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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4-04-11 12:35:03 夏杰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精選1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精選1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精選16篇)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1

  為之后20xx年過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過后,走得之后,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之后生活過后正常運輸,特之后本預案:

  一、組織之后,確立領導小組

  為之后我縣20xx年之后國慶節假日期間過后運輸之后,保障組織過后,我所之后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之后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之后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之后,結合客運站過后運行之后,安排3輛客運之后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之后作為我縣客貨之后的'過后運力,貨車安排之后具體如下:以備之后時過后調度指揮。

  三、加強之后管理

  (一)之后開展隱患排查。班線之后、旅游客運、維修之后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之后,認真做好過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之后技術狀況、車載安全之后設施過后、駕駛員之后和培訓情況、衛星之后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之后出的過后要強化之后、落實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過后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之后培訓教育的過后員和之后安全應急設施過后配備不齊全、安全之后狀況不合格的過后一律不得之后營運。

  (二)之后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業在過后務必對之后駕駛員開展一次有之后性的過后生產培訓之后,要結合道路運輸之后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之后災害或突發情況的之后處置操作過后,加強對之后人員的過后培訓,進一步提升之后人員的過后操作技能和之后處置能力。

  (三)之后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之后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之后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之后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之后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之后、繞道運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之后通行條件的過后,堅決不得之后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時向之后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之后員將車輛停放到之后地帶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之后線路運行。

  (四)之后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之后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之后,對重點線路要實行之后候、全過程過后監控,及時發現和之后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之后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之后隱患及過后苗頭消滅在之后狀態。超長線客運之后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之后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之后夜間22時至次日之后6時過后三級以下(含)之后公路。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2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李xx(公司經理)

  副組長:李xx(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魏xx、魏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系電話組長:李xx,聯系電話:18xxxxx

  副組長:李xx,聯系電話:135xxxx

  成員:魏xx,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終止與善后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設施毀損,交通運輸中斷、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三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應當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在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協調聯動的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體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協作機制,共同加強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應急準備

  第六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發布國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國家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國家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發布地方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本轄區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地方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第七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制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條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明確應急管理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監測與預警、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恢復與重建、培訓與演練等具體內容。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程序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應急預案涉及其他相關部門職能的,在制定過程中應當征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與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應急預案銜接一致。

  第十一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點港口和場站的經營單位以及儲運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交通運輸企業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情勢變化和演練驗證,適時修訂。

  第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劃和應急預案的要求,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維護、管理和調撥制度,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和運力,配備必要的專用應急指揮交通工具和應急通信裝備,并確保應急物資裝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第十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統籌規劃、建設交通運輸專業應急隊伍。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隊伍。

  第十五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能力和人員素質建設,加強專業應急隊伍與非專業應急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及演練,提高協同應急能力。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與其他應急力量提供單位建立必要的應急合作關系。

  第十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本轄區內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將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所有列入應急隊伍的交通運輸應急人員,其所屬單位應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人員的人身風險。

  第十八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鼓勵志愿者參與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

  第十九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建立專家咨詢制度,聘請專家或者專業機構,為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提供相關意見和支持。

  第二十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制度,并結合交通運輸的實際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制訂年度應急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第二十一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本地區、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類型和特點,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扶持研究開發用于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財政預算情況,編列應急資金年度預算,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安排應急專項經費,保障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

  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主要用于應急預案編制及修訂、應急培訓演練、應急裝備和隊伍建設、日常應急管理、應急宣傳以及應急處置措施等。

  第三章 監測與預警

  第二十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并完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時收集、統計、分析、報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與各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獲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突發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交通運輸的相關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分析,必要時同相關部門進行會商,評估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損害,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制定應對方案。對可能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管理工作。對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組織檢查、監控,并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組織開展企業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辨識、評估工作,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危險源監控與管理,并按規定及時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基礎信息數據庫,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設施和人員,對突發事件易發區域加強監測。

  第二十八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通信系統。

  第二十九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實際需要,配備必要值班設施和人員。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進入預警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和可能發生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特點,采取下列措施:

  (一)啟動相應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根據需要啟動應急協作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

  (三)按照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交通運輸企業采取相關預防措施;

  (四)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加強值班和信息報告;

  (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權,發布相關信息,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的運力和裝備,檢測用于疏運轉移的交通運輸工具和應急通信設備,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七)加強對交通運輸樞紐、重點通航建筑物、重點場站、重點港口、碼頭、重點運輸線路及航道的巡查維護;

