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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3-02-02 14:51:20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合集9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合集9篇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制品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縣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縣人民政府為主,有關行業和部門配合、指導、協助作好相關工作。發生事故的單位是事故應急預案的第一響應者,縣政府按照分析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響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作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以及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充分利用已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縣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任總指揮,縣安監局、縣公安局和所在地政府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經信委、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主要職責是: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批準現場救援預案,組織現場搶救。

  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縣安監局:1、負責將事故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組織并參與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2)縣公安局:1、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2、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工作;4、負責涉案人員監控工作;5、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3)縣衛生局:1、負責事故現場醫療救護工作;2、負責事故現場疾病預防控制工作;3、負責藥品、醫療器材供應工作;4、負責受傷人員醫療工作。

  (4)縣經信委: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提供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5)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縣交通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7)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與有關善后處置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相關事務。

  (8)縣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濕度、溫度、氣壓等氣象資料。

  (9)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事故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

  (10)縣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和處理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3.1預防

  3.1.1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里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1.2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1.3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監測

  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定期將事故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事故(IV級)、較大事故(III級)、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事故(IV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III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II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I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Ⅳ級及以上應響應行動由縣安監局組織實施。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鄉鎮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響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實施救援。

  4.2響應程序

  進入應急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搶救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數據和資料;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縣政府辦公室;

  (3)及時掌握事故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4)通知有關專家、應急救援隊伍、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準備;

  (5)向事故發生地提出事故搶救指導意見;

  (6)根據需要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7)提供有關專家、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時,根據事態發展和現場搶險救援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數據和資料;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縣政府辦公廳;

  (3)組織專家咨詢,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方案;

  (4)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調指揮;

  (5)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環保等工作;

  (6)通知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專家參加現場救援工作;

  (7)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應及輿論動態;

  (8)根據領導指示,通知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4.3指揮與協調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當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事故救援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向縣安監局報告事故和搶險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援助的報告。

  本預案啟動后,縣安監局組織協調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調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訂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相鄰地區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必要時,由縣安委會報請縣政府協調更多力量參加應急救援。

  4.4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鄉鎮行政區、跨領域或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縣安監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縣政府決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等。針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事故發生單位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采取和遵循下列處置方案和要點。

  4.4.1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單位、地址、發生事故的煙花爆竹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可采取就地保護措施,直到危險解除。

  (4)現場控制。針對事故特點,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控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物質的不同,對應急人員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4.2火災事故處置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起火的物質類別、理化性質及其危險特性;

  (3)所需的應急救援處置的技術和專家類別;

  (4)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5)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6)確定周圍區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情況及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預測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可能造成的影響程度;

  (8)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

  (9)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4.4.3爆炸事故處置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

  (3)確定爆炸物的類別、理化性質及其危險特性;

  (4)所需的應急救援處置的技術和專家類別;

  (5)明確爆炸地點危險物品的存留情況及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情況及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

  (9)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煙花爆竹種類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應急人員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危險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手套等;工程搶撿、消防和偵檢等進入危險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阻燃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應做好現場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置與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組織和指揮群眾就地取材,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靠近危險區域。

  4.7事故分析與評估

  有關環境監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8信息發布

  縣安監局負責事故災難和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及時通報事故救援情況。協助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4.9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完成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鄉鎮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

  1、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報告縣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值班電話:),由值班人員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2、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報告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內容:事故單位名稱、時間、地點、負責人姓名,人員傷亡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時間。

  4、任何隱瞞不報、謊報、故意緩報事故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事故現場保護。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六現場處置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人員,應立即進入事故現場,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事故作出初步判斷,制定搶救方案,落實工作任務,指揮各方面力量采取相應措施投入搶救。當地政府全面負責事故現場搶救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齊心協力,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事故單位需要外界人力、設備支援時,應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統一調度

  事故現場處置的具體程序:

  (一)成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機構。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救援、現場保護、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二)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下列工作組:

  1、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有關上級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

  2、專業救援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援。由縣安監局負責;

  3、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嚴防發生新的傷亡事故。由縣公安局負責。

  4、通訊聯絡組:負責排除各類通訊故障,保證現場指揮的通訊暢通,及時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由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負責。

  5、醫療救護組: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由縣衛生局負責。

  6、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運送現場疏散人員。由縣交通局負責。

  7、后勤保障組:負責指揮搶險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處理傷員救護工作。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

  8、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由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

