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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應急預案

時間:2024-05-26 16:38:11 詩婕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救援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救援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救援應急預案(精選10篇)

  救援應急預案 1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xxxx,報警內線xxxxx。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救援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一)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加強我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廣東省教育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及《韶關市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是我校處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據。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三)在我校管轄的范圍如發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重大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設施及教學設備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處室和每一位干部職工教師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責任和義務。

  (五)各處室、年級和部門應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實施預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處理到位。

  二、工作機構: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指揮領導小組),由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黃葉亭擔任指揮;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副校長劉天虹擔任副指揮,組員由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組成。

  2、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

  3、辦公室掛靠在教導處,辦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張哲勇;救援行動組組長仵利星;疏散引導組組長劉國鋒;安全防護組組長亢廣生;事故調查組組長劉敏。

  三、工作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當遇到突發事件,及時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重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組織召開處理突發事故工作會議,確定救援方案;

  3、檢查督促有關處室、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和教學秩序的工作;

  4、檢查督促各部門責任人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二)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及時了解事故情況,向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并將指揮領導小組領導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3、協調各應急部門之間的關系;

  4、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動組的主要職責

  1、救援行動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實施救援行動。

  2、組織指揮有關責任部門開展人員救護、疏散和學校財產保護工作,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指揮水電工等有關人員提供必要的供電供水,確保應急燈、消防設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導組的主要職責

  1、疏散引導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

  2、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五)安全防護組的主要職責

  安全防護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醫護人員搶救、運送傷員;

  (六)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

  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根據事故的性質,依據國家有關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急救援程序:

  1、事故發生部門要及時將事發情況準確報告指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xxx

  2、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指揮事故的處理工作;各行動組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提出事故救援行動方案,辦公室根據指揮領導小組指令協調好各組的行動,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現場保護等工作。

  五、本預案自發文公布之日起實施

  救援應急預案 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熔鑄分廠停電、停水、停風突發事故的能力,體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熔鑄分廠的安全和穩定,促進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生產中供電系統存在薄弱環節,結合熔鑄分廠生產特點,對全廠停電、停水、停風后能夠及時有效處理,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1.2.1《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2 《國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熔鑄分廠轄區范圍內的停電、停水、停風事故的處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洪災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2 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洪災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2.3 應急響應:洪災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2.4 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洪災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2.5 恢復:洪災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2.6 停電:所有設備停止運行,現場照明熄滅,若在夜間,機房一片漆黑,混合爐停電,爐門無法關閉,爐內鋁液得不到加熱和保溫,天車停止運行。

  2.7 停水:生產線的鑄模和鋁錠無法冷卻,母線生產線的結晶器和母線無法冷卻,生產不能進行。

  2.8 停風:所有氣動裝置停止工作。

  3 工作目標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熔鑄分廠的管理和職能,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 應急處置原則

  4.1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生產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4.2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管理,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充分動員和發揮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依靠職工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映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4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和設施,充分發揮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5 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應急救援體制及指揮系統

  分廠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由廠長、副廠長、主管、專責及各班組長組成,下設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相關班長負責。發生重大事故時,以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廠長任總指揮,副廠長負責全分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分廠交接班室,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分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5.2相關職責

  5.2.1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是分廠發生重大事故時的急救領導機構,負責急救過程中的重大事件決策。

  5.2.2總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審定事故搶救措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安排實施。

  5.2.3主要部門負責人在應急期間,主要協助總指揮調整搶救隊伍之間的聯系,調查和記錄事故的情況,對外請求援助或與相關部門聯絡,以確定警戒形式。

  5.2.4分廠各生產班組建應急救援兼職隊伍,組織實施演習。

  5.2.5領導小組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2.6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

  5.2.6分廠專責負責協助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維護事故現場次序,在搶救火災事故時,組織、調動消防隊撲滅火災,防止事態擴大;負責事故現場及聯系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工作。

  5.2.7分廠主管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5.2.8班組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

  5.3日常以分廠接班室為聯絡指揮部,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即由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

  5.4通訊設備及通訊網絡

  5.4.1報警總機:

  5.4.1.1衛生院

  聯系電話:總值班

  地址:

  5.4.1.2第一人民醫院

  聯系電話:總值班

  院辦:

  地址:

  5.4.1.3公安消防大隊

  聯系電話:手機119

  固定電話

  地址:迎賓路與黃茨港巷交叉路口南側

  5.4.2公司各部門聯系電話

  6 預警預防機制

  6.1報警程序

  當事故發生時,事故發生部位操作人員立即向當班班長(副班長)匯報,當班班長(副班長)接到匯報后對事故發生部位進行勘察,確定事故情況并打電話向“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匯報,同時打電話向安全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匯報。

  6.2處理警情程序

  6.2.1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天然氣總閥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同時留專人保持與相關部門聯系。

  6.2.2在搶險救災的相關人員未到之前,事故處理工作由當班班長負責指揮,“現場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接到應急救援電話后,立即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6.3事故預分析。

  混合爐長時間停電、不及時處理會導致混合爐凝固、報廢;天車長時間停電會使抬包凝固;普鋁生產線停電導致鑄機停止,爐眼跑鋁、溜槽冒鋁發生爆炸;母線機停電,不及時處理會使爐眼跑鋁、溜槽和中間包冒鋁,發生爆炸,結晶器燒毀;大錠設備長時間停電,不及時處理導致抬包凝固。

  6.4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事故一旦發生,當班班長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并留有專人與上級保持聯系,組長和副組長立即啟動停電、停水、停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投入搶險、排險,并配合協調上級來現場人員的援助,根據險情的不同情況相應安排崗位人員的留守和安全撤離。

  6.5具體應急對策。

  6.5.1外部。打電話通知生產技術部調度室。

  6.5.2內部。設備運行期間發生停電、停水、停風事故時,首先為防止船形澆包復位,提前準備好渣箱,避免鋁液大面積流向地面,飛濺,傷人。

  6.5.3迅速堵眼,清理流槽內鋁液,注意鋁液飛濺,若在夜間,帶好應急燈,嚴防人員摔倒、誤傷。

  6.5.4班長迅速電話聯系主控室,是否能及時恢復,若能及時恢復,故障處理完畢,全面檢查,待電流恢復后,打眼、啟動,投入生產。

  6.5.5若不能及時恢復,作好以下處理工作:

  6.5.5.1派專人檢查混合爐爐眼是否有滲鋁現象。

  6.5.5.2爐門在打開的情況下,通知電鉗工手動關閉爐門,做好混合爐保溫工作。烘烤大量應急渣箱,如常時間停電,將混合爐爐眼打開,通過溜槽放入應急渣箱。

  6.5.5.3天車正在倒料的情況下,應及時手動回包,打好包卡,派人監護不許他人靠近,天車操作桿置于“零”位,天車工不許沿天車軌道下車,在車上待命。如停電超過一小時,聯系調度要吊車將抬包吊下,將鋁液倒入預熱好的渣箱。

  6.5.5.4普鋁生產線機組開關置于“手動”位置,清理好現場。各崗位不許離開,原地待命為送電恢復生產做好準備。循環水系統開關置于關閉位置,檢查好水位,堅守崗位。

  6.5.5.5母線生產線停電時,及時堵住爐眼,將中間包和溜槽鋁液放入渣箱并清理干凈。操作臺開關置于“關閉”,壓緊輪復位,用工具將母線和結晶器分離。循環水系統開關置于關閉位置,檢查好水位,堅守崗位。

  6.5.5.6大錠生產線停電時,及時通知電鉗工將抬包傾翻機手動落下,把抬包卡具松開,通知吊車將抬包吊出、鋁液倒入渣箱。真空吸盤如有鋁錠,派人做好監護。循環水系統開關置于關閉位置,檢查好水位,堅守崗位。

  6.5搶險人員應根據擬定的方案,在做好個體防護的基礎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時搶險、排險,消除事故,防止事故擴大。

  6.5.7對其他人員的要求。包括司機、外來人員,一定要按“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車輛通行暢通及相關的救護搶險。

  7 停電的特性

  停電會使供水系統停水、空壓站停風,夜間時廠房處于黑暗。

  8 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1.1電話:

  8.1.2公司各部門聯系電話

  8.2宣傳、培訓和演習

  熔鑄分廠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的具體規定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應急措施和相關記錄。熔鑄分廠從實際出發,針對危險目標可能發生的事故,加強對救援隊伍的培訓,近期組織多次模擬演習,把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搶救隊伍。根據危險目標的基本情況,模擬事故狀態,制定出各種事故狀態下的應急處置方案,包括火災、爆炸等,同時還包括通訊聯絡、搶險搶救、醫療救護、傷員轉移、人員疏散、生產指揮、上下級聯系、場外救援方案等訓練和演習。

  一旦發生事故,“現場指揮領導小組”能夠正確指揮,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9 預防事故的措施

  工作前檢查好,工作中勤巡視,發現異常及時匯報。

  10 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中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如:組織搶救得力,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按分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對在應急行動中不履行相應職責的班組和個人,如瞞報、謊報、拖延上報,不按應急程序及時開展應急行動等行為,按分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由此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加說明:

  11 附則

  11.1 本預案由熔鑄分廠負責制定,維護和解釋。

  11.2 本預案原則上每年更新一次。

  11.3熔鑄分廠各班組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經分廠審定后,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

  11.4本預案印發各班組。

  11.5本預案自公司發布之日起生效。

  救援應急預案 4

  在任何工業活動中都有可能發生事故,尤其是隨著現代工業地發展,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質,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慘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由于自然或人為、技術等原因,當事故或災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時候,建立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已成為抵御事故或控制災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關鍵甚至是唯一手段。

  第一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及特點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下述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

  由于特種設備自身的特點,特種設備事故往往具有發生突然、危害范圍廣的特點,因而決定了特種設備應急救援行動必須做到迅速、準確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應急響應機制,能迅速準確地傳遞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應急力量和設備、物資等資源;在最短的時間里建立統一指揮與協調系統,開展救援活動。準確就是要求有相應的應急決策機制,能基于事故的規模、性質、特點、現場環境等信息,正確地預測事故的發展趨勢,準確地對應急救援行動和戰術進行決策。有效,主要指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決于應急準備的充分性與否,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落實、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機制等。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管理

  盡管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應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應急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理,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了“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盡管在實際情況中這些階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階段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而且每一階段又是構筑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之上,因而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的相互關聯,構成了事故應急管理的循環過程。

  (一)預防

  在應急管理中預防有兩層含義,一是事故的預防工作,即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實現本質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或后果的嚴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離、設置防護墻以及開展公眾教育等。從長遠觀點來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預防措施是減少事故損失的有效方法。

  (二)準備

  應急準備是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包括應急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的落實、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施)、物資的準備和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其目標是保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能力。

  (三)響應

  應急響應是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的應急與救援行動。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和外部求援、急救與醫療、消防等。其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群,盡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復

  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首先應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要求立即進行的恢復工作包括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清理廢墟等。在短期恢復工作中,應注意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長期恢復包括廠區重建和受影響區域的重新規劃和發展。在長期恢復工作中,應汲取事故和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開展進一步的預防工作和減災行動。

  四、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構成

  (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往往涉及單位的各個部門,因此應預先明確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相應任務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比較典型的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機構構成包括:

  1.應急救援中心

  2.應急救援專家組

  3.醫療消防等

  4.后勤保障組織

  第二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策劃與編制

  一、編制事故應急預案的作用

  事故應急預案在應急系統中起著關鍵作用,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響和后果的嚴重程度,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各個方面所預先作出的詳細安排,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應急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

  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的突出重要作用和地位體現在:

  (1)應急預案明確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應急預案成為各類突發重大事故的應急基礎。通過編制基本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足夠靈活,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開展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于及時向上級應急部門求援;

  (5)有利于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

  應急預案應進行合理的策劃,做到重點突出,反映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風險,并避免預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時應充分考慮下列因素:①本單位特種設備的數量、種類及分布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等;②本單位以及上級機構已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情況;③本單位以往事故的發生情況;④周邊單位重大危險對本單位可能帶來的

  救援應急預案 5

  為規范辦事處消防安全的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省古城保護條例》和《省古城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轄區消防安全事故。

