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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時間:2024-10-17 21:44:35 志彬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通用11篇)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1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

  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后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xx,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并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系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后,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系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

  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后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梁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后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雪災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當所屬公路、橋梁、航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3)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國事會議、大型體育運動會、大型展覽等)時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或超出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責成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由市、區(縣)二級組成,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市成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運輸的副局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市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單位主要領導、局屬各處室領導為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2)負責啟動和終止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響應,統一領導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處置工作,發布調度指揮命令;

  (3)根據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4)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5)監督指導各行業部門應急工作運行情況;

  (6)研究決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

  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儲備、日常運轉和應急處理所需必要工作經費,并做好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保障所轄公路應急車輛的順利通行。

  市交通運輸局航務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所轄水路運輸突發事件、客運碼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信息通信中心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各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應做好應急物資、設備的統計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議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道路運輸應急工作的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染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交通運輸信息中心負責與氣象、地質、衛生計生、環保、水務、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與傳輸機制;

  (2)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運管機構必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所轄區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領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市交通運輸局以局信息中心為主,建設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各有關單位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建設。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

  4.2分級響應

  4.2.1Ⅰ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需要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指令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區(縣)級政府出現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超出區(縣)級保障能力,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援助請求時;

  (5)多個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可能出現運力緊張時;

  (6)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必要時,向省交通運輸廳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4.2.2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區(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區(縣)級交通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區(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Ⅰ級響應啟動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交通運輸局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級突發事件處置指揮機構、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交通運輸局,并通報各應急工作組和成員單位。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市、區(縣)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區(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市、區(縣)兩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市、區(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1)Ⅰ級響應終止程序。當交通運輸廳或市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2)Ⅱ級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局或區(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應急運輸力量包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公務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較大規模的實戰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4

  為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進行,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實際情況,特制定《樂昌市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樂昌市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春運期間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指揮與協調工作,確保疏運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時、順利完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法規股,由徐建雄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春運期間應急管理工作,確保應急疏運任務的圓滿完成。值班電話:xx

  二、各部門職責

  局春運應急辦負責《應急方案》的啟動、指揮、協調工作。各單位春運應急辦負責組織具體實施,并按各自職能制定本單位的春運應急預案。

  (一)局春運應急辦

  1.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

  2.督促、檢查各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執法一股、執法二股

  1.嚴格管理客運站場經營,維護道路客運秩序。

  2.及時掌握各客運站場經營動態,并及時向局春運辦報告。

  (三)綜合運輸股

  1.負責全市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運力協調和保障,確保全市公共交通的暢通。

  2.負責安排應急客運車輛。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要及時調配客運車輛,疏運各客運站場滯留旅客。同時,及時完成市春運辦下達的緊急疏運任務。

  (四)地方公路站

  1、根據實際需要做好防滑鏈、防滑劑、融雪劑、工業鹽重要物資的儲備;同時,保持采購搶修物資渠道的暢通,做到搶修物資補給及時。

  2、加強破冰機械設備的維護,及時對鏟土車等各類重型機械進行維護,確保公路搶修設備的良好狀況,隨時應對冰雪災害天氣可能對公路造成的嚴重影響。

  3、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公路搶修人員到達指定地點,實施公路搶修,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五)局屬其它各單位

  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人員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三、應急處置

  (一)客運站發生旅客滯留

  因發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滯留,客運站場正常秩序出現擁擠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立即報告。客運站場經營者立即向局春運應急辦報告,局春運應急辦向市春運辦報告。

  2.客運站場經營者通過廣播,講明旅客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情況,穩定旅客情緒,并引導無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給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時辦理免費退票手續。

  3.局春運應急辦根據客運站場旅客滯留情況,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旅客。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增派人員維護客運秩序。