  9、預備機動組:由現場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現場指揮長調動、使用。在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事故。

  (三)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情況按規定程序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要及時將領導的指示傳達通報給事故處理人員。

  七、事故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結束后,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2

  1適用范國

  本預案為《陶然鎮人民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子預案,適用于陶然鎮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及煙花爆竹儲存和經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本預案適用于在陶然鎮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下列事故:

  (1)Ⅲ級(較大)和Ⅲ級以上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

  (2)超出鎮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區域、涉及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

  (3)需要鎮政府生產安全委員會(簡稱鎮安委會)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00人以上重傷(含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Ⅱ級(重大事故):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Ⅲ級(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Ⅳ級(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事故風險分析

  我鎮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單位及煙花爆竹儲存單位和經營。事故風險分析如下:

  2.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風險分析

  2.1.1火災爆炸

  (1)工藝過程的火災、爆炸危險性

  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多種甲類火災危險性物質,在遇明火、高溫表面、電火花等情況下有發生火災的危險。若甲類液體、氣體發生泄漏,氣體或其揮發物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當其在空氣中的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遇點火源即可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尤其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多種高溫高壓工藝,此時若反應釜及其附屬設施密閉不好,溫控裝置失靈;反應釜內夾套溫度等的連鎖失效;安全閥失效、反應超溫、攪拌失效等情況均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其中《國家安全監管總辦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中涉及的危險化工工藝,多種原料具有高燃爆危險特性和毒性,多種工藝涉及強烈的放熱、吸熱反應,導致火災危險爆炸事故的發生。

  裝置區、儲存區靜電接地不良,產生靜電火花,也是引發火災爆炸不可忽視的因素。工藝操作參數不穩定,如壓力溫度波動,物料容量波動,物料流速波動也是引發火災爆炸事故的主要影響因素。沒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管理制度,動用明火導致工藝設備火災爆炸。

  另外,電氣不防爆、車間門口未設置人體導除靜電裝置,設備設施未進行靜電接地、通排風不良、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未采用不發火花地面、作業人員未穿戴防靜電工作服等均可形成點火源,引發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3)儲存過程中火災、爆炸

  原料儲存區容易造成泄漏部位主要有各種設備法蘭、管道法蘭接口;人孔、手孔、檢查孔等,這些部位若法蘭密封不良,法蘭剛度不足,在內壓力作用下導致變形引發物料泄漏,與母體材料相比,再完善焊接接頭均有先天不足之處,如接頭處材料金屬晶格嚴重扭曲,材料加工硬化均會使接頭優先腐蝕,接頭近縫區、熱影響區晶粒組織粗大可使接頭韌性降低。焊接接頭殘余應力的存在,都有可能使焊接接頭在一次應力、二次應力作用下開裂,導致物料外溢,造成裝置區區域性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驟增,引發火災爆炸。

  部分氣體儲罐為壓力容器,因此,儲罐的質量問題就非常重要,如果儲罐存在質量問題,或沒有經過檢測合格就開始使用,發生泄漏事故,氣化后遇到明火或電火可能發生火災甚至爆炸事故。鋼質低溫液體儲罐及輸送氣體的壓力管道,由于受腐蝕或存在先天性缺陷,如不按時檢查維護,極易造成儲罐或零部件損壞,從而物理引起爆炸。如造成泄漏,遇火源就會發生火災和爆炸。

  在腐蝕環境下(析氫腐蝕),低溫低應力腐蝕,造成儲罐內表面微裂紋引發泄漏,導致火災爆炸事故。連接管道的法蘭及設備法蘭密封結構造型不對,引發剛性失效,造成火災爆炸事故。檢修及設備維護過程中的不良行為也可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4)管線

  部分企業存在很多壓力管線,如有腐蝕的可能,以致管線損壞泄漏,一旦遇到明火或高熱等均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普通可燃、易燃液體管線如有腐蝕的可能,以致管線損壞泄漏,一旦遇到明火或高熱等均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5)電氣火災

  企業配電系統是可能發生電氣火災的部位,由于配電柜電氣元、配件質量不好,絕緣性能不合格,接線不規范,接線端子接線松馳,線型選擇過細,引起電氣元件或端子接頭發熱打火引燃可燃物質發生火災。

