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1
1、目的
所辦公大樓、變電站和生產場所、員工宿舍人員密緊,電氣設施繁多,用電量大,極易發生電氣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為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指揮機構職責及分工
2.1指揮機構:
本局成立電氣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所長
副組長:安全專職營銷專職
成員:線路班班長表計班班長材料管理員收費員
2.2指揮機構職責
2.2.1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監督做為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2.2領導小組: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醫院、縣消防隊發出救援申請;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2.2.3領導小組人員分工
組長:負責火災發生時現場總指揮職責,安排組織人員處理火災事故,防止火災進一步擴大;負責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和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批準所采取的糾正預防措施;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具體工作;
線路班負責人職責: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現場工作人員的轉移;對火災事故發生原因調查并向最高管理者匯報;
安全專職職責:協助線路班組織現場管理,指導工作人員基本安全知識,以免事故擴大,參與火災原因調查,制定糾正預防措施;
營銷專職負責指揮電氣火災事故后的恢復生產工作,物資、負責和組織生產設備方面的`緊急配備或事故的處理;
營銷專職負責參與負責電氣火災事故后的理賠工作;
表計班負責(組織)急救人員:負責對現場發生意外的人員采取急救措施,準備急救用醫療防護用品;
各班組兼職消防專責:負責本單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現場工作人員:發生火災及時匯報,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采取緊急救火措施,服從指揮安排疏散;如實匯報火災目擊狀況。
3、應急預案
所辦公大樓、各生產班組的辦公場所、各變電站、員工宿舍、、配電室以及變電站內電纜夾層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現場負責人應保持冷靜,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應當保持頭腦清醒,迅速報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護措施:
3.1迅速報警(報警電話:119),及時啟動報警系統。報警者應準確地向消防隊說明發生火災的時間、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狀況,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并派人站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消防車輛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救災滅火。并要匯報最高管理者、經濟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監察部負責人,并及時通知相關安全員、急救人員,以上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若發生人員傷亡,當事人應向衛生所或向事故現場就近的醫院和120報告,請求支援。
3.2若發生電氣設備著火時,首先要將電氣設備的電源切斷,向119報警,同時報告單位領導、安全監察部、經濟保衛部,現場人員要積極投入現場進行救災滅火;經濟保衛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確保疏散過程不出現人員傷亡、擁擠或事故擴大,敦促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關閉電梯,防止人員從電梯疏散。
3.3遇到帶電設備著火時,在現場工作人員中要熟悉帶電設備的人員進行指揮或帶領下進行滅火。滅火應當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得使用自來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3.4變壓器、油開關等注油設備著火時,應當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滅火。
3.5帶電設備現場滅火時,滅火人員未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的情況下,不能直接用水滅火,否則可能發生觸電事故。
3.6一般情況下起火的10分鐘內,是撲救最有利的關鍵時間,超過這一段時間,由于火勢發展,普通的滅火辦法無劑于事,因此,在火災初始狀態時,所有在場人員要邊呼救、邊滅火、邊搶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滅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撲滅初始的火勢,并應設法盡快脫離危險火區。
3.7火災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惶失措,就近尋找濕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盡快沖出濃煙區段,以避免有毒氣體對人身造成危害;馂膿渚热藛T在撲救火災時,應當加強自身防護,盡量穿戴好防護用品,現場有條件的尤其不可忘記戴防毒面具,防止再發生中毒事故。對于搶救出的中毒者,應及時將其轉移在空氣新鮮的地方,然后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3.8遇有明火時,應將頭發和衣服澆濕以防著火上身,如身上已著火,應迅速就地澆滅。
3.9常用滅火器的正確使用;
3.9.1干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住噴嘴,對準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環,便會噴出濃云般的粉霧,覆蓋燃燒區,將火撲滅。
3.9.2泡沫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提環,一手托底部,將滅火器顛倒過來搖晃幾下,泡沫就會噴射出來。注意泡沫滅火器不要對人噴,不要打開筒蓋,不要和水一起噴射。
3.9.3使用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首先拔掉安全銷,一手握住壓把,一手將噴嘴對準火源根部,壓桿即開啟,左右掃射,快速推進。
3.10預防措施
3.10.1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如火災警報系統、消防栓、消防桶、滅火器等,確保設施有效。
3.10.2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排除隱患。
3.10.3安全專職負責組織消防知識教育、消防反事故學習,確保各級人員熟悉消防知識,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2
1 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援的義務。
2) 堅持專門機構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救護隊負責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實施滅火救援,專職、義務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
3)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 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成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調集多方人力和物資支援滅火。
5) 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火場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搶救人員。
6) 堅持“積極搶救、保護財產”的原則。在實施滅火的`同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物,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安全監察部組織各專業科室對礦地面安全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充分利用煙霧感應報警、紅外線報警、視頻監控報警等多種手段進行監控。
4.2 預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規定,安全監察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礦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進行檢查,區隊每周一次檢查,班組每日一次巡查,崗位每班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4.2.2 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轉情況,按規定加注潤滑油,避免摩擦過熱引起火災。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規定配足、配齊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監測監控設施,并保證合格有效、好用。
4.2.4 對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所有培訓人員達到應知應會,崗位人員規范操作。
4.3 預警行動
調度室接到發生火災事故的信息后,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4.3.1 預警條件
4.3.1 絕緣導線因使用時間較長,陳舊老化,絕緣強度減弱而漏電。
4.3.2 導線受潮、高溫、腐蝕而降低絕緣強度被擊穿漏電。
4.3.3 在安裝或檢修過程中,不慎損傷導線絕緣層。
4.3.4 用電設備的對地絕緣損壞。
4.3.5 起火點處有被點燃的可燃物等。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6.1.1 總指揮有權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以下事項;
1)使用各種水源;
2)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煙點;
3)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限制;
4)利用臨近建筑物的有關設施;
5)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
6)調動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
