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合集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采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愿、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準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系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復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系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范,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復;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范等問題的解釋回復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范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匯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制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后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系,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盡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后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后,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信息后,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采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信息支持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信息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信息,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并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信息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信息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信息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并以書面形式向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范和程序
6.1信息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范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信息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后,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復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于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后,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后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后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后事宜應盡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成立應對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成員:×××
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人員
二、應急預案
(一)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災,迅速搬離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滅火器滅火;火勢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發生失盜或其它災害急打“110”,并組織有效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幼兒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保護現場,做好有關人證、物證的記錄。
(二)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闖入園內,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門。
3.園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財物,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撥打“110”報警。
(2)迅速報告幼兒園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5)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疫病時,幼兒園應加大防控力度,幼兒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班長要馬上上報,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幼兒園要采取下列措施:
1.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市教育局報告,聽取衛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2.對該幼兒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杜絕患傳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幼兒康復后來園時,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康復證明,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入園。
4.幼兒園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交叉感染和擴散。
(四)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其它突發事件,當班領導、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幼兒在教室靜候,堅決阻止幼兒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它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說明具體情況。
5.若園內電路出現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若不能修復,應組織幼兒有秩序地離開教室。
6.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幼利益、幼兒園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
7.對突發事件,任何人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態度。
8.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在事發初或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園長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9.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要向園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做好工作,貫徹落實市教委關于做好《天津市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東麗區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提高教育系統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帶來的影響和危害,保護招生工作人員和家長生命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本預案為春瑕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我園招生工作過程中突發的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
發生突發事件時,本著“救人第一,控制事態,查清原因,穩妥善后”的原則,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要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成立春瑕幼兒園執行應急工作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趙麗穎
副組長:董壽革韓月 劉蕊
成 員:常桐黃靜靜杜佳 楊晨 袁立棟王延忠
三、突發事件的信息監測和報告
實行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制度,有關成員分工如下: 董壽革負責群眾招生咨詢工作;
常桐負責媒體(含互聯網安全)的信息收集工作。 保安室負責校園受到沖擊的處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關成員要實行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可能引發重大或以上級別的突發事件的信息,立即向應急工作小組報告。確保突發事件信息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
凡是在招生工作中發生的上訪、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原則上由本單位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并負責突發事件全過程的處理。但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上報區教育局。
1.招生工作的突發事件(包括群體上訪、沖擊校園、堵塞校門交通等導致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級停課),認為難于控制,需要區教育局干預的;
2.在互聯網出現的對執行招生政策的失實報道、不良言論或惡意炒作,或極可能引發不良的新聞連鎖反應等情況的。
五、應急預案的'基本程序
對上面所述情形,接到報告后趕赴現場。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了解、核實和匯總事件有關情況,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并迅速與公安等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盡快調度人力、物力到達各指定位置
(2)有人員傷亡的,聯系有關部門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確保傷員第一時間就近送到醫院;
(3)維持現場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袁立棟、王延忠負責);
(4)做好疏散工作,勸說群眾盡快離開現場;并與群眾代表對話,傾聽群眾訴求,盡量化解矛盾,承諾作出答復的時間(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2.根據群眾反映的問題,盡快研究解決方案,及時作出回復,做好善后工作(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小組迅速與有關媒體負責人溝通,商議并落實應對方案,并與相關媒體溝通,向社會發布事件信息。所發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六、責任追究
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應急工作小組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突發事件或復雜局面的;
2.未按照規定及時采取措施的;
3.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4.應予以追究責任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1.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本預案由本園負責解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了有效防范和快速、及時、妥善處置幼兒園的突發事件,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根據國家有關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機構及職能
組長:馬麗
成員:全園教職工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幼兒園預防和處置園突發事件的領導機構,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督促幼兒園預防和處置方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二、實施與處置原則