  ①變電所門口未設擋鼠板或配電室的進線溝洞等不密封,配電室房屋結構不能阻擋老鼠等小動物打洞進入配電室,而發生動物啃咬電纜發生電氣短路引起火災。

  ②在敷設電氣線路時,因為選型不當,線徑過細或由于生產改造或擴產增大用電負荷,而使電氣線路負荷過大,電流升高,線路發熱超標,而引起線路起火,引發火災。

  ③電纜本身是一種可燃物,塑料電纜更易著火蔓延。電纜著火時產生大量煙氣,CO、CO2含量很高,特別是普通塑料形成的稀鹽酸附著在電氣裝置上會形成導電膜,嚴重影響設備和接線回路的絕緣。

  ④電氣設備設施設計、選型不當、設備本身存在缺陷等條件下易引發火災事故;當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遭到破壞,發熱量增加形成電氣熱表面,易引發電氣設備火災;配電設備沒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在正常工作狀態及事故狀態下產生電火花或電弧而引發火災炸事故。

  (6)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過程

  煙花爆竹儲存過程中若管理不當,存在較大爆炸隱患,儲存過程中遇明火可能發生爆炸事故。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情況較為復雜,銷售過程中,購買煙花爆竹人員情況復雜,安全意識不足,可能存在吸煙等情況,若因此引燃煙花爆炸,將導致爆炸事故。

  (7)其他火災

  日常生產過程中涉及大量可燃物料,丙類可燃物具有不易燃燒,單燃燒后不易滅火的特性,因此,各企業需要嚴格控制火源,做好動火作業審批,控制著火的三要素,將火災消滅于萌芽狀態。

  2.1.2中毒和窒息

  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如果發生突然泄漏,操作人員大量吸入或接觸會產生中毒事故。

  部分化學物質對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若不及時救治,嚴重時可引起死亡事故。

  部分企業使用窒息性氣體,如氮氣、氬氣、二氧化碳等,尤其部分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采用氮氣進行吹掃、置換,氮氣基本無毒,但當其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降低,使人窒息。二氧化碳較空氣重,使用過程中容易在低洼處或不通風處沉積,且二氧化碳無色無味,容易引起窒息,若不能及時發現,可能造成死亡事故。

  2.2煙花爆竹儲運及銷售過程中風險分析

  根據其操作特點可知,煙花爆竹儲存、銷售企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車輛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等。其中,以火災、爆炸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2.2.1儲存過程的危險性

  (1)明火直接引爆。倉庫全部為易燃、易爆物質,由于吸煙、取暖、飛火等原因,極易引發爆炸事故;

  (2)受太陽直射、高溫、辦部熱量聚居,當達到一定溫度時,也會引起火藥的自燃,產生明火,從而,導致爆炸事故;

  (3)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使產品的敏感性增加,在高溫、高濕或有火源的情況下,極易引發爆炸事故;

  (4)防雷設計不合理,沒有有效避雷措施,雷電也會造成燃燒、爆炸事故;

  (5)煙花爆竹倉庫的照明、開關、線路產生的電火花,引起燃燒、爆炸;

  (6)靜電起火,煙花爆竹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靜電積聚和人帶有靜電,無消除靜電裝置接地,造成靜電積聚放電;

  (7)潮氣和雨水直接影響產品的質量,同時,部分品種的煙花爆竹中,使用鋁粉等金屬粉末,鋁粉遇潮濕、水蒸氣能分解產生易燃、易爆的氫氣,集熱后自燃。因此,若庫房漏雨、地面潮濕,都可能產生分解爆炸;

  (8)人為破壞,工作人員或外界人員有意攜帶火源,并引燃、引爆儲存貨物;

  (9)儲存不合理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例如儲量過大、通風不良、潮濕、漏雨等。

  2.2.2運輸過程的危險性

  (1)在裝卸搬運操作過程中,撞擊、墜落、摩擦、傾斜、重壓、滾動、就地拖拉、投擲等均有可能引起煙花爆竹產品的燃燒爆炸;

  (2)運輸過程中,運輸工具產生的火花或撞擊、摩擦、墜落、人體產生的靜電等均有可能引起危險物的燃燒爆炸;

  (3)若運輸過程中,溫度過高,加之陽光曝曬、摩擦、撞擊等,極易發生燃燒爆炸事故;

  (4)在運輸時,司機和押運員的管理原因,有明火直接引起爆炸;

  (5)在裝卸途中,受雷擊和靜電積聚引起的火花,也會造成爆炸事故;

