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的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火災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火災的應急預案1
一、演練組織
指揮長:
負責人:
參加人員:麻醉醫師:
手術醫師:
巡回護士:
護士:
觀摩人員:手術室全體人員
二、工作職責
1、指揮長負責發布演練令,組織協調
2、具體負責人負責演練方案的實施
3、巡回裴勁發現火情,立即報警并通知手術醫師
4、醫師負責評估患者,迅速關閉切口
5、麻醉醫師包義勇拔下病人的固定呼吸機,換上簡易呼吸囊,手控維持病人呼吸。
6、護士曹傳超負責協助麻醉醫師
7、護士高慧慧負責準備急救藥品運送病人
三、演練場景
20xx年11月20日下午17時,宣城市中心醫院手術室正在手術的醫生和護士突然接到“火警”,1號手術間區域有濃煙和火情出現,并且迅速蔓延,必須立即護送病人撤離!消防警鈴隨即響起,5號手術間正有1臺全麻LC手術進行中,肖勇主任發布撤離指令并打119電話報警,通知院領導,緊急救援病人。另外當班護士打開安全通道,盡可能轉移貴重儀器及資料,接到撤離指令后,無影燈下,主刀醫生迅速吩咐:“關閉傷口!”在助手的幫助下,簡單快速地將病人腹部切口進行縫合,并覆蓋消毒紗布墊,護士及時用消毒繃帶綁緊腹部,手術室接送人員早已將流動推床調整好高度推到了手術臺邊,大家一起將全麻病人小心移上流動推床。麻醉師輕輕拔下病人的.固定呼吸機,換上簡易呼吸囊,手控維持病人呼吸。病人可以轉運了。在短短幾分鐘時間里,術中病人就從手術室被“搶救”到了手術樓外的安全區域。
四、演練流程
正在手術的醫生和護士突然接到“火警”消防警鈴隨即響進行中的手術接到撤離指令后,立即關閉切口手術室接送人員早已將流動推床調整好高度推到了手術臺邊將全麻病人小心移上流動推床麻醉師輕輕拔下病人的固定呼吸機,換上簡易呼吸囊手控維持病人呼吸,病人可以轉運術中病人就從手術室被“搶救”到了手術樓外的安全區域。
火災的應急預案2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注冊安全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的全盤指揮工作。注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公司行政副總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保安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滅火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保安員和各車間的基層骨干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滅火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調度,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或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當班保安和安全負責人(本司由人資部主管擔任);
3、當班保安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廠警戒并通知保安組長迅速調集全體保安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并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聯系電話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盡快抵達,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指揮設備維修組把電梯迫降到底層,并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各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后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7、人資部立即組織司機疏散本廠內停放的車輛和廠門口的`障礙物,以確保救災現場的暢通和車輛用急。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搶救組、供水組、后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設備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并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系以匯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員詳細匯報火災情況,協助消防隊制訂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各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并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并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后,各部門(或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或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盡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并向廠安委會匯報,安委會應做好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2、人資部應盡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以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設備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或車間)人員對受損設備盡快安排修復并投入生產產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做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于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習慣,便于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盡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入險地: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采用濕毛巾或濕毯子掩鼻匍匐撤離;
5、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盡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臺、窗臺、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樓脫險;不可進入電梯逃生;
6、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窗門,用濕毛巾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濕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7、傳遞信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圍困時盡量在陽臺、窗口(白天可用鮮艷的衣物在窗口晃動,晚上可用手電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出聲音求救)傳遞信號求救;
8、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9、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樓層起火后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床單、窗簾等制成簡易繩并用水打濕后,從窗戶或陽臺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準備好逃生氣墊并且要求樓層在四層以下才考慮這一方式。還可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打開大傘跳下。
火災的應急預案3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跟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跟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即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規范操作,及時排查跟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即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檢查制度,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跟“零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信息。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一旦學校出現突發火災事故,立即啟動以下各職能人員,全力投入事故的處理工作。
