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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3-01-13 08:44:58 啟宏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通用20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通用20篇)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低溫雨雪天氣,給道路運輸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根據省、市政府主要領導關于應對雨雪天氣道路保暢通的指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基本原則

  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出現影響道路暢通、旅客大量滯留的情況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應急預案采取“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方法,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點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災害、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成立鷹潭市交通運輸局應對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的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路所。辦公室主任為吳將,聯系電話(傳真):xx,手機:xx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市運管處、市公路所、貴溪市交通局、余江縣交通局、龍虎山景區交通局

  成員單位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道路保暢通協調及后勤保障工作。

  市運管處:負責全市道路保暢通應急用車和救災車輛的統一調配工作。

  市公路所:負責組織全市農村公路搶險搶修保暢通工作以及信息報送工作。

  各縣(市、區)交通局:在市交通運輸局應對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縣(市、區)政府的領導和指揮下,具體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道路保暢通工作,并落實道路保暢通物資儲備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和解除

  啟動:雨雪冰凍災害預報發布后,按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啟動應急預案。

  解除: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經市、縣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解除。

  1、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3、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應急準備

  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及各有關單位在2小時內做好以下準備:

  1、及時與市、縣兩級應急部門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進行聯系和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匯報,與相關部門聯系協調應急救援的.有關事宜。

  2、各級交通公路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做好道路的搶修準備工作,集中道路搶修隊伍,調用道路搶修的物料和設備,采取在冰雪道路上撒鹽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橋梁和其它重點路段加鋪麻袋、草袋、秸稈等措施對公路通行進行及時修復,難以及時修復的,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請求支援。

  3、各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組建運輸隊伍,落實運輸車輛、裝卸設備和相關救災工具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4、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處置指揮協調工作所需車輛、人員和設備的后勤保障,確保與市、縣有關領導和部門的信息暢通。

  5、各單位加強信息調度,掌握緊急情況,做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指揮和疏散工作,維持交通秩序,對農村公路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及時處置。

  6、需要其他單位支援的,向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申請。

  五、應急行動

  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反應的主要行動是:

  1、在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領導安排下,迅速進入崗位,隨時待命。特別是道路搶修隊伍、道路運輸隊伍,要由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帶隊,做到人員齊整、裝備精良。

  2、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并提前制定出科學的繞行方案。其次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緊急調運,按照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派出道路運輸搶險救災車隊。救災車隊按指定路線進入重災區或指定位置,迅速展開救援,搶救運送受災群眾和國家重要財產,調運受災群眾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據災情變化和救災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應急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防范雨雪冰凍災害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未雨綢繆,扎扎實實做好各項應對準備工作。

  一是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做好天氣狀況的中長期預報,宣傳防范應對措施,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

  二是對因雨雪冰凍影響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閉情況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和責任,明確道路搶修隊伍人員組成,儲備化雪鹽、麻袋、草袋、鐵鏟、掃帚、防滑鏈等應急物資。

  三是要抓好各類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密防范次生災害的發生。

  四是切實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的值班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啟動應急響應后至災情結束前,堅持實行日報制度,各相關單位每日10:00、15:30時前將信息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是要切實做好道路保通和運輸組織工作,一旦發生重大雨雪冰凍災害或出現交通中斷或堵塞現象,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并積極做好應急處置,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縣需編制《歙縣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xx年3月,完成《預案》(征求意見稿),征求縣相關部門、鎮政府、居民意見,并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各方意見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xx年7月1日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

  二、編制目的

  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是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三、預案主要內容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內容由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信息報送、應急響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及后期工作、應急保障等部分組成。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歙縣人民政府設立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縣指揮部),歙縣縣長任總指揮,分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工作副縣長任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有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林業局、武警歙縣中隊、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

  縣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采取應急處置行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根據應急物資調查情況補充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結合歙縣行政區域內風險源情況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五、咨詢電話

  如有對《預案》不理解之處,請咨詢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4

  一、主要工作任務

  1、事故發生時,對事故及時進行核實與分析,由監測站人員對環境危害程度做出監測,及時出具監測報告,發布信息,提出應急處置建議,配合市政府等其他部門予以判斷和確定事故的等級,組織應急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對環境事故應急監測、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

  2、參加市政府和濰坊市環保局確定的有關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做好污染事故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時提供信息,分析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有關情況,配合市政府做好物資調動。及時組織環境污染事故專家組對事故作出評估。

  3、統一組織指揮xxx市內和參加上級環保部門指令的跨區域特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環境監察和監測。