  (6)產品質量和包裝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也是發生爆炸事故的隱患。

  2.2.3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性

  銷售過程混亂、以及銷售過程中的違規違法操作,都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同時,銷售過程中接觸人員較多,由于購買人員安全意識參差不齊,可能由于購買人員吸煙等危險行為,導致爆炸事故。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體系

  陶然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是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最高領導機構。鎮政府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各自職責,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2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成員由鎮應急辦、委宣傳、總工會、政府辦公室、城建、教育、民政、財政、交通、衛生院、環保、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

  3.3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領導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的實施工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意外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鎮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應急隊伍、物資和裝備。負責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修改和完善本《預案》及相關分預案。

  (5)承擔鎮政府和鎮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有關部門關于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7)組織制定、修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有計劃地組織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習。

  (9)檢查、督促做好生產安全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

  (10)負責組織預案的審批與更新。

  (11)批準應急救援的啟動和終止。

  (12)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1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14)生產安全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5)負責應急狀態下請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16)接受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件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進行修復、事件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3.4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分工及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鎮應急辦辦長兼任。應急辦公室職責如下:

  (1)負責接收預警信息,向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報告;

  (2)負責接收事故隱患上報的信息,并持續跟蹤事態發展情況,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3)負責接收應急處置工作相關信息,向現場總指揮、副指揮報告;

  (4)參與完善應急預案。

  (5)協助應急救援指揮部完成事件現場有關工作。

  (6)有計劃地組織應急預案培訓,根據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向周邊企業、村落提供有關危險物質特性、救援知識等宣傳材料。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10個工作小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等各項工作。

  綜合協調組:以鎮政府辦公室、鎮應急辦為主,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力量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委會)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

  安全保衛組:以鎮派出所為主,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

  事故救援組:以鎮派出所、應急辦和事發地鎮政府為主,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協調消防等警力及其他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技術專家組:由鎮應急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牽頭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

  醫療救護組:以鎮衛生辦為主,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和專家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洗消與事態監測評估組:以鎮派出所、環保辦、氣象辦、衛生辦為主,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洗消和對周邊環境進行監測評估,預防和處置可能發生的次生事故。

  后勤保障組:以鎮交通辦、財政辦、民政辦為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工作。

  新聞報道組:由鎮委宣傳部牽頭,鎮派出所、應急辦和事發地鄉(鎮政府等部門、單位配合,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鎮應急辦牽頭,會同鎮監察辦、總工會、派出所等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事故進行調查或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善后處理組:以事發地鄉(鎮政府為主,民政辦、工會等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參加,及時、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

  4處置程序

  4.1響應分級

  按照從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因素,本預案對突發事件響應進行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明確應急響應級別如下:

  (1)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Ⅱ級預警,可通過本鎮應急救援力量能夠處理或控制的事故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啟動本應急預案,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進行事故應急指揮,各應急行動小組迅速開展工作。

  (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Ⅰ級預警,超出我鎮應急救援能力處理或超出我鎮范圍的事故,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需報請上級政府及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公安部門、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支援,配合外部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行動。

  擴大響應:是指超出本預案應急處置能力或需要啟動上一級預案實施救援時的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按下列程序啟動應急預案:

  值班人員接到預警電話時,立即通過電話通知應急辦公室主任,應急辦公室主任確認險情后立即電話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研判突發事故發展趨勢,當突發事件無法進行控制時下達應急指令,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響應行動的啟動由鎮長決定,鎮長任現場總指揮,副鎮長或相關行業分管副鎮長任副總指揮,各應急工作小組負責人按照職責,具體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指揮和處置。按照總指揮下達的指令,確定并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指揮部成員接到指令后,應立即組織應急指揮工作小組成員及相關應急隊伍到達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指揮工作小組、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決定救援方案。

  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鎮政府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5處置措施

  5.1處置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后,鎮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接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鄉(鎮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應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全力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故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撤離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和物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根據事故性質,決定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陶然鎮處置能力時,向市政府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

  5.2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內;

  3)事故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清除,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3事故終止程序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

  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人員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繼續進行現場監測,直到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6附則

  6.1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陶然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制訂,并負責解釋。

  6.2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科學有效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和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安徽省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亳州區譙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在從事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的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據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5風險評估

  煙花爆竹屬爆炸品,對熱、火花、撞擊、摩擦等敏感,極易產生爆炸。此外,儲存煙花爆竹的庫房如果防雷設施失效,易遭雷擊,也會引起火災,繼而引發煙花爆竹的爆炸。

  1.6事故分級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4個級別:

  (1)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2.組織指揮機制

  2.1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

  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公安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經濟信息化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衛健委、區生態保護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事發地區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決定增、減成員單位。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分析、研究煙花爆竹事故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煙花爆竹事故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視情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2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管理;建立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負責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配合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事故的宣傳報道,及時發布事故有關信息,防止因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消防力量進行現場救援,配合事故單位制定泄漏、爆炸和滅火撲救處置方案;組織傷員的搜救;協助事故單位做好有毒物質泄漏控制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確定死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民政局:協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負責相關應急救援物資的協調調撥;協調駐亳部隊參與事故救援。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相應資金用于事故救援與處置。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故單位及參與搶險的傷亡人員的工傷及后期有關醫療保險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區城鄉建設局:按照職責做好搶險救災有關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運輸單位實施事故現場搶險物資、搶險人員和疏散人員的運送;并建立有關運輸單位地址、聯系人、電話及運輸車輛型號、規格、數量檔案。

  區商務局:負責協助事發地區政府提供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食宿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調派醫療專家、衛生救援隊伍開展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區生態保護分局:負責事故周邊環境監測,提出控制措施;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并監督實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監督處置單位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的污染;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報告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事故等級,通知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負責建立應急專家和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檔案,根據事故需要,調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和專家參與事故處置;參與或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負責本預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事發地區政府:負責解決或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其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及已采取的處置措施,按照現場搶險組的要求,提供應急處置相關資料,配合實施事故救援及后期相關工作。

  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部門報告煙花爆竹事故的責任主體。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政府。

  報告時限和程序: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110、119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事發地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突發事件發生后1個半小時)。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準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請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具體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報告事故信息。

  接報的區有關負責同志要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單位、所在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做好相關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區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區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4.3指揮協調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政府分管領導或區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根據區請求事項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等,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區兩個以上鄉鎮行政區域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市、省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成立以下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應急工作組可根據需要增減。

  現場搶險組:由總指揮指派的負責人任組長,區公安消防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保護分局、區城鄉建設局及事發地區(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現場搶險隊伍以公安消防為主,其他專業隊伍配合,負責召開參與部門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會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包括搶救傷亡人員、滅火、排險等);迅速確定事故涉及煙花爆竹數量、波及范圍,向指揮部提出疏散周邊人員等相應建議;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及時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專項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協助事故調查;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做好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監測;在事故搶救結束,確認危險已經消除,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現場搶險的建議;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處置及恢復生產工作。

  新聞發布和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區應急管理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單位參加。負責組織撰寫煙花爆竹事故新聞發布稿件并對外發布;對接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事故相關信息,防止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治安保衛組:由區公安局負責,區民政局、事發地區(區)政府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揮危險區域內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組織治安、交警、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根據需要,在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交通秩序;組織人員疏散后的居民區安全保衛工作;確認死亡人員身份等。

  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資料收集歸檔,搶險救援證件管理,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公安局、區監察局、區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部門相關領導參加。負責在事故應急搶險的同時,收集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責任、防范措施,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事故,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健委負責,事發地區(區)政府及醫療救護單位、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組織調配醫務人員、救護車輛及藥品器材,在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實施有效的搶救治療;及時轉移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組織專家迅速確定搶救治療方案;出現大量危重人員時,迅速分流轉送指定醫院,并組織專家做出傷害程度的判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療,做好轉送接診病人的記錄,為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化委、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鄉建設局及區(區)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提供應急救援人員食宿及飲水保障。

  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健委、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協調相關理賠工作;事故影響范圍內人員衣食住行的安置;受傷人員醫療鑒定及后期治療;提交事故醫療費用報告。

  4.5應急處置措施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區)政府按照區(區)煙花爆竹專項應急預案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辦公室部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區)做好處置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有關部門接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后,按照本預案要求,向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報告,組織相關人員趕赴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故現場參加相關工作組,按照要求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根據救援需求,迅速調集事故搶救所需設備、器材;研判事故形勢,事故危及周邊居民時,及時進行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時,申請聯系駐亳部隊參與救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做出標志、拍照、攝像、記錄和繪制現場圖,保護事故現場。

  重大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和Ⅰ級):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在省指揮部指揮下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4.6擴大響應

  如果煙花爆竹事故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煙花爆竹事故已經波及到我區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領導同意,向駐亳部隊或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聯動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地區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通信聯絡、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區政府應逐步完善與屬地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4.8社會動員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9應急結束