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1、組長
職能:
盡速到達現場,解跟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副組長
職能:
(1)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情況。
(2)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醫療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4)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跟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5)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跟處理,查找原因跟責任。
2、現場控制人員:xxx、xxx及各班主任。
職能: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學生。
(3)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3、后勤保障人員xxx、xxx。職能: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跟后勤支援。
(2)做好上級來人跟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三、突發火災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組織師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撲救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以班為單位清點人數,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大隊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跟使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搶救學校財產,盡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6、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匯報。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火災的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17號令)、《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x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事故災難。
1.3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政府區長任總指揮,發生一般事故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人武部、安監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對發生在xxx區境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宣布啟動本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審定批準現場救援方案;擴大應急時,請示區政府啟動《xxx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政府啟動《xxx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2辦公室及成員單位
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委會辦公室),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機構,承擔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鎮(街道)以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危化品應急救援摸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執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監察局、人武部、應急辦、宣傳統戰部、經發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城建局、環保分局、社會事業局、農林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交通分局、質監分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監察局:負責對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行政監察。
(2)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隊伍和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公安分局和事發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
(3)應急辦: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傳達和落實上級的指令和命令。
(4)宣傳統戰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宣傳報道,做好涉外人員的'安撫處置工作。
(5)經發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救援物資及生活用品的發放,做好傷員的安撫工作。
(7)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8)城建局:負責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組織工程機械參加搶險行動。
(9)環保分局: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資對環境產生的污染。
(10)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確定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調配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救護車輛,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上報傷亡人員情況;超出區屬醫院救治能力時,負責與上級醫療機構、紅十字會、血站協調聯系。
(11)農林局:負責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質擴散污染附近水域;組織捕撈、獵殺和處理受有毒物質污染的漁、禽、畜。
(12)安監局:召集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3)公安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人員的疏散和現場警戒,保護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14)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有關人員、車輛、裝備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開避救援“綠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16)交通分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組織事故現場物資和疏散人員的安全運輸。
(17)質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委派,負責事故現場救援工作,根據救援需要設立若干救援專業組,審定實施事故現場救援方案,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應急指揮部上報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救援專業組在區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其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辦負責,接到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后,通知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必需時,應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當地村委和防化分隊研究疏散方案,及時組織當地群眾疏散。
