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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上市協議書(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債券上市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債券上市協議書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規范股票上市行為,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證券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及《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查,認為乙方符合上市條件,批準其股票上市。
第三條乙方股票在__證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并遵守《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的有關規定,并履行相關義務。
第四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
第五條乙方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負責其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乙方在聘任董事會秘書的同時,應當另外委任一名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在董事會秘書不能履行其職責時,代行董事會秘書的職責。
第六條乙方董事會秘書和授權代表應當將其通訊聯絡方式報告甲方,包括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訊聯絡方式。
第七條乙方解除對董事會秘書的聘任或董事會秘書辭去職務時,乙方董事會應當向甲方報告并說明理由。同時,乙方董事會應當按《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聘任新的董事會秘書。
第八條乙方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第九條乙方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其它報告為臨時報告。乙方應當依照《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規定及時、準確地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第十條當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或者甲方認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詢有關問題時,乙方應如實答復甲方的查詢,并按甲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乙方披露的信息進行形式審查,對其內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向其他證券市場公開的信息,應同時向甲方市場公開。若乙方向境內外其他證券市場公開的信息與其向甲方市場公開的信息有差異,應向甲方說明并公告。
第十三條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原則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并說明理由、計劃停牌時間和復牌時間;對于不能決定是否申請停牌的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甲方。甲方根據《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亦可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或自行決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復牌事宜。
第十四條甲方依照《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八章的規定處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復牌事宜。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月費,上市初費為30,000元人民幣,上市月費的標準為:以500元人民幣為基數(按5000萬股股本計),每增加1000萬股股本,月費增加100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2500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上市初費應當在上市日前三個工作日交納。上市月費自上市日起第二個月至除牌的當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納,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預交。逾期交納上市費用,甲方按應交金額的0.03%收取滯納金。
第十七條乙方的上市股票暫停上市后復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納上市初費;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經交納的上市費不予返還。
第十八條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為,甲方將依據《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處分。
第十九條若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的內容有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__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協議中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協議雙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債券上市協議書 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申請其發行的債券在甲方上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甲方業務規則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__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以及甲方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債券上市申請進行審核,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同意乙方債券在甲方上市。
本協議中上市債券的基本情況如下:
債券名稱:
簡稱:
代碼:
信用評級:
擔保人(如有):
債券面額:
期限:
利率:
發行價格:
發行總量:
交易平臺:
募集資金數額:
主管機關批準文號:
第二條 乙方承諾按照債券有關募集文件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第三條 甲方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__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發行上市的.債券實施監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管。
第四條 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承諾并保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__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上市費用及其標準,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上市費用,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第六條 乙方應當于上市前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披露上市公告書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條 乙方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其他報告為臨時報告。
第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__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披露的信息進行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當及時將債券評級機構對債券信用等級的評定情況以及債券信用跟蹤評級的變動情況報告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聘請董事會秘書或者相應專職人員一名,負責與甲方聯系,并負責信息披露工作。董事會秘書或者專職人員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__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 與本協議有關或者因本執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發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或者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文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債券上市協議書 3
甲方:(債券發行人)
乙方:(債券上市代理機構)
根據《證券法》和《債券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正、誠信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債券發行
1、甲方同意向乙方發行債券,并授權乙方為甲方債券上市交易的代理機構。
2、債券的種類、發行總額、期限、利率等具體內容詳見甲方提供的《債券發行說明書》。
3、甲方應在債券發行前將《債券發行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交付乙方,乙方應及時進行審核并提供專業意見。
二、債券上市
1、乙方應在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前提下,按照市場情況和乙方內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組織債券的上市交易,并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債券上市的申請和相關信息。
2、乙方應根據市場情況及時提供有關債券市場的行情信息和專業意見,協助甲方進行市場研究和投資決策。
