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集合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提高應急處置公司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的危害,保障全體員工的人身安全,減少公司財產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所指結合我公司實際;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李xx
副組長:郭xx
成員:齊xx、韓xx、賈xx等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公司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公司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公司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一)公司各部門職責。公司員工在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李xx任組長,分管行政負責和各辦公室組成的工作小組。
1、在公司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公司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公司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公司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公司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公司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成立由李xx負責的公司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公司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1、根據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公司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公司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公司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公司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公司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公司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公司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公司的特點,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公司一把手是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公司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為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發生時搶險和醫療救護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自然災害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蘄春縣衛生局關于印發《蘄春縣自然災害衛生應急預案》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精神,切實加強應急準備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轄區內發生自然災害時衛生應急搶險和醫療救護工作及上級部門安排的各種醫療衛生救援任務。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由鎮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負責人任副組長,宣傳、紀委、衛生院、派出所、財政所、廣播站、學校、安監辦、愛衛會和各村(社區)等負責人任成員。負責領導漕河鎮轄區內自然災害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和上級部門安排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組織協調醫院各部門高效、有序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預防各種次生災害的發生,及時向上級匯報醫療衛生救援相關信息。
2、成立醫療衛生救護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負責人任組長,各院副院長任副組長,各院急診科、內科、外科、兒科、婦科主任為成員,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員的救治和轉送工作。
3:成立衛生防疫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公共衛生科主任任組長,各院防疫保健科主任為成員,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調查、收集資料;向群眾宣傳突發公共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負責各種疫情的報告、流調、監測、消殺滅工作。
4、成立應急物資供應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負責人任組長,各院行政辦公室、總務科主任為成員,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人員、物資、藥品等的儲備、調撥等應急供應。
5、成立救護車應急救援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分管副院長任組長,各院急診科、后勤保障科主任任成員;負責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用車,負責應對突發事件的監督管理,對存在問題的及時匯報,及時改進,杜絕次生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響應
根據上級規定的自然災害等級,積極作出應急響應。
四、現場處置
1、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和控制自然災害事件所帶來的危害。
2、醫療衛生救護小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趕赴事發現埸,積極參加救援。
五、疾病預防控制
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衛生防疫小組要根據情況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衛生調查和評估,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各類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次生自然災害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六、自然災害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
按照《蘄春縣自然災害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醫院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按程序向當地政府、縣衛生局報告。
七、醫療衛生救援保障
1、人員保障
自然災害衛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遵循“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不定期組織各小組開展自然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演練。各小組人員要保持電話暢通,如有變動,隨時更新。當自然災害發生時,要第一時間趕到單位。
2、物資保障
物資保障應急小組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做好醫療器械和急救藥品以及抗洪、抗旱物資保障。
3、救護車應急小組:對救護車進行定期檢修,保障車況良好,保證醫療救援時能緊急出動。
八、獎勵與處罰
發生自然災害事件時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處置自然災害事件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自然災害事件中有失職、消極怠工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為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是指由于自然異常變化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社會失穩、資源破壞等現象或一系列事件。我國常見的自然災害種類繁多,主要包括:洪澇、干旱、臺風、冰雹、暴雪等氣象災害;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等海洋災害;樹林草地火災等。
常見的危害高校人員及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的主要自然災害有:臺風、暴雨、高溫、大風、雷電、霧霾、地震、滑坡等。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提前準備
各類自然災害具有不同的預警時間,必須在政府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根據預警等級,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災害發生之前的疏散、轉移、避險等預防及各項準備工作。
2.統一指揮,協同應對
一旦發生災害,做到及時上報,果斷處置,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學校各部門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協同應對,系統聯動,形成統一指揮、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機制。
3.科學決策,以人為本
充分發揮專業隊伍和專家的作用,科學決策,合理安排。堅持以人為本,在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
4.政府主導,社會互助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充分發揮學校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
5.加強保障,控制損失
加強災前、災中、災后的保障工作,在組織隊伍、經費、物資、信息等救災措施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研判災害發展態勢,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突發事件處置組、安全(保衛)疏散組、宣傳聯絡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急救組、善后處理組。