  (八)法律、法規或者所屬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應急措施。

  第三十一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以及所屬地方人民政府的決定,相應調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應急處置

  第三十二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第三十三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部署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四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或者參與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組織運力疏散、撤離受困人員,組織搜救突發事件中的遇險人員,組織應急物資運輸;

  (二)調集人員、物資、設備、工具,對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進行搶修、搶通或搭建臨時性設施;

  (三)對危險源和危險區域進行控制,設立警示標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五)必要時請求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聯合機制,開展聯合應急行動;

  (六)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委托或者授權及相關規定,統一、及時、準確的向社會和媒體發布應急處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減輕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超出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或管轄范圍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資金、物資、設備設施、應急隊伍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突發事件發生地周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三)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現場工作組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給予指導;

  (四)按照建立的應急協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第三十六條 在需要組織開展大規模人員疏散、物資疏運的情況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令,及時組織運力參與應急運輸。

  第三十七條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本單位應急設備、設施、隊伍的日常管理,保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組織、調度和指揮。

  第三十八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交通運輸工具、相關設備和其他物資。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章 終止與善后

  第三十九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負責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人民政府的決定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照有關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并向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四十一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扶持遭受突發事件影響行業和地區發展的政策規定以及本級人民政府的恢復重建規劃,制定相應的交通運輸恢復重建計劃并組織實施,重建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及影響。

  第四十二條 因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和物資在使用完畢應當及時返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物資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補償。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

  監督檢查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應急組織機構建立情況;

  (二)應急預案制訂及實施情況;

  (三)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四)應急隊伍建設情況;

  (五)危險源監測情況;

  (六)信息管理、報送、發布及宣傳情況;

  (七)應急培訓及演練情況;

  (八)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落實情況;

  (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情況。

  第四十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轄區內交通運輸企業等單位應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影響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有效進行的,由其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或追究相應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海事管理機構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活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4

  1、總則

  1.1汛期道路運輸事件現狀

  福州地區汛期經常出現臺風、暴雨、洪水、高潮等災害的侵襲,局部地區多發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短時強對流災害性天氣,對道路運輸的正常營運和安全生產造成一定的影響。

  1.2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汛期災害天氣等引起的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災害損失,全面提升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的防汛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福建省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汛期災害天氣對我市道路運輸行業引起的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本預案實施的重點是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保障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以及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

  1.5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力保安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加強聯動。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市處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我市道路運輸行業防汛防臺工作。由市處處長任組長兼總指揮,分管安全的處領導任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其他處領導任副組長,市處相關科室(隊、所)和四城區道管所負責人為成員。

  2.2下設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設在處安監科)、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現場工作組、恢復重建小組、專家咨詢組、總結評估小組等7個機構,各機構各司其職,開展相關應急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和預警信息

  氣象、水文、海洋部門對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海浪、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的監測和預報信息。

  3.2預案準備

  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應根據各自實際制定(修定)防汛預案并落實好對應措施。

  3.3預防行動

  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組織機構,加強人員培訓,開展防汛宣傳,完善防汛預案,組建應急隊伍,儲備應急車輛和防汛物資,組織汛前檢查等。做到思想、組織、預案、隊伍、物資和措施六落實。

  汛期期間,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云情、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相互溝通,做好上傳下達。

  3.4信息報送

  3.4.1當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實行逐級上報

  (1)相關運輸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轄運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初步性質、影響范圍、發生的可能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的處置措施等。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報告市處安監科,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指揮協調情況等。

  (3)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相關運輸企業及所轄運管部門要根據事件現場變化和處置情況分階段逐級續報。

  3.4.2突發事件報告要求

  (1)事件發生時,運輸企業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報告,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在事件發生3小時內上報市處安監科,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2)事件處置結束后,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事件處置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市處安監科。

  4、我市道路運輸行業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防汛、氣象等部門按洪水和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4.2 Ⅳ級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Ⅳ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對我市造成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黃色預警,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

  (4)閩江解放橋下有5.6米以上洪、潮水位;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或出現險情;大中型水庫及福州城區三座水庫出現險情。

  4.2.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Ⅳ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并安排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確障保正常的運輸經營秩序。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通知、督促相關經營企業落實防范措施,搶險隊伍進入應急準備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3 Ⅲ級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Ⅲ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大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橙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和大風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17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出現重大險情;我市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市區重要路段發生較大程度內澇。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橙色預警信號,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4.3.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Ⅲ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協調、調度,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全天值班;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掌握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等重要場所運輸安全秩序,發布相關運力調整信息;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處領導和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入應急值班崗位,根據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防汛工作;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市處相關業務部門隨時了解掌握客、貨運輸情況,協助相關客運企業做好滯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4 Ⅱ級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Ⅱ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紅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8-10級以上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和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220xx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千畝片以上堤防發生決口;市區重要路段發生嚴重內澇;大中型水庫及重要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紅色預警信號,預計在2小時內出現冰雹可能性極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災。