  三、預案啟動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啟動本預案:

  (1)火勢較大,有可能造成較大財產和經濟損失時。

  (2)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時。

  (3)辦事處認為需要啟動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辦事處統一指揮,協調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社區、部門、學校、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社區、部門、學校和各企業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機制。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傷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人員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常備不懈,平戰結合。辦事處消防安全應急小組要作好物質儲備、預案演練、隊伍建設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預防、預警機制。

  (4)信息共享,資源整合。發生各類火災事故時,由辦事處統一指揮調度,同時應逐級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辦公室工作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辦事處設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辦事處主任李旦同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何一鳴同志擔任,指揮部下設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后勤保障組三個組。

  安監辦是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的負責日常工作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安監辦主任劉宇同志兼任。

  2、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擔辦事處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并督促、指導、協助各社區、部門、學校和企業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指導各社區、部門、學校、企業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及消防演練。

  (2)接到火災事故發生報告后,負責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匯報,保持與各工作組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救援進展情況信息,保障整個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3)負責協調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

  組長:

  部門:

  職責:

  (1)組織無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封閉火災現場并設置危險警戒線;

  (2)防止群眾私自返回火災現場無序搶運設備、物資等;(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

  組長:

  部門:

  職責:

  (1)接到火災通知后,負責第一時間將配備的應急滅火設備運送到火災現場并參與滅火撲救,同時根據火勢情況,請求消防大隊支援;

  (2)負責立即切斷火災現場電源、易燃易爆氣源及其他可能影響火勢蔓延、擴大的危險源頭,防止火災事故擴大化;發生傷亡情況的,組織醫務人員對傷員立即進行搶救。

  3、后勤保障組

  組長:

  部門:

  職責:

  (1)建立火災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向指揮部、各工作組通報信息;

  (2)負責緊急調度車輛運送救火設備及物資等;

  (3)配合組織醫務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

  七、應急滅火救援程序

  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后,根據起火位置、火勢大小,立即調派人員到現場撲救,同時向消防大隊報警。各組長、負責本組人員的召集,帶領本組人員實施具體的應急處突任務。

  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組織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并設置危險警戒線,對現場進行封閉,清退無關人員,維護火場秩序,防止人員發生傷亡。

  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及時了解火災現場火源位置、滅火水源方位及現場已有的消防設備設施等;切斷電源,進行及時撲救、防止火勢蔓延,盡量減少火災損失。

  后勤保障組要落實車輛、滅火設備、物質等應急保障,同時做好信息通報工作。

  火災撲滅后,安監辦要協助消防隊做好消防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并要求涉事社區、部門、學校、企業要抓好消防整改。

  救援應急預案 6

  一、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北京街商業廣場所有場所。

  二、總則

  (一)為做好本街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應急機制,落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責任制,部署消防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災事故發生各職能相關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并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以下簡稱:消防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是本街區發生火災事故時,組織撲救、救援、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所遵循的依據。

  (三)本預案在本街區范圍內發生火災時由總指揮宣布啟動。

  三、消防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

  總指揮由指揮,各部門行政正職任成員。

  消防應急預案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兼任。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范、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成員由相關部門行政人員擔任。

  (二)消防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機構人員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公司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的工作,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進行指揮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項工作。

  3.指揮部下設拆卸組、滅火組、疏散組、聯絡組、治安組和救護組。各組具體職責見’消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預案流程圖”。

  4.指揮部成員職責: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本部門消防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火災危險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必須掌握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消防設施配備是否到位等基本情況。一旦本轄區內發生險情,立即報告消防應急指揮部,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暢通,指揮部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四、技術措施

  (一)發生火災由總指揮宣布啟動消防預案,人事行政部主任、保安隊長、各部門負責人、保衛人員應立即在火災現場前匯集,組織和指揮滅火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二)消防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前,事故現場地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火災現場的報警、滅火及人員疏散。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聽從指揮部指揮。

  (三)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后,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視事故情況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

  (四)報警

  (1)任何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保安部報警,并報告部門負責人,同時說清

  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及數量、火災狀況等。保安部電話:,保安部應立即報告消防應急總指揮,并組織前期撲救。

