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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委托代理合同(精選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險委托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程興處理甲方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__________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交通等費用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終止,甲方自行承擔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關法律后果,并保證不再糾纏相關案件參與人員,甲乙雙方之間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結事宜。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對方或案件其他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_____份(已交公安機關的一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本協議生效時,甲方需退還同乙方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及收取律師費發票各一份。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承辦律師: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2
甲方:乙方: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托中國建設銀行住房信貸部(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保險業務,具體協議如下:
一、代理業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個人抵押貸款商品住房保險》業務。
二、雙方義務
甲方:(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險種的條款、費率、單證等實務手續,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輔導。
(二)按合同規定的.險種及承保質量付給乙方勞務費。
(三)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甲方對乙方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為他人代理同類保險業務。
(二)乙方須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并按甲方的具體要求,收集保存好有關單據和資料,建立好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及時上劃保費,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須保質保量地辦理好業務手續,并及時收取保險費,遇到問題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協調解決。
(五)乙方超越代理權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保險代理手續費
甲方按實際到帳保費的 %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險代理期限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反代理合同規定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代理期滿兩個月前,經書面通知對方,則代理合同期滿時終止;
2、甲方和乙方達成解除合同協議,則保險代理終止;
3、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某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 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 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 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限屆滿前 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 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托授權范圍(委托權限)
1、購買清單:
序號
物品名稱
規格
品牌
數量
備注
2、總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之間。
3、所購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報酬
1、乙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托事宜,甲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___元。
2、如果在委托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則按________元/件計算,作為報酬。
3、如果在委托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委托事項,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___元人民幣。
四、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受托方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委托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元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受托方自己負擔。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委托酬金在受托方完成委托事宜后________日內一次支付。
2、其他完成委托之必要費用先由受托方墊付,每星期五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托授權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受托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托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托方。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軍事行動、政府法令、電訊部門故障及檢修信道中斷造成無法查詢等)致使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保險業務,具體協議如下:
一、代理業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個人抵押貸款商品住房保險》業務。
二、雙方義務
甲方:
(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險種的條款、費率、單證等實務手續,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輔導。
(二)按合同規定的險種及承保質量付給乙方勞務費。
(三)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甲方對乙方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為他人代理同類保險業務。
(二)乙方須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并按甲方的具體要求,收集保存好有關單據和資料,建立好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及時上劃保費,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須保質保量地辦理好業務手續,并及時收取保險費,遇到問題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協調解決。
(五)乙方超越代理權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保險代理手續費
甲方按實際到帳保費的 %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險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未續簽,則代理合同自動延續至下一個保險代理年度。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反代理合同規定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代理期滿兩個月前,經書面通知對方,則代理合同期滿時終止;
2、甲方和乙方達成解除合同協議,則保險代理終止;
3、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7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托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告知:委托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托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范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于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風險告知:代理關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并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委托人應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對授權范圍予以明確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并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后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于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托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后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并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后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后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于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并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銷委托。乙方辭去委托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托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于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并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于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后,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8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托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后擬定,不屬于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9
甲方:吉林XX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處互惠的原則,依據《民法典》和《種子法》的有關條款,就種子供銷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訂購的品種為銷售區域:
一、質量指標:
二、運輸:
乙方要求貨運方式為 :
三、甲方為乙方供應的種子是經過嚴格檢驗和產地檢疫,無蟲害,霉菌,細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雜物,保質保量供給乙方所訂購的種子;在收到乙方購種款8小時內為乙方及時發貨,并將發貨清單,票據隨貨寄出。
四、乙方購種時需注明品種名,編號,數量及收貨人詳細地址,姓名,編碼,電話傳真及運輸方式,在簽定供貨合同后,及時將貨款付給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種子后請及時復核數量和重量,進行芽率的抽檢,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間若無異議甲方則視為種子合格。
五、違約條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后及時為乙方發貨;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拒不發貨。
交貨的時間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范圍內。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種子,由于種子本身遺傳基因復雜和栽培環境的影響可能會發生變異,如果發生與種子相關內容不符的39;質量和數量問題,甲方負責所供種子單價以內的`責任,但不承但因倉儲,運輸,管理栽培不當,栽培技術及異常環境氣候因素引起的表現性狀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發生其他質量糾紛需根據《種子法》協商解決。
六、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遵守本協議條款的認真落實。
七、協議有效期:全同簽定之日起至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并簽字后生效(傳真件有效),訂購單不夠時可書寫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手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10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許可證號碼:
負責人: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本保險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個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 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保險代理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保險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為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
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保險代理合同內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于保險保險代理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了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秘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保險代理合同訂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保險代理合同的請求后,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 作為乙方履行本保險代理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保險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保險代理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范圍、險種范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保險代理合同內容進行變更,并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保險代理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保險代理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保險代理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秘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
1、本保險代理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保險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 %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應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者在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保險代理合同義務或違反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保險代理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保險代理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代理合同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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