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集合13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1
一、制訂本預案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預案。
二、可能引發校內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1.課間學生追逐打鬧;
2.學生自行到校或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
3.體育活動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失修或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實驗缺乏指導、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三、預防方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四、處理程序:
i.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傷勢嚴重的送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和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教育局業務科室,重大事故立即電話報局辦和業務科室,事后再詳細書面匯報,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一般由校長、副校長、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組成)。
5.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兩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不威嚇逼供)。
ii.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iii.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數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家長收到補償金后均要出具收條。
3.保險理賠。提供以下材料給保險公司: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及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2
為了能及時有效的處理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帶來的損失,最大程度的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確保社會穩定,根據團安委會的要求,特制定《xx社區一連重大安全事故處理預案》:
制定預案的目的:及時控制事故的損失,維護事后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的群眾。組織搶險救災,保護職工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穩定,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一、預案啟動條件:連隊轄區內發生重大火災及其它安全事故。
二、事故處理預案組織機構:
組長:xx
成員:xx
1、政指xx負責事故發生后,職工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調處事故后的各種糾紛矛盾,處理好善后工作,完成工作的恢復和處理工作。
2、連長xx責現場指揮,人員組織調配,以及事故發生的物資,資金的'籌備工作,副連長及安全員和小組其它成員配合連長,指導員作好現場指揮,人員協調和穩定工作。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領導小組成員分工合作,及時控制局面。迅速組織安全有效的搶險救災工作,將損失降到最低。
三、應急報警、集合地點
1、事故發生后,連隊以廣播形式通知應急隊員,應急隊員必須在15分鐘內趕到連隊辦公室前集合,明確任務后,迅速趕往現場。
2、如遇停電或其它原因不能用廣播通知,將采取電話通知或人員通知等方式直接趕往現場。
四、事故善后工作
政指xx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作好職工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xx負責事故后的生產工作恢復和現場清理。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3
一、 目的
施工現場人員多,飲食衛生關系作業人員的生命健康。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將受到威脅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為確保項目部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作業人員及相關方生命風險,特制定項目部中毒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 應急組織機構
A、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及協調工作。
組長:王治濱
副組長:盧宏
組員:莫譽、鐘天林、鄧煥昌、吳漢淵、梁鈺羚、文艷平、門衛及各班組長。
B、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負責對項目部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
三、 職責
項目經理:分析緊急狀況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制定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分公司質量安全科報告,決定應急撤離,以及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
總工長:負責現場指揮與協調,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向應急救援組長提出采取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負責組織現場搶救傷員或物資,及時通知當事人的家屬,派人做好接待,善后處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員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有必要的情況下組建現場消防隊。
安全員:保護事故現場,并詳細了解事故發生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及時寫好書面報告向分公司質量安全科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對事故進行經驗型的總結。
項目工程師:協調、組織獲取應急所需的其他資源、設備。根據項目工程內容和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救援組長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施工員:負責聯絡調查,受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命令,立即通知當地安全生產監督局。
質檢員:負責現場自查自糾,清楚隱患,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值勤人員、隊組長:聯系目擊者或旁證提供現場第一資料,穩定其余工人思想、情緒,配合其他人員開展救援工作,確保發生事故后的恢復正常的安全施工生產。
四、 油品、化學品基本情況分析
1、液化氣體及壓縮氣體:①液化石油氣、乙炔,特性是易燃易爆,危險性是燃燒、爆炸、吸入有毒。②氮氣、氬氣,特性是惰性氣體,危害是高壓易爆。
2、易燃液體:①汽油、柴油、煤油、機油、潤滑油、防銹油,特性是易燃液體,危害性是燃燒、污染水體、大氣。②清漆硬化劑、清漆稀釋劑、清漆催化劑、清漆主劑、添加劑,特性是易燃液體,危害性是可燃、腐蝕、污染水體、大氣。③甲醇,特性是易燃液體,危害性是揮發、可燃、吸入有毒、污染水體、大氣。
3、易燃固體:①夾板、發泡板、塑料袋、裝飾板,特性是燃燒散發有毒氣體,危害性是污染大氣。
4、毒害及腐蝕品:①硫酸,特性是液體、腐蝕性,危害性是有強腐蝕性,污染水體、大氣。②鹽酸,特性是液體、揮發性、腐蝕性,危害性是有強腐蝕性,污染水體、大氣。
5、氧化劑:①氫氧化鈉、重鉻酸鉀,特性是液體、強氧化性,危害是強氧化性。
五、 中毒事件的'預防
1、項目經理因定期組織應急成員對工地現場進行防毒檢查,重點檢查毒源存放地、食堂衛生,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2、工長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有毒物品的放置和存放,有毒物品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
3、施工用水和飲用水源分開設置。
4、現場配設應急藥箱、經常使用的應急藥品、簡易的急救擔架。
六、 應急響應
1、施工現場發生中毒事件,發現事故第一人立即大聲呼救,并及時報告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應急響應指揮小組,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醫療急救中心電話:120)。
2、項目指揮接到報告后,即令全體成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和掌握疫情應做到:
(1)立即開展搶救工作,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120)電話求救,講清中毒人員癥狀、發生時間、人數、項目地點,并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達現場,或組織人員由出租車協助搶救送往醫院;
(2)立即向分公司應急救援小組,上報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
(3)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封存現場,封存當天食堂剩余事物和留樣,如嘔吐物,應利用凈塑料袋容器封存,供衛生防疫部門化驗。
3、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高處墜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尊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電話
1、醫療急救中心:120
公安警察:110
火警電話:119
分公司辦公室:0771-4919128
分公司質量安全科辦公室:0771-4918208
2、項目部搶險應急小組成員:
組長:王治濱(13737403738)
副組長:盧宏(13557866168)
組員:莫譽(13978818146)
鐘天林(13788305852)
鄧煥昌(15177100862)
吳漢淵(13878189562)
梁鈺羚(13597118263)
文艷平(13907862827)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4
一、制訂本預案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訂本預案。
二、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較復雜,主要有:
1.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的因素: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老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或自行活動。
2.租用車輛、駕駛員方面的'因素: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技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3.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籌建維修中的危險區域缺少禁令標志或安全保護設施。
三、預防方法:
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嚴格管理貫穿于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經驗豐富,駕技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學校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的設施、設備、器械(具)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求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四、處理程序: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a)報告和報警。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局辦和業務科室,重大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局辦和業務科室,事后詳細書面匯報。若屬交通事故立即報警。
(b)以追快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c)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d)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設施、設備、器械(具)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5
第一條 為及時處理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發生的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
第三條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規劃建設局、環保局、公安局、衛生局、質監局、民政局、供電局、消防大隊以及事故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為成員的市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指揮事故現場的搶險救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搶修排險組、治安保衛組、救護安置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等應急處理小組。
各應急處理小組職責如下:
(一)搶修排險組:制定搶修、排險方案,實施搶修排險,制止燃氣泄漏,開展現場防火、滅火、防爆工作。
(二)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指揮疏散、轉移群眾,維護現場秩序。
(三)救護安置組: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四)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發生原因、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
(五)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鑒定、理賠工作,以及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等工作。
第四 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事故單位應在采取搶修排險措施和搶救傷員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消防大隊、市規劃建設局、市政府值班室。
(一)燃氣企業主要儲存設施發生嚴重泄漏的;
(二)燃氣設備、設施故障導致燃氣大面積進入用戶家庭,造成人員傷亡的;
(三)商業街區、居民住宅密集區燃氣管道泄漏,嚴重危及安全的;
(四)由于燃氣泄漏造成火災、爆炸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
第五條 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發生后,各應急處理小組應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救護,各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一)公安部門應組織警力在現場設立警戒線,做好現場治安保衛和警戒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搶救傷員。
(二)規劃建設、消防等部門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積極開展防火、滅火、防爆和搶險阻漏工作。
(三)醫療衛生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搶救、治療。
(四)供電部門對事故現場要采取斷電、燈火管制措施,在夜間要確保事故現場搶修照明。
第六條 由市規劃建設局牽頭,市公安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質監局、消防大隊配合,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七條 本預案由市規劃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6
應急預案幾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從文體角度看,應急預案是應用寫作學科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
1:如遇發生事故,要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拔打110報警電話,同時組織實施自救。
2:如有人員受傷盡快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3:將車上其他人員帶離出事點,轉移到安全地帶。
4: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領隊應馬上把人員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5: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立刻組織人員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七、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一、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一、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三、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四、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預案由設備管理科負責解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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