  (2)接到火警后,保安部和該事故現場地部門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況發生的火災事故較大時,保安部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急救電話(120)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并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同時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相關人員立即趕到火災現場。

  (五)發生火災后接警處理程序

  (1)接到火災事故報警電話后,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指揮部有關人員應迅速到達報警地點確認。

  (2)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和動機,采取相應措施,并認真做好記錄。

  (3)如確有災情發生,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利用現場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必要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和120

  (4)情況處理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備備用狀態。

  (六)初起火災的處置

  (1)發現火災,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拆卸組迅速切斷起火部位或樓層電源,為撲救火災創造條件。

  切斷電源操作的注意事項

  ①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迅速果斷、急而不慌、忙而不亂。

  ②對高壓或電網,切斷電源時必須嚴格遵守倒閘操作規定,防止慌亂中發生誤操作,絕不允許不懂裝懂,盲目操作,以免擴大事故。

  ③夜間撲救火災時,要準備好切斷電源后的照明設施,避免斷電后影響滅火。

  ④切斷電源后,整個過程要統一指揮、統一組織,不要亂發號令,亂指揮,引起更大災難。

  (2)滅火組負責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做到初起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

  (3)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

  (4)火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

  (七)治安

  治安組配備治安器械,負責現場及周圍秩序,嚴防破壞、盜搶行為

  (八)疏散

  由疏散組負責組織實施,疏散的原則:確保生存,相互幫助,快速有序,遠離火場。

  (1)火災發生后,無論火災大小,除必要的.撲救人員外,所有人員應盡快撤離。

  (2)火災發生后,所有車輛應迅速遠離起火現場,騰出疏散、滅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所有人員迅速選擇就近樓梯和出口撤離,應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確保在最短時間遠離火災現場。劃區定門疏散,應盡量遵循就近疏散,靠近起火部位的人員,可先遠離起火部位躲避,再按門疏散。劃區定門的人數,要根據門的排放量計算確定,離起火點近的門,劃定盡量少的人數,使受火勢直接威脅的人盡早脫離險境。劃區定門,落實到人,每個工作人員心中有數,指揮有條不紊,平時,靠消防門處應有工作人員,以便遇事能及時開門,引導疏散。

  (4)若通道阻塞或煙氣較重,無法撤離火災現場時,應迅速選擇遠離火場的房間或樓頂躲避,緊閉房門,堵塞進煙孔洞,防止煙氣熏嗆,并設法向外界呼救。

  (5)人員撤離火災現場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如果來不及切斷電源應向上級匯報,切斷上一級電源。

  (6)人員疏散后應撤離至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九)火災逃生應急計劃

  火災發生時,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

  (2)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門體溫度,如門柄、門體發熱,切不可打開房門。

  (3)撤離房間時,應盡量遵循就近疏散,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

  (4)樓梯走廊煙霧大要盡量低伏。

  (5)緊急出路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梯間后及時把防煙門關閉。

  (十)救護

  救護組對疏散出來的受傷員工進行檢查,現場救護,協助醫院將受傷嚴重者送至醫院搶救,協調與醫院、保險公司的善后處理、賠償工作。

  (十一)整個消防應急預案執行過程中,各組要隨時向聯絡組匯報工作問題和進展情況,協同作戰,不允許個人英雄主義和擅作主張,聯絡組要及時向總指揮匯報,并向各組傳達總指揮指令。

  五、車輛消防預案

  (一)車輛消防的技術措施

  (1)加強消防知識宣傳、每年對駕駛員進行一次消防培訓。

  (2)消防器材每星期檢查一次,在未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得動用轉借。

  (3)司機及乘坐人員禁止在車內吸煙。

  (4)出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消除火災事故隱患。

  (二)滅火

  車輛著火后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火災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做到初起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必要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六、消防事故預防

  (一)預防措施

  (1)消防安全技術措施

  1消防通道、樓梯、過道、地下室等出口處均設有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燈。2公共區域配有滅火器和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

  3商鋪內、過道等公共區域安裝有火災自動感煙報警裝置。

  (2)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保安部每周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模擬火災事故疏散演習。2管理公司每年舉辦一次消防知識培訓班。