1、工作上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松”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幼兒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麻痹大意、掉以輕心,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
(1)早預防。即要求幼兒園全體教師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幼兒園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規范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幼兒園的各種隱患。
(2)早發現。即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檢查制度,關注幼兒園每位師生的健康狀況和情緒傾向,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信息;幼兒園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本預案要求,校園突發事件知情者有義務在知情后的第一時間立即報告領導小組或相關人員,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任何人都有權向幼兒園領導小組直至上級主管部門舉報幼兒園及有關部門不處置突發事件的失職行為。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發現疑似傳染性疾病的,對密切接觸病人的人群和班級,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疏散、隔離、檢查和觀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時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2、本預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要求幼兒園領導對幼兒園安全負總責,幼兒園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幼兒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嚴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三、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嚴格實行“首遇責任制”,確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必須按照程序上報(首遇人——園長——中心校)。
四、各類事故應急處置辦法
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必須進入指揮狀態,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盡可能準確了解相關信息、數據并作記錄,如有必要,報公安部門(或110)協查,盡早將面上情況上報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防范工作的漏洞;同時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幼兒園發生突發重大事件,必須在20分鐘內報告中心校。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
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
(一)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
1.在園幼兒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中心學校和疾控中心。
2.在園外,幼兒或教職工一旦出現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園內發現傳染病的幼兒或教職工,通知幼兒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4.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幼兒、同事前往探望。
(二)食物中毒應急處置
1.立即把中毒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向中心學校、教育局、食品藥品管理局、疾控中心等部門報告。
2.認真細致地調查中毒原因,中毒人數,病情輕重情況,同時保護好現場嘔吐物,為公安及防疫部門提供第一手資料。
3.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4.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樓梯間防踩踏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中心學校、教育局報告。
(2)立即組織師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以班為單位清點人數。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四)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幼兒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幼兒園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幼兒園保健室處理或送幼兒園附近的醫院處理。
(4)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5)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以利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建筑物倒塌或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事故現場的教師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
2.工作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園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2)疏散地點一般以幼兒園操場為集結點,以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園門。
(六)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中心學校、教育局匯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學校廣播(或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5)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6)安全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后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并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范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信息,了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系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后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后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并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小學、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于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信息發布。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盡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后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持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后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志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后門、走廊門必須處于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目的:
對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減少損失,消除負面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二、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三、應急預案等級:
1、特級預案(特別嚴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營場所火災、員工工傷、食物中毒、群體的事件、恐怖事件,發現寄送影響國家安全的`快件,與外國友人發生摩擦等;
2、一級預案(嚴重)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點扣押快件,發現一般交通事故,發現寄遞違禁物品;
3、二級預案(較重)積壓快件(區域在20票以上),丟失快件(區域在5票以上),快件(區域在100票以上)中轉過程中斷;
4、三級預案(一般)客戶投訴,快件延誤,快件丟失,快件短少,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
四、應急處置報告程序:
1、發生一般問題,采取三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并由其直接處理,在30分鐘處理完畢,并將結果上報給相關副組長;
2、發生較重事件,采取二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報告給副組長,由副組長負責監督,成員直接處理,在8小時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組長;
3、發生嚴重事件,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采取一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直接處理,在12小時處理完畢;
4、發生特別嚴重事件,采用特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副組長、組長,組長、副組長、成員臨時成立處理分隊,現場處置,在24小時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管理部門。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了積極做好預防各類公共突發事件,確保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有關精神和我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本應急預案適用于火災、重大集會、水災、地震、本土防空、暴力入侵等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衛生類事件。
一、成立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園長)
副組長:xxx(保教主任)
成員:xxx(保健醫生) xxx(安全員)
二、成立基本應急小組
1、安全保衛小組:各班班長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
2、醫療救護小組: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3、綜合信息小組:
職責:實時紀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匯報,并負責向新聞媒體報送真實材料。
三、建立保障機制
1、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識教育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將安全教育融入幼兒園一日生活教育中,定期開展保教人員安全專題培訓,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健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利用家長會、告家長書和家園聯系欄向家長宣傳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及要求,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嚴格門衛制度,加強門衛值守和管理,作好來客來訪人員的接待,及時掌握流動人員信息。
3、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信息網絡:門衛——分管園長——班長;園長為最高級網絡第一責任人。
4、建立問題人員信息檔案,隨時掌握其動態,發動一切力量,做好問題人員的思想工作。
5、作好預警聯動,在作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的同時,與社區、應急指揮中心、教育局、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建立聯動機制,保持信息暢通。
一旦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突發處置應急工作機制,開展各種施救和善后處置。
1、及時向110、轄區派出所,就近警亭呼救;
2、發生火災時,指揮和報警同時進行,著火點附近的教師就近取滅火器滅火,其余人員指揮撤離;發生地震時,各班教師立即到本班,組織指揮幼兒疏散到教學樓前空曠場地。教師要注意踩踏事件,本層樓教師要負責幼兒在經過樓梯時的安全,最后一名幼兒離開本班教室,安全通過樓梯后教師方可尾隨本班最后一名幼兒撤離。就近的人員協助疏散,并由就近保安或行政人員切斷電源總控制。
