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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

時間:2023-03-08 17:05:26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特許經營合同(合集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特許經營合同(合集15篇)

特許經營合同1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簽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____區域在乙方的直營店為家,地址確認為省市縣(區)街號,經營面積為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系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系,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____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________元,先打款后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________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為:

  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________家,

  b、特約渠道商為________家,

  c、終端客戶開發數為________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后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于茶葉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于或大于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于合作關系,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于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于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范管理并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關于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后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2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鑒于甲方為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___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范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并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并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一切帶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與“______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于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

  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后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條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4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二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

  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和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月發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出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

  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負擔。

  在本協議履行之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 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 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關于客戶的形象

  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應付金額;

  ——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商業方法

  9.4.1從第五節和第六節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 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

  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它們。

  9.4.2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受許人應就可能發生的不在第9.4.1范圍內的任何問題,要求特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

  9.4.3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序

  9.5.1 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使特許人得以確保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

  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的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

  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

  在受許人方面,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9.5.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狀態的全部要求的資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

  會計報表

  ……

  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 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承擔義務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的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受許人(或特許人)負擔。

  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直接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從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他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他必須事先用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本人確已持有的信息。

  ——由有權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協議規定的使用范圍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人員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的信息秘密性質。

  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其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_____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于上月營業額的_____%,營業額的計算性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帳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

  帳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調及。

  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帳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____天內應付的發票。

  以特許人特定的貨幣開出的發票須用同一貨幣支付并按開票當日最高匯率計算。

  在特許人的總部由_____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于____法郎。

  此最低金額將于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周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許人每六個月開具一張規范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支儲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最遲于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于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非獨家權利)] ……但此種使用權限于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于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他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

  ——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并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

  ——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志、尺寸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

  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運動,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一運動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運動開始,特許人應盡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負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內宣傳品牌和商標,并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特許經營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

  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注冊證)編號: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在轉讓之日起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_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_________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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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2

  (特許區域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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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3

  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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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4

  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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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5

  甲方(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6

  甲方(專利證)或其他權利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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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上海市商業特許經營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商業特許經營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商業特許經營涉及的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全面、嚴密。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作刪除。

  三、本合同所稱“商業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行為。

  四、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系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擁有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的權力;

  3.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4.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5.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并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6.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五、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系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六、本合同所稱“注冊商標”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七、本合同所稱“專利”是指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八、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九、本合同所稱“專有技術”是指未公開過、未取得工業產權法律保護的制造某種產品或者應用某種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

  十、在正式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已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供了真實、準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及有關經營能力的資料。雙方可在提供上述資料前先簽訂(保密協議)。

特許經營合同6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為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為代理人或發生雇傭關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柜)雇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系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志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后,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后,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柜),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范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為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并要獲得甲方批準;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柜。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為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準的范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并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柜(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志、記號、標簽等營業象征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柜)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優習網文秘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表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為保證形象,專柜(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于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托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于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托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托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為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系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系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后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為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范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為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并清楚注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后由甲方鑒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于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柜(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商場專柜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柜)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柜、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柜屬于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為準)其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后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柜(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為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后,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制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余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核確定后,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系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布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愿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時尚女裝與乙方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共識,并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授權范圍:

  1、授權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理商,授權的區域包括

  2、授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為一年。期滿之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授權范圍: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規定區域內的“CROKRO”品牌時尚女裝產品總代理經銷權,不包含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權力。

  二、品牌資信保證:

  1、品牌保證金:甲方擁有的“CROKRO”品牌為中檔偏上品牌,為保證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權事項,實施甲方規定的經營方式和策略,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萬元,此款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和賬目后的一個月內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首批貨款: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首批貨款方供貨。

  3、網絡指標: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簽約區域的主要服裝市場內設置不少于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獨立展示廳一個,三個月內在本區域內的主要商場設立的專廳家,年度發展加盟專賣網絡

  4、進貨指標: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的年度進貨指標為萬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CROKRO”品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甲方是合法的商標擁有權人,禁止一切侵權行為,甲方有權對侵權行為進行追究或訴諸法律解決。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屬網絡提供帶有編號的區域專賣的特許授權證書,保護乙方及下屬專賣網絡在簽約區域內的獨家專賣權,有權對乙方或其它區域的跨區域串貨銷售行為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規范,協助乙方制訂區域性發展的戰略規劃、拓展專賣銷售網絡、培訓工作人員,指導乙方提高經營業績。