6.2.2 礦辦公樓、庫房、職工宿舍人員集中場所等地點發生火災時,各兼職、非兼職消防隊隊員按《現場處置方案》展開救災。
6.2.3 現場人員利用現場配備的滅火器材滅火、控制火勢擴大。
6.2.4 礦救護隊接到滅火命令后立即組織救護隊員趕赴火場參加救援。
6.2.5 指揮部成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集合,由調度室通知各區隊義務消防人員,根據火災情況,組織滅火,防止火勢蔓延,并通知公安消防隊參加滅火工作。
6.2.6 機電管理部、機電隊、機運隊、公司后勤部加強協作,保證正常供水供電,確保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6.2.7 現場指揮人員可根據現場情況,在各崗點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滅火搶險,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6.2.8 火災撲滅后,救護隊及有關單位,配合消防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調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事故責任。
6.2.9 排除險源。
參戰單位和消防救護人員進入搶險救災現場,首先要斷掉現場的電源清除一切危險隱患及危險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傷亡。
6.2.10 救人為先。
消防救護人員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迅速搶救火場受傷和被圍困人員,并將傷員轉交給現場的其它保障或醫療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6.2.11 先控后滅。
滅火撲救的專業組織和人員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按照滅火預案、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撲滅的方法,利用各種專業器材、裝備和器材撲滅火災,消除火災事故隱患。
6.2.12 財產轉移
為防止物資財產損失,在滅火的同時要做好財產物資的轉移,對貴重物資財產要做好登記和移交手續。
6.2.13救援保障
各協作單位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確保第一線的專職消防人員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7 應急保障
消防水源、干粉滅火器、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效地調度救援力量,正確采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臺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黃巖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火災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防消結合,以防為主。各鄉鎮(街道)和消防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4.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規范程序,科學施救。規范救援程序,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各部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1.4.4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5.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1.5.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1.5.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戶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1.5.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區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區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廣播電視臺、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黃巖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成員: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區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區氣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稅)局、區供電局、區人武部、區武警中隊、市交警直屬二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相關燃氣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2.1.2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報上級政府請求增援。決定召開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會。組織指導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有關成員單位職責
。1)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情、輿情監控,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處置。
。2)黃巖消防大隊:負責火災撲滅和火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牽頭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落實日常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3)區安監局:在危化品火災事故中,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和應急物資到場參與撲救;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菲髽I的安全監管工作。
(4)區衛計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治療工作,統計匯總救治人員情況;組織相關醫療專家進行會診,減少人員傷亡。
。5)區經信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協調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和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加強管轄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6)區住建局:負責實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協助提供著火建筑物的'設計圖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火災中受損建筑物安全情況提供鑒定。
。7)區委宣傳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工作;做好事故輿情的監控和引導工作。
。8)區應急辦:加強應急值守,會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做好重大火災的先期處置工作;會同區消防大隊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督促相關預案修訂完善。
。9)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單位妥善處置。
。10)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加強管轄運輸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參與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火災的應急處置和事后調查工作。
。11)區質監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相關火災事故的事后調查工作。
。12)區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并提供與火災事故有關的其它氣象參數;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鑒定。
。13)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協調環衛等部門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協助黃巖公安分局維護火災事故周邊區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對管轄的燃氣公司、燃氣站等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做好燃氣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因燃氣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會同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調查處置;加強物業服務的監督,督促物業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14)區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火災中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災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區財政(地稅)局:保障區內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工作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相關規定,落實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經費。
。16)區供電局:負責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確保撲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17)區人武部、武警黃巖區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時,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和預備役隊伍、民兵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8)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時開辟救援車輛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暢通;參與交通道路事故引發的火災調查、處置。
