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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時間:2023-01-06 14:33:15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供水安全應急預案(7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供水安全應急預案(7篇)

供水安全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市安全供水,科學應對城市供水突發事故,規范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機制,使應急供水工作快速啟動、高效有序地運轉,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程度消除城市供水突發事故危害,降低事故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揚州市處置供水安全應急事故能力,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

  1.2.3《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006.1.22)

  1.2.4《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置條件》(國務院[2008]493號)

  1.2.5《城市供水條例》(國務院令第158號)

  1.2.6《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6號)

  1.2.7《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3號)

  1.2.8《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1.2.9《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公告第74號)

  1.2.10《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46號)

  1.2.11《關于開展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11]153號)

  1.2.12《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蘇建城[2009]247號)

  1.2.13《揚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揚府發[2006]38號)

  1.2.14《揚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揚府辦發[2011]132號)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突發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統發生事故,嚴重影響城市供水水質、水量或導致人身傷害的應急處置。

  發生在本行政區域以外,但可能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害的事件,適用本預案。

  危及城市安全供水的突發事件主要指自然或人為因素使水質受到污染、供水設備和設施嚴重故障及水源供水量不足等,具體是指:

  1.3.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1.3.2戰爭、破壞、恐怖活動和安全生產事故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

  1.3.3水源取水口、原水輸水管道發生垮塌、斷裂致使原水斷供。

  1.3.4地震、洪災、臺風、水災、干旱等導致水源枯竭、取水受阻,產水設施、設備毀損,輸供水主干管線斷裂。

  1.3.5輸電及變配電系統事故造成無法供水或區域供水減壓。

  1.3.6氯氣嚴重泄漏。

  1.3.7氯氣、凈水藥劑等原材料出現供應中斷。

  1.3.8城市主要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1.3.9傳染性區域疾病影響城市供水或由于城市供水導致傳染病流行。

  1.3.10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3.11較大范圍的群眾性事件影響城市供水。

  1.4工作原則

  應急供水工作實行“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全局互動、保障供水”的指導方針,遵循統一指揮、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原則,要與日常行政管理、生產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水資源管理協調一致,統籌兼顧,并保證應急供水工作實施過程中的權威性。

  1、統一領導原則:揚州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現場指揮機構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緊急情況下全市城市供水人員、技術、設施和設備等方面工作。

  2、依法規范原則:依法明確各相關部門、單位、個人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規范緊急情況下城市供水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保證緊急情況下城市供水安全。

  3、屬地為主原則:各級政府負責組織本地區緊急情況下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可申請上級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全市城市供水行業及社會力量予以支援。

  4、分工協作原則:各部門、各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其主管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有效的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5、以人為本原則:在發生突發事故影響城市供水情況時,堅持以人為本,首先保證居民基本用水和國防、醫療等用水,兼顧工業及其他方面用水。

  6、預防為主原則:高度重視供水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供水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日常工作機構

  市城鄉建設局根據省住建廳、市政府應急工作制度及辦法,設立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綜合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平時負責落實市應急委的指令,制定和修訂應急響應方案;建立相關專家庫;組織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通過87329110熱線,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關供水事故信息,并及時上報;在發生突發供水事故時,負責甄別事故級別,初步提出實施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在市突發供水事故現場指揮機構成立后,負責組織協調處置工作,監測供水水質和水量,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評估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等,為市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各供水企業和水質檢測部門應建立先行應急行動組,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事故。

  2.2市突發供水事故現場指揮機構

  2.2.1組成及主要工作職責

  2.2.1.1組成

  在發生突發供水事故并啟動應急預案后,市政府將根據需要成立市突發供水事故現場指揮機構,負責在市政府統一指揮下,組織協調全市力量,按照預案實施應急狀態下搶險工作,確保實現應急供水目標。指揮機構由市政府牽頭,負有應急處置責任的相關部門、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供水企業及事故發生單位等組成。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秘書長、市城鄉建設局局長和事故發生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對次生、衍生性供水事故,由法律規定的相關部門牽頭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2.2.1.2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國家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2)領導和協調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提出應急措施的建議;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7)組織協調指揮部各職能組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8)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搶險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9)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在事故處理后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10)如發現事故可能導致重大溢出或產生環境污染危害,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或機構進行檢測調查,如已發生二次危害,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2.2.2現場處置組

