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燃氣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燃氣事故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此預案適用于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熱水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大氣直燃熱水鍋爐CQZS-0.7/95/75燃氣鍋爐8臺,;鍋爐房建于廠區西南側。
3、報警
(1)鍋爐在運行中,如發生鍋爐缺水,鍋爐超壓、鍋爐爆管等安全事故,經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及事故處理措施處理后,事態仍繼續擴大而無法控制,發生鍋爐爆炸或可能發生鍋爐爆炸時,第一發現人即向值班人員報告,說明事故情況,目前應急救援處理情況等,值班電話: -
(2)通過電話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指揮部根據事故程序,決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撥打119、110及120。
(4)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事故應立即指揮和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4.應急處置
進入現場的各支隊伍要盡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搶救工作。
4.1現場指揮部
盡快開通通訊網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搶救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搶救行動。
4.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 分片進行撲救。
4.3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4.4現場醫療急救
4.4.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醫院、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4.4.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后輕的原則治療。
4.4.3經現場處理后,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4.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4.5疏散撤離
4.5.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4.5.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污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應急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現場應急結束。消防工作辦公室負責對事故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匯總、歸檔,并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6.后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救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7.2廠為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廠長安全員,關鍵崗位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7.3應急物資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鐵鍬、水泥、手套等防護用品。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知識輔導、防火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鍋爐事故的`處理。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
8.2演練:各崗位每季度由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并上報安全負責人。
全廠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范圍的綜合模擬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指揮能力;檢驗疏散、搶救組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廠員工撤離、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人數;檢驗應急搶救組是否熟練操作搶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是否分為多個搶救梯隊有組織的救火;是否能迅速準確的切斷電源;是否進行自我保護。檢驗后勤保障組是否在不同險情的情況下,對搶險救災所必需的物資供給保障工作及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衛工作。
各搶救小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
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預案制定的缺陷。
燃氣事故應急預案2
第一條 為及時處理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發生的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
第三條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規劃建設局、環保局、公安局、衛生局、質監局、民政局、供電局、消防大隊以及事故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為成員的市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指揮事故現場的搶險救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搶修排險組、治安保衛組、救護安置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等應急處理小組。
各應急處理小組職責如下:
(一)搶修排險組:制定搶修、排險方案,實施搶修排險,制止燃氣泄漏,開展現場防火、滅火、防爆工作。
(二)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指揮疏散、轉移群眾,維護現場秩序。
(三)救護安置組: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四)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發生原因、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
(五)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鑒定、理賠工作,以及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等工作。
第四 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事故單位應在采取搶修排險措施和搶救傷員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消防大隊、市規劃建設局、市政府值班室。
(一)燃氣企業主要儲存設施發生嚴重泄漏的;
(二)燃氣設備、設施故障導致燃氣大面積進入用戶家庭,造成人員傷亡的.;
(三)商業街區、居民住宅密集區燃氣管道泄漏,嚴重危及安全的;
(四)由于燃氣泄漏造成火災、爆炸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
第五條 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發生后,各應急處理小組應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救護,各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一)公安部門應組織警力在現場設立警戒線,做好現場治安保衛和警戒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搶救傷員。
(二)規劃建設、消防等部門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積極開展防火、滅火、防爆和搶險阻漏工作。
(三)醫療衛生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搶救、治療。
(四)供電部門對事故現場要采取斷電、燈火管制措施,在夜間要確保事故現場搶修照明。
第六條 由市規劃建設局牽頭,市公安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質監局、消防大隊配合,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七條 本預案由市規劃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燃氣事故應急預案3
為有效防止****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凡屬****市區范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于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為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一)在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傷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并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匯總、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并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區):負責做好對市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并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污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后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后,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并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后,應立即趕赴
現場,并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于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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