(3)搶險救援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消防、工程搶險等專業搶險隊伍,對傷亡人員進行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并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區環保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及時了解污染狀況,會同專家組提出處置建議。在可能發生對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產生嚴重污染并向下游擴散時,區農林局負責組織力量進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區城建局負責提供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區交通分局負責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區質監分局負責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可能發生風險時的預測,并提供技術保障。事故發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須立即組織就近救援,當地派出所、衛生部門等救護力量應實施前期人員救援。
(4)緊急疏散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當地村委配合,在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或因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時,對可能波及的相關人員及附近居民進行緊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隊:由區人武部負責,配合區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區公安分局和當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區社會事業局負責,應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則,組織就近醫療單位以最快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發生群死群傷或集體中毒事故時,負責救護力量的組織和急救藥品的調撥、供應。
(7)后勤保障組:由區應急辦、經發局、財政局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協調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經費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區安監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所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當需要時,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技術分析。
(10)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門負責,也可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區環保分局負責提出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善后處置建議,參與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11)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統戰部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應急處置
3.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害源、事故性質、波及范圍、發展趨勢、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迅速調集力量,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根據現場情況,判斷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方案,各成員單位按響應等級迅速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3.2分級標準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和事發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較大事故(Ⅲ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一般事故(Ⅳ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3.3應急響應
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會商,根據事故的性質、種類作出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方案見附件)。
3.4信息發布
區委宣傳統戰部、區黨政辦
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發布,組織媒體報道。
3.5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的報告,經區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3.6后期處理
(1)善后處置。區政府相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2)事故調查。區安監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調查。
(3)保險。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4)總結評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要研究吸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地完善和補充。
四、應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區政府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xxx)和自動傳真(xxx),有關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通信暢通。
4.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應急隊伍保障的,由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人武部防化分隊和城建工程施工單位組成。必要時,報請區政府,協調駐區隊伍參與和支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4.3救援裝備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救援裝備保障的,由區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隊負責保障。事發地政府應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協調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保障。
4.4交通運輸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交通運輸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隊提供保障。
4.5醫療衛生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衛生保障的,由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救治單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門及相關派出所保障。
4.7物資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物資需求保障的,由區經發局、城建局、衛生局等部門保障。
4.8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經費的,由區財政局按照《xxx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4.9社會動員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社會動員的,由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4.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的,由區人防辦和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火災的應急預案5