  4、甲方按季節提供符合市場流行趨勢的產品供乙方選擇和銷售,盡量滿足乙方所需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5、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銷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調整,并在調整后及時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溝通確認,以便于乙方盡快調整對終端專賣網絡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屬于獨立的法人團體,與乙方之外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該區域的特許經營權,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中止合同,并可以向甲方追討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除與甲方的債權債務及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其它經濟責任、經營費用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按合同規定守法經營,嚴禁私自生產、銷售或委托他人生產銷售“CROKRO”品牌產品,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3、乙方應嚴守區域性經銷的原則,禁止跨區域銷售產品。否則甲方將會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4、乙方認可“CROKRO”的品牌價值,有權利維護品牌的聲譽,不得做有損品牌形象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將品牌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私自開發生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將特許專賣權授予他人、沒收保證金外,還要追討經濟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制訂的營銷策略和方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拓展市場銷售網絡,做好終端維護工作,同時有義務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

  7、乙方有義務將拓展的終端網絡的詳細資料上報給甲方,以便于甲方更合理的制訂和調整營銷策略。

  五、貨品和結算政策:

  1、甲方每年舉辦不少于兩次的產品訂貨會,提供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供乙方選擇訂貨;

  2:乙方的訂貨折扣為統一零售價的2.9折,乙方訂貨以后的15日內向甲方交納20%的定金,其余80%按甲方發貨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補單,付款方式與訂貨相同。

  3:對于乙方所訂貨品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A:甲方規定的調換貨時間為春季產品為_____月_____日,夏季產品

  為_____月_____日,秋季產品為_____月____日,冬季產品為____月_____日,超過規定日期不能調換;補單的產品不能調換;

  B:甲方能夠允許乙方按照上述時間調換貨的比例為15%,超過比例部分不能調換;

  C:如因質量問題退換貨不受前兩項時間限制。

  3、對于甲方新開發的投產品種,甲方采用配發的形式供乙方試銷,確因產品不對路未銷售的款式,甲方允許乙方退貨,乙方雖有銷售、但銷售數量超過40%、又未補單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買斷。

  4、對于乙方補單的產品甲方盡量滿足供應,確因各種原因無法供應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補貨通知(傳真)的三日內予以告知。

  5、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按2.9折出廠供給乙方則按4折供給下屬終端,不得低價銷售。

  6、乙方自行指定貨運站發貨,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從甲方到發貨站的運費甲方承擔,途中運費乙方承擔。

  7、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不對外賒銷產品。每月7日前將上月賬單傳真給乙方進行核對,三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的即可以認為乙方確認。

  獎勵政策

  乙方如在季內沒有調換貨,甲方則給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調換下一個季節的產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調換下一個季節產品,甲方則按照5%比例的50%給予乙方獎勵,獎勵的金額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只能沖抵下一年度貨款。

  六、貨架及廣告政策:

  1、總代理形象展廳及一個專賣店(廳、柜)的貨架由甲方無償提供,但如果乙方經營未滿一年就停止經營“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額支付貨架款。

  2、乙方發展的“CROKRO ”專賣終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持:

  A:甲方提供店面的設計,貨架、裝修由終端客戶自行完成,甲方向終端客戶贈送門頭標志字和室內形象標志字;

  B:甲方對乙方及終端客戶給予貨架、裝修補貼,標準如下:乙方每付款40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1萬元,此款可以轉為乙方下期的貨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辦法補貼終端加盟客戶;

  C:甲方免費提供店堂內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傳單、兩平方米以下的噴繪畫、吊旗等宣傳品;

  3、簽約后乙方應在服裝市場的醒目位置設置路牌廣告,甲方給予50%的報銷,款項在廣告發布的第三個月時、第六個月時分兩次算作乙方的貨款。

  七、區域管理政策:

  1、乙方應嚴格執行區域銷售政策,如果跨區域銷售產品,給其它區域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第一次跨區域銷售承擔其它區域的損失,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00元作為甲方處理事件的費用,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獎勵政策:

  在合同期內,乙方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其超額部分甲方予以2.5%的貨款獎勵,在第二個年度抵頂貨款。

  九、續約與合同解除:

  1、續約: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前雙方洽談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2、解除:合同到期前,雙方均無意續約,到期后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及往來賬目,乙方將所有甲方授權文件以及拆除形象展廳的標志后合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在雙方正常合作條件下,原則上不能單方中止合同,否則視為單方違約,必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訂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8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已簽訂《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雙方為了保證上述合同的順利履行和友好合作,特約定如下: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

  2.保證金的用途: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證金用于:

  保證其依據《廣告管理規定》按月向甲方足額支付廣告基金款項,或向甲方支付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訓費、協助費等);如果乙方違反本款之規定,甲方有權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其欠繳部分及相應利息;

  保證按《加盟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月特許權使用費、其它應付款項,履行加盟特許經營合同中其它義務;如果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甲方有權從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中扣除其欠繳款項及相應利息。

  (2)如甲方接到乙方客戶對乙方的投訴,經調查認定乙方應該對該客戶賠償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視情況用乙方的保證金向該客戶進行賠償。

  (3)如乙方違反其應對甲方履行的其他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

  3.保證金的補足: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條之規定扣除相關款項后,有權通知乙方補足上述差額部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拾日內向乙方補足保證金至元人民幣;

  (2)如乙方接到甲方的補繳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差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4.如果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第2條規定,則在其《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5.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6.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欲提起訴訟,則應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甲、乙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終止之日終止。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9

  甲方(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號康經絡養生館”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占性

  □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 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300 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3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3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5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 10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 個月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5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 ,《商標注冊證》編號: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二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六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5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30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 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特許經營合同10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愿成為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通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為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并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并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并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范圍包括:

  (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

  (2)、發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持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

  (3)、在特定省市范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并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

  (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范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 萬元,應于本合同簽訂后某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后,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并得到各項支持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后某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并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審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并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于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于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件、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并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經銷權,并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注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并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于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于 萬元,以后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并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設備,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制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準,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制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志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志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制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志的使用范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志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持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后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發布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并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復制、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后某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并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將屬于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于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設備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文件、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特許經營合同11

  特許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以下簡稱本區域)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臨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項目“***說”***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二條 特許經營

  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并經營***”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說”為代表的特許經營項目,并將該項目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甲方與乙方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業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五條 使用方式

  甲方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以以下兩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第六條 許可形式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甲方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許經營權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 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七條特許加盟代理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雙方各1份。 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無關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12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和擴大青島多彩扎啤的區域銷售,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公平、互利雙贏的原則,現就青島多彩扎啤區域特許經營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特許經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一家規模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形象店,并按標準形象店或者甲方許可的其他方式推廣青島扎啤專營店(按公司統一模式裝修)。

  (2)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且經營資金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乙方必須具備相應法人或自然人資格且手續齊備,并將其相關的復印件(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交予甲方存檔。

  2、甲方授權乙方作為“青島啤酒扎啤城”的區域特許經營商,在省內的 (地級市、市區)內的 縣(縣級市)范圍內開設“青島扎啤城”并發展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本條款確定的區域內使用,不得跨區域經營。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乙方經甲方授權后方可在所轄區域發展青島扎啤專營店,并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存檔備案。但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同其所轄直銷商簽訂直銷經營合同,乙方與所轄直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1、自__ 年_ 月_日至__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無異議的,續訂下一期合同。續訂合同的前提條件為:

  (1) 乙方承諾與歷屆青島扎啤一級經銷商無債權債務關系和其他經濟糾紛。

  (2) 雙方除下述(4)補充條款約定外,乙方承諾上一經銷年度和甲方錢貨兩訖和無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和經濟糾紛。

  (3)每期合同續訂必須按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下一期合同,以保證合同的連續性和真實性。(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續簽合同并超出規定時間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經銷授權。)

  (4)補充條款:_________。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第一、2款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但乙方嚴重違約、違規以及合同解除終止條件發生除外。

  三、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確定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本保證金應于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違反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相應金額充抵,保證金充抵后,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如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補足保證金,超過一個月尚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剩余保證金不予退還。若合同終止,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供貨方式

  乙方在付清所有貨款的前提下,可選擇如下提貨方式:

  1、自提

  2、委托:乙方委托甲方辦理運輸業務所產生的中轉運輸、短途運輸、保管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的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的識別系統及店面招牌,室內企業文化等提出書面合理方案,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考核,以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同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制、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做營運輔導,并擬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6、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扎啤每桶出酒量28升。