  4.現有管理力量難以維持客運站場經營者秩序時,立即向市政府春運辦申請增派公安、武警人員維護客運站秩序。

  5.為避免旅客的過度聚集,客運站點售票窗立即停止預售票。

  (二)自然災害應急處置

  在遭受冰凍自然災害影響,出現長時間道路中斷無法通行情況時,局春運辦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運用抗冰物資和調動破冰機械設備對路面進行破冰清障,及時搶通修復中斷的公路交通,同時報告局春運辦。冰情較嚴重公路部門難以及時修復暢通時,局春運辦立即向市春運辦報告,請求部隊支援。

  (三)事故災難處置

  1.當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時,局春運應急辦應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了解道路通行情況,根據道路通行實際,不能及時恢復道路通行的,要引導滯留客運班車返回原發車站場,為乘客辦理免費退票,疏散滯留旅客,并向市春運辦報告。

  2.當客運站場、客運車輛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立即向消防部門和局春運辦報告,局春運應急辦、企業要增派力量,協助公安、消防等部門維持現場及周邊的交通秩序。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客運站場經營者要加強對旅客攜帶、托運的物品的檢查,嚴禁旅客攜帶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乘車船出行。一旦發現來自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要立即暫扣,并請市動物防疫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

  1.發現可疑爆炸物品,現場執勤人員(包括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管理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及時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2.發生爆炸事件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組織旅客隱蔽和實施搶救,維持現場秩序。同時,立即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

  (六)發生恐怖襲擊事件處置

  客運站場、客運車輛、旅客等受到恐怖襲擊威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遠離襲擊目標,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局春運應急辦、運輸企業等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公安等部門實施救護。

  (七)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處置

  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客運站場旅客聚集鬧事事件,現場執勤人員應立即向市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協助公安等部門前往現場組織處置。

  四、應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機構成員名冊及通信聯系方式,并設立值班電話。

  (二)裝備保障

  各單位配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要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三)隊伍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處置隊伍,規定召集、出動程序,并明確增援組織與保障預案,確保救援搶險快速反應和持續保障能力。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5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xx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事故救援

  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xx年xx月xx時xx分);發生的地點;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確保道路運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結合我省道路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運輸以及重要客、貨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運管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州(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運輸廳責成的,需要由省運管局負責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運管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州(市)地方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平急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3)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1.6應急預案體系

  云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體系由省級、州(市)級、縣(區)級、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保障體系組成。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運行機制

  3.1監測與預警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分析。

  3.2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個等級。

  3.3善后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后,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4.應急保障

  4.1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各地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運力儲備規模和相關要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辦公室要根據每年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編列年度預算,報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4.3后勤物資保障

  4.4應急值班及信息溝通

  應急預案啟動后,省運管局應急辦和事發地應急管理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通信指揮暢通。

  4.5加強部門協調

  各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氣象、通信、地震、安監、民政、國土、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各類預案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總結、完善預案,鍛煉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確保預案符合實際,行動有效。

  5.2宣傳和培訓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5.3獎懲與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云南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強化預防、預警、預測機制,迅速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生態環境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略)

  1.3適用范圍

  水上危險品事故是指載運危險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業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的事故。本預案適用于在蚌埠市內河通航水域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反應實行統一指揮,協調行動。根據發生區域、性質、程度、影響范圍以及所需動用的資源,在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確保及時分析判斷形勢,正確決策,快速處置,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3)防應結合,資源共享。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工作,減少自然災害引發水上危險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險品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救助,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防應并重,確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資源,發揮參與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優勢和整體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充分運用科技手段,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建立高效應急機制,加強應急力量建設,提高應急的反應效能和水平。

  2.風險分析

  蚌埠市行政轄區內有多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從事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企業及過境的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船只。通過水路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種類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堿、柴油等。硫酸與水混合時,會放出大量熱能,與金屬發生反應后會釋放出易燃的氫氣,可能引發爆炸,而作為強氧化劑的濃硫酸與金屬進行氧化還原反應時會釋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脅工作人員的健康。液堿有極強腐蝕性,皮膚觸及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濺入眼內時應立即用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15分鐘,嚴重時送醫院治療。柴油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這些危險化學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特性,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較大危害。一旦發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將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甚至造成環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結合轄區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危險化學品水上運輸企業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規范、如實申報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信息,嚴格落實水上危險貨物儲存、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工作。

