災后重建工作,科學調整產業布局,推動蓄滯洪區或地勢低洼地區企業盡快啟動搬遷。按照產業集聚、集群發展原則,布局建設專業園區及大企業(集團)配套企業園區。
(三)統籌推進,突出重點。合理確定災后重建重點和建設時序,分清輕重緩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銜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災后恢復重建。
三、主要任務
(一)復工復產
針對受洪災影響較輕,經過清理、消殺和安全檢查后能夠復工復產的企業,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服務指導,組織企業盡快復工復產。
1.開展災害損失核查統計。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市)、區迅速組織力量深入基層,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要求,核實轄區受災情況,及時將災情逐級上報。同時,將工業企業受災有關情況抄送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組織企業開展生產自救。嚴格落實縣(市)、區屬地責任和部門指導責任,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組織受災較輕的工業企業積極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搶修設備廠房。組織企業集中力量重點檢查生產裝置、儲罐、管道、電氣等設施設備以及生產車間、儲存倉庫等重點場所,及時修復毀損設施。企業各類電氣設備設施啟用前,須由專業人員對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等進行一次徹查,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送電運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工信局、新鄉供電公司)
4.破解制約復工復產瓶頸。結合全市“萬人助萬企”活動,及時收集和協調解決工業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幫助企業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嚴格落實“13710”工作制度,實現企業有問必答、有訴必接、有求必應、有難必幫,支持企業渡難關、抓重建、謀發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企業服務活動各成員單位)
5.強化復工復產指導服務。各行業部門根據職責分工,組成指導服務團,上門指導服務工業企業復工復產。住建部門、城管部門指導企業做好排水清淤;衛健部門指導企業做好消殺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指導企業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針對企業設備、材料、環保治理設施和在線監測設備受損情況開展“專家上門問診”,最大限度幫助企業減少損失,科學復產、盡快達產。(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災后重建
針對受洪災影響較重的企業,要積極引導企業開展重建工作。尤其是處于蓄滯洪區和地勢低洼的企業,要積極引導企業異地搬遷改造。
1.調整重點區域產業布局。聚焦衛輝市、輝縣市、牧野區、鳳泉區等重點受災區域,及時調整相關產業集聚區規劃。研究制定蓄滯洪區產業異地搬遷整體規劃,合理調整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鼓勵嚴重受災企業開展異地搬遷改造,指導企業科學選址,協助企業做好規劃、用地等審批工作,盡快開展異地搬遷。結合企業意愿和需求,引導新航集團總部、白鷺化纖老廠區異地搬遷。(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簡化重建項目審批流程。對原址重建工業項目,在原有建設用地范圍內,已按要求辦理了國土、規劃、建設、環保、水利、節能、民防、市政園林、消防等審批手續的,企業擬按原有審批許可要求進行重建的,一律實行審批告知承諾制,在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后,審批部門即來即辦,直接作出書面審批決定。對原址改擴建項目,開通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簡化辦事程序,加快審批速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務大數據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引導企業逐步恢復生產。對因災情比較嚴重導致全面停產或半停產的企業,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加快對房屋、電力設施、受損設備進行檢測鑒定,能維修的要組織力量抓緊維修,需要采購新設備的要抓緊訂貨,能夠局部恢復生產的要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恢復生產,逐條生產線、逐個車間有序恢復生產,最大限度減輕企業因災損失。(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務大數據局、新鄉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加強企業搬遷要素保障。強化土地、環境容量、資金、煤電油氣運等要素保障,各項要素指標向異地搬遷企業傾斜,確保異地搬遷項目早日開工建設、達產達效。(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5.全面提升園區基礎設施。開展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基礎設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園區水電氣(汽)運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務配套水平。牧野區、鳳泉區研究制定整體方案,完善排水、排澇設施,確保2022年雨季之前徹底解決園區積水隱患。(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補助資金。用好上級災后重建專項補助資金,由各縣(市)、區根據受災情況自行統籌安排,支持受災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和災后重建。(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強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貸審批保險理賠速度。督促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優先支持、利率優惠”的原則,開通“綠色通道”,優化簡化信貸審批程序。督促指導各保險機構按照“應賠盡賠、能賠快賠”的原則,主動做好查勘預賠、理賠工作。保持企業資金穩定。對受災企業已有貸款不斷貸、不抽貸,確保2021年工業企業信貸余額、貸款戶數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災后重建期間貸款到期的,可實行貸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個月。優化金融服務。建立常態化政銀企對接機制,精準對接受災企業融資需求。設立工業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解決企業短期流動性困難。全面推行“無還本續貸”、“先貸后還”等業務。降低應急轉貸資金使用門檻,擴大單筆使用額度,進一步縮短審批辦理時間,提高轉貸資金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行新鄉市中心支行、新鄉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
(三)減輕企業負擔。租金方面。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受災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適度減免租金。稅費方面。對災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工業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和繳納稅款事項,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符合條件的受災企業根據相關稅法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用工方面。認真貫徹落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支持受災地區防汛救災、災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緩繳納社會保險費,降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率,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穩定受災企業勞動關系。其他要素。新奧燃氣延遲非居民用氣價格上漲,允許企業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燃氣費款。對受災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繳納水費的工業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經住建部門認定后予以緩交。(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兌現進度。對列入2021年度預算的“三大改造”、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等各類獎補資金和扶持資金,凡符合撥付條件的立即足額撥付到位,盡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加大政策傾斜力度。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各縣(市)、區在出臺各類災后重建幫扶政策或切塊資金再統籌分配時,優先向受災嚴重企業傾斜。暢通產業循環。定期召開產銷對接會,按照產業鏈圖譜,推動供需雙方對接合作。暢通工業企業供應鏈體系,優先推動本市龍頭企業市域內的`配套企業復工復產。(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保障措施
(一)壓實各方責任。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壓實縣(市)、區屬地責任和部門指導責任,踐行“一線工作法”,細化工作舉措,建立專班、安排專人,統籌推進。
(二)狠抓政策落實。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梳理并落實國家、省、市已出臺的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各相關責任單位負責政策解釋并制定政策落實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暗訪,對落實好的縣(市、區)、市直部門、有關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特別嚴重的進行約談。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及時總結企業恢復生產和災后重建先進典型經驗,鼓勵引導企業結合國家、省產業政策,高起點、高標準恢復生產和重建,提高企業抗災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對先進典型企業和先進人物,要及時報道、加以推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工
【工地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方案】相關文章:
疫情防控期間教學總結(精選5篇)04-25
疫情防控線上教學總結(精選18篇)01-03
疫情防控線上教學總結范文(通用11篇)01-02
幼兒園疫情防控線上教學總結(精選27篇)01-02
中學疫情防控線上教學總結范文(通用6篇)01-07
開學第一課疫情防控教學設計(通用7篇)08-22
夏季疾病防控知識03-29
近視防控小班教案(精選12篇)03-25
《春季傳染病防控專題》教育教案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