3、甲方應在乙方的指導下,認真履行債券上市后的各項義務,保證債券發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一方未能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債券發行失敗或發行人行為不當而導致債券上市失敗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債券上市失敗或市場異常而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變更。
2、本協議期滿前,雙方應進行續約或終止協議的商談。
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未進行續約或未能達成續約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債券上市完成并完成相關手續后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債券上市協議書 4
甲方:(債券發行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債券承銷商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
1.甲方是本次債券發行的債券發行人;
2.乙方是本次債券發行的承銷商;
3.雙方就甲方債券在中國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上市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債券在交易所上市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債券上市的基本要求
1.甲方應按照交易所相關規定和要求,制定和公告債券上市的具體方案。
2.甲方應在債券發行前,就債券發行的有關事項與乙方簽訂債券承銷協議,明確雙方在債券承銷中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債券發行相關的資料和信息,并接受乙方對債券發行有關事項的調查和核查。
第二條 債券上市的程序
1.甲方應按照交易所相關規定和要求,向交易所提交債券上市申請。
2.交易所將根據債券上市申請材料的審核結果,決定是否接受甲方債券的上市申請。
3.若交易所決定接受甲方債券的上市申請,則交易所將安排債券上市交易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4.債券上市后,甲方應在交易所公告債券的交易時間、交易規則、債券的流通性和價格波動等信息。
第三條 債券上市后的管理
1.甲方應在債券上市后,及時履行債券發行的`有關承諾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本金等。
2.甲方應根據交易所的規定,按時公告債券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債券的市場交易情況、利息和本金支付情況等。
3.若甲方違反債券上市協議的規定,給乙方或交易所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 債券上市的保證
1.甲方應對其所提供的與債券上市相關的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若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存在虛假或不完整情況,給乙方或交易所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釋
1.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協議內容,應通過書面形式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2.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有與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相關規定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相關規定為準。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債券上市之日起十年。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債券上市協議書 5
甲方:(債券發行人)______________
乙方:(證券公司)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擬發行債券,并擬將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乙方為證券公司,擬協助甲方進行債券上市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債券名稱、債券代碼及債券發行數量
甲方擬發行的債券名稱為_____________,債券代碼為_____________,債券發行數量為_____________。
甲方將根據市場需求,確定債券的發行時間、發行方式、發行利率、還本付息方式等相關事項,并提交相關材料至證券交易所備案。
第二條 債券上市條件
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前,需符合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并獲得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批準。
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后,需按照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進行交易、結算等操作。
第三條 債券上市交易安排
甲方應在證券交易所備案并獲得上市批準后,向證券交易所提交債券上市交易安排相關材料。
證券交易所應按照相關規定,安排債券上市交易,并發布相關公告。
甲方應根據證券交易所的安排,及時公布債券的基本信息、價格走勢等相關信息。
第四條 乙方職責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進行債券上市交易。
乙方應及時了解債券市場動態,為甲方提供市場分析、交易建議等相關服務。
乙方應按照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協助甲方進行交易、結算等操作。
第五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保證債券發行及上市交易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并及時履行還本付息義務。
甲方應按照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報送債券信息、交易數據等相關信息。
甲方應遵守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秩序。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守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秩序。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市場分析、交易建議等相關服務。
乙方應及時履行交易、結算等相關義務。
第七條 費用
債券上市交易所需要支付的`相關費用,由甲方和乙方按照相關比例分攤。
債券上市交易所需要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保密
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技術資料等,均應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本協議履行完畢后,雙方仍應保持保密義務,不得泄露對方的商業秘密、技術資料等。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如需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雙方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協議書 6
甲方(債券發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上市交易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希望將其債券在乙方的證券交易市場上市交易,并接受乙方的監管,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上市標準
甲方債券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甲方應當提供與上市交易有關的信息和文件,并按照中國證監會、上交所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第二條 上市費用
甲方應當承擔上市交易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交易所收取的交易傭金、信息披露費用、市場推廣費用等。
甲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相關費用,確保上市交易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上市程序
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按照上交所的規定和要求,向乙方提交上市申請。
乙方應當根據上交所的規定和要求,對甲方提交的上市申請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接受甲方的上市申請。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審核結果,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完善,確保上市申請符合上交所的規定和要求。
如甲方的上市申請被接受,乙方將向甲方發出上市通知書,并指導甲方進行上市交易的相關操作。
甲方應當根據上市通知書的要求,完成上市交易的相關手續,確保上市交易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信息披露
甲方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上交所的規定和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與債券上市交易有關的信息。
甲方應當在債券上市交易期間,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披露重要信息和公告。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信息披露工作,并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第五條 風險提示
債券投資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利率風險,投資者應當謹慎評估風險承受能力,并在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范圍內進行投資。
甲方應當承諾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并按照約定進行信息披露,確保投資者的權益得到保護。
第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債券上市交易期限。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協議書 7
甲方(債券發行人):
乙方(上市申請機構):
鑒于: 甲方為一家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有權利發行債券; 乙方作為債券上市申請機構,有義務為甲方的債券提供上市服務;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債券上市發行
