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超市合同【精】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租賃超市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XX超市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路XXX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B308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范圍:蔬菜類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甲方以提供攤位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并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 元返還甲方凈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 元),不足半年
部分和最后一個半年度費用一并交納。乙方在簽定合同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后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于 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按眾彩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
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4%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攤位的經營布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攤位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戶行為規范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雇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雇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合同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筑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攤位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乙方自愿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后低于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后七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滿30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須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戶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合同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的情形:
①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③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合同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范圍,不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④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⑤連續停止交易超過10個交易日的;
⑥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布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⑦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因乙方經營能力不足的情形:
①市場年度文明經營戶考核評比活動中低于60分的;
②每個車位年度交易在所在專業市場排位在后5%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扣除合同解除前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后,其余額連同保證金退還乙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10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布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合同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4、本合同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于合同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1%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的,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1、為履行本合同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合同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伍分,甲方執三分,乙方執貳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 日在簽訂。
甲方:江蘇商貿科貿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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