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績效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部門績效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部門績效方案1
1.0目的:
1.1提高品質部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效率, 促進內部競爭,品質管控及團隊素質等綜合能力提升.
1.2鼓勵先進,勉勵落后.
1.3合理規范品質部門考核制度,確保考核的“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2.0范圍:
適用于品質部所有員工.
3.0職責與權限:
3.1經理:負責本方案的批準及出現爭議狀況的最終判決. 負責本方案實施過程的監督、呈報。
3.2品質組長:負責現場監督管理及實施. 負責本方案整理、獎懲申請提出、考核分數統計。
3.3財務部:負責依據本方案對批準后之考核統計工資的計算.
4.0考核方案
4.1考核內容:品質狀況、工作效率、協作性、出勤狀況、5S狀況、教育訓練、行政紀律及其它
4.2考核方式:以記分的'形式來進行.(總分150分)
4.3考核細節:
4.3.1品質狀況(30分)
4.3.1.1.IQC因抽檢物料上線造成品質不良,超出管制限的2倍但不良率<10%者:-3分/次
4.3.1.2.IQC原物料批量性不良投入產線或被加工商投訴(一般不良率在≥10%以上)者: -5分/次
4.3.1.3.IQC及IPQC因來料等不良未及時反饋,造成成品產生超100PCS者:-5分/次.
4.3.1.4.IQC檢驗未仔細核對圖紙及樣品導致不良未被發現:-10分/次
4.3.1.5.IPQC在巡檢中未發現不良而造成不良率高于50大片或100小粒 -5/次,并給予處
罰50元,造成報廢的處罰100元。(拉長連帶責任處罰100元)一周內未出現問題的給予獎勵20元
4.3.1.6.IPQC在巡檢中未發現批量性不良(一般不良率在≥10%以上):-5分/次,一周內來
料抽檢問題并構成開品質異常反饋單2次及2次以上的給予處罰50元。發現問題 的品質人員給予獎勵20元。
4.3.1.7.首件檢驗、巡檢、抽檢者未執行:-20分/次并給予處罰100元。
4.3.1.8未仔細核對圖紙及樣品而造成不良未被發現:-10分/次并給與處罰50元.
4.3.1.9 IPQC巡查過程中不能發現生產線無作業指導書或未按作業指導書要求作業或未按標
準進行檢驗,被其他部門發現并投訴者:-10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1.10發現生產線無作業指導書或未按作業指導書要求作業,而IPQC未提報者:-3分/次處罰20元
4.3.1.11.QA最終檢驗無發現問題,導致客戶投訴不良比例超過5%: -5分/次并每人每次處罰20元,一月內未出現客訴的每人獎勵50元。
4.3.1.12.QA.最終檢驗無發現問題,導致客戶投訴,并有3%退貨者: -6分/次.并每人每次處罰50元
4.3.1.13.QA最終檢驗無發現問題,導致客戶投訴,并全數退回時, -20分/次.并每人每次處罰
100元(拉長連帶責任處罰100元)
4.3.1.14.QA最終檢驗發現同一時間段內規律性不良率超過6%是由IPQC巡檢不仔細產生時,IPQC-5分/次 并給予處罰50元。一周內未發現超標現象給予獎勵20.
4.3.1.15 未按照要求進行首件、巡檢、抽檢者,或未抽檢直接做報表的,-5分/次并給處罰20元.
4.3.1.16 未依據圖紙、工藝文件、檢驗標準等要求進行檢驗者造成漏檢率、誤判率超過3%-5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1.17.返修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造成玻璃破損(未做到輕拿輕放造成的),-5分/次并給處罰10元。
4.3.1.18.在車間嘻戲打鬧,不遵守車間管理制度者,-5分/次并給處罰20元。
4.3.1.19.離崗時未佩戴離崗證,-5分/次并給處罰10元。
4.3.1.20.返修人員在外售后時因個人工作不當造成客戶投訴,-5分/次并給處罰20元。
4.3.2.工作效率.(20分)
4.3.2.1工作檢查不及時,耽誤或影響生產、交期、及其他部門工作者:-3分/次.并處罰10元。
4.3.2.2.物料全檢效率未能達到標準工時者: :-2分/次并處罰10元
4.3.2.3.工時效率未能達到95%以上者:-3分/次并處罰20元
4.3.2.4異常提報不及時,拖延時間,推卸責任并蓄意包庇者:-5分/次.并出發50元
4.3.2.5報表上交不及時者:-5分/次,并處罰10元
4.3.2.6品質履歷表填寫,在二次應用時未執行:-10分/次,并處罰20元。
4.3.3協作性(20分)
4.3.3.1工作方面能積極配合上級工作安排,并協助其他同事或上級完成相應工作.