  3.應急指揮體系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相關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和各縣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組成。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成員: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負責人組成。

  3.1.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協調、調動交通運輸系統的應急資源和設施,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公安、醫療、環保、水利等)和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組織做好應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4)評估應急救援效果,適時調整方案,下達是否需要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應急救援行動的命令;

  (5)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咨詢組評估事故等級,采取相應對策;

  (6)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信息發布內容;

  (7)當事故對周邊地區構成威脅時,及時通報周邊的市(區)政府;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3.1.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成立相應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水上危險品事故進行應急響應。

  ①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1)做好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船方自救,調動現場附近的船舶、設施參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控制、清除水上危險物及污染物,打撈清障;

  (4)負責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必要時實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開展;

  (5)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時,可能對水源造成污染的,應迅速向環保、水利部門通報,并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停止取水,配合環保部門加強監測,采取防控措施;

  (6)在險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盡可能將船舶拖離城鎮等人口、財產、物資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對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發布航行警告,提醒過往船只注意,實行臨時交通管制;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裝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能履行救援職責;

  (2)接局應急指揮部命令,派出人員、海巡艇等執行救援任務;

  (3)承擔救援行動,將受傷、落水人員和物資等運送到安全地帶,配合醫療救護部門和專業人員及時轉移救治受傷、落水人員;

  (4)執行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防止無關船只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水域;

  (5)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1)及時調配車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滿足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協調組織運輸企業調運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做好危險化學品轉運保障;

  (3)指導縣運輸管理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⑤局屬運輸企業:

  (1)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適宜車輛和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指揮部各小組及日常工作機構

  3.2.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局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

  局應急辦公室的職責是:

  (1)負責水上危險品事故24小時接警值班,接收、處理上級和公安、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預警工作;

  (2)負責向市應急指揮部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有關信息;

  (3)組織、協調安監、公安、消防、醫療、衛生、環保、氣象、搶險打撈、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

  (4)組織成員單位和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和演練;

  (5)提出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建議;

  (6)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在局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成立,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屬運輸企業等相關負責人組成。在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四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局應急辦公室擬定,局應急指揮部審定,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組長因故缺席時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①綜合協調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1)與醫療單位、消防部門聯系,確保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時及時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局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

  (3)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運輸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科科長任組長,專家咨詢組、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3)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屬相關科室人員、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負責實施現場警戒和監測,及時向現場指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

  (4)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向下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領導機構下發應急工作文件的傳達和告知工作;

  (6)保障應急工作所需資金;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總結評估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1)對水上危險品事故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水上危險品事故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局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3.2.3現場工作組

  事故發生后,局應急指揮部派出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組長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主要職責:

  (1)具體組織實施水上危險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2)根據事故特點組成臨時應急救援行動組;

  (3)協調、組織各應急救援行動組的救援行動;

  (4)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各種保障;

  (5)評估應急救援效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建議;

  (6)協調、組織事故船舶或船東的應急救援行動;

  (7)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記錄;

  (8)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及化工、環境、氣象、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是:

  (1)參與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預警、預防機制

  4.1預警原則

  本著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警信息來源

  (1)當事船舶、設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報告;

  (2)過往船舶、港航單位、目擊者的報告;

  (3)公安110報警臺、有關部門轉報;

  (4)氣象部門的通報;

  (5)水上遇險求救電話0552—12395;

  (6)其他信息來源。

  4.3預警監測

  4.3.1監測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處理水上報警信息。值班電話如下:水上遇險求救電話:xx。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水上巡航工作,及早獲得水上報警信息并及時進行處置,積極收集其他水上執法機構轉來的水上報警信息。

  4.4信息核實與處理

  ①局應急辦公室立即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核實,判斷報警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根據核實的信息評估險情相應的等級。核實的途徑包括:

  (1)船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或承運人;

  (2)港航單位、碼頭、渡口等;

  (3)派出船舶進行搜尋核實;