3、幼兒園行政、現場保教人員(未帶幼兒的)和保安人員一起,堅決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并請求現場家長的幫助。同時,根據事態情況,或立即關閉園門,而各班級或立即關閉活動室門,帶領幼兒躲避,或將幼兒疏散到安全地帶。
4、在前來施救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5、保健醫生開展查詢和施救工作,必要時向“120”呼救。
6、事態一旦得到控制,班級保教人員立即開展安撫學生的工作,必要時,通知家長來園。
7、對突發事件的經過書面向教育局、社區等相關單位匯報。事后,認真總結,查漏補缺,獎懲分明,必要時,對相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有:在幼兒園時間內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兒園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
(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預防1、通過廣播、黑板報、班會等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教育教育制度。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學生在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后應急處理程序1、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3、一般事故由幼兒園處理,并報保健室備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辦和相關部門匯報。4、重大事故發生時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介入事件的處理。5、保護現象并進行調查取證。由于幼兒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6、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處理。7、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不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時向區教辦聯系和咨詢。8、一次性解決原則。幼兒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理中不解決住房、戶口、入學和工作等原則問題;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9、事故處理解決后要與雙方責任人簽訂好協議書,做好理賠等善后工作。
師生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詳案)及應急處理程序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設備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三)、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并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后,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系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指幼兒在園時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幼兒學習或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一、實施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由園長統一指揮,幼兒園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到達出事班級,積極協助指導處置工作。并在第一時間由行政報告教育局,確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將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相關教師要立即深入現場第一線,積極做好事件、事故的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件,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園內。
4.“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的原則。幼兒園若發生突發群體 性事件,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教育引導,穩定師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在迅速報告火警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食物中毒、衛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報告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中毒、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搶救;發生校舍安全事故,應積極組織搶險,救護受傷師生。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堅持“救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幼兒參加。
二、實施組織
幼兒園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負責園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同時設立五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人為日常相關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嚴肅責任追究制。
1.社會、幼兒家庭穩定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家長、親屬及幼兒的穩定工作。
2.校園設備、生活設施安全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校園火災、校舍、教育設施、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必要時聯系教育局、安監、建設、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置。
3.幼兒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食堂衛生、衛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4.學校教職工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涉及教職工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5.信息處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及時向教育局報告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準確信息,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信息動向。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種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指導教師做好幼兒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
各處置工作小組應熟悉相關業務情況,在事故處理中,實施正確的處理辦法,對事故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學校建立行政一把手總負責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落實責任人。組織、協調、檢查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研究制定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三、實施步驟
(一)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
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是指在較短時間內突然爆發的群體與群體之間,群體與領導之間,群體與學校之間,因利害關系,采取圍攻、靜坐、游行、集體上訪等方式對抗幼兒園,甚至破壞公物、危害人身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
幼兒園若出現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的苗頭,學校立即向教育局匯報。同時,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情況通報工作,確保在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做到快速反應,妥善處理。
若校園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負責人要及時深入事發地,現場指揮,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同時,向教育局及時報告信息,統一口徑,防止不實有害信息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嚴格門衛管理,防止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學校。
(二)突發性安全事故:
突發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發性校舍安全事故、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種校園內外群體性傷亡事故。
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按以下步驟處置:
1.事故報警:
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
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后,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
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四、實施要求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3.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突發事件的報告及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遇到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即報告園長,同時報告主管單位領導。
2.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本著“先救治、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保衛好幼兒園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件現場保護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事件現場,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嚴肅處分。
幼兒園意外骨折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骨折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后,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痛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匯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園長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盡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三、善后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了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骨折需要休息的時間很長,作為教師要通過不同的形式經常與家長和孩子取得溝通,表達關心。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脫臼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脫臼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后,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匯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保健醫生和老師迅速并妥善地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已取得家長的配合。
4.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后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了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脫臼有習慣性的,作為教師在帶幼兒戶外活動時,要特別注意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挫傷、扭傷、皮外傷的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小外傷的情況。比如:挫傷、扭傷、皮外傷等。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后,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大夫,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血、止腫、止痛處理。