  7、甲方應依據經審批后的乙方銷售計劃合理安排扎啤產品生產,滿足乙方銷售需求。

  8、甲方對乙方區域的特許經營給予相應的營銷支持,積極協助乙方開拓市場和促銷。

  9、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多彩扎啤系列啤酒)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扎啤生產日期等有效證件。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青島多彩扎啤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后,可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售后服務,由乙方發展的直銷商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2、經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使用“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它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等提出書面要求的,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權利義務主體,各自對外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和承擔。乙方和在其特許經營區域內發展的青島扎啤專營店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一切資金及經營上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作業手冊、規章制度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并對其直營店和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監制和管理,以維護青島多彩扎啤的形象。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有損青島多彩扎啤形象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直至取消其區域特許經營權及青島扎啤專營店資格。

  5、對甲方的管理,營銷模式的創新,新產品的開發有建議權。

  6、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不得經營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任何啤酒(青島啤酒除外),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

  7、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特許區域內銷售產品,不得跨出特許區域外銷售產品,嚴禁竄貨,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8、嚴禁乙方灌裝其他廠家酒液,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9、乙方從甲方處購買的扎啤桶、扎啤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流入其他市場,如流入其他市場,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0、乙方必須從甲方訂購統一提供的與扎啤特許經營有關的各種機器設備、容器以及其他特許經營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采購,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仟元/次。

  11、乙方應及時向廠家返回空酒桶,保證廠家及時清洗空酒桶,每批次酒桶在乙方處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除加清洗費叁元/桶,另每桶處罰人民幣伍元,年末返桶不及時的每桶再加收罰款貳元。

  12、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特許區域經銷青島扎啤的所有銷售網點充打扎啤使用的是食品級的二氧化碳;如違法經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同時甲方保留斷供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13、如因批次產品質量原因,甲方應為乙方無條件等量調換并承擔所需運費。乙方保證絕不銷售過期扎啤、變質扎啤和其他存有質量問題扎啤給消費者,保證絕不違法經銷青島扎啤。

  14、乙方應積極拓展市場、擴大促銷,使銷售量逐年遞增,力爭實現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目標計劃。乙方在該合同年度銷售任務見附件一《合同年度市場銷售獎罰細則》。

  15、乙方每月應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個月銷售計劃,甲方審批后備案落實。

  七、合同的轉讓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份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市場轉讓費金額的百分之二作為延續市場維護管理費。區域特許經營授權當年合同原則上不能轉讓,如果當年合同轉讓的,甲方就乙方取得的市場轉讓費超額利潤部分另行加收百分之三十作為先期市場開發管理費。

  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壹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八、保密條款

  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和技術標準等內容為商業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解除合同后的5年內不得泄露。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按本合同以上條款約定的執行,無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貨品的生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乙方發生合同約定的嚴重違約違規事項;

  2、乙方連續兩年未開發市場;

  3、乙方不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市場或者連續兩年銷售量嚴重下滑(較上年下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時。

  如因國家政策、政府部門、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再經銷青島多彩扎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13

  1。協議雙方

  甲方:F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為:

  注冊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2。總則

  鑒于甲方為提高F膠卷沖印之質量及服務水平,保障F膠卷沖印商所賣F產品之供應,確保F產品銷售及沖印服務之合理定價,拓展F產品之市場,維護消費者之合法權益,推出《F專賣店》計劃;鑒于乙方為膠卷沖印服務及膠卷相關產品零售之合法經營者,并受邀加入《F專賣店》計劃,成為《F專賣店》之成員;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本著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3。協議宗旨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專賣店》計劃后,確保乙方供貨情況,服務水平及銷售定價,以促進及提高彩擴的質量和標準。

  訂立本協議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其有關企業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據本協議,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

  4。有效期

  有效期兩年,由簽訂日計,除非本協議已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協議有效期壹年。

  5。乙方權利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期后三個月內,按甲方《F專賣店》之裝修標準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并書面通知甲方派員驗核。經甲方派員視察,認為符合《F專賣店》標準裝修要求后三個月內,向乙方提供不超過人民幣元的店面裝修補助費。如實際裝修費用少于此金額時,則按照實際裝修費用支付補助費。甲方支付上述補助費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該店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發票或其他憑證之復印件副本,以備甲方審核及存案。

  乙方購買F相紙及沖藥可得核定優惠獎分,乙方憑優惠獎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號購買指定產品可獲優惠價格,優惠獎分之核定及優惠價格之確定辦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別優惠之保養費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沖機維修保養服務,技術訓練,指導等。