  (4)其他直接或間接的途徑。

  ②搜集有關氣象、水文資料進行分析。

  ③與報警人、當事船舶、船東、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聯系,進一步跟蹤、收集有關信息,了解最新情況。

  4.5險情評估

  ①局應急辦公室組織風險評估,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對事故或險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進行初步評估。

  ②險情評估考慮以下因素:

  (1)遇險人數和危險程度;

  (2)對通航環境、通航安全的影響程度;

  (3)造成內河環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對救援船舶、人員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險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據初步評估,擬定應急等級和相應應急措施,提出所需應急救助力量及設施的規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員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專家支援需求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4.6預警措施

  (1)通過發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廣播、通信等方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2)相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或減少突發事件對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在確定和發布各自管轄區域內的預警信息的同時,還應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根據下級應急領導機構的預警信息報告,確定和發布預警級別。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企業和船舶應立即啟動本單位預案,積極開展救助和處置工作,并及時撥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水上遇險求救電話:xx,報警求救,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縣、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接報后,立即對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動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類型、原因、現狀,已經造成的損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級;

  (2)發生事故船舶的詳細資料,所載貨物的詳細資料;

  (3)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實施的救援行動及其效果;

  (4)事故區域氣象、水情現狀及趨勢;

  (5)事故的危險性分析,包括影響范圍與危險程度及其發展變化的預測;

  (6)事故可能引發的災害性后果,可能對公共安全、環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應優先保護的目標和優先采取的措施;

  (8)應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資源等。

  5.2事故分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危險品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水上危險品事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I級),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Ⅱ級),較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Ⅲ級),一般水上危險品事故(Ⅳ級)。見表5—1(略)。

  5.3事故上報

  發生任何級別的險情,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Ⅰ、Ⅱ級險情實行各級同時報送制,見表5—2(略)。

  5.4分級響應

  (1)發生一般(Ⅳ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機構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2)發生較大(Ⅲ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局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并報蚌埠市人民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

  (3)發生重大(Ⅱ級)、 特別重大(Ⅰ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或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由局應急指揮部上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下開展工作。

  5.4.1Ⅳ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Ⅳ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隨時應對事故升級后的響應行動;

  (2)指導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應急和救援行動;

  (3)根據現場事故狀況,調派人員和物資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支持和協助;

  (4)事故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2Ⅲ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Ⅲ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啟動本單位預案,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2)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3)其他各應急組根據局應急指揮部要求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及時向蚌埠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3Ⅰ、Ⅱ級響應

  接到上級指揮部Ⅰ級、Ⅱ級應急響應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Ⅰ級或Ⅱ級響應指令。

  (1)立即召集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實行聯合辦公,各成員單位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各應急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3)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配合當地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4)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事故情況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并按照上級部門指令適時調整應急處置方案。

  6.安全防護

  (1)進入現場的應急人員需經現場指揮機構批準;

  (2)現場指揮機構應查明事故危險化學品種類和特性,擬定相關處置方法和安全防護事項;

  (3)應急搶救人員在接近、進入受災區域前,必須做好充分的防護準備,防止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質的特性,須對毒性作最壞的假定;

  (4)從危險區離開的所有人員需進行檢查和清污,現場應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后,必要時需進行醫學檢測和觀察;

  (5)掌握作業時間,隨時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狀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撤出救援人員。

  7.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事件發生后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2)信息發布必須經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權。

  8.應急解除與后期處置

  8.1應急解除

  接到局指揮部下達的響應終止指令后,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組織下各應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現場后有序撤離。

  8.2.調查分析、總結與評估

  局應急指揮部配合政府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調查、鑒定與評估,對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經過、產生原因、損失情況、責任、應急行動過程及效果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并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議。

  (1)應急行動結束,所有參與行動的單位都應立即進行總結,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應急行動報告;

  (2)總結評估組應對現場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報告;