  4、指導企業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對企業可能發生環境隱患及時排查,做好污染源調查、企業應急培訓、應急隊伍建設工作并指導公眾進行防護,組織有關部門妥善開展消毒除污處理工作。

  5、經上級批準,負責發布轄區內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信息,及時向市政府和濰坊市環保局、省環保廳報告轄區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二、組織、工作機構

  1、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是環境應急事件的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由崔維川局長任組長,王豐順副局長為副組長,范黎明、張樹軍、李振、周樂義、范曉龍、王廷相、張炳國、李鵬舉、張世國為成員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環境應急事件的組織、領導、協調、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現場監察組、監測組和信息組。

  2、工作分工及應急任務

  (1)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主任李鵬舉同志任主任,財務科科長張炳國同志、局辦公室副主任車隊隊長張世國同志任副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和財務科同志組成。負責應急任務的受領,應急車輛和后勤保障;協調、邀請專家,尋求技術指導、控制事態發展的具體辦法;對各企業存放的防止環境污染的物資協調、有序、合理調動;協助上級指揮機構,下達預備通知和應急通知(通知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應急準備的內容及要求、人員集結地點及到達時限、聯絡方式);健全、提供后勤保障物資信息檔案,對各企業存放的防治環境污染的物資協調、有序、合理調動;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物資、防護設備、人員補助費用等);協助信息組搞好信息發布。

  (2)現場監測組。由李振站長任組長,王海波、王廷相為副組長,成員由監測站、信息中心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應急現場化驗儀器、現場的污染危害監測;鑒別污染物的種類、性質及危害程度;對污染物進行采樣分析;提供應急監測數據資料,及時出具監測報告;協助專家對事故進行分析,確定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范圍,提出控制污染蔓延、保護環境、保護公眾的措施和建議;完成應急領導小組賦予的其它任務。

  (3)現場監察組。張樹軍副大隊長任組長,楊巧玲、范曉龍任副組長。具體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情況的調查、取證,提供監察應急信息;詳細調查污染源的種類、性質、數量、泄漏規模,污染范圍及其污染特征,污染區及其周圍人員、動植物等中毒癥狀,并根據調查情況確定污染危害等級,在規定時限內分級上報;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主體單位的“環評”文件的審查;協助有關單位搞好人員撤離、隔離和警戒;對事故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完成應急領導小組賦予的其它任務。

  (4)信息組。由周樂義主任任組長,鄭光濤任副組長,成員由法規宣教科人員組成。負責應急事件處置資料的匯總;協助新聞單位搞好宣傳報道;受領導小組委托對外發布處置信息。

  三、突發事件預警、接警處理

  1、預警處理

  (1)按照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本市預警級別擬為四級,即IV級(一般)、Ⅲ級(較重)、II級(嚴重)和I級(特別嚴重)預警,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如果發生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Ⅰ級)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Ⅱ級),各企業應立即向市環保局報告,市環保局應立即向市應急指揮辦公室、濰坊市環保局報告并應立即啟動市環境應急預案,并按照預案展開工作。

  如果發生較大環境事故(Ⅲ級),接報告后應急辦公室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向市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如果發生一般環境事故(Ⅳ級),市環保局接到報告后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示市政府辦公室,然后及時發出藍色警報,上報濰坊市環保局,并按預案要求開展救援工作。

  環境污染事故所在單位和社區有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即時處置的第一責任,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情況并迅速向市環保應急指揮中心(環保110)報告。

  一般環境污染事故(Ⅳ級)發生后,由鄉鎮人民政府啟動鄉級應急預案,同時向市環保局報告。市環保局應立即對事故進行核實及分析,予以判斷和確定事故的等級,把情況及時報告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時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物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污染事故評估專家組,分析污染事故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及時向市政府和濰坊市環保局報告情況

  2、接警處理

  (1)由局辦公室(電話:xxx)、信訪科人員負責接報工作,并負責受理其它相關部門(如110接警臺、119火警臺、122交通事故報警臺、120急救臺等)轉接過來的案件。

  (2)接收和了解突發性污染事故信息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污染物、事故性質(毒物外溢、爆炸、燃燒)、危害程度以及波及范圍和程度、去事故現場的路線等并做好電話記錄;

  (3)接報人員接報后應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主任李鵬舉;環境應急辦公室主任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局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崔維川。局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件報告情況,確定是否啟用局應急處理預案。

  (4)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后,由局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下達應急處理指令,各應急小組接到指令后組長應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有效計劃,迅速按照應急預案要求開展工作。

  環保所各所長應按照局應急辦公室提供的信息,針對危險品的化學特性,迅速研究制定控制現場的有效措施,迅速趕赴現場,對情況進行進一步調查,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應急領導小組,為應急領導小組進一步研究制定辦法提供依據。

