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有用預防、實時節制和消弭校園重年夜突發事務的風險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平安,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周全提高應對恐怖能力,按照我校現實情形特擬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惟
按照“情報先導、預防為主、嚴密提防、穩妥措置”的方針,全力消弭各類安保隱患,為增強___基本提防工作,維護學校正常
教育、教學、糊口秩序,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富平安,締造平安、不變、協調的社會情形,特擬定如下工作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率領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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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平安事情后,要在事情現場批示救援步履,并實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陳述請示和請求援助,要本著“先節制,后措置,救人第一,削減損失蹤”的原則,判定措置積極急救批示現場師生分開危險區域,呵護勤學校珍貴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情現場呵護工作,做好善后措置工作,并按劃定實時向上級和主管部門陳述請示。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務應急預案
本應急軌范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務信息的任何人都理當在第一時刻向值班干部和學校率領陳述,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當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價錢成立借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接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年夜。
3、應急率領小組公布揭曉學校進入周全應急狀況,當即實施應急救援步履。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避免犯罪過為,為警方援助博得時刻,在有利前提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盡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平安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務現場借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提防別有專心的`人闖禍,指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務現場。
8、事務發生后,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陳述。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軌范
本應急軌范的要點是:迅速采納法子節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浪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理當當即向值班干部和校率領陳述。
2、學校保安人員和率領指派人員要當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步履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較著缺乏可托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實,甚至措辭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理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剖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理當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軌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元人員理當將其容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標的目的向警方陳述,同時,學校理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惟籌備和預案籌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采納切實有用的法子,提防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四周人員的平安。
7、學校應把事務情形實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陳述。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軌范
本應急軌范的要點是:提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險事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刻向值班干部和率領陳述。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息可疑,不是本單元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
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理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四周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策動無邪車輛等。
3、學校理當指定有專業常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分辯,判定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解除危險物品,理當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措置。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理當即在其四周設置借鑒線,無關人員理當即撤離,并采納嚴密的提防法子。
5、學校理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搜檢,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措置工作,并實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陳述。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于校內,花解于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4)后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盡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并采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干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五、設備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
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匯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布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后,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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