  (3)局應急辦公室負責匯總有關材料,對整個應急行動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形成書面報告,經指揮長審核后,提交上級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水上突發事件,應及時將處置工作情況書面報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應急管理局,并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4)總結評估報告應及時下發有關單位,各有關方面共同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5)所有反映應急行動的資料都作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的重要資料存檔,妥善保管。歸檔資料包括值班記錄、值班電話錄音、現場工作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報告、總結評估報告等。

  9.應急保障

  9.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局應急辦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單位可以參與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行動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聯絡方式和分布情況以及應急設備、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分布情況等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設備、裝備信息庫。(附件3和附件4)并根據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應急設備、裝備、器材,提高應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應急反應能力,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各成員單位及運輸企業根據自身應急需要,做好應急物資和人員儲備。

  9.2應急交通運輸保障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水、陸運輸部門建立水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交通工具應急征用機制,在應急反應時,為遇險人員的醫療移送、疏散、轉移以及應急人員、器材、物資的運送及危險品的轉移、運送等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9.3資金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年度財政預算中。

  10.應急管理

  10.1宣傳教育

  廣泛宣傳危險品特性及應急處置知識、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積極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水上危險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發生。

  組織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日常培訓,優化、強化以海事專業隊伍為主體,港口、航道、運管等隊伍為輔助的應急反應隊伍體系。

  10.2培訓與演練

  有組織、有計劃地定期開展相關單位危險品專業知識、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單位和個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危險品單位和從業人員的防范意識。

  至少每3年組織相關聯動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險品事故應急演練,提高各聯動單位和生產經營(運輸)單位的實戰應對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

  11.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修訂1次。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備案;

  (2)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各相關單位根據本單位情況制定本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8

  為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為加強領導,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電話:xx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為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二、職責分工公司經理負責預案的簽發

  保證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后,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范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后,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后,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與責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

  2、公司要做到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工具等項工作的落實,隨時做好準備,確保一聲令下,立即出動。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和車輛要登記造冊。

  3、接到通知,搶險救援隊要在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

  4、安全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實際和環境條件的變化及時提請公司修改和完善預案內容。

  5、公司要結合自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培訓,督促廣大職工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練掌握應急知識。

  6、公司全體人員都有預防、參加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重意識,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強值班制度的落實,確保信息傳遞、通信暢通。

  (二)責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人員要依法處理;對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2、對發生事故后不及時上報、隱瞞不報等不按規定上報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9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峰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衛生及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峰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一分隊隊長:

  聯系電話:

  二分隊隊長:

  聯系電話:

  同時組建應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

  聯系電話:

  三、聯動單位聯系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6臺,102座,負責人:

  (二)市金輪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后備運力5輛95座,負責人:

  (三)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預備運力2輛38座,負責人:

  五、車站高峰疏運及路途分流

  1)車站高峰疏運責任人

  2)路途分流責任人:稽查中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衛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防控責任人:

  2)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控責任人: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略)

  依據以上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結合我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條件下的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提高全社會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難,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交通運輸局統一領導全市交通系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工作,各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4)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應對工作的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

  (5)各地協同,社會聯動。充分依靠各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及公路沿線群眾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凍救災任務。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分別設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機構。

  各縣交通運輸局可參照市交通運輸局模式成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2.1指揮部機構及職責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相關單位負責人等組成。成員單位包括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等。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研究解決預防和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評估應急救援效果,適時調整方案,下達是否需要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應急救援行動的命令;

  (3)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的有關指示;

  (4)檢查局屬單位、局屬國有交通運輸企業和各縣交通運輸局災害防御和應對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

  (5)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報告災情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6)承辦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路面巡查,統計、報告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交通中斷里程及通行情況,保障車輛的安全通行;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單位和企業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對緊急搶通或改道的公路、橋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負責清除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路面積雪,保障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橋梁的安全通行;負責清除市內通行橋梁的積雪、保障市內淮河公路橋道路通行;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收集匯總需要道路運輸保障有關信息;統計、報告全市各汽車站滯留人員數量,指導相關部門、企業為滯留在汽車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統計、報告下屬汽車站滯留人員數量,為滯留在汽車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6)其他成員單位: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2.1.3.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局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局應急辦具體職責:

  (1)負責處理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2)負責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供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有關信息;

  (3)接收、處理上級和氣象、水利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4)負責局應急指揮部與上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市內外相關應急管理機構和下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的聯絡、信息上傳與下達等工作;

  (5)收集、匯總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信息及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編寫應急工作日報;

  (6)負責接警值班工作;

  (7)負責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災害發展趨勢、應對工作情況,并提出對策建議;

  (8)承擔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1.3.2應急工作組

  啟動本預案Ⅱ級(含)以上響應后,局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下設綜合協調小組、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4個工作組,處置重大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工作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小組

  由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及局屬相關單位人員組成。

  ①負責牽頭聯絡市公安、建設、軍分區、武警等單位;

  ②根據局應急指揮部要求,負責起草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的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負責相關文件和信息上傳、下達;

  ③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

  ④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⑤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⑥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公路搶通小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長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和除雪鏟冰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下公路的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運輸保障小組

  由局綜合運輸科科長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①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總結評估小組

  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①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②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現場工作組

  局應急指揮部按照市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要求,或當災害等級達到Ⅰ、Ⅱ級時,派出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設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組長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職責如下:

  (1)參與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負責跨縣區交通應急隊伍的調度和現場指揮,并保障作業安全;

  (3)提供交通運輸方面技術支持;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交通建設工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客貨運站、港口碼頭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5)指定專人負責與應急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現場工作組負責人匯報情況;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是:

  (1)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3)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4)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5)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縣交通運輸局職責

  各縣交通運輸局結合自身情況分別成立相應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事件。

  災區縣交通運輸局在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積極參與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抗雪防凍救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送和災區道路的鏟雪除冰緊急疏通工作;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迅速組織人員對轄區公路、橋梁、航道、碼頭、交通樞紐等進行檢查,發現險情、事故隱患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和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滯留在轄區內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局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持。

  非災區各縣交通運輸局積極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隨時聽從局應急指揮部或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調遣,趕赴災區參與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監測預警

  3.1風險分析

  本市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區與南溫帶半濕潤季風氣候區的過渡帶,季風顯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易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本市地處淮河流域,境內河流眾多,水路運輸交通繁忙。蚌埠港是千里淮河第一大港,在水路運輸中地位顯著。淮河穿城而過,市區內淮河上的公路橋是連接城區兩岸交通的重要通道。作為皖北交通樞紐,本市公路交通發達,境內有多條重要國省干道。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河面結冰、港口癱瘓、橋梁、公路路面封凍,船舶、車輛無法通行且易發生公路、水路交通事故,會導致公路、水路交通中斷,船舶、車輛、人員、物資出現嚴重滯留和擁堵。

  3.2重點監測對象

  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及本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是預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掌握并傳遞相關信息。

  重要國省干線的路面積雪、結冰情況及車輛通行情況由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重點監測。

  蚌埠港、重要碼頭和主要航道的河面結冰、封凍情況、船舶通行情況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重點監測。

  3.3預警分級

  參照《蚌埠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見表(略)

  按照《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托市氣象局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局應急辦及時掌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上報局應急指揮部,并轉發相關單位。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各縣交通運輸局應及時轉發氣象部門發布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啟動應急響應

  接到市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按如下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Ⅰ、Ⅱ級響應啟動指令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Ⅲ、Ⅳ級響應啟動指令由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發布。

  4.2響應行動

  4.2.1 Ⅰ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局應急指揮部及各個工作組分別由負責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成立現場工作組隨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赴受災嚴重的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按照市應急指揮部要求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受災縣、區和路段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6)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省交通運輸廳和市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機構報告,請求支持。

  4.2.2Ⅱ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召開局應急指揮部會議,部署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及各個工作組分別由負責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成立現場工作組隨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赴受災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按照市應急指揮部要求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受災縣、區和路段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2.3 Ⅲ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辦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重要情況由局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2)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3)根據災情情況,局應急指揮部指派人員赴受災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負責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及時除雪鏟冰,保障全市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4座公路橋道路暢通;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2.4 Ⅳ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辦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相關縣交通運輸局傳達局應急指揮部有關指示要求;