(19)黃巖自來水公司:負責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或鋪設臨時供水管線,確;饒鰮渚人闯渥恪
(20)區相關燃氣公司: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發生涉及燃氣設施或燃氣設施周邊區域火災的,負責采取相應的關閉現場燃氣閥門、搶修設施等措施,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21)事發地鄉鎮(街道):協同做好火災的先期處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對群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 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大隊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火災事故報警并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制定全區消防應急設施建設和救援演練方案并督促實施;統計分析全區火災事故規律、特點,為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并做好預案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加現場應急滅火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由區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部分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相關專家等組成,F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
2.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一線指揮救援,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下達指令;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保持與區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并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3 預警預防
3.1 風險評估
我區是臺州老工業基地,低小散企業多。一些小企業特別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經營戶,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對消防設施和裝備不愿投入。全區消防基礎設施也較為薄弱,消防現役力量主要駐扎在主城區,對于一些偏遠鄉鎮的火災難以第一時間控制。不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預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消防安全形勢依舊嚴峻。
3.2 火災預防
區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總體城市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全區各鄉鎮(街道)消防站,大力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高層建筑、易燃易爆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要及時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滅火設備、工具、救援物品,明確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3.3 隱患消除
黃巖消防大隊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黃巖消防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黃巖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3.4 火災預警
按照火災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及黃巖消防大隊實行嚴格的24 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并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的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預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應急救援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指揮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供電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盡可能遏制火災蔓延、擴大,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黃巖消防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在迅速調度撲救力量的同時,應根據火災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區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
4.2 分級響應
4.2.1 一般火災事故(Ⅳ級)應急響應
應對一般(Ⅳ級)火災事故及預計可能發展成一般(Ⅳ級)火災事故的,啟動本預案,馬上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應急響應措施:
。1)滅火搶險: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各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黃巖公安分局、區供電局、黃巖自來水公司、相關燃氣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信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醫療救護:由區衛計局負責,負責現場傷員救護、轉運工作,組織相關醫療專家搶救事故重傷員,及時開辟綠色通道,必要時邀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保障事故傷員得到充分救治。
。3)現場警戒:由黃巖公安分局牽頭,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現場保護。
。4)環境監測:由區環保局牽頭,區氣象局、事故單位等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并組織實施污染物的環保處置措施。
。5)專家指導: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區住建局、專家組、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滅火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坊馂氖鹿,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危化品的鑒別和應急處置,及時調用相關應急物資,實施針對性的撲救措施。
。6)事故調查: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黃巖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衛計局、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起草、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新聞記者的采訪接待和社會輿論的引導等工作。
。8)善后保障: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黃巖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協調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做好死難、受傷人員的善后事宜,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如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增援、支持的,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落實。
涉及危化品火災事故的,同時啟動《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4.2.2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應對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或可能發展為較大(Ⅲ級)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迅速啟動本預案,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除實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進一步擴大警戒范圍,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周邊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并組織實施。同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支援。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信息報送
(1)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涉事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緊急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一般(Ⅳ級)及以上火災事故信息應力爭在30分鐘內上報,可采取電話口頭初報,在一個小時內采用專用信息網絡、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
。2)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口做好緊急信息上報工作,上報之前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了解、核實情況,報區相關領導審閱,并根據事態發展續報有關信息。
4.4應急結束
發生一般(Ⅳ級)及以下的火災事故,已經撲滅火災、消除次生災害發生因素,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響應結束。