2.同時由另外一位教師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匯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確定要不要通知家長。屬于輕微的擦傷、皮外傷,經過保健醫生處理后,無大礙,可以不通知家長。留在班上給予特別關照,下午詳細向家長反饋情況。
4.嚴重者保健大夫和老師迅速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以取得家長的配合。
5.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后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了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幼兒意外燙傷的應急預案
1.及時治療;當幼兒發生燙傷事故后,作為我們老師不應驚惶失措,不應先考慮責任問題,而應該先對燙傷處進行降溫處理,在照顧好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及保健醫生,保健醫生應立即查看傷情,并視具體情況采取措施及時救治,如果傷情較為嚴重,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盡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在救治過程中,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應遵照醫生的建議,為幼兒做一些相關的檢查治療,家長趕到后,如實地將檢查結果、病例和治療過程情況交代給家長。檢查病歷應保留在幼兒園存檔。
2.及時溝通;事故發生后,應盡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進行溝通。在說明事情發生的過程時,不能強詞奪理、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的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為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反思、調整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3.及時家訪;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于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我們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當班老師、班主任、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了解、關心幼兒的傷情,并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說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此事的共識。
幼兒園午睡幼兒發燒、抽風應急預案
幼兒體溫調節功能尚不成熟,在過分保暖、患感染性疾病或在炎熱的夏天喂水不足時,均可引起發燒,發燒過高還可引起抽風。當值班教師要半小時巡視一次,對吃藥幼兒要注意病情變化,有無新的癥狀出現。發現幼兒發燒時,應根據病兒情況立即給予應急處理:
1.立即給病兒測量體溫,觀察其病情。
2.病兒體溫在38度以下時,要注意體溫情況,每小時測一次體溫。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多喝水即可。
3.病兒體溫在38-39度之間時,帶班教師要電話通知保健醫生,保健大夫根據病兒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家長。帶班教師用涼水浸透毛巾敷于病兒額頭,反復替換降溫;或將熱水袋裝滿涼水,枕于病兒頭下降溫;或將病兒被子打開,通過皮膚散熱降溫。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3.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準確報告和認真調查處理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及校園各類突發性事件,充分發揮幼兒園行政的組織、指導、調度職能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幼兒園各類事故搶險救助工作,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維護良好的社會及校園治安穩定,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各類安全事故、校園突發性事件現
場。包括火災、水災、地震、食物中毒、觸電、師生大型活動以及各類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性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堅持在區文體教育局及各有關部門地統一領導下進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為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組織、指揮、調度事故現場人力、財力、物力投入于搶救、救助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具體的搶救、救助措施,認定與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重大事項。
三、組織機構:
總 指 揮: 李孟環(園長)
副總指揮:
組 員:
電 話:
四、工作組安排
(一)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救援,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時間內趕赴出事地點,執行應急任務,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
組長:
組員:
職責: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等消防人員到來后,積極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災撲滅為止。
(三)安全疏散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在現場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全體師生到安全地帶,疏散過程中,避免擁擠踩踏,以保證全體師生快速、安全地撤離現場。
(四)醫療救助組
組長:
組員:
職責:明確職責分工,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并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調集有關人員、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其他工作組輸送救援人員和受災傷病員。
五、工作程序及職責:
(一)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次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園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出現重大事故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一定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現場所有人員要注意安全,聽從指揮,以免出現人員重復損傷。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理幼兒園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安全的損失。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在突發事件出現后,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園內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負責全面指揮副組長:副園長
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二)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
1、召開突發事件預防工作會議,傳達上級部門指示,研究、整改幼兒園突發事件苗頭,對加強防范工作作出決策。
2、負責預防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息溝通等工作。
3、建立預案、明確職責和任務,做好組織管理與協調指揮工作。
三、工作內容與措施:
(一)預防為主
1、對教職員工和幼兒宣傳普及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常識,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能力。
2、加強防范措施,預防人為侵害,教職員工在工作崗位不準會客。
3、預防兒童走,幼兒來園、離園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無接送卡一律不準許幼兒離園。
5、財會室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防盜防搶,杜絕刑事案件發生。
(二)依法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狀態,克服麻痹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規定逐級上報。
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三)快速反映
1、增強全體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聽從指揮,一旦發生情況,能夠準確、及時處置和控制局面。
發生地震或其他突發事件時各班老師組織、安頓好幼兒,進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發事件引發火災,需立即關閉電源、滅火,迅速打開各安全出口,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清點人數。
2、明確幼兒園建筑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暢無阻。
(四)撤離路線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于建立境外勞務群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為及時防范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為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范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范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信息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信息,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并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準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為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了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采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啟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持。
第四條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后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后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范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后,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發布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范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四級(Ⅳ級)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三級(Ⅲ級)時,申請啟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二級(Ⅱ級)時,申請啟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一級(Ⅰ級)時,申請啟動國家應急預案,并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后,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啟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并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后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系,并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并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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