2.人員分工
總指揮: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校領導
副總指揮:分管校領導或牽頭部門負責人
成員:黨政辦、宣傳部、校園管理與保衛處、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院、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基建處、醫院、國際交流合作處、國際教育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等主要負責人組成,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3.組織機構職責
(1)指揮部實施應急工作的指揮任務,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指示要求,組織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實施。
(2)協調各應急小組及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急救援組織的搶險、救災、醫療、救護、消防、安全保衛、物資供應等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災害類別預警級別采取的預防措施一、臺風(四級預警)藍色: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受熱淚盈眶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1、做好防風準備并注意有關報道和通知;2、把門窗、圍板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固緊,妥善安置室外物品。黃色: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1、建議幼兒園停課;2、處于危險地帶和簡易房中的人員應到避風場所在地避風,戶外作業人員停止;3、切斷霓虹燈招牌及危險的室外電源;4、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其它同上。橙色: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1、切勿隨意外出,確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3、停止室內大型集會,疏散人員;4、加固易受破壞的房屋和設施;其它同上。紅色: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1、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停業、停課(除特殊行業);2、人員應盡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3、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靜止一段時間,應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其它同上。二、暴雨(三級預警)黃色:6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1、家長、學生、學校要特別關注天氣變化,采取防御措施;2、收蓋露天晾曬物品,相關單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區的排水防澇工作;3、駕駛人員應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確保安全;4、檢查排水系統,降低易淹校園湖泊水塘的水位。橙色: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1、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盡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雨;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切斷低洼地帶有危險的室外電源;3、交通管理部門應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4、轉移危險地帶師生到安全場所避雨;其它同上。紅色:3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1、戶外人員應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暫避;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3、已有上學學生和上班人員的學校、幼兒園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應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4、處于危險地帶的單位應停課、停業,立即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其它同上。三、高溫(二級預警)橙色: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到37℃以上。1、盡量避免午后高溫時段的戶外活動,對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溫指導,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2、注意防范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引發火災;3、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4、注意作息時間,保證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溫藥品;5、媒體應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各相關部門、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紅色: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到40℃以上。1、注意防暑降溫,白天盡量減少戶外活動;2、有關部門要特別注意防火;3、建議停止戶外露天作業;其它同上。四、大風(除臺風、雷雨大風外)(四級預警)藍色:24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1、做如防風準備;2、注意有關媒體報道的大風最新消息和有關防風通知;3、把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固緊,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黃色:12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1、進入防風狀態,建議幼兒園停課;2、關緊門窗,危險地帶和簡易房中的人員應到避風場所避風,通知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人員停止作業;3、切斷霓虹燈招牌及危險的室外電源;4、停止露天集體活動,立即疏散人員;其它同上。橙色:6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1、進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中小學信課;2、居民切勿隨意外出,確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3、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4、加固易受破壞的房屋和設施;其它同上。紅色:6小時內可能出現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的大風,或者已經出現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的大風并可能持續。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停業、停課(除特殊行業);2、人員應盡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其它同上。五、雷電(三級預警)黃色: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關注天氣,盡量避免戶外活動。橙色: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落實防雷應急措施;2、人員應當留在室內,并關好門窗;3、戶外人員應當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車內;4、切斷危險電源,不要在樹下、電桿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曠場地不要打傘,不要把農具、羽毛球拍、高爾夫球桿等扛在肩上。紅色: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應急搶險工作;2、人員應當盡量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或者汽車內,并關好門窗;3、切勿接觸天線、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和其他類似金屬裝置;4、盡量不要使用無防雷裝置或者防雷裝置不完備的電視、電話等電器;5、密切注意雷電預警信息的發布。六、大霧(三級預警)黃色:1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霧并將持續。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準備工作;2、加強校園交通管理,保障安全;3、駕駛人員注意霧的變化,小心駕駛;4、戶外活動注意安全。六、大霧(三級預警)橙色:6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霧并將持續。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工作;2、學校加強交通調度指揮;3、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控制車、船的行進速度;4、減少戶外活動。紅色: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5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50米的霧并將持續。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應急工作;2、學校按照行業規定適時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3、駕駛人員根據霧天行駛規定,采取霧天預防措施,根據環境條件采取合理行駛方式,并盡快尋找安全停放區域停靠;4、不要進行戶外活動。七、霾(二級預警)黃色:1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續。1、駕駛人員小心駕駛;2、因空氣質量明顯降低,人員需適當防護;3、呼吸道疾病患者盡量減少外出,外出時可帶上口罩。橙色:6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續。1、駕駛人員謹慎駕駛;2、空氣質量差,人員需適當防護;3、人員減少戶外活動,呼吸道疾病患者盡量減少外出,外出時可帶上口罩。