  4.4.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指揮、協調防汛工作;視情召開防汛防臺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組織人員深入重點企業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掌握客、貨運輸動態,了解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根據上級指令,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停運、停業指令,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和物資的運輸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市處各業務部門加強汛期安全監管。客運科加強客運車輛安全監管,確保班線客車、農村客車、旅游客車和夜行客車運行安全,對受到臺風影響的客運班線要視風情、雨情和路況及時采取調班、停班措施。各駐站所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運輸秩序,報告相關運力調整信息。

  公交科和出租車大隊要強化公交車和出租車運行安全。市區主要道路易受強降雨影響,出現路面滯水,導致出現交通不暢,五四路、六一北路、湖東路、華林路、北二環路、隧道、涵洞等易出現內澇,要確保滯水、內澇路段運行安全。要督促公交企業排查每條線路易積水路段,根據路面積水的實際情況及時向公交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提示,提醒駕駛員安全通行。對水深超過25厘米的路面以及對路面水深情況不清楚的,一律要求駕駛員將車輛停駛或繞線行駛,堅決杜絕駕駛員盲目涉水,強行通過。出租車要避免前往城區外受臺風嚴重影響地區,要做好各公交(場)站和站外停車場停靠車輛安全。

  貨運科要督促在省內運行的危貨車輛、中長途貨車避免行經可能引起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水淹等路段,盡量減少臺風嚴重影響地區出行,嚴禁冒險駕駛、冒險運輸。

  駕訓科、維修科要督促各駕校、維修企業和檢測站要做好培訓場所、經營場所的防臺防澇工作,對臺風天氣嚴重影響教學和維修業務的,及時采取停課、停業等防范應對措施。

  (3)各縣(市)區運管部門主要領導進入指揮崗位。一旦發生險情,及時組織力量搶險,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告。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5Ⅰ級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汛級Ⅰ防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閩江洪水流量達220xx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閩江下游干流重要堤段發生決口;水庫發生跨壩。

  4.5.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全面落實和強化II級應急響應措施,指揮、協調全市運輸行業全力投入防汛工作。

  (2)全行業各級應急保障、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全力組織應急運輸和搶險工作。

  (3)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6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調整防汛防臺應急響應級別的.指令,立即調整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的指令,立即終止防洪應急響應。

  5、善后處置

  運輸保障小組、恢復重建小組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總結評估小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事故后果,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市處應急領導小組據此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6、應急保障

  6.1物資、設備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車輛,以滿足汛期突發事件的應急運輸需求。重點運輸企業要合理調配、適度儲備各種防汛物資,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確保出現險情時,能調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6.2隊伍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通過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培訓與演練

  7.1教育與培訓

  市處對本處相關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教育培訓。

  7.2演練

  市處根據平戰結合原則,建立演練機制,定期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按照防汛突發事件的級別和處置要求,組織不定期的應急處置演練,以保障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提高應急反應系統的實戰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制定,由安監科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區級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2預案修訂

  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5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印永營王淼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xxx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xxx皖M-xxx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6

  一、總則

  確立預案的目標和原則,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事故損失,快速恢復交通秩序等。

  強調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明確組長、副組長和成員,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

  設立專門的應急辦公室,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和日常管理工作。

  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響應。

  三、預警與監測

  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通過實時監測和數據分析,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和隱患。

  加強與氣象、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做好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傳遞。

  四、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包括醫療、消防、交警等部門,進行現場處置和救援。

  做好現場秩序維護,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五、后期處置

  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完善預案。

  對受損設施進行修復和重建,恢復交通秩序。

  對參與應急處置的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六、保障措施

  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設施建設,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配和使用。

  加強人員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地區的協調合作,形成合力應對突發事件的良好氛圍。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7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通常涉及多個方面,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組織體系、救援程序等,以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在指導思想方面,應急預案通常強調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

  基本原則方面,預案強調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并強調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組織體系方面,預案會明確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在救援程序方面,預案會詳細說明應急救援的具體步驟,包括接到事故報警后的應急小組會議召開、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救援車輛的安排,以及現場救援活動的具體開展等。

