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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協議書

合伙人協議書

時間:2023-01-24 15:01:45 其他協議書 我要投稿

合伙人協議書(精選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伙人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伙人協議書(精選15篇)

合伙人協議書1

  合伙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伙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我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能夠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景。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伙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合伙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

合伙人協議書3

  第一條 合伙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伙人協議書4

  合伙人:

  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及期限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合作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占比例為:出資總額為:伍萬元,甲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38%;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32%;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32%。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公司的擴展資金和維護公司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公司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特別協議:入伙后三年內不得退伙。三年后依照以下辦法: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

  a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發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d合伙人退伙后三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本行業相關的工作。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

  6、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貳仟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需經過合伙人表決(少數服從多數)方可執行。

  7、修改合伙人協議,需通過合伙人表決(少數服從多數)。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第一屆以出資多的合伙人為第一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即雷霆為本公司第一任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第6、7項處理);

  (4)公司日常經營的其他職責。

  3、公司其他合伙人為當然“監事”,負責:

  (1)對執行董事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協議書5

  第一條合伙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事務。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經營范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各占_________。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如未按時交齊,應向其它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出資應占比例按各方實際出資確定。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屆時按約定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c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可約定)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6、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可再約定其他)

  以下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全部同意方可執行。

  1、處分合伙共同不動產;

  2、改變合伙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支付合同債務。

  (可增加)

  合伙負責人超出委托范圍的行為,被其他合伙人追認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責任;其他合伙人不予認可的,由合伙負責人自行承擔責任,造成合伙或其它合伙人損失的,由合伙負責人予以賠償。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伙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合伙成立后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伙人協議書6

  合伙人一(甲方): 身份證號:

  合伙人二(乙方): 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一方入組建、技術、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兩方合伙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一百萬人民幣,¥:100萬

  甲方出資__________

  乙方投資三萬、占總投資的二十五%。占公司股份二十五%。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兩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兩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兩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兩方同意,并由甲乙兩方同時進行、乙方有優先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兩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A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兩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占有股分50%退出。非經兩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的50%進行賠償。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司所在地公證單位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伙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法定代表,全權協調處理公司的工商稅務、消防安全、業務接洽及商務等事務。

  五、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五萬元;必須經過甲、乙兩位股東簽字。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廠房擴建等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設立一個公司賬戶、同時兩位股東都擁有此賬戶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時了解賬戶資金流動情況。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自兩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協議書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伙團體名稱:

  第六條團體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合伙經營范圍及期限: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預結算項目,合作期限為1年(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1日)。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共3個,分別是:

  1、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2、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3、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注此內容為全體合伙人共同商議后補充到本協議)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按季度結算)

  第十一條合伙團體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1、采取工薪制度,每月5號按3000元/月發放,并記錄存檔。

  2、按季度結算處于盈利狀態時,按利潤的15%作為流動資金,10%作為固定資產(不得以時不能挪用),剩余75%平均分配,并記錄存檔

  3、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合作團體的共同財產。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按季度結算處于虧損狀態時,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根據其具體金額平均分配到合作人,并及時將其上交到合作團體中,并記錄存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5、合伙人享有否票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合伙人協議書8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4、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

  ___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發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___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人協議書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六條

  合伙目的:

  第七條

  合伙經營范圍:

  第八條

  合伙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三個,分別是:

  1.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伙人:

  以位于 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2.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3.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伙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六條

  合伙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伙人在本合伙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伙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四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

  退伙人退伙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條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

  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伙企業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

  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后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后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合伙期限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萬元,計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于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設備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四、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伙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為工資,剩余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于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伙人并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六、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七、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八、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合伙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伙人協議書11

  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甲、乙、丙)三方簽訂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____________項目,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項目,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伙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潤額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項目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項目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伙項目經營期限為工程項目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后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項目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協議書12

  合伙人:甲(姓名)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

  合伙人:丙(姓名)_____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商議);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三人合作餐廳,除各人費用外,餐廳正常費用三人共同負擔(正常費用包括房租、辦公設備、稅務等),業務運作互不干涉。

  5.合伙企業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

  第四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常用貨物;人員工資發放.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禁止合伙人消費后以合伙人的名義經行賒賬,嚴重打折等行為。

  6.禁止合伙人經行任何有損餐廳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7.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無法經營,餐廳虧本;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目的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并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協議書13

  合伙人姓名___,性別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并分別約定密碼后存入-----銀行。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從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從事質量檢測)

  (三)(其他合伙人工作同上列出)

  (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后存取。

  )第七條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一)盈余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一合伙人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他合伙人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清償債務的合伙人償還自己應負擔的債務。)

  (三)合伙期間的意外風險由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供銷合同。但合同標的超過----元,只能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

  2、對合伙企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十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選擇向簽約地點所在基層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其他相關入伙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協議書14

  合伙人: , (以下簡稱甲方)男, 歲,現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簡稱乙方)男, 歲,現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簡稱丙方)男, 歲,現住址: 。

  上述合伙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項目名稱)。地點:

  第二條、合伙期限: 本協議所列項目完成協議終止 。

  第三條、本合伙出資比例為40%:30%:30%;合伙人共出資 伍拾萬元整 。其中 甲方 出資現金與設備,另以技術和經驗折合人民幣共計 叁拾萬 元入股。 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 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合伙人于 以前將資金與設備交齊。

  第四條、本合伙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伙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余分配

  1、因“項目方”(非本協議合伙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設備出資方,故前期盈余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設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設備成本費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伙人分配事項

  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同時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決定委托 甲方 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并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后勤工作。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維護合伙財產不受損害的義務。

  第八條、未經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權限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伙人協議書15

  第一條合伙宗旨

  安全、和諧、規范、進取。

  第二條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振揚物流園、貴陽市金燕路金穗辦事處大洼村。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物流園經營管理

  第四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元各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_______萬元,6月30日前交足_______萬元。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二)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經營事由。

  3、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振揚物流園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振揚物流園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振揚物流園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債務;

  委托_______為合伙經營決策人,其他合伙人不參與經營決策。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振揚物流園的名稱繼續經營原振揚物流園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已全部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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