  四、應急處置

  1、應急程序

  (1)受領任務。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負責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由市應急指揮辦公室決定是否啟動市環境應急預案。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受領任務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局應急預案。受領任務的內容主要有:事故的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出動時間、行進路線、行進序列、進入應急現場的時機及方向;指揮關系與方式,報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聯絡方法。本分隊的任務、編成、分工及準備工作要求;友鄰的任務及協同方法與要求等。根據任務的受領情況,迅速向各應急小組下達應急通知。

  (2)組織準備。各現場處置組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屬人員(有時在接到預備通知后,即向所屬人員發出收攏人員的通知),研究本組的.行動計劃,明確人員分工,檢查準備器材,組織本組加入開進序列或單獨組織在第一時間到達事發地點。后勤保障部應盡快組織調配車輛,確保通訊暢通和應急車輛使用。

  (3)進行防護。各處置組到達應急現場附近后,應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圍、地形、氣象情況等,組織進行個人防護,然后進入應急現場。

  (4)實施應急處理與處置。各處置組根據任務和職責分工,按照應急處理與處置程序和規范,采取相應的措施,實施應急處理與處置,并及時將應急處理與處置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數據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5)應急終結。各處置組完成規定的應急任務或接到應急終止的通知后,應組織本組人員對遭受污染的儀器設備實施消毒或消除污染,組織返回,保養應急器材,進行應急總結。

  2、應急處理過程中的要求

  (1)現場應急處理人員要做好安全防護,備好防毒面罩和防護服。在應急處理中,要隨時注意現場風向變化,做好自身防護,注意安全,避免發生傷亡。

  (2)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區前,必須穿戴好防毒面具和防護服。執行監測任務時要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互相照顧,帶好通訊工具,隨時保持通訊聯系。

  (3)現場所用工具必須具備防爆功能。

  (4)第一責任人因故不能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時,由第二責任人全權負責。

  (5)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中,全局所有人員不準請假;手機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

  (6)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中,局所有車輛收歸后勤保障組統一調度,在外執行公務車輛限時返回。

  3、記錄應急過程

  應急辦公室準確及時地記錄應急過程,為總結應急經驗教訓、修改完善應急預案,為以后環境突發事件處理提供經驗和依據。記錄工作需專人負責,必須記錄的情況有:事故的發生原因、發展與終結;領導機構指揮程序,物資、車輛等的調度情況;應急隊伍反應是否及時、快速;出動力量的規模、各處置組完成任務的情況,各個接口的銜接程度;相關人員提供信息的有效性,措施的可行性;各企業人員調度情況與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采取的重大控制、防護措施及其效果;地形、氣象對危害區域及應急行動的影響等情況,人員疏散情況。各類公告、公報、通報、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各種情況的記錄必須有時間、地點、執行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記載。應急終止后應急辦存檔。

  4、發布信息

  (1)公眾信息發布的權限。公眾信息通常由應急領導小組請示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批準后,由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或者授權由前方指揮所發布有關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方面的信息,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發布或接受媒體采訪。

  (2)公眾信息發布的時機。公眾信息發布的時機通常是:確認事故已經發生并對社會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時;環境污染結果已經被證實時;采取重要公眾防護措施時;天氣條件對事故危害變化產生重要影響時;事故終止,應急行動終結,公眾防護解除,恢復正常社會秩序時;其他必要的時間。

  (3)公眾信息的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成因的初步判斷;可能的發展趨勢;對環境和公眾健康的可能影響;受影響地區公眾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其他需要公眾了解和配合的事項。

  五、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的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2、應急終止的提出和批準

  ——由現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

  ——由事件責任單位提出。

  ——經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

  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現場指揮部接到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向現場監測組、現場監察處理組、事件后現場清理組下達應急終止通知。各組接到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組織所屬人員有序撤離。

  ——應急狀態終止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市政府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自然過程或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4、應急終止的提出和批準

  ——由現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

  ——由事件責任單位提出。

  ——經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

  5、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現場指揮部接到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向現場監測組、現場監察處理組、事件后現場清理組下達應急終止通知。各組接到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組織所屬人員有序撤離。

  ——應急狀態終止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市政府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自然過程或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六、培訓與演練

