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1
為認真做好抗雪防災工作,有效應對大雪冰凍災害的發生,迅速、準確、有序、高效地開展減災救災工作,進一步規范和提高抗雪救災應急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災工作整體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減輕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全縣社會穩定,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平羅縣關于修訂發布〈平羅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平政發[XX]89號)和《市關于印發〈石嘴山市大雪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石政發[2011]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決策,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反應迅速原則。災害發生時,各相關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具體實施。
(3)可操作性原則。一旦發生災害,及時啟動相關層級應急預案,使整個災害應急工作有機結合,高效進行。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專業隊伍負責清除縣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積雪積冰,確保城市運行安全、道路暢通;社會力量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點部位的積雪積冰,確保群眾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縣設立抗雪防災指揮機構,在市抗雪防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抗雪防災工作。
(一)縣抗雪防災指揮部。
主要職責:
1、組織全縣抗雪防災應急工作;
2、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
3、督促檢查救災應急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情況;
4、檢查各鄉鎮抗雪防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的救災工作;
5、根據災情發展情況組成抗雪防災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
6、遇重、特大雪災冰凍,適時聯絡駐平部隊請求支援;
7、組織協調建設、房管、國土、工商、交警等部門共同做好抗雪防災工作,并按各自職責落實包干責任制,積極清除轄區內道路及兩側人行道、背街小巷、橋梁、住宅區、公園(景點)、綠化(行道樹)、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廁所等設施上的積雪,確保市政公用、市容環衛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要加強對設施農業、畜牧業、漁業養殖及戶用沼氣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對溫室大棚除雪、增溫、保溫、補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戶用沼氣防寒、保溫和漁業養殖掃雪、破冰增氧、補水防凍等工作,確保農牧業生產安全;
8、督促落實各鄉鎮與縣城內街道沿線兩側的企業、機關、學校、商店等單位做好門前積雪的清除工作,并納入“門前三包”檢查管理范圍;
9、研究解決有關抗雪防災工作的重大問題;
10、完成縣交辦的其它抗雪防災工作。
(二)各鄉鎮抗雪防災指揮部。各鄉鎮參照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組織建立。主要職責: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的抗雪防災工作,并按專群結合的'原則,制定或完善轄區抗雪防災預案;
2、根據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的指令執行預案,組織動員轄區村隊和企事業單位建立抗雪救災工作網絡;
3、完成縣抗雪防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抗雪防災工作。
(三)縣抗雪防災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主要職責:
1、負責處理縣抗雪防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并根據相關部門建議,向指揮部提出應急預案的調動終止建議;
2、傳達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3、會同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
4、會同民政部門及時收集信息,綜合評估災情、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
5、會同民政部門向縣抗雪防災指揮部及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6、負責對抗雪物資使用情況進行初審匯總上報,由縣財政審核并落實專項資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縣抗雪防災指揮部賦予的其他任務。
(四)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現場處理組。縣抗雪防災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為現場處理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抗雪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并做好預警工作;
2、做好物資儲備和重點部位的保護工作。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主要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函》《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扎實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xx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修訂)》《xx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xx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xx省灰霾污染防治辦法》《xx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xx年修訂)》《xx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xx市重污染天氣預案(20xx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發生在xx市境內,需要由市政府指導、督促、協調,或超出事發地區縣政府處置能力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各區縣政府(含高新區管委會,下同)按照本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制定和落實適用于本轄區的重污染天氣具體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堅持平戰結合,強化節能減排措施,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有效預防重污染天氣的形成,減少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程度。
屬地負責,區域防控。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各區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組織做好重污染天氣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
加強預警,積極響應。加強對全市大氣污染源監控,積極做好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日常監測,及時把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會商研判、應急響應、督查調度機制,科學預警,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加強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專業優勢,綜合采用經濟、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協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參與意識,在全社會樹立起“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1.5預案體系
本應急預案是《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各區縣應急處置專項實施方案和市級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督導預案共同組成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1.6預案關系
xx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市級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督導方案
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各區縣應急處置專項實施方案
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圖1 xx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與其它預案關系圖
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由各區縣政府組織制訂和實施,企事業單位限產停產方案、機動車限行方案、揚塵控制方案、氣象干預方案、停辦大型戶外活動方案、中小學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和停課方案,以及重大活動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等由各區縣政府組織、督促相關單位制訂和實施。市級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督導預案由市級有關部門根據規定組織制訂和實施。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組織體系
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體系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應急工作組、應急專家組和區縣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機構組成。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辦公室