一、組織領導
礦成立瓦斯、煤塵、火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原欽領
李新云
劉曙輝
田偉杰
馮書保
崔援朝
吳艷增
孔強及救護隊大隊長
成員:付建州
王如連
趙正寬
杜明清
常建業
陳振福
閆子祥
萬朝立
蘇建美
姚士立
李穩平
胡和平
李國印
王洪彬
劉風梅
二、領導小組的職責
(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公司總經理、公司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隊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設備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礦長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指令負責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
(5)礦山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任務完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的處理,如果與外單位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應由本公司救護隊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行動;
(6)安全質量檢查科科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7)通風區區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制度,監視主扇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生產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事故搶救和災害處理。
(9)通防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事故搶救和災害處理。
(10)有關的區、隊、班長負責對留在本區域工作的人員,采取措施將它們有組織地帶到安全地點或地面,將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地報告礦指揮部,并隨時接受礦長命令進行有關事故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1)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以及其它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通知值班電話員以及其它領導,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
(12)考勤室、礦燈房和自救器房:應迅速報告入井人的刷卡號和領取礦燈、自救器、牌號,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其姓名,并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和自救器,并在井口嚴格檢查,禁止入井。
(13)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險器材,根據礦長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14)機運科科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改變主要扇風機的工作制度,并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或安裝機電設備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5)運輸區區長: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送到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16)地測科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礦長命令完成測量打鉆工作。
(17)醫院院長: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8)行政科、福利科科長: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9)保衛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20)電話值班員:接到礦調度室的通知后,應立即切斷與事故沒有直接關系的一切通話,開放事故信號。并按照《計劃》中所規定的《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所列各單位的人員至礦調度報到待命;協助礦調度值班調度員及時傳達礦長命令。
三、公司總工程師:在不防礙礦長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處理事故的指揮工作,并根據需要代表公司總經理采取措施從公司所屬各礦調度人員、設備和器材。
四、處理災害事故應具備有關技術資料
1、通風系統圖和通風網絡圖(必須標明設施的位置、風流方向、風量)。全礦井反風試驗報告。
2、礦井供電系統圖和井下通訊系統圖。
3、采掘工程現狀平面圖和井上、下對照圖,其中,井上、下對照圖必須標明井口標高和位置,地面鐵路、公路、鉆孔、水管、水井、儲水池、泵房以及存放處理事故用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的地點。
4、井下消防灑水管路、壓風管路、運輸系統、灌漿、排水等系統圖。
5、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井下避災路線圖。
6、井上、下消防材料庫的位置及其儲備的材料,設備的品名和數量登記表。
以上圖紙資料必須按規定及時填繪修改,確保能夠反映實際情況。五、匯報程序
(一)發生瓦斯、煤塵、火災事故后,事故地點人員立即就近用電話向調度匯報,匯報時要盡可能匯報清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
(二)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后要記清楚匯報人的姓名、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位置,并進一步核實事故情況。
(三)調度室在核實事故的同時向當天值班匯報,并及時了解清楚事故的情況,若是一般冒頂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根據情況由當天值班處理,若出現死亡1人以上的冒頂事故,要立即向應急事故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啟動應急程序,按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名單進行通知。
(四)領導小組各成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趕到調度室,按各自的分工展開工作。
(五)調度室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必須立即向(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匯報清發生事故災害的單位、時間、地點、影響范圍、人員遇險情況、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已采取的應急搶救方案、措施和進展情況,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宜。
(六)、迅速請求救護支援。六、應急救援
(一)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時的應急自救與互救1、防止瓦斯爆炸時遭受傷害的措施井下人員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時,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方法是: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地面,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休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爆炸后,要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退到新鮮風流中。若巷道破壞嚴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時,可以到棚子較完整的地點躲避等待救護。
2、掘進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措施