  3按照消防法規結合本部門實際對重點部位和場所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及時更換到期的消防器材,確保各種滅火器保持良好狀態。4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電梯內、倉庫等禁煙區吸煙和帶電作業。

  5保安部對公司內各部門消防工作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要求整改的問題經保安部復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保安部負責統籌協調公司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維修和更換。

  (二)滅火器材的使用

  滅火器是一種簡易的滅火工具,使用方便,便于撲救初期火災使用。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可以撲救石油、石油產品、有機溶劑、電器設備和一般物質初起火災,射程為5米。使用方法將滅火器提到距離火場的安全位置,首先上、下翻倒幾次,使干粉松動,使用時要垂直操作,拔掉安全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握住提柄提起滅火器,將噴嘴對準火焰,壓下壓桿即可。

  手提式“1211”氣體滅火器適用撲救各種油類、電器設備、精密儀器以及一切有機溶劑的初起火災。射程為3米,滅火后不留污跡。使用方法同上。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要兩個人配合操作,首先一人將管帶抖開,雙手緊握干粉槍,轉動握柄,將槍口對準著火處;另一人拔掉安全銷,打開控制柄干粉即噴出。將火撲滅后,要注意防止復燃。

  七、事故調查程序

  (一)報案

  (二)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機關的到來。

  (三)做好現場人員的筆錄工作,保管好現場筆錄。

  (四)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對火災的調查。

  八、修訂

  (一)本預案在火災事故調查完畢后由總指揮宣布結束。

  (二)本預案由消防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解釋和修訂。

  救援應急預案 7

  為了二要提升學校應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細致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建議,特制訂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副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小組成員職責:

  副組長:xx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xx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xx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系。

  組員:xx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并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理

  ⑴暫停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非政府不好對中毒人員展開搶救;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實行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維護現場,銷毀余下的食物或者可能將引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被污染的食品,不予封存或監督封存。

  3、對相關用品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銷毀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展開沖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采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于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會用熱堿水全盤潔凈碰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對余下的食物全盤清掃,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出現食物中毒或者疑為食物中毒事故和發送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當及時核對《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表明出現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后及責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訂處理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完結后,立即著手清查隱患,阻塞漏洞,非政府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并對學生展開情況通報和有關教育。

  救援應急預案 8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杜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發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嚴苛全面落實行政人員值守新制和日情況通報制

  根據學校安排的值班表,進一步明確任務,細化目標,強化責任,預防為主,努力將工作做在前頭,每天值班情況在行政會和教師會時進行簡要通報,并填寫在校務日志上,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盡量將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出現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要立即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并在5——10分鐘內上報區教體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組織師生離開危險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二、突發性公共事件向區教體局報告的主要內容就是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出現起因分析、性質的初步判斷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3)事件發生后學校所采取的應急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理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三、突發性公共事件搶修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

  (1)搶險救災隊伍

  組長:xx

  成員:xx年級副組長班主任

  (2)通訊信息組

  副組長:xx

  成員:xx

  (3)后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4)衛生防疫組

  副組長:xx

  成員:xx班主任

  四、安全事故搶修應急trained案

  (1)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出現火災事故時,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并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報告。

  2、迅速切斷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到場有關人員應用領域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時間內撤離師生,把人員撤走至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滅火。

  5、在展開救火的`同時,應當采取有效的隔絕措施,避免火勢擴散。

  (2)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辨認出師生存有相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當快速送來至醫院外科。

  2、迅速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搞好所食用食物采樣工作,以供衛生部門檢驗。如果就是食本資。可望源于。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主動協調有關部門采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搞好家長、家屬的思想工作,平衡他們的情緒。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3)其它不幸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特別是時,應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送傷病者到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2、視情況及時向xx派出所、區教體局報告(教育科xx,辦公室xx)。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告傷病者的家屬或學生家長。

  5、妥善處理有關事宜。

  救援應急預案 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迅速、高效、有序應對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暢通,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水上(包括我省管轄通航水域及有營運船舶的封閉水域)涉及交通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搜救工作。

