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3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
一、裝卸
1、搬運、裝卸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摔、碰、拖拉、翻滾、野蠻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等,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沒有劃定禁火區,作業人員違章吸煙或動用明火,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二、運輸
1、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行駛中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翻車、撞車,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危險化學品包裝不合格或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在行駛途中發生泄漏,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混裝混運互為禁忌物料,運輸中由于貨物相互擠壓致包裝破漏,二種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料混合,會引發著火,爆炸事故。
三、撲救不當
發生火災時,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滅火方法,使用不適當的滅火器材,致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危險。
四、儲存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過程中的著火源控制不嚴,各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煙、汽車排氣管火星、煙囪飛火等外來火種;內部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等,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2、產品變質。有些危險化學品長期不用,仍廢置在倉庫中,又不及時處理,往往因變質而引起事故。
3、養護管理不善。倉庫建筑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著火或爆炸。
4、違反操作規程。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風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
5、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險品庫房建筑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濕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6、雷擊。危險品倉庫或露天的儲罐遭受雷擊,發生火災事故。
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措施
一旦化學品泄漏,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泄漏的危險、危害。處理泄漏根據具體情況應從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疏散有關人員,隔離泄漏區。根據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征而定。
2、切斷火源。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時,立即停止泄漏區周圍一切可以產生明火的作業,嚴禁火種。
3、處理人員的個體防護。根據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質,選擇適當
的.呼吸器、防護服、橡膠長靴、膠皮手套等防護用品進行防護。
4、堵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如堅固包裝容器桶蓋,在漏點打卡子,包裝桶底部滲漏時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伙。
6、利用圍堤火容。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范圍擴大。
7、沖洗。對能溶于水或能與水混合的物質,用水大量沖洗,并收集廢水,使之流入污水處理系統或集中處理。
8、轉移回火。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用適當器具對泄漏物進行回火。
二、火災事故處理措施
1、火災撲救。裝卸、運輸中發生起火事故,組織現場人員根據著火物料的特性采用相適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和控制。
2、報警。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人員緊急撒離或轉移。火災發生時,組織現場人員和周圍人員向逆風向安全地帶轉移。滅火人員在火災熱輻射超過或估計超過人體的安全限度時,要采取緊急避難或人員撒離。
4、防止火災擴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況下,組織人員將火場附近的危險化學品物料,盡快運出,遠離火災現場。對無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裝物料,用水冷卻,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場上如果有液體流淌火,用黃沙、泥土等,構筑起堤壩進行堵截,阻止火勢蔓延。
6、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向消防人員介紹燃燒物料名稱、數量、危險性、有無毒性等情況,積極配合消防隊滅火。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布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script>s("content_relate");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02-12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02-16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02-18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2篇02-12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2篇)02-12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3篇)02-16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通用17篇)02-16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7篇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