  1、培訓

  培訓人員應包括各企業相關負責人,各相關單位,環保局所有成員。對各企業,應根據各企業實際情況,完善和修訂應急預案,指導企業做好環境污染隱患的日常排查,最大程度的從源頭上規避和化解風險。同時組織編寫環境污染事故預防的宣傳材料,要求企業將污染事故預防列入員工培訓和環境教育計劃之中,并組織實施。環保局工作人員要定時參加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常規性培訓,培訓時將環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的基本知識要納入基本培訓內容,提高應急人員環境監察業務水平和應急監測能力保障水平。

  2、演練

  適時組織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演練活動,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練包括虛擬演練和實戰演練,由環保局拿主要方案,使應急預案得到不斷地完善和提高。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市民群眾,普及環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知識。通過演練,規范和強化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形成統一領導、快速反應、科學指揮、處置有序的應急系統,全面提升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為今后處理類似污染事故積累了實戰經驗。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5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交通管理應急工作,確保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確保轄區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委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交警大隊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隊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由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二)規范運作,加強管理。認真調研,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管理,針對天氣變化情況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加強以轄區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道路擁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氣信息的.預知和路面交通狀況的掌握。局指揮中心要與當地氣象部門加強聯系,建立天氣信息聯系機制,及早預知天氣狀況和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對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事故預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動,爭取工作主動。

  (二)嚴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對雨雪霧天,交警大隊要根據天氣和流量情況,采取警車前導壓速領駛、在路口發放警示卡、低速巡邏、開警燈喊話等措施,加強交通管控。對惡劣天氣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路段,要及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會公告,同時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車輛的分流工作,防止發生交通堵塞。

  (三)加強對駕駛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交警大隊要組織民警深入各有車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一次惡劣天氣下安全行車知識教育,提高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技能,增強處理各種路面交通情況的能力,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加強宣傳誘導。通過廣播電視等多種渠道播發實時路況信息,播放有關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知識,為缺乏駕駛經驗的駕駛人提供幫助。

  (五)做好值班備勤和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局屬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備勤,要做到一呼百應,服從統一調遣和指揮,要建立搶救傷員的“綠色通道”。對可能或已經結冰的路段,特別是橋梁、坡道、彎道,要提請交通局、公路局等有關部門及時設置警告標志,并采取撒鹽、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組織力量及時清掃路面積雪和碎冰。

  (六)事故現場處置。交警大隊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導組,如惡劣天氣條件下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處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導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達位置,正確保護現場,快速勘查現場,快速疏導交通,嚴防二次事故發生。在未恢復交通前,民警絕不允許撤離現場。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備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反光背心、頭盔等。并加強民警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養成注重安全的自覺性。巡邏過程中要警燈長亮,警笛常鳴。勘查現場,疏導交通,要規范執勤,全部著反光背心,嚴防民警發生意外傷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體民警要以對黨、對人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本職,發揮職能,切實把這項預防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大事來抓,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各單位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嚴格落實責任制。一旦遇有惡劣天氣,要按照職責分工,快速反應,協調一致,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序、有效地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責任心不強而造成一定后果和社會影響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值勤和報告。要密切關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管理動態,及時掌握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緊急情況立即上報。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6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7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8

  一、目的

  為做好本市農業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切實有效控制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家《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市縣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概念界定和適用范圍

  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是指由于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將某種物質和能量直接或間接引入農業生產相關區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農田土壤、農用水域、農區大氣等受到污染,農業生產受到損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重點收集農區周圍的工業污染源、農用水源水質、危險廢棄物貯運等相關信息,為突發事件預警預報提供必要的`信息資源。及時填寫《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報告表》,并報送縣人民政府。

  五、應急響應

  鎮政府根據上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做出突發事件預警后,報縣農發局備案,由縣人民政府決定進入響應,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六、現場救助

  根據污染情況,采取必要措施排險、減害,實施現場救助。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積極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組織群眾疏散或撤離。在污染區設置警示標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確污染源的情況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對污染物質可能擴散或傳播的途徑進行分析、調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擴散和傳播途徑,對受到污染的農畜水產品進行截留、追回并妥善處置,防止污染擴散和蔓延。

  九、人員安置

  受污染傷害的群眾應妥善安置,傷害較重群眾要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治療搶救。大氣污染毒害區域的群眾要轉移到安全地帶。對飲用水源被污染地區的群眾,要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和食品。

  十、經濟賠(補)償

  對能夠分清污染責任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負責賠償損失;對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發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按政策規定實施救濟和救助。

  十一、災后重建

  對由于污染突發事件造成農業減產、絕收的,應制定計劃,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和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

  十二、人員保障

  鎮人民政府保證應急工作機構和人員的相對穩定,提高人員素質。發生突發事件時,相關人員服從指揮機構統一調配。

  十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不按本預案履行職責、義務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責任。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省委政法委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0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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