5 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區政府對火災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事故理賠工作。
5.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的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3恢復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幫助受災群眾盡快恢復生產生活,保障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黃巖消防大隊應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盡快消除隱患,防止同類型事故重復發生。
5.4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由區經信局、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消防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落實。
6.3 力量和裝備保障
區政府制定計劃實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設、專用裝備設備購置,加強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改進滅火技術,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地區火災事故特點,明確鄉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先期處置。
7 宣傳與演練
7.1 消防宣傳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7.2 組織培訓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經常性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7.3 預案演練
黃巖消防大隊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火災救援演練。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
8 附則
8.1 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巖消防大隊負責制定與解釋,每3-5年進行復審和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黃巖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黃政辦發〔20xx〕106號)同時廢止。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4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職責:
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第一責任人:校長
總指揮:總務主任
醫務負責人:校醫
成員:中層干部、團委書記、班主任
(一)通訊聯絡組: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搶險處置情況。
(二)警戒保衛組:負責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勸退圍觀人員。
(三)滅火救災組:負責人員、財產搶救、現場滅火工作。
(四)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五)物資保障組:負責及時提供滅火器材、救災物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后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報警程序:
(一)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立即拉響警報(電鈴長鳴,如遇停電則吹哨)并馬上組織學生疏散。其他教師聽到警報后相繼拉響警報,并馬上組織學生疏散。
(二)發現火災第一人立即撥打火災報警電話“119”,報警內容為:地點、火情、著火物質、詳細地址、聯系人及電話。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水電工立即切斷火災現場電源。
(三)責任人迅速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學生有序疏散。
(四)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區教育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
三、應急處置:
(一)疏散:警戒保衛組負責按預案有計劃地組織學生撤離火場到達安全地帶(地點:學校大操場),各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校應急領導小組。
(二)自救:校園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指令各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搶險。
1.滅火救災組立即組織學校消防員和老師攜帶滅火器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醫療救護組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根據學生受傷情況,通知學生家長。
3.警戒保衛組組織學生及無關人員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保安員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物資保障組準備車輛和有關用品,協助搶救受傷學生。
(三)滅火:
1.保安員引導消防車到達學校火災現場。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向消防隊指揮員說明情況。
3.應急工作小組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四)保護現場:大火撲滅后,警戒保衛組拉警戒線,保護現場。
(五)善后處理:按照預案善后處理組進行受傷學生及家屬的安撫及善后處理工作。
四、注意事項:
(一)學校領導和教師首先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再救物”。
(二)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學校教師職工使用滅火器、水桶等進行撲救。
(三)在火災發生第一時間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四)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五)有條件的'要迅速啟動廣播系統,學校領導用廣播指揮疏散或滅火。
(六)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5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職工餐廳廚房、食品庫房。
三、基本情況
職工餐廳分為餐廳、廚房、小賣部和包間及里面所有房間。
四、火災的發現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后,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電器、油火、物品)火勢情況,報告餐廳管理員;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3)當部分起火發展到整體著火后,根據現場最高指揮員的指令,撥消防火警專用電話119通知消防隊支援滅火;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五、消防滅火方法和注意事項:
。1)、先救人,后滅火的原則。
。2)“火警就是命令”,食堂員工無論在任何場所發現火情,都應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滅火物品撲滅火災,決不能臨陣脫逃;
。3)指揮小組的成員既是滅火責任人,又是現場指揮員,應迅速組織員工撲滅火災,將火災控制在起火階段;
(4)消防滅火時,首先應關閉排風機、鼓風機、餐廳空調開關,切斷火源,根據火勢情況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5)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一般火災采用滅火器噴射滅火,較大火災應用高壓水龍噴射滅火,但要切記,廚房油鍋著火或電器著火,嚴禁用水滅火,以免油鍋溢出散布火苗擴大火災面積或損壞電器;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中心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信號。
(4)發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8)疏散必須統一指揮,統一組織,有秩序地進行,防止混亂,疏散指令的.發出必須由總指揮或現場最高領導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餐廳服務人員接到疏散指令后,應迅速組織不得遲疑,以免造成損失;
。9)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程序進行,保持安靜,避免驚憂周圍不該疏散的人員,以免造成影響,并且要先保證職工、后餐廳工作人員;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后,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設備,熄滅所有的爐火和煙頭。
。8)事件發生隔天,與學生的溝通沒有進展時,該食堂暫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許停業,應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強與學校各食堂的聯系,團結協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供餐。
七、核實上報
根據事故發展情況核實清楚由行政部餐廳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領導匯報。行政部分管領導接報后,根據情況決策,布置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進行搶救,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搶救需要向公司領導匯報,必要時趕往現場或以其它適當方式領導搶救工作。
八、搶救結束后的處置
1、事發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2、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4、事故處理完畢后,由行政部餐廳負責人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的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九、附件
為做好學生食堂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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