市重污染
天氣應急
工作組
市重污染
天氣應急
專家組
區縣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機構
應急督導組
事件評估組
宣傳報道組
監測預警組
圖2 xx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關系框架圖
2.2應急領導機構
2.2.1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其組成如下: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聯系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秘書長
市環保局局長
市氣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政府新聞辦、市目督辦、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發展委、市城鄉管理執法局、市安監局、市國資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消防支隊、市保險行業協會、省通信管理局xx市通信發展辦公室、各區縣政府。
2.2.2市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等情況提出應急處置的原則要求;
(2)指導、督促、協調有關區縣、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督促、協調有關區縣、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應對重污染天氣事件的應急保障、救助支援;
(4)及時研究處理重污染天氣重大事項;
(5)向省政府、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和市委、市政府報告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負責重污染天氣有關重要信息發布。
2.2.3市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管理執法局、市氣象局等有關負責人兼任副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
(1)積極主動為市指揮部當好參謀助手,加強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傳下達和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指導各區縣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和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
(2)在市指揮部授權下,依法督查督辦我市重污染天氣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和預報預警體系;
(4)組織修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5)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6)組織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平臺以及預案處置指揮平臺和專家庫;
(7)承擔市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參與單位和協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承擔相應的工作任務。
(1)市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空氣環境質量監測、分析和預報;主持與市氣象局聯合開展的空氣環境質量會商、研判、預報工作;對重點排污企業污染物減排情況組織進行執法檢查;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對農作物秸稈違規露天焚燒等大氣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實。
(2)市氣象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下氣象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負責重污染天氣氣象條件分析和預報,與市環保局聯合開展空氣環境質量會商、研判、預報工作;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3)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各宣傳媒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4)市目督辦:會同市指揮部辦公室對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5)市發改委:負責市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防與處置體系建設項目的立項與管理,負責市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優化區域空間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優化能源結構;推動清潔能源利用;完善相關收費、價格、補貼等政策,按職責做好應急狀態下能源控制和保障有關工作;會同市農牧業局做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6)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組織實施落后產能淘汰,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督導各區縣政府組織重點排污企業編制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加強工業技改和節能減排,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依法指導和協助有關區縣對重點排污企業采取限產、停產措施;協調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資源、物資配置的綜合調度、緊急調度工作;負責協調電力部門在保障全市電力供應的前提下,落實壓產、限產,以及電力調配等工作;督促油品升級工作,負責督導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工作;負責協調內外資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預案的制定、實施。
(7)市教育體育局: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制定并組織落實重污染天氣幼兒園、學校應急方案;組織落實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等學生防護的措施;開展相關安全應急知識教育培訓。
(8)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重污染天氣預防、應對處置科技支撐工作,加強基礎科研能力儲備,加快先進適用科技成果(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等)的轉化推廣。
(9)市公安局: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制定并組織落實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應急方案等管控措施;推動老舊機動車淘汰工作。
(10)市民政局: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對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中需要緊急生活救助的群眾開展相關工作。
(11)市財政局:負責對環保工作所需資金通過納入部門綜合預算予以保障,并對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和績效考評。
(1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指導重污染天氣期間造成的社會保險等相關問題處置工作。
(1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落實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措施,指導和督促各區縣開展重污染天氣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工作;指導和督促各城市建筑工地制定并組織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4)市交通運輸局: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制定并組織落實重污染天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方案,保障重污染天氣發生時公共交通運力,強化城市公共交通建設;加大對國省道路交通運輸揚塵的監管整治力度;配合環保部門督促落實營運類車船等非道路移動源的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協調落實港口大氣污染控制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營運機動車的全面普及;負責督導全市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
(15)市水務局:組織落實城市供水管網、防洪堤設施工程的揚塵治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區縣河道砂石開采揚塵控制工作;指導督促各區縣河道砂石開采場制定并組織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6)市農牧業局:配合做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聯合開展秸稈禁燒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區縣農牧業部門聯合當地環保部門劃定秸稈禁燒區,并監督落實秸稈禁燒工作。
(17)市林業局: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加強轄區內國土綠化,加強濕地保護和建設。
(18)市商務局:配合做好老舊機動車淘汰工作。對已落戶的外資企業加強防控應急方面的宣傳、培訓和指導,對市內重點外資企業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并及時向市指揮部反饋外資企業相關情況。
(19)市文廣新局:負責指導、協調大氣污染防治、健康防護等廣播電視宣傳,推動公民、企業自愿積極參與減排。
(20)市衛生計生委:負責開展重污染天氣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研究、防病知識宣傳;組織指導和協調督促各相關區縣衛生防護和醫療機構加強診療、救治工作。
(21)市旅游發展委:負責重污染天氣旅游團隊、游客等應急處置工作。
(22)市城鄉管理執法局: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負責督促各環衛單位增加道路灑水、沖洗頻次;加大對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物等生物質廢物露天焚燒的監管力度;嚴格控制城區露天燒烤;指導、督促各區縣加強渣土運輸車輛、土石方消納場揚塵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和查處。
