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 合集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租賃合同 ,歡迎閱讀與收藏。
汽車租賃合同 1
甲方:__小學
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租車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準確的行車路線、接送地點和接送學生名單。
2.按接送次數付款,一學期一結算。接送學生至準確地點(一個來回)甲方付乙方車費元。
3.乙方行車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做到手續齊全,定時檢修車輛,保持良好的車況,如有違章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接送學生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如果超過規定時間半小時,甲方扣除這趟租車費的50%,如果超過規定的一小時,甲方另行租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行車路線停靠,定時停靠,不得隨意改變線路。在接送學生時,車上禁止乘載其他乘客。
6.乙方須按甲方要求,認真履行接送手續。每次接送時,須將線路牌放到醒目位置。填寫《線路學生接送情況表》,與線路車長辦理交接手續,服從車長指揮。
7.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與家長良好溝通,充分體現甲方學生第一、服務育人的辦學宗旨。如由乙方失誤,出現漏接學生現象,乙方將承擔相應后果。
8.租車時間從起至止。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刻生效,如有一方違反協議,按《合同法》規定,要承擔經濟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小學乙方:
聯系人:乙方電話:
監證方:交警隊
簽訂日期:年月日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四、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我國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2
出租方:——————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運輸車輛租賃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汽車租賃合同 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車牌號: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_________,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承租人的基本情況
1、承租人姓名:
身份證號:
單位或地址:
聯系電話:
2、駕駛員姓名:
駕駛證號:
準駕車型:
單位或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車輛租賃期限及租費標準
1、甲方將車型車牌號為貴D____,顏色____,按起租價____元/時,日租價____元/天,租給乙方使用并交押金____元。
2、租賃時間從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退車。共租用____天。
3、每天24小時限行駛300公里,每超出50公里加收30元,超過6小時按一天租金收費,超出半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小時按____元收費。
第三條租用期間車輛的費用
1、租賃期間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隧道、停車交通費和租用期間車輛的清洗、保養、維修以及交通事故賠償費和違章超速處罰等費用均為乙方自行負責。
2、租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失或人身傷亡時,應依法保護現場,立即通知甲方和有關部門,甲方將派專人協助處理。因事故造成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事故車輛必須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乙方還需在三日內向甲方預交5000元修理保證金和租金,同時乙方必須承擔因事故所延誤天數的租金和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的經濟損失,并按保險公司理賠總額的10%向甲方交付車輛保值費。
第四條租賃車輛的驗收與交接
1、乙方租用前應對租用車輛進行驗收,在接車時應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完好,證照是否齊全,車身外表是否脫漆、傷痕、輪胎、前后車燈是否完好,發動機運轉是否正常,車輛制動,離合器、方向、變速機件操作可靠,隨車配置工具,備胎齊全有效。
2、乙方必須按時歸還車輛。若需續租應提前六小時通知甲方,并辦理續租手續。否則甲方將按乙方租用時間的2倍租金收費。超過24小時甲方將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由此發生的一切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用期滿需將車輛清洗整潔。經甲方驗收人員在“租賃車輛交接清單”上簽字合格后方可辦理結算手續,所簽合同終止。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該租賃車輛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租用期不得將該車輛進行轉讓、轉賣、抵押、典當或者采取其它任何侵權行為,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從事營運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將該車交給本合同注明駕駛以外的任何人駕駛,否則造成一切后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租用期間乙方必須妥善保管車輛(提醒乙方該車未投保盜搶險)如果車輛被盜搶,由乙方負責追回,如果未追回車輛,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該車全款支付給甲方,并加收10%的損失費和承擔車輛被盜搶期間的經濟損失。
4、租用期間如乙方將證照遺失,由乙方負責補辦,補辦期間乙方應承擔車輛停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停駛期間每天按該車日租金的80%計算收費。
5、乙方在租用期間如車輛出現故障,應立即停車檢查、修理,如果乙方強行“帶病”行駛引發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6、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擅自拆卸里程表和車上零件,不得將租用車輛當作教練車,否則乙方將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按日租金的五倍處罰款。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故
1、乙方租用車輛需提供戶口本、駕駛證、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原件,供審核留查。
2、乙方租用車輛需本市戶口作擔保人或擔保單位(丙方)均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糾紛或向銅仁市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玉屏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人):
代表人:
經辦人:
單位地址:
電話:
丙方(擔保人或單位):
擔保人:
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
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車型號為____座,顏色________。狀態良好,干凈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附《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機動車行駛證》。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為________元人民幣(元),內含包含司機服務費。承租方僅向汽車提供油費,此外費用如保險、維修、年檢等均由甲方自負。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簽訂后,承租方將甲方員工編制,汽車租金(內含司機工資)按月支付,汽車加油費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維修。
3、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4、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5、甲方負責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年檢等相關手續。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2、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3、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4、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若單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擔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經辦人:
承租方(已方):
承駕人:
簽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6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
(明確車輛名稱.型號.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租賃期限:租期共,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用途:
三、車輛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車每天_____元,每月為_____元,共計_____元,從車輛交付之日起計算,租用期滿結算。
五、車輛的維修:
租賃期間,車輛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維修車輛而影響承租人對車輛使用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車輛的維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時安排維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車行維修,費用仍由出租人承擔。
六、車輛保險:
租賃期間,出租方負責辦理車輛保險,并將保險合同交付承租方作為出險后的索賠依據,出租方辦理保險類種應至少包括:車身險.按最高額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如車輛出險,出租方應及時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
七、車輛的保管:
租賃期間,車輛由承租人負責保管,但維修期間除外,車輛停放于出租人處或出租人指定場所也除外。
八、租賃期間車輛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出租人轉讓出租車輛,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本合同對受讓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承租人將出租車輛轉租,應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輛調回,否則將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額賠償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支付該期間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損失,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車輛自身原因造成車輛毀損,承租方不承擔責任,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減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車輛因被盜搶滅失,由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約定:
十三、合同附件:
出租車輛的行駛證。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蓋章)
承租人: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于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車輛掛靠租賃于甲方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掛靠租賃車輛狀況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現將車輛(車輛的有權歸乙方所有),車牌為 發動機號 車輛型號 掛靠租賃于甲方租賃服務部,經甲、乙雙方共同定價,車輛現總值為 萬元。
二、掛靠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
掛靠租賃期限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 號以前。合同期間因車輛維修,保養及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不能正常經營時乙方不承擔減免租金的'責任。
三、甲方責任
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租賃服務部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1) 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將
(2)車損險;
(3)每個座位保額一萬的座位險;
(4)不計免賠險;
5)自燃險。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進行明確,并按照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9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機構代碼:
工商注冊號:
出租方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駕駛證類型: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約定事項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載人數為九人以下的載客汽車__ __輛,具體情況約定如下:
(1)按租期:起租時間年月日時分,終租時間年月日時分。租期日時分。日租金佰拾元。超過租期的,每小時租金元。乙方現付押金元。
(2)按里程:限時里程__ __公里。租金佰拾元。超過限時里程的,每公里元。乙方現付押金元。
2.租車及還車地址:租車地址;還車地址。(租賃壹輛以上車輛,有約定不同租車及還車地址的,可另行說明。)
第二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車輛、承租方和第三者損害,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約定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承租方拒絕承擔保險賠償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賠權利。
第三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承擔車輛財產險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義務
1.承租方是以單位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承租方是以個人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隨車攜帶車輛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租賃汽車證》及相關標志、標識。
4.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超速、超員、超載、酒駕和疲勞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5.承擔因不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設備,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租、破壞租賃車輛及隨車物品。
8.租賃車輛發生損毀、被盜搶或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到公安部門接受處理。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的,應予以更換。
2.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車輛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擔保條款
1.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2.承租方如采用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擔保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
汽車租賃合同 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僅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風險。
3、免費供給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職責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職責。
5、承租人拒絕理解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職責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供給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職責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供給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景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供給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職責。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能夠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XX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
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XX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XX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方
電話
住址/地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經辦人
電話
住址/地址
保證人
電話
住址/地址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變更記錄
特別約定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承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保證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二oo三年十二
汽車租賃合同 12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注:
汽車租賃合同 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
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14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_____
出租方:_____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車一輛作為工作交通車,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
所有人:__________
所有人地址:__________
額定載客: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
甲方租賃乙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元/月,每_____月_____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乙方出據正式發票。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甲方單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甲方職責:
1、因甲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甲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車費
3、甲方租賃期間調度乙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甲方無
關。
五、乙方職責:
1、乙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乙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甲方能正常用車
4、乙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乙方允許甲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甲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乙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7、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時,乙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乙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甲方使用,否則甲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乙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甲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乙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須自備通信工具并確保24小時開機,如需要更新聯系號碼必須提前1天上報申請并通知公司全體人員儲存。如因聯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聽電話時間造成公司直接損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當月租憑全部費用。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 15
甲方:xx
乙方:xx身份證號碼: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xx:,車牌號:xx,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xxx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一天xx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職責,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持續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一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到達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簽字)
乙方:xx(簽字)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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