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污染處理應急預案(9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活飲用水污染處理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生活飲用水污染處理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全縣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保障居民飲用水安全衛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政府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處置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湖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懷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懷化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1.3分類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包括以下類別:
1.3.1固定環境風險源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包括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及周邊的工業企業造成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1.3.2陸域流動環境風險源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包括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及周邊的公路運輸車輛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等環境事件。
1.3.3非點源環境風險源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包括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及周邊的農業面源、居民生活污染源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暴雨沖刷造成水質污染的事件;污水短期內集中排放造成水源保護區或其上游連接水體水質污染的事件。
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Ι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Ι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大水污染事件:
①發生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含100人)以上的;②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嚴重影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的;③因水污染事件導致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的;④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生產、生活供水的`;⑤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斷,污染水體并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水污染事件:
①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的;②因水污染事件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③因水污染事件導致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的;④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庫等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或3類危險放射源失控造成的污染事故。
(3)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水污染事件:
①發生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的;②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鄉鎮、農村飲用水水源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③因水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水污染事件:①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員中毒(重傷)的;②鄉鎮飲用水源取水中斷的。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先,堅持科學處置,堅持依法管理,堅持依靠科技優先,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縣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其他地區涉及本縣的縣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由縣人民政府負責處置或參與處置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需要縣人民政府協調處置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2、組織體系和職責
2.1縣應急指揮部
成立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指揮長,縣政府辦聯系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局新晃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委宣傳部、縣應急管理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公安局、縣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縣自然資源局、縣商務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縣消防救援大隊、縣融媒體中心、國網新晃縣供電公司、懷化銀龍水務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新晃分公司、中國移動新晃分公司、中國聯通新晃分公司及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縣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新晃分局),由市生態環境局新晃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其職責主要有: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飲用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縣有關規定;
(2)配合上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縣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統一指揮協調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3)及時制定處置方案,研究處理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4)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救助支援工作;
(5)負責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發布。
2.2應急處置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縣環境應急指揮部下面分成10個工作組,即專家咨詢組、綜合協調組、應急監測組、污染控制組、醫療救治組、治安維護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政府辦:協調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積極參與飲用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做好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宣傳和信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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