  1.4工作原則

  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依法規范、科學決策的原則。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水上搜救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廳長、事發地市州人民政府市州長任副指揮長,省地方海事局、省水利廳、省政府新聞辦、省發改委、省安監局、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農委、省水利廳、省民政廳、省環保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湖南監管局、省軍區司令部、武警湖南省總隊、省消防總隊(省應急救援總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省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地方海事局,由省地方海事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指揮部

  統一指揮協調全省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搜救行動;組織采取搜救應急行動,調動所需人力、物力做好相關工作;對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搜救行動作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國家及兄弟省區市水上搜救指揮機構請求幫助與支持。

  2.2.2省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落實省指揮部的各項部署,制定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搜救行動工作程序和工作細則;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記錄、報告、通報和匯總水上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研究協調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具體問題,牽頭起草水上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報告;完成省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省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應急處置和搜救行動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搜救資源和技術支持;負責協調專業和社會救助力量參與水上搜救;指導省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

  省地方海事局承擔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調用事故水域的其他營運船舶及社會救助力量參與搜救;承擔省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省水利廳提供應急處置實時水文資料,組織事發流域水位調度工作,參與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和協調。

  省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做好水上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省發改委指導、審議水上事故預防規劃的編制,支持水上事故預防項目的建設;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省安監局參與水上搜救和船舶大面積污染水域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省公安廳組織公安水警和船艇協助交通、海事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水上搜救應急行動;負責重大應急搜救活動的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維護。

  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協調水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

  省農委負責提供漁船的遇險信息、水上搜救所需的技術支持;負責組織事故現場附近的漁船參加水上搜救應急行動。

  省民政廳參與水上突發事件的.社會救助及善后工作。省環保廳參與船舶大面積污染水域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協調和污染處置,負責提供污染水域的環境監測信息和與水域污染相關的環保技術支持。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組織協調廣播電視、電臺及時發布信息。

  省財政廳負責及時申請、安排和撥付搜救資金、物資,并配合有關部門監督其使用。

  省氣象局負責水上搜救的氣象信息和技術保障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水上搜救應急行動通訊保障工作。

  民航湖南監管局負責提供民用航空器水上遇險信息和搜救技術支持,參與民用航空器的水上搜救指揮和協調。

  省軍區司令部負責組織協調駐湘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水上搜救、船舶大面積污染水域應急處置等工作。

  武警湖南省總隊負責組織指揮武警部隊參與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省消防總隊(省應急救援總隊)負責組織指揮消防部隊參與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2.3 專家組

  省指揮部設立水上突發事件搜救應急專家組,負責為省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水上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協調水上搜救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設在當地海事局,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擔任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執行省指揮部下達的水上搜救工作任務;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方案;開展各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下設若干工作組。

  (1)信息處理組:貫徹執行指揮部指令,負責應急搜救工作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指定指揮船。

  (2)評估判斷組:根據現場險情發展、應急響應方案實施效果做出初步評估,提出調整應急響應措施的意見或結束應急響應行動的建議。

  (3)后勤保障組:指導船舶、設施組織自救、互救;

  負責調集社會救助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4)應急行動組:當險情發生急劇變化時,在能確保降低事故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減少水域污染的前提條件下,有權采取有關合理行動。

  (5)監測監視組:負責應急搜救現場的險情監測、監視,報告現場情況或請示緊急事項。

  (6)警戒警備組:負責現場交通管制,維護通航秩序。

  (7)善后處理組:負責清場和撤離現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并做好善后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預警

  各級水上搜救機構應結合日常管理加強轄區水域可能引發水上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的調查、分析和登記,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及時通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單位應根據水上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風險等級和性質,制定防范應對措施,加強日常監控、檢查。

  預警信息監測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通過信息播發渠道向有關方面發布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預警信息。預警信息一般包括氣象、水文、地質等自然災害預報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引發水上突發事件的信息。

  3.2信息報告

  3.2.1報告程序

  值班人員發現險情或接到事件報告時,應立即與事發地有關部門聯系,迅速確認水上突發事件性質和等級,并及時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

  3.2.2報告內容

  報告水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快捷、準確,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傷亡人數、經濟損失、損害程度等情況;

  (3)事發船舶及所屬單位相關情況;