(23)市安監局:負責重污染天氣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4)市國資委:負責組織協調監管范圍內市屬國有生產型企業重污染天氣預防、應對處置工作。
(25)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配合環保部門和城鄉管理執法部門做好餐飲企業污染排放監管工作。
(26)市工商局:負責煤炭經營主體資格確認和相關執法工作;配合煤炭管理部門開展煤炭行業日常監管。
(27)市質監局:配合加強大氣污染排放標準制訂工作;配合加強鍋爐污染治理工作。
(28)市消防支隊:參與重污染天氣相關應急處置的搶險救援等工作。
(29)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指導保險公司積極開展重污染天氣相關責任保險工作。
(30)省通信管理局xx市通信發展辦公室: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通信保障等工作。
(31)各區縣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3應急工作組
市指揮部設監測預警組、應急督導組、事件評估組、宣傳報道組等4個應急工作組,指導、督促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3.1監測預警組
市指揮部組織市環保局、市氣象局成立監測預警組,主要負責組織、指導開展重污染天氣的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向市指揮部提供監測、預警數據信息,為預警、響應提供決策依據。
2.3.2應急督導組
市指揮部組織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城鄉管理執法局等相關成員單位成立應急督導組,主要負責對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監測、預警、響應等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強化督查督辦。
2.3.3事件評估組
市指揮部組織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城鄉管理執法局等相關成員單位成立事件評估組,主要負責對重污染天氣事件的影響、危害,以及對有關區縣、部門、單位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等開展評估,并對應急處置工作的及時性、聯動性和工作力度開展評價,總結經驗教訓,規范和加強今后應急處置工作。
2.3.4宣傳報道組
市指揮部組織市政府新聞辦、市文廣新局、市環保局等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宣傳報道組,主要負責應急處置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輿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據需要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
2.4應急專家組
市指揮部設立應急專家組,由有關科研機構和單位的技術專家組成,主要涉及環境監測、氣象氣候、大氣環境、應急管理、環境評估、危險化學品、城市規劃、能源、建設、機動車、農業、衛生、教育等相關專業,主要負責為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撐。
2.5各區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縣政府相應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統一協調、指揮本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本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適時啟動應急預案;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要求,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組織、督促重點企事業單位制定落實應急預案,規范應急處置。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3.1.1日常監測
市、區縣環保、氣象部門要完善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網絡,科學布設監測點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空氣質量和氣象日常監測,同時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報、會商制度,對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氣的有關信息及時報告本級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
3.1.2應急監測
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下,按預警級別要求,各級環保、氣象部門應跟蹤掌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開展應急監測,結合歷史數據、污染控制對未來趨勢作出科學預判,為應急預警、響應工作的開展提供決策依據。
3.2預警分級
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形成特點,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全市預警分級統一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3.2.1藍色預警
預測全市AQI日均值>200將持續1天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2.2黃色預警
預測全市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2.3橙色預警
預測全市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且出現AQI日均值>300將持續1天時;預測全市AQI日均值為200 3.2.4紅色預警 預測全市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并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預測全市AQI日均值為200 3.3預警發布 3.3.1發布時間 原則上預警信息提前1天(24小時)發布,若遇特殊氣象條件未能提前發布預警信息,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發布預警信息。 3.3.2發布程序與方式 一旦預測未來將出現或已出現重污染天氣,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及時組織預測會商,確定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范圍和污染程度。經會商達到預警條件時,將預警信息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由市指揮部統一發布預警。 預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氣可能出現的時間、范圍、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預警級別及氣象條件等。 3.4預警等級調整和預警解除 3.4.1預警等級調整 重污染等級發生變化,依據預警分級對預警級別進行調整。 預警信息發布后,由于氣象條件變化,最新會商結果認為污染等級將發生變化,已發預警需要升級或降級的(不含降級為藍色預警),市指揮部辦公室按照預警發布程序調整預警級別。當空氣質量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應按高級別預警執行。 3.4.2預警解除 根據空氣質量、氣象條件滾動監測預測,未來預警不滿足已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且預計24小時不會反彈時,市指揮部辦公室按相關程序發布解除信息,藍色預警自動解除。 一旦再次出現本應急預案規定的藍色、黃色、橙色或紅色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重新發布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響應原則 堅持“環保部門自身響應,各有關區縣、部門、單位協作響應,全市連片響應”和“以事發地所屬人民政府為主”的應急響應原則。 4.2響應分級 對應預警級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Ⅰ級應急響應四個級別。 藍色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紅色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措施的內容包括公眾防護措施、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4.3響應程序 當發布重污染預警天氣預警時,各級政府應當按規定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并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監測預警組報告,須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對重污染天氣影響范圍、程度、發展趨勢等進行會商、分析、研判,確認達到相應預警級別,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措施。其中,Ⅰ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準啟動。 4.4響應措施 4.4.1 Ⅳ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盡量采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部門協調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戶外活動。 2倡議性污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小學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06-12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精品)11-06 工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范文12-28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15篇02-04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15篇)02-04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精選19篇)05-10 重污染天氣通信保障應急預案03-08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精選20篇)03-16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10篇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