  此外,預案還會涉及一些具體的操作要求,例如駕駛員和押運員在出車前應進行的車輛和鐵罐日常檢查,以及在運輸過程中應遵守的.安全規定,如車速控制、防抱死制動系統的使用、貨物的裝卸操作等。

  請注意,具體的預案內容會根據不同的交通運輸情況和地區特點有所差異。在制定和實施預案時,需要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定期進行預案的演練和修訂也是非常重要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交通運輸環境和需求。

  如果您需要更具體或詳細的預案內容,建議參考相關政府部門或行業組織發布的官方文件或指南。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別是對于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險貨物運輸,要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重在平時預防。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總體部署,加強對交通運輸單位的管理,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規模和影響,領導小組將迅速作出判斷,并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包括現場救援、交通管制、信息報告與發布等,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響應、有序行動。

  三、預警與預防

  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通過監測、預測和預警等手段,及時發現可能導致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隱患。

  加強預防措施,如定期對交通運輸工具進行安全檢查、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等,以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概率。

  四、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迅速組織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根據事件的性質和規模,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如疏散人員、控制火源、救治傷員等。

  加強現場交通管制,確保救援通道的暢通無阻。

  五、后期處置

  在事件得到初步控制后,進行現場清理和恢復工作,盡快恢復交通運輸秩序。

  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六、保障措施

  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救援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應對能力。

  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和調用機制,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集所需的物資和設備。

  加強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各級組織和人員的應急響應能力和水平。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9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應急預案以“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基本原則包括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等。

  二、適用范圍與工作原則

  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特別是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工作原則強調以人為本,減少損失;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預案建立了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該領導小組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運作。公司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并上報總公司。

  四、救援小組與責任

  預案中明確了救援小組的成員和各自職責。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五、救援程序與措施

  一旦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救援程序包括現場處置、傷員救治、交通疏導、事故調查等。在救援過程中,應確保救援人員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六、預防措施與日常管理

  為了預防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發生,預案強調了對車輛和人員的日常管理。這包括駕駛員和押運員的培訓、車輛日常檢查、安全制度執行等。同時,對運輸過程中的危險貨物操作、行車速度、安全停車等方面也有明確規定。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10

  一、預案的目標和原則

  預案的目標主要是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盡快恢復交通正常秩序。預案的制定應遵循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預案的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各類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惡劣天氣導致的'交通中斷等。這些事件可能對交通運輸安全造成威脅,需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進行處理。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預案中應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通常包括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救援隊伍等。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和協調救援行動,救援隊伍則負責具體的救援任務。

  四、應急處置流程

  預案應詳細描述應急處置的流程,包括事件報告、應急響應、現場處置、救援行動、善后處理等環節。在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和救援行動,同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五、應急保障措施

  預案中還應包括應急保障措施,如應急物資儲備、通信設備保障、交通管制等。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有足夠的資源和設備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六、培訓和演練

  為了提高應急處置的能力和效率,預案中還應強調培訓和演練的重要性。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和學習,并進行實戰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總之,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是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流程。通過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和協同應對,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交通運輸的安全和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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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預案啟動條件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啟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出現惡劣天氣條件,如大霧、暴雨、雪災等,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安全;

  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對交通運輸設施造成破壞;

  出現恐怖襲擊、化學泄漏等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二、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調和監督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具體的應急指揮和調度工作;

  應急救援隊伍:包括醫療救護、消防救援、交通管控等專業隊伍,負責現場救援工作;

  后勤保障組: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資、設備和場地等。

  三、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報告:一旦發生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相關部門應立即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提供詳細的事故信息和現場情況;

  現場處置: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迅速調派應急救援隊伍前往現場進行處置,包括救治傷員、滅火、清理現場等;

  交通管控: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進行交通管制,確保救援通道暢通;

  信息發布:通過正規渠道及時發布事故信息和救援進展情況,避免恐慌和誤解;

  善后處理: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包括家屬安撫、賠償等。

  四、預案演練與修訂

  為提高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演練,并根據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此外,不同類型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可能需要針對性的應急處置措施。例如,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需要迅速疏散周邊人員,采取專業的化學防護措施,并調用專業的.危險化學品處理隊伍進行處置。

  總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需要全面考慮各種可能的情況,制定針對性的處置措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同時,預案的定期演練和修訂也是確保其有效性的重要環節。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12

  一、預案啟動條件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啟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惡劣天氣、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交通運輸受阻或產生安全隱患;

  恐怖襲擊、人為破壞等事件威脅交通運輸安全;

  其他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緊急情況。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和任務分工;