如發生小型爆炸,掘進巷道和支架未遭到破壞,遇險礦工未受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打開隨身攜帶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災巷道到新鮮風流中。對于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要城靠近新鮮風流30—50m范圍內,要設法抬運到新風中;如距離遠,則只能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運。撤出災區后,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如發生大型爆炸,掘進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但遇險礦工受傷不重時,應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從在支護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相互安慰、穩定情緒,等待救助,并有規律的發出呼救信號,對于受傷嚴重的礦工也要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待救。利用壓風管道、風筒等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3、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措施如果進回風巷道沒有垮落堵死,通風系統破壞不大,所產生的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這種情況下,采煤工作面進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受到嚴重傷害,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用自救器,經最近的路進程進入進風側。
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系統被破壞,爆源的進、回風側都會聚積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該范圍所有人員都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為此,在爆炸后,沒有受到傷害的人員,要立即打開自救器佩用好。在進風側的人員要
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短的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由于冒頂嚴重撤不出來時,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協助重傷員在較安全地點待救。附近有獨頭巷道時,也可進入暫避,并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立臨時避難場所,并把礦燈、衣物等明顯的標識物,掛在避難場所外面明顯的地方,然后進入室內靜臥待救。
(二)礦井火災事故時的應急自救與互救
1、首先要盡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范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情況、通風系統、風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系,并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2、撤退時,任何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不能狂奔亂中。應在現場負責人及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
3、位于火源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煙氣有中毒危險時,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通過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去或在煙氣沒有到達之前,順著風流盡快從回風出口撤到安全地點;如果距火源較近而且越過火源沒有危險時,也可迅速穿過火區撤到火源的進風側。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出時,應在設有儲存備用自救器的硐室換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尋找有壓風管路系統的地點,以壓縮空氣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動既要果斷,又要快而不亂。撤退中應靠巷道有聯通出口的一側行進,避免錯過脫離危險區的機會,同時還要注意觀察巷道和風流的變化情況,謹防火風壓可能造成的風流逆轉。人與人之間要互相照應,互相幫助,團結友愛。
7、如果無論是逆風或順風撤退,都無法躲避著火巷道或火災煙氣可能造成的危害,則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沒有避難硐室時應在煙氣襲來之前,選擇合適的地點就地利用現場條件,快速構筑臨時避難硐室,進行避災自救。
8、逆煙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在一般情況下不要這樣做。除非是附近有脫離危險區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脫離危險區的把握時;或是蛤有逆煙撤退才有爭取生存的希望時,才采取這種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等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時,應靠有平等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側撤退,并隨時注意這些出口的位置,盡快尋找脫險出路。在煙霧大視線不清的情況下,要摸著巷道壁前進,以免錯過聯通出口。
10、當煙霧在巷道里流動時,一般巷道空間的上部煙霧濃度大、溫度高、能見度低,對人的危害也嚴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況要好一些,有時巷道底部還有比較新鮮的低溫空氣流動。為此,在有煙霧的巷道里撤退時,在煙霧不嚴重的情況下,即使為了回憶速度也不應直立奔跑,而應盡量躬身彎腰,低著頭快速前進。如煙霧視線不清或溫度高時,則應盡量貼著巷道底板和巷壁,摸著鐵道或管道等爬撤退。
11、在高溫濃煙的巷道撤退還應注意利用巷道內的`水,浸濕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辦法進行降溫,改善自己的感覺,或是利用隨身物件等遮擋頭面部,以防高溫煙氣的刺激等。
12、在撤退過程中,當發現有發生爆炸的前兆時(當爆炸發生時,巷道內的風流會有短暫的停頓或顫動,應當注意的是這與火風壓可能引起的風流逆轉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話要立即避開爆炸的下面巷道,進入旁側巷道,或進入巷道內的躲避硐室;如果情況緊急,應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幫就地順著巷道爬臥,面部朝下緊貼巷道底板、用雙臂護住頭面部并盡量減少皮膚的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內有水坑或水溝,則應順勢爬入水中。在爆炸發生的瞬間,要盡力屏住呼吸或是閉氣將頭面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溫有害氣體,同時要以最快的動作戴好自救器。爆炸過后,應稍事觀察,待沒有異常變化跡象,就要辨明情況和方向,沿著安全避災路線,盡快離開災區,轉入有新鮮風流的安全地帶。
(三)組織救護
1、小組各成員到位后,按自己的職責范圍迅速展開工作。2、在救護隊到達之前,由救災總指揮,指揮災區人員根據避災路線進行撤離。
3、在沒有總指揮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下井。
4、救護隊到達礦井后,應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迅速采取行動,盡快投入搶險救災中。首先組織偵察工作,準確探明事故性質、發生原因、影響范圍、遇險人員數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情況。
5、在處理事故當中,救護隊嚴格按《救護規程》執行,救護隊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和煤塵,觀察災區氣體和風流的變化。當有爆炸危險時,必須將全部救護隊員和參加救災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并采取措施排除危險,不允許用活人換死人七、處理火災的一般措施
1、迅速組織撤出災區以及受威脅區域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難人員,同時探明火區范圍和發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災事故擴大。