4.3.3.2 上級交辦事項未執行者,-5分/次.并處罰10元
4.3.3.3上級交辦事項執行不徹底或敷衍了事者 -3分/次.并處罰10元。
4.3.3.4 發現的異常或上級交辦事項未與下工段IPQC進行交接:-10分/次并處罰20元
4.3.4 出勤狀況(20分)
4.3.4.1遲到/早退(15分鐘內,超過則以曠工論處): -5分/次并處罰10元,二次加倍處罰
4.3.4.2曠工: -50分/次,并依公司規定懲處外品質內部另給予處罰(半天50元,全天100元)。
4.3.4.3.每月請假(4H內): -2分/次 1天之內:-4分/次 1至3天:-12分/次 3至7天:-16分/次 7至15天:-30分/次 15天以上:-50分/次 4.3.5.5S狀況(10分)
4.3.5.1 未按規定執行5S作業者: -2分/次并給予處罰10元
4.3.5.2 在線個工段5S未監督到位,發現問題沒及時提出并制止的-2/次并給予處罰10元
4.3.6教育訓練(10分)
4.3.6.1并能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的理論或實踐培訓. 4.3.7交辦率(20分)
4.3.7.1當月上級交代的重要事項沒有在要求時間內完成的,-8分/次并給予處罰50元
4.3.7.2當月上級交代的事項沒有在要求時間內完成的,-5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7.3能積極主動的完成上級交代的事項。+5分/次并獎勵20元
4.3.7.4能積極主動的提出合理工作建議已經被采納的。+10分/次并給予獎勵50元
4.3.8其它(20分)
4.3.8.1 當月內有不遵守廠規廠紀和無塵車間管理規定. -5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8.2 IPQC無故離崗超過15分鐘:-5分/次并給予處罰10元
4.3.8.3 IPQC私自進入OQC房聊天,或在拉線上幫員工作業不認真巡線:-10分/并給予處罰10元,(導致不良率超標的給予處罰50元)。
4.3.8.4 主動提出他人工作中的失誤或不足,避免不良發生者.+5分/次
4.3.8.5 自發地向上司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議,經實施確認能降低公司生產與品質成
本,提高品質狀況與生產效率者,+10分/次給予獎勵50元。
4.3.8.6 能積極主動教導員工操作,對生產中產生的不良,能主動采取措施進行修整,以做到減少報廢損失提高生產效率者.+10分/次
4.3.8.7 發現文件有誤或與文件與實際作業不符提報者:+5分/次并給予獎勵20元 4.3.8.8 發現可靠性隱患并及時提報或有效處理,而使之得到控制者:+10分/次,并給與獎勵20元
4.3.8.9返修人員在外售后提前完成任務、得到客戶好評者,+10分/次,并給予獎勵30元。
5.0績效工資計算:
5.1總分為150分,員工績效系數標準如下: 5.1.1試用期一個月以內按0.95系數.
5.1.2試用期一個月滿后,績效系數為1.05
5.1.4績效系數根據在職時間,每月月底以內部聯絡單傳達給行政部
5.2績效工資結算方式:
5.2.1 績效實得系數=月評績效分數150系數為1.05 績效分數130分系數為1.03 以此推算
5.2.2月評分數70分以下績效工資為0(連續3個月績效分在70分以下者,將考慮調職或辭退處理.)
5.3 考核補充:
5.3.1 對于設計、圖紙錯誤、客戶或上級指示生產等原因最終造成的客戶投訴,與QC成員無直接責任的不計算在內:
5.3.2 每月底考核的結果向本部門所有人員公開.
5.3.3 此考核方案是在提升品質工作者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是以公司“員工手冊”及其他獎罰規定為基礎的補充規定,與“員工手冊” 及其他獎罰規定無任何沖突.
6.附表
xxxxx技術有限公司
審核:
部門績效方案2
一、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的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范的考核平臺,進一步規范、統一、完善考評體系,更好的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二、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三、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單位所屬各部門員工。
四、考核細則
(一)商店店長考核評分細則
1、未按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賣場,扣5-10分/次;
2、未按要求做好商店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扣2分/次;
3、未按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店內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店內租賃柜臺及聯營廠商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店內整體環境的管理和控制,扣3分/次;
6、為做好店內固定資產管理,造成損失的,扣5分/次;
7、未做好店內每月獎金分配,引起糾紛的,視情節嚴重程度扣2-5分/次;
(二)商店值班經理考核評分細則
1、未按考勤管理辦法做好超市人員的出勤情況記錄工作,扣2分/次;
2、未能根據商店經營需要做好人員配置工作,扣5分/次;
3、店內員工未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儀容儀表不符合相關規定,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品陳列、補貨、促銷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超市的衛生工作,未能保持賣場的干凈整潔,扣2分/次;
6、未按規定解決因商品質量、服務態度等問題而發生的顧客投訴和糾紛,視情況扣2-5分;
(三)理貨員考核評分細則
1、未做好開業前的準備工作,扣1分/次;
2、開業中未能保持商店環境的整潔,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貨、陳列、整理、補貨、打價簽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貨一簽、價簽對位,扣3分/次;
5、未能定期檢查商品的有效期,導致商店內出現過期商品,引起消費者投訴的,扣5-10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語迎接顧客,未協助顧客購物,扣3分/次;
7、營業時間內聊天開小差,未能注意商店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導致貨品丟失,扣2-5分/次;
8、收付貨款時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當面點清貨款,造成損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銀員考?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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