  (4)事件的簡要經過及目前處置情況;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4.應急響應

  4.1事件分級

  水上突發事件根據其對生命安全、水域環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趨勢,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4.1.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水上突發事件(Ⅳ級):3人以下落水待救或10人以下人員遇險;300總噸以下普通貨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觸損、擱淺、風災等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船舶溢油5噸以下。

  4.1.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水上突發事件(Ⅲ級):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落水待救,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遇險;300總噸以上1000總噸以下普通貨船發生事故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船舶溢油5噸以上20噸以下。

  4.1.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水上突發事件(Ⅱ級):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落水待救,或30人以上60人以下人員遇險;1000總噸以上3000總噸以下普通貨船發生事故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船舶溢油20噸以上100噸以下。

  4.1.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上突發事件(Ⅰ級):30人以上落水待救,或60人以上人員遇險;3000總噸以上船舶發生事故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船舶溢油100噸以上。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4.2.1 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水上突發事件,縣市區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Ⅳ級響應,組織實施應急搜救,并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州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

  4.2.2 Ш級響應

  發生較大水上突發事件,市州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Ш級響應,組織實施應急搜救,并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省指揮部。

  4.2.3 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省指揮部立即啟動Ⅱ級響應,各成員單位根據省指揮部的指令和預案規定的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搜救行動,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家海上搜救應急指揮部。

  4.2.4 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省指揮部應將水上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搜救應急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海上搜救中心,并提請國家海上搜救中心啟動Ⅰ級響應,省指揮部在國家海上搜救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進行應急搜救。

  4.3應急處置

  險情發生后,事發地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搜救等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按規定報告事態發展。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組織指揮交通運輸、海事、公安、消防、醫療衛生等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根據搜救目標的具體位置或者可能位置,確定搜救區域。

  (2)制定現場具體救助方案并組織實施,必要時報上級指揮部同意后實施。

  (3)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若干應急反應小組進行救助。

  (4)組織和指揮事發現場或者附近的救援力量,為現場救助力量指定適當的搜救方式,分配搜救任務,組織搜救行動,同時應當確保其安全。

  (5)迅速組織現場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6)全面了解和掌握現場情況,確定現場聯系方式,保持與上級指揮部聯系,及時反饋現場信息。

  (7)安排做好現場搜救行動的詳細記錄,包括現場救助力量和設備情況、事故或者險情情況、搜救情況等。

  (8)如出現污染情況,應當組織做好取樣、取證工作,并取得當事人確認。

  (9)根據現場情況變化,確定救援力量使用方案,對上級指揮部制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提出建議意見。

  (10)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善后處置。

  4.4信息發布

  各級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湖南省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應急結束

  船舶、設施、航空器或人員等遇險對象已脫離險境或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與清除,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當地醫療衛生部門負責獲救傷病人員的救治;當地民政部門負責獲救及死亡人員的安置及善后,組織社會救助;當地人民政府港澳臺及外事僑務部門負責港澳臺籍及外籍傷亡人員的安置。

  5.2調查評估

  水上突發事件救援處置工作結束后,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會同指揮機構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對事件進行調查和總結評估,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報送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市州水上搜救專業隊伍和駐湘部隊水上力量為水上搜救應急行動先期處置隊伍,省水上應急搜救基地的專業應急搜救隊伍作為后續處置隊伍,并視情況向國家海上搜救中心和相鄰省區市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提出增援請求。

  6.2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水上搜救應急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6.3通信保障

  各級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建立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通訊錄,明確聯絡方式,加強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系。

  6.4物資與技術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調撥和更新應急配送系統,保障應急所需物資;建立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及備用制度等方案;組織相關科研機構對我省水上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開展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與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水上應急搜救指揮機構應加大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的宣傳,加強水上搜救機構工作人員和水上搜救專業救助力量的業務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水上突發事件搜救應急知識和技能。

  各級水上搜救應急指揮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應急響應中各崗位責任,針對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修訂完善。

  7.2責任追究

  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給予責任人員相應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交通運輸廳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提請省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救援應急預案 10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醫患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針對重大傳染病疫情事件、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地震、水災、恐怖襲擊、生化襲擊事件)等事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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