2、根據已探明的火災地點和范圍,確定井下通風方式,其中在進風井口、井筒、風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應采取反風的措施,如果停風后,也能使風流逆轉,可停止主要扇風機運行,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控制火區供風量,在進風的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必須有防止由于火風壓而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在有沼氣涌出的回采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適當增加風量或采取局部區域反風,在掘井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有可靠安全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無論是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要扇風機運轉等都必須做到:
①不致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爆炸事故。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③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源或火災漫延到瓦斯積聚的地點。④有助于阻止火災擴大,抑制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在火災初期,火區范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制火勢,直接滅火;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并制定為隔離火區而建筑密閉墻的位置和建筑順序,封閉火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必要時應將排水、注漿、壓風管路臨時改為消防管路。⑦在火災初起時,要立即組織在場人員采取用水直接滅火或用泡沫干粉滅火器、砂土、巖粉等惰性物質滅火等方法直接撲滅火源并及時向調度匯報,注意滅火器材與火的性質要適應。
⑧在火災有漫延之勢,人無法接近滅火時,要在防止瓦斯積聚的情況下,適當控制送往火區的風量,或使風流短路,防止災害擴大。
⑨在井口房,井底車場附近發生火災時,為了搶救井下人員要立即先進行反風。
⑩在發生火災時,要迅速切斷通往火區的電源。⑾發現有煤層自燃發火征兆時,要用泥漿直接灌注火區。
⑿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不得停止局扇運轉,應保持正常通風。八、避災路線火災地點的避災線路:
A、發生在付井口
(1)事故原因:因電氣跑火或其它火源造成火災。
(2)井下人員的避災線路:
在反風的情況下,北翼人員分別經最近通道,到達付井底撤到地面。
(3)搶救路線:
根據火源地點和火勢情況具體確定。
(4)其它各采掘工作面,不論什么原因引起火災均按瓦斯避災路線撤退人員。
B、北翼皮帶運輸線發生火災時:
(1)事故原因:電氣跑火或皮帶打滑摩擦等引起皮帶燃燒造成火災。
(2)事故地點人員避災路線:
進風側的人員:由最近的通道到達井底車場升井。
回風側的人員:戴上自救器迅速穿出火氣體流經的巷道到達付井底然后升井。
C、發生在井下采區變電所:(1)事故原因因電器跑火造成火災
(2)事故地點人員避災路線:
回風側的人員戴上自救器,從最近的巷道穿越火區氣體流經的巷道到達新鮮風流中,由付井底升井。
(3)搶救路線:由井底車場從進風方向直達事故地點。(六)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的避災路線
(1)3804(中)放頂煤工作面:
進風側人員從下順槽→382進風下山→三水平運輸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回風側:人員迅速佩帶好自救器從上順槽→320區域回風巷→382進風下山(382軌道下山)→三水平運輸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2)3208放頂煤工作面;
進風側:爆炸地點進風側人員從下順槽→07皮帶巷→280進風巷→三水平運輸大巷→
主皮帶(主軌道)→中央付井→升井。
回風側:迅速佩帶好自救器→上順槽→3207聯絡巷→07皮帶巷→280進倉巷→三水平運輸大巷→主皮帶(主軌道)→中央付井→升井。
(3)3802(北)工作面
進風側:爆炸地點進風側人員從下順槽→3802運輸巷→420皮帶巷→382皮帶巷→381皮帶巷→三水平運輸大巷→北付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回風側:爆炸地點回風側人員迅速佩帶好自救器從上順槽→邊界巷→3802運輸巷→420皮帶巷→382皮帶巷→381皮帶巷→三水平運輸大巷→北付井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各巖巷、煤巷掘進頭,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受災人員要迅速佩帶好自救器,迎著新鮮風流到達安全地點,然后升井。九、監控措施(一)防瓦斯超限積聚的措施
1、井下所有放頂煤工作面和沿底煤巷掘進工作面,安檢科、通風區必須設專職檢查員,實行雙盯崗,同時參與工作面放炮、串棚、放煤等工序的監督檢查,時刻關注生產地區瓦斯涌出情況。并在現場采取針對性的處理措施,就地消除隱患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
2、各工作面每月要進行通風能力核定,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3、放頂煤工作面上隅角風幛由通風區專職瓦斯檢查員負責吊掛管理,施工單位在上隅角作業時,必須由檢查員在現場檢查瓦斯,嚴禁超限作業。
4、通風區根據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進行配風,確保工作面有足夠風量。
5、工作在過老空、老巷期間,地質科要提前下達警戒通知,施工單位要制定過老巷期間的專項措施,通風區、安檢科要加強落實檢查。
6、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三專"供電,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倒臺,施工單位每小班派專人看守風機,并在風機管理牌上簽字。進班后由安檢科、通風區檢查員和施工單位電工聯合對風機進行倒臺試驗,風機不倒臺不得開工掘進。
7、通風區要對掘進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進行核定,確保局扇的供風量滿足要求,局扇安裝地點的風量,必須大于局扇吸入風量,瓦斯檢查員每班三次檢查局扇運轉情況,嚴禁出現循環風。
8、若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瓦斯檢查員必須首先向礦調度及通風調度匯報,立即停止工作,然后由瓦斯檢查員或放炮員同掘進組長共同負責,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設置欄桿、警標。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證實停風區中沼氣濃度不超過1%或二氧化碳不超過1、5%方可開動局扇恢復正常通風,否則必須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9、嚴禁使用三臺以上(含三臺)局部通風機向一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局部通風機同時向兩個作業掘進工作面供風。
10、嚴禁任何人隨意停開局扇,通風區和施工單位應嚴格按標準安裝和維護風筒,嚴禁隨意改變風筒位置。
11、風筒接頭要嚴密,無破口,無反接頭,吊掛平直。12、風筒口到工作面的距離,煤巷掘進最大不超過5米,半煤巖巷掘進最大不超過10米,巖巷掘進最大不超過15米。
13、掘進單位要嚴格按措施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嚴禁出現空頂。14、掘進工作面裝藥量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進行裝藥,嚴禁超裝。
15、裝藥時,首先必須用掏勺掏凈煤粉,用木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眼內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實炮眼。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
嚴禁無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實放炮,嚴禁放糊炮,嚴禁使用蓋藥、墊藥。
16、放炮要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17、若放炮后瓦斯濃度超過“規程”規定,要采取加大風量,減少一次爆破眼數等措施。
18、掘進工作面必須有灑水滅塵管路,嚴格執行放炮后灑水滅塵制度,無水時不準裝藥放炮。
19、加強盲巷管理,掘進頭開始掘進后,要一直送到位置,形成通風系統,中間不準停工,以減少盲巷產生。
20、井下凡超過5米的無風獨頭巷道,不論是煤巷、巖巷或是密閉前,也不論瓦斯大小,只要24小時內處理不了或不能恢復通風的,都必須予以封閉,并將盲巷內的電氣設備撤出或切斷電源。盲巷內的電纜、水管、軌道等導電物體也要在盲巷以外處斷開,由掘進工作造成的盲巷,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密閉外的瓦斯情況。
21、通風區要加強巷道高冒區瓦斯檢查,不論?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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