  甲方將以大量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后盾,為乙方招來更龐大之服務對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營業利潤。

  6。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于《F專賣店》內主要柜臺陳列及出售F膠卷及F產品,并積極參與甲方所舉辦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隨時將店鋪內外陳設、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專賣店》之標準形象設計。但乙方應自行解決有關廣告及宣傳品所需的批核手續。

  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并保證百分之百采用F相紙及F亨沖藥作為沖印相片之用,并經常保持甲方所定之沖印質量標準。沖印收費必須根據《F專賣店》統一的價格標準。乙方并承諾及保證向甲方指定的銷售商購買F相紙及F亨沖藥。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并保證不接受其他專賣或任何類似形式之指定或資格。

  乙方應于進貨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訂貨計劃應載明訂貨物之品名、規格、數量等。

  7。甲方職責

  甲方為會員提供適當之訓練或輔導,作為經營《F專賣店》所應具備之條件,以保持《F專賣店》應具備之高質量服務。

  甲方為《F專賣店》作出之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之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F專賣店》一切有關F膠卷及相紙之燈箱廣告品,店鋪內外之陳設,由甲方定出標準形象設計。

  在外匯及有關政策未發生較大變動的前提下,甲方負責確定的《F專賣店》人民幣價格向乙方供應每月訂購的藥水、相紙及膠卷等,但甲方有權依據匯率變動之情況相應調整《F專賣店》之人民幣價格,無須征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權益

  如乙方經營《F專賣店》表現未如理想,包括乙經營虧損、或出現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止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照時、或未達至甲方之標準要求、或違反合約中之任何一項,甲方保留一切權益作為修改及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9。終止賠償

  在甲方依據第八章終止合約時,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撤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之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此外,乙方須按下列百分比繳還甲方為乙方提供之燈箱制作及門面裝修費用之金額,作為對甲方之補償。

  -如協議未滿一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百的裝修補助費金額。

  -在協議期滿一年但未滿兩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裝修補助費額。

  上述償還之金額將根據第五章第一條呈交之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計算。

  第二條如乙方在協議未期滿前,非因第十一章規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終止協議,乙亦必須履行第九章第一條之規定。

  10。所有權

  所有帶有表示“F”或與“F”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擁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的或與甲方有關的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違反第十章第一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第九章第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其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相紙及沖藥,并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致令甲方無法履行協議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約,并適用第十一章第三條之規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條及第二條的原因終止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自行承擔費用擴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但乙方無須退還甲方之補助費。

  12。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規則進行仲裁。

  雙方協商解決爭議時,若中國法律對所爭議之事項無相應規定或無明確規定時,雙方可以按照中國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公約或國際社會認可的國際慣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

  13。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義務按本合我中所述雙方的注冊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應視為送達。

  乙方茲承諾簽署本合約,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特許經營合同14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范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范圍: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XX",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XX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XX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XX招募手冊》、《XX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XX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XX。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XX的地址為 。

  三、加盟XX的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按照加盟XX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XX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XX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XX的,加盟XX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XX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XX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XX的,必須在加盟XX開業前的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注冊商標用作加盟XX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XX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XX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XX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XX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XX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XX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XX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XX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XX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XX。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XX樣式、XX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XX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XX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XX開業的條件

  加盟XX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XX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XX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XX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XX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XX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XX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XX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XX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XX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XX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XX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XX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XX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 ,《商標注冊證》編號: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XX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XX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XX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XX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XX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XX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五十一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XX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XX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簽于: 簽于:

特許經營合同15

  特許人: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許人:(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愿加盟經營xx品牌酒店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

  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區(縣)(面積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品牌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于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受法

  律保護。

  2、乙方僅在省市 區 (面積 平方米)使用xx品牌字號、

  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

  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

  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

  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布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采購方

  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

  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

  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

  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

  (詳見《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于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

  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1 人,主管2人,收銀2人。于開業前30天到達加

  盟店,總督導時間為 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

  旅費自理,并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

  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采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

  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家私、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

  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

  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后,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始組織采購,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

  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托運或在貨物發運后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

  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后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

  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

  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

  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后歸還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

  片標識,并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后,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品牌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合同約定期滿自行終止(見第十條4款),甲方即可在當地另行開辦加盟店,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并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于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三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四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后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后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XXX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xx品牌”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復。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復,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制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后,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后,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888-88888888”字樣。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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