  (2)根據災情情況,指派人員到受災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3)負責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及時除雪鏟冰,保障全市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4座公路橋道路暢通;

  (4)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3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接到市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指令后,Ⅰ、Ⅱ級響應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Ⅳ級響應由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終止。

  5.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災情發生后,局應急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將災情、災害發展趨勢、路況信息、應對措施、應急工作開展情況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6.后期處置

  6.1災情報告和評估

  6.1.1災情的報告和評估單位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調查、收集、整理的災情信息,由局應急指揮部匯總,報市應急指揮部。

  6.1.2災情報告要求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立即調查統計受災基本情況,迅速報告局應急指揮部,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和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情況。

  6.1.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以及人員轉移安置、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等。救災工作結束后,局應急指揮部成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調查組,對交通系統內受災基本情況、應急行動過程及效果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并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議,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提交調查報告。

  6.2災后恢復重建

  (1)市交通運輸局積極協助市人民政府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受災情況的統計工作,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

  (2)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單位積極指導受災縣開展損毀交通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3)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及時下撥災區。

  7.保障措施

  7.1資金保障

  抗雪防凍救災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市、縣交通運輸局年度財政預算中。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時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抗雪防凍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2物資保障

  依托交通運輸行業市級、縣級、企業通應急物資儲備。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應根據工作職能,結合實際情況,儲備應急物資。

  7.3應急隊伍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抗雪防凍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市、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制訂社會動員方案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動員方案包括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自有應急力量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求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請求動員社會力量,協調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協調有關部門為應急人員提供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8.預案管理

  8.1預案演練

  局應急辦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三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活動。

  各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按照局應急指揮部及當地縣政府的要求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8.2宣傳與培訓

  局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多種媒體渠道,加強應急宣傳工作。

  局屬各單位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工作,提高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9.附則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交通保障應對工作的部門預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2)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11

  1.總則

  1.1 汛期道路運輸事件現狀

  福州地區汛期經常出現臺風、暴雨、洪水、高潮等災害的侵襲,局部地區多發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短時強對流災害性天氣,對道路運輸的正常營運和安全生產造成一定的影響。

  1.2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汛期災害天氣等引起的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災害損失,全面提升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的防汛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編制依據

  《福建省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汛期災害天氣對我市道路運輸行業引起的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本預案實施的重點是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保障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以及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

  1.5 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力保安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加強聯動。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市處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我市道路運輸行業防汛防臺工作。由市處處長任組長兼總指揮,分管安全的處領導任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其他處領導任副組長,市處相關科室(隊、所)和四城區道管所負責人為成員。

  2.2下設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設在處安監科)、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現場工作組、恢復重建小組、專家咨詢組、總結評估小組等7個機構,各機構各司其職,開展相關應急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和預警信息

  氣象、水文、海洋部門對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海浪、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的監測和預報信息。

  3.2 預案準備

  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應根據各自實際制定(修定)防汛預案并落實好對應措施。

  3.3 預防行動

  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組織機構,加強人員培訓,開展防汛宣傳,完善防汛預案,組建應急隊伍,儲備應急車輛和防汛物資,組織汛前檢查等。做到思想、組織、預案、隊伍、物資和措施六落實。

  汛期期間,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云情、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相互溝通,做好上傳下達。

  3.4信息報送

  3.4.1當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實行逐級上報

  (1)相關運輸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轄運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初步性質、影響范圍、發生的可能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的處置措施等。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報告市處安監科,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指揮協調情況等。

  (3)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相關運輸企業及所轄運管部門要根據事件現場變化和處置情況分階段逐級續報。

  3.4.2突發事件報告要求

  (1)事件發生時,運輸企業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報告,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在事件發生3小時內上報市處安監科,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2)事件處置結束后,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事件處置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市處安監科。

  4.我市道路運輸行業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防汛、氣象等部門按洪水和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4.2 Ⅳ級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Ⅳ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對我市造成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黃色預警,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