  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信息暢通、指揮有序。

  三、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和嚴重程度,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疏散人員,確保人員安全;

  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治和轉運;

  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

  修復受損設施,恢復交通運輸秩序;

  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資源保障

  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確保應急通訊設備的'暢通和可靠性;

  預留一定的應急資金,用于應對突發事件。

  五、后期處置和評估

  對突發事件進行總結評估,分析原因和教訓;

  對參與應急救援的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針對評估結果,完善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

  此外,在具體的應急預案中,還應根據交通運輸方式和特點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例如,對于道路運輸,應重點關注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對于水上運輸,則需要關注船舶碰撞、沉沒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總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各交通運輸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和培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13

  一、預案啟動條件

  當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應啟動本預案: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交通運輸設施遭受嚴重破壞,影響正常交通運行。

  出現惡劣天氣條件、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對交通運輸造成重大影響。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成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面指揮和協調工作。

  指揮部下設各個工作組,包括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交通管制組、信息發布組等,明確各組職責和任務。

  三、應急處置措施

  救援組負責現場救援工作,包括解救被困人員、撲滅火災等。

  醫療救護組負責救治傷員,將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交通管制組負責現場交通管制,疏導交通,確保救援通道暢通。

  信息發布組負責及時發布相關信息,避免恐慌和誤解。

  四、應急資源和保障

  確保應急救援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及時到位。

  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五、后期處置和評估

  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包括傷亡人員撫恤、家屬安撫等。

  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和修訂,不斷完善和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14

  一、預案目標

  本預案旨在提高應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交通運輸的安全和暢通。

  二、應急組織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和協調應急工作。

  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任務,形成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三、預警與預防

  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及時獲取和傳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

  加強對交通運輸設施和設備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四、應急處置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型和程度,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如疏散人員、封鎖現場、搶救傷員等。

  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情況和處置進展,請求必要的支援和協助。

  五、后期處置

  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后工作,包括傷員救治、家屬安撫、損失評估等。

  總結經驗教訓,加強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六、保障措施

  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投入使用。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合作,形成合力應對突發事件。

  七、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各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認真執行本預案,確保交通運輸的安全和穩定。

  請注意,這只是一個基本框架,具體的預案內容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和完善。同時,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確保合法合規。

  另外,預案還需要定期進行演練和評估,以確保其在實際應用中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通過演練可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完善程度,提高應急處置的效率和準確性。同時,也可以針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及時改進和優化。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15

  一、預案啟動條件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啟動交通運輸突發應急預案: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或嚴重財產損失。

  遭遇惡劣天氣,如大霧、暴雨、大雪等,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安全。

  出現大規模道路堵塞,嚴重影響交通運輸效率。

  車輛發生故障或遭遇破壞,無法正常運行。

  二、應急組織

  成立交通運輸突發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做出決策并有效執行。

  三、應急措施

  交通事故應急措施:

  (1)立即報警并保護現場,等待交警到來處理。

  (2)協助交警疏散交通,確保道路暢通。

  (3)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等待救護車到來。

  惡劣天氣應急措施:

  (1)及時發布惡劣天氣預警信息,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

  (2)加強道路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3)必要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車速或封閉部分道路。

  道路堵塞應急措施:

  (1)加強交通疏導,引導車輛繞行或選擇其他路線。

  (2)增派交通警察或協管員,維護交通秩序。

  (3)通過媒體發布交通信息,提醒駕駛員避開擁堵路段。

  車輛故障或破壞應急措施:

  (1)立即組織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現場搶修。

  (2)無法立即修復的`,應安排其他車輛進行轉運或替代運輸。

  (3)對破壞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后續處理

  對受傷人員進行妥善救治和安置。

  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調查,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對參與應急處置的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激勵大家積極參與應急工作。

  及時向社會公布事故處理結果和相關信息,消除社會不良影響。

  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 16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預案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基本原則包括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等。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應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以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在工作原則上,要以人為本,減少損失;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該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各部門之間的信息暢通和協同配合。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措施

  當發生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預案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置。具體措施包括:

  立即報告:事故發生后,相關單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并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應急處置: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如疏散人員、封鎖現場、救援傷員等。

  協調配合:各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共同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確保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五、后期處置和恢復

  事故處理完畢后,應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和恢復工作,確保交通盡快恢復正常。同時,要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完善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六、培訓和演練

  為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通過培訓和演練,增強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應急處置的熟練度和準確性。

  總之,交通運輸突發的應急預案是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過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和協同應對,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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