八、地質災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三級預警)按照未來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質災害分別為:三級(可能性較大),二級(可能性大),一級(可能性很大)。三級預警:排查階段1、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重點針對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宿舍、教室、食常、辦公樓等人員聚集區;2、在專業技術隊伍的指導幫助下,依靠基層政府組織,發動廣大師生,認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確保不留死角;3、通知監測人員注重點區域;4、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等地質災害防御知識,提高師生的臨災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二級預警:預報階段1、各有關部門要緊急行動,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納入群防群測體系,加強監測預警,落實防范和治理措施;2、公開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切實落實工作責任。3、要強化臨災避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制訂落實人員撤離轉移預案,做好監測責任人、撤離信號、撤離路線、安置地點四落實。一級預警:警報階段1、無條件緊急疏散、轉移學生和教職工;2、對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防止群從再次進入,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4、密切觀測,做好災害到來之前最后一分鐘的準備工作。
五、信息發布
1.發布原則
(1)授權發布,及時準確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授權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上級主管部門和轄區政府匯報災害的時間、地點、級別、范圍、損失、救災、保障等情況。
災害應急指揮部授權通訊聯絡組,定時向新聞媒體通報災情及救災的基本情況。
(2)宣傳歸口,強調紀律
對新聞媒體的信息發布必須進行歸口管理,由學校宣傳部部門統一發布,其他部門無權發布消息或接受采訪。
2.信息發布機構及人員
(1)匯報
由學校黨政辦負責人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轄區政府匯報情況
(2)宣傳
由宣傳部門負責向新聞媒體通報災情及救災的情況c
六、后期處置
1.救災保障
學校多渠道落實救災資金和物資,確保受災學生就餐、飲水、住宿等基本生活條件。
2.搶救傷員
在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組織人力,解救被困人員,搶救受傷人員。組織專業人員對受災學生進行集體或個別的心理輔導。
3.環境治理
在政府衛生部門和環保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受災現場的衛生防疫、環境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源引發次生、衍生災害。
4.調查統計
對災害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進行詳細的統計,為后續的救助安撫以及校園恢復重建工作提供準確數據。
5.恢復秩序
全力以赴搶修受到災害破壞的電力、給水、道路、房屋等基礎設施,確保學校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教學、科研秩序。
6.評估總結
對預警、應急、救災、信息管理、后期處理等工作進行全面的評估,總結成功的經驗,發觀問題和不是,為以后的防災、救災工作提供經驗和教訓。
7.修訂預案
根據災害評估總結報告,修訂災害應急預案,使預案更加合理有效。
8.獎懲
對在應急、救災工作中表觀突出或有立功表現的應急人員以及師生員工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災工作中嚴重失職,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視情節和后果予以行政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本預案旨在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發生的洪澇、干旱災害和暴雨、冰雹、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啟動條件
全鎮范圍內或者局部地區,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的人員死亡、倒損房屋達到一定標準,轉移安置災民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啟動本預案。
3.組織指揮體系
3.1鎮政府設立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2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社會事務辦主任兼任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3.3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災害種類和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可臨時設置綜合協調、醫療救護、交通運輸、轉移安置、物資保障、社會治安、救災捐贈、宣傳報導等工作組,作為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
4.應急準備
4.1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在積極爭取市支持的同時,鎮財政每年根據救災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預算,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和災區恢復重建。
4.2物資準備
救災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等,由社會事務辦、經貿辦、供銷社等部門結合各自救災職責進行儲備和籌集。
4.3人力資源準備
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專業的緊急救援隊伍,建立公安、武警、安全、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培育和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4.4社會動員準備
建立和完善救災物資社會動員機制和社會捐助機制。
4.5宣傳、培訓
開展減災進社區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
鎮每年組織1次災害管理人員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相關部門、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5.信息管理
5.1災害信息共享
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并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
5.2災情信息管理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6.應急響應
災害發生后,各村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鎮依次設定三個響應等級。響應等級據災情相應啟動,視災情發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響應等級。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響應等級的應急需要,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6.1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一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一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救災工作
(1)指揮長主持會商會議,決定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
(2)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辦事機構聯合辦公,進入24小時應急狀態。
(3)災情發生1小時內,鎮委、鎮政府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5)有關成員單位每日12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抗災救災工作情況。
(6)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7)積極申請上級救災支持,及時調撥救災款物。
(8)社會事務辦全部動員,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9)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性救災捐贈活動。
6.2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二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二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組成相應的工作組進入救災應急狀態,并展開工作。
(2)災情發生后1小時內,鎮政府領導帶領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協調有關部門,派出由主任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核查災情,協助災區村轉移安置災民,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緊急調撥救災款物,并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4)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5)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救災捐贈活動。
6.3I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三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三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副指揮長和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辦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5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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