  (4)閩江解放橋下有5.6米以上洪、潮水位;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或出現險情;大中型水庫及福州城區三座水庫出現險情。

  4.2.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Ⅳ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并安排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確障保正常的運輸經營秩序。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通知、督促相關經營企業落實防范措施,搶險隊伍進入應急準備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3 Ⅲ級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Ⅲ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大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橙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和大風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17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出現重大險情;我市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市區重要路段發生較大程度內澇。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橙色預警信號,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4.3.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Ⅲ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協調、調度,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全天值班;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掌握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等重要場所運輸安全秩序,發布相關運力調整信息;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處領導和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入應急值班崗位,根據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防汛工作;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市處相關業務部門隨時了解掌握客、貨運輸情況,協助相關客運企業做好滯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4 Ⅱ級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Ⅱ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紅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8—10級以上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和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22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千畝片以上堤防發生決口;市區重要路段發生嚴重內澇;大中型水庫及重要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紅色預警信號,預計在2小時內出現冰雹可能性極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災。

  4.4.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指揮、協調防汛工作;視情召開防汛防臺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組織人員深入重點企業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掌握客、貨運輸動態,了解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根據上級指令,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停運、停業指令,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和物資的運輸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市處各業務部門加強汛期安全監管。

  客運科加強客運車輛安全監管,確保班線客車、農村客車、旅游客車和夜行客車運行安全,對受到臺風影響的客運班線要視風情、雨情和路況及時采取調班、停班措施。各駐站所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運輸秩序,報告相關運力調整信息。

  公交科和出租車大隊要強化公交車和出租車運行安全。市區主要道路易受強降雨影響,出現路面滯水,導致出現交通不暢,五四路、六一北路、湖東路、華林路、北二環路、隧道、涵洞等易出現內澇,要確保滯水、內澇路段運行安全。要督促公交企業排查每條線路易積水路段,根據路面積水的實際情況及時向公交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提示,提醒駕駛員安全通行。對水深超過25厘米的路面以及對路面水深情況不清楚的,一律要求駕駛員將車輛停駛或繞線行駛,堅決杜絕駕駛員盲目涉水,強行通過。出租車要避免前往城區外受臺風嚴重影響地區,要做好各公交(場)站和站外停車場停靠車輛安全。

  貨運科要督促在省內運行的危貨車輛、中長途貨車避免行經可能引起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水淹等路段,盡量減少臺風嚴重影響地區出行,嚴禁冒險駕駛、冒險運輸。

  駕訓科、維修科要督促各駕校、維修企業和檢測站要做好培訓場所、經營場所的防臺防澇工作,對臺風天氣嚴重影響教學和維修業務的,及時采取停課、停業等防范應對措施。

  (3)各縣(市)區運管部門主要領導進入指揮崗位。一旦發生險情,及時組織力量搶險,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告。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5Ⅰ級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汛級Ⅰ防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閩江洪水流量達22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閩江下游干流重要堤段發生決口;水庫發生跨壩。

  4.5.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全面落實和強化II級應急響應措施,指揮、協調全市運輸行業全力投入防汛工作。

  (2)全行業各級應急保障、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全力組織應急運輸和搶險工作。

  (3)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6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調整防汛防臺應急響應級別的指令,立即調整響應級別;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的指令,立即終止防洪應急響應。

  5.善后處置

  運輸保障小組、恢復重建小組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總結評估小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事故后果,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市處應急領導小組據此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6.應急保障

  6.1 物資、設備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車輛,以滿足汛期突發事件的應急運輸需求。

  重點運輸企業要合理調配、適度儲備各種防汛物資,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確保出現險情時,能調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6.2 隊伍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通過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培訓與演練

  7.1 教育與培訓

  市處對本處相關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教育培訓。

  7.2 演練

  市處根據平戰結合原則,建立演練機制,定期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按照防汛突發事件的級別和處置要求,組織不定期的應急處置演練,以保障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提高應急反應系統的實戰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制定,由安監科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區級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2 預案修訂

  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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