  現場搶險處置結束,經組織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確定繼續監護現場的部門和人員。

  5.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區(區)政府、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6.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理

  煙花爆竹事故處置結束,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迅速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傷亡人員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治療和撫恤;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6.2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事故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亳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區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6.3保險理賠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故調查組應組織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上報。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應急處置隊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政府有關部門組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解放軍現役和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骨干的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社區等群眾自治組織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在事故初發階段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所在地區(區)政府調動的救援力量為主;相關應急響應啟動后,現場搶救以區公安消防隊伍為主,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需外部力量支援時,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區政府協調實施。

  7.2物資保障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逐步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的物資保障體系,完善重要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區區政府要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滅火等專用車輛由區“119”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動;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以區城鄉建設局為主、事發地區(區)政府配合協調解決;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以區交通運輸局為主協調解決;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區衛健委負責協調解決;區公安消防局應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區生態保護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任務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事故發生單位、公安消防局及大型企業救援隊伍自備;事發地政府負責搶險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7.3通信保障

  根據救援實際需要,由區通信管理局協調通訊公司負責通信和信息保障。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人員,充分利用通訊手段,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7.4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交通秩序維護,對應急車輛優先放行;區交通運輸局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持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7.6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有關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7經費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區財政局按照規定程序落實所需資金。

  8.宣傳培訓和演練

  8.1宣傳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利用網站、報紙和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8.2演練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評估。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1年組織一次演練。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音像(圖片)等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責任追究

  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輿論引導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0.附則

  10.1預案制訂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各區政府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0.2預案修訂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亳州區譙城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0.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概況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無為市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xx-2020年頒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的公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批準我鎮32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1.2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3.2規章、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3.3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1.3.4地方法規

  《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安徽省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蕪湖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無為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發生各種煙花爆竹場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超出鎮轄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區轄社區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鎮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1.5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1 Ⅳ級(一般事故A級和B級):

  一般事故A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傷,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輕傷,或者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超出村(社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村(社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

  1.5.3鎮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

  小于本預案一般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由村(社區)、相關單位制定預案應對處置,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進行指導。

  1.6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協同作戰、快速反應、單位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6.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損害。

  1.6.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事故處置實行以地方政府為主,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6.3資源共享、協同應對。根據現有企業應急救援能力現狀,充分利用煙花爆竹庫的現有應急救援力量,采取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整體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救援能力。

  1.6.4加強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技術和救援裝備,提高預警預防水平,加強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統一調度,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6.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救援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的救援工作機制。

  1.6.6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2事故類型及評估

  煙花爆竹可能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通常有火災爆炸共同發生。

  給個人、家庭帶來嚴重傷害,當地政府產生負面影響。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成立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

  鎮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

  指揮:張金坤(副鎮長)

  成員:薛永健(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張棕初(無為市氣象局副局長)

  林源(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王文峰(鎮經濟發展辦主任)

  劉晨(鎮安監站站長)

  王瑞喜(鎮環保站站長)

  李福林(城北派出所所長)

  繆成東(城南派出所所長)

  伍萬里(城郊派出所所長)

  陶長武(無城市監所所長)

  劉美田(城北市監所所長)

  朱代友(城南市監所所長)

  王善敬(交警無城中隊中隊長)

  各煙花爆竹經營點負責人

  成員單位: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實行分級組織指揮,與企業、縣級和市級聯動。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統一組織協調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專業組織和有關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3.2.2組織制定、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及保障方案。

  3.2.3統一指揮現場治安保衛、人員物資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

  3.2.4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傳達領導指示和意見。

  3.2.5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相關技術專家和調集相關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3.3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3.3.1鎮安監站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無為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負責向鎮政府相關領導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救援情況并傳達指示等。

  3.3.2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會同無為市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3.3.3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警戒和有關物證及資料的搜集。交警無城中隊負責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3.4鎮社會事務辦負責調集安排醫護人員、醫療器械、救護車輛和救治醫院,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等工作。

  3.3.5市監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掌握應急救援所需汽車吊、叉車等設備信息,并協助調用;組織對職權范圍內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上級對事故調查處理;接受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6鎮環保站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并指導事故搶險人員洗消工作。

  3.3.7事故發生企業負責及時搶險,提供必要的圖紙資料,配合做好現場施救工作。

  3.3.8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對工作的需要,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按照《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3.4專家職責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其主要職責是:

  3.4.1參加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研究和咨詢。

  3.4.2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4.3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4應急響應

  4.1信息監控和報告

  安監站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企業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向鎮應急辦、公安、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于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鎮安監站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鎮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應急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鎮應急辦和鎮有關主管部門接到發生一般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鎮政府。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事故分級和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煙花爆竹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部門協調。

  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指導;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通報其他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現場應急準備處置工作。

  4.3現場處置

  企業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搶救。政府相關部門、政府派出機構和救護大隊及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后,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部門和單位職責成立現場施救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治安警戒組、后勤保障組等,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預案啟動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企業現有救護隊伍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搶救遇險人員,實施事故現場勘察,給縣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下一步救援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和情況。

  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盡可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鎮級應急預案啟動后,經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事故仍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請求市級應急救援機構給予支援。

  5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煙花爆竹事故主要分為:火災、爆炸,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處置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以火災、爆炸為主,沖擊波強,事態發展迅速,難以控制,易發生二次爆炸等),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1隔離現場。事故發生后,根據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5.2.2疏散人員。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按照設定的疏散路線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

  5.2搶險施救

  5.2.1個體防護:進入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人員應穿戴個體防護裝備,其他救援人員應在警戒區外。

  5.2.2撲滅火災:選擇水作為主要的滅火劑,救援人員應盡量遠離火災現場,采取低姿勢或依靠防護設施,邊控制,邊滅火,如遇爆炸,應及時后撤。

  5.2. 3搜救人員:當火災撲滅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搜救人員、清理現場。

  6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有毒有害區域,應在安全警戒線外。應急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安全繩,救生索、警示標牌、警戒線等設施。

  做好救援人員安全保障,檢測或救援人員要充分探查救援現場,充分掌握救援現場狀況,選擇正確的救援方式。另外,煙花爆竹事故過程中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會導致救援人員中毒,所以救援人員應該占據有利地形或上風口,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發生。

  組織和指導員工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

  7事故分析和后果評估

  應急響應和救援工作結束后,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應急工作結束后,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應將應急救援有關文字、圖片、錄像等資料整理歸檔,并對事故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并按程序逐級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8信息發布

  在鎮宣統室的組織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發布的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

  9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針對事發地事故現場危險的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救援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10后期處置

  10.1善后處置

  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10.2應急救援總結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組織評估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對策建議。

  11應急保障

  11.1通信和信息保障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電話:。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確定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建立專家組的聯絡數據庫。

  11.2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11.2.1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事故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需要和特點,配備有關應急救援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

  11.2.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安監站負責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應急救援、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環保等部門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快速,常備不懈。

  11.2.3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安監站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暢通辦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運輸系統,保證及時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11.2.4醫療衛生保障。鎮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人員急救工作,無為市人民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社會救援組織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參與救援工作。

  11.2.5治安保障。公安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11.2.6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必要時,無為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11.2.7資金保障。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11.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11.2.9技術保障。發揮相關行業、領域機構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加強技術力量儲備,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11.3宣傳、培訓和演練

  11.3.1公眾信息交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要按規定向公眾和職工告知煙花爆竹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意識。

  11.3.2培訓。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員參加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

  安監站負責組織、指導對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11.3.3演練。安監站負責監督指導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演練結束后向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及時提交書面總結。

  11.4監督檢查

  安監站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2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管理

  12.1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無城鎮政府,每三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并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12.2當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本預案啟動時,服從《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12.3本預案解釋權歸無城鎮安監站。

  12.4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各部門、各村(居)、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層層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本轄區、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二圣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XX任副組長,由鎮應急辦、經發辦、規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民政辦、平安辦、派出所、衛生院、學校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負責日常事務的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明確職責。

  各職能部門認真組織開展20xx年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各村(居):主要負責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存儲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大力宣傳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煙花爆竹零售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禁放區域安全守護。及時張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應急辦:負責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經營點經營、存儲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發現、制止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組織調查處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協調、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宣傳辦:負責統籌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制定輿情應對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村居充分運用廣播、短信、院壩會等手段,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全鎮群眾提高守法自覺性,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行為,配合應急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等打非治違工作。

  交安辦:負責對客運站進入車輛人員的.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規建辦:負責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危害性的社會宣傳,加強對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負責組織下水道、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綠地維護管理單位落實重點管控,嚴防違法燃放行為引發事故。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文化服務中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和禁止燃放區域、時段,積極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學校: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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