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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3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1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工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預案》,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的確定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本學校目前使用的化學品、實驗耗材、儀器和防護設備進行了辨識并綜合分析其危害程度,確定了下列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
1、危險目標:學校綜合樓一樓右側實驗儀器室。
2、危險種類:化學藥品泄漏,化學藥品火災,危險化學品中毒。
二、災情報告、報警程序
1、醫療急救電話:120。
2、本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科學教師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首先進行個人防護,然后按照事故不同類別分別采取相應的現場處置措施,并立即報告本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及副組長,判斷事故等級和趨勢后采取相應的內部外部聯絡。
三、實驗室化學品泄漏處置程序
1、易燃、有毒氣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然后迅速開門窗通風,并按照危險程度通知臨近實驗室或整座建筑人員撤離至上風區,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后對泄漏源進行控制處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并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蝕、有毒液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避免中毒和受到灼傷,然后使用相應物資擦拭和吸收。大量泄漏時在實驗室門口設置堵截圍堰后撤離,等待應急救援人員處置。
3、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學校化學廢液種類主要為各種有機溶劑。教師應嚴格控制化學試劑簽發數量,督促實驗人員進行有機溶劑回收利用。確實無法回收利用的,按類別收集于專用容器中。廢液及廢舊試劑由學校責任部門定期統一處置。當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外泄時,知情者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安全應急小組組長,立即采取措施追回外泄廢液。外泄廢液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及環境破壞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知情不報者按失職論處。
4、化學品包裝物:劇毒化學品包裝物,必須交學校責任部門統一處置。普通化學試劑瓶子,集中裝于紙箱中,定期交給學校責任部門處理。
5、本單位所有實驗操作人員,要有高度的節能環保意識,實驗設計及實難過程中要充分體現綠色化學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己任。實驗工作中,要樹立高度的節能節水意識,全體教師都有杜絕一切浪費的責任。
四、實驗室化學品火災處置程序
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應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后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體著火: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設施,防止擴大燃燒。若著火面積較小,可用抹布、濕布、鐵片或沙土覆蓋,隔絕空氣使之熄滅。覆蓋時動作要輕,避免碰壞或打翻盛裝可燃溶劑的玻璃器皿,導致更多的溶劑流出而擴大著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體著火:可用水滅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應用石棉布或砂土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鈉著火:用砂土覆蓋滅火。
5、導線和電器外殼著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滅火器或覆蓋法滅火。
易燃、液化氣體類火災,首先切斷電源,開門窗通風,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氣體泄漏,然后使用滅火毯遮蓋撲滅,如無法控制氣體泄漏,當容器內容物儲存量低于爆炸極限時,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救,火焰消失后使用滅火器對周邊環境降溫至室溫以免氣體重新燃燒或爆炸,否則必須保持穩定燃燒,避免大量可燃氣體泄漏出來與空氣混合后發生爆炸。
五、實驗室化學品爆炸處置程序
混合性爆炸發生后,現場和周邊實驗室人員應開門窗通風,切斷電源,熄滅所有點火源,避免發生二次爆炸,盡快通知學校消防及單位安全應急小組進行撲救,必要時電話119報警。
六、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按“火災控制與人員疏散應急預案”中的疏散、撤離程序執行。
七、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救治
對受到化學傷害的人員進行急救時,按下列方法緊急處理:
1、置神志不清的傷員于側位,防止氣道梗阻,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者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擠壓。
2、皮膚污染時,脫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污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4、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5、誤服化學試劑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癥處理;必要時進行洗胃。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2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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