甲方擬發行債券,具體數量、利率、期限、發行價格等信息以發行公告為準。
甲方同意將其債券發行的申報、注冊、交易、結算、信息披露等事宜委托乙方辦理。
乙方同意承擔甲方債券上市的.相關事宜,并協助甲方開展上市前的準備工作。
二、債券上市申請
乙方應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甲方債券上市的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應在申請債券上市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請表、債券募集說明書、甲方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等。
三、保密義務
甲方和乙方應對本協議涉及的商業秘密和技術信息嚴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商業秘密和技術信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四、協議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不得進行修改或解除。
如本協議因任何原因需要解除或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
五、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雙方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債券上市協議書 8
甲方(發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甲方債券發行上市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債券發行概況
債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發行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面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票面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發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債券上市交易
債券上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信息披露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承諾
甲方承諾債券的發行及上市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方承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開披露債券發行上市的有關信息。
甲方承諾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保證債券的正常交易和清算。
四、乙方職責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甲方要求,提供上市交易的技術和服務支持。
乙方應當在債券上市交易前,協助甲方辦理債券發行上市的相關手續。
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提供債券交易情況和市場變化等信息。
五、債券上市后的信息披露
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提供債券發行上市的有關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開披露債券交易情況和市場變化等信息。
乙方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債券上市后的信息進行審核、發布和傳播,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協議生效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債券發行上市之日起三年。
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協議書 9
甲方:債券發行人(以下簡稱“發行人”) 乙方: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
鑒于:
發行人依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交了上市申請;
交易所認為發行人的上市申請符合上市規定,并已決定接受發行人的上市申請;
發行人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上市規定,接受交易所的監管和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債券上市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發行人上市的債券
1、本債券發行人為_____________,上市交易所為_____________,本債券的債券代碼為_____________。
2、本債券的債券期限為_____________,本債券的發行總額為_____________。
3、本債券的債券面值為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行人上市的申請
1、發行人已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提交了上市申請,并按規定履行了申請上市所需的相關手續。
2、發行人保證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及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合法,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3、發行人保證本協議的簽署是基于自愿原則,并已得到有權機構的授權和批準。
第三條 交易所上市的監管
1、發行人將嚴格遵守交易所的上市規定,如有違反,應立即予以糾正,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發行人將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及時向交易所報送財務報表、業績報告、公告等相關信息。
3、發行人應當定期公告債券發行人和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
4、發行人應當定期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會議,及時通報上市情況。
第四條 上市交易
1、本債券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并通過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商進行交易。
2、本債券的交易方式包括現貨交易、競價交易和協議交易等方式。
3、發行人和交易所保證本債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 其他
1、發行人保證按照有關規定向交易所提供所需的相關信息,并保證及時履行報告、公告、披露等義務。
2、發行人應當及時糾正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對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協議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執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應當提交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債券上市協議書 10
甲方:(債券發行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乙方:(債券上市代理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鑒于甲方為債券發行人,擬發行債券并通過乙方進行上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共贏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發行債券
甲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行債券。債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債券名稱、債券代碼、債券發行規模、債券期限、債券利率、還本付息方式等。
第二條 上市交易
乙方負責將甲方的債券上市交易。甲方同意將債券上市的有關信息向乙方及時披露,并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債券上市的相關工作。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負責對甲方債券上市的交易情況進行監管。
第三條 上市費用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債券上市的相關費用,具體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債券上市代理費、信息披露費、交易費、監管費等。費用的.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債券的轉讓和質押
甲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允許債券持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券,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債券持有人轉讓債券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同意將債券質押給乙方,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債券質押期間,乙方有權根據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處置質押的債券。
第五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發行債券,或未按時支付債券的本息,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要求甲方履行債券上市協議的義務,并及時向債券持有人披露相關信息。
第六條 協議變更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協議解除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應向對方賠償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本協議在有效期屆滿前,若任何一方未提出書面續約申請,則自動終止。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債券發行人) 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債券上市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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