  市突發供水事故現場指揮機構根據突發供水事故類別需要,可下設相關的處置職能組,各職能組牽頭單位及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1)綜合辦公室: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主要任務是:在指揮部的領導下,配合指揮部做好分管的各項工作,并組織相關部門完成指揮部布置的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2)警戒保衛和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集中供水場所的治安警戒保衛工作,根據需要實施一定范圍的交通管制,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等。

  (3)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緊急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必要時將傷員送往醫院作進一步治療。同時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匯總統計傷亡人員救治情況等。

  (4)應急監測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和市氣象局配合,負責監督管理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監測、防治工作,確定事故危害區域,并通報危害程度和范圍,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深入細致地調查處理,防止污染進一步擴大。

  ①出廠水、管網水的供水質量(水質、水壓)監測由市城鄉建設局負責。

  ②供水水源及氯氣泄漏的監測由市環保局負責。

  ③調水通道、飲用水源地的水文情況監測由市水利局負責。

  ④集中式供水單位出廠水質和末梢水水質監測由市衛生局負責。

  ⑤氣象要素的監測由市氣象局負責。

  (5)應急搶修組:由市城控公司牽頭。主要負責指導供水企業做好供水設施設備的搶修工作。

  (6)應急供水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城控公司及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等配合。其中: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和企業避峰用水方案等,開展節水宣傳教育活動,并對以上行為進行檢查和監督。

  市經信委:負責落實企業避峰用水的措施。

  市公安局:負責維持交通秩序和社會秩序。

  市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應急車輛為指定地區送水、供水。

  市城管局:負責組織環衛、市政綠化等社會灑水車輛為指定地區送水、供水。

  市商務局:負責調配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并送達指定地。

  市水利局:做好原水的調度工作,指導啟用備用水源和應急水源。

  市城控公司:負責落實供水水源,安排應急供水計劃和車輛運輸力量。

  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送水和集中供水的地點,組織供應和發放,并配合市公安局做好有關社會穩定工作。

  (7)物資供應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協調和調集事故應急救援搶修、恢復生產所需的物資;由市商務局牽頭,負責協調和調集事故應急救援后勤保障所需的物資。

  (8)信息發布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政府新聞辦負責聯絡新聞媒體,宣傳應急知識和健康知識,統一發布有關信息,確保新聞報道的客觀性、真實性、權威性,并配合發布和宣傳疏散路線,穩定民心,維護社會穩定。

  (9)善后處理組:分別由市民政局、市總工會等部門牽頭,主要負責事故所涉及的安置、撫恤等工作,配合醫療救護組做好有關登記和統計工作等。

  (10)通訊聯絡組:由市經信委牽頭,負責落實電信揚州分公司、移動揚州分公司、聯通揚州分公司等電信運營商做好應急處置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專家組由給排水、水質檢驗、水處理、氣象、衛生監督、疾病控制、生物化學、供電及電力維護、環境保護等專業組成。其職責是: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在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發展趨勢、影響范圍和程度,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受指揮部指派,為事故發生地提供技術支持。

  供水事故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積極配合以上各組開展相關工作。

  三、預防與預警機制

  3.1應急準備措施

  市應急委統一部署協調突發供水事故的預防工作,市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按照管理職能協同有關部門分別對城市供水質量(水質、水壓)和城市供水水源質量進行監管。

  (1)加強對城市供水水質、原水水質及其生產設施設備的檢驗與檢測,建立城市供水質量監測信息網絡共享體系,掌握水質動態。

  (2)開展突發供水事故的假設和風險評估,完善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建立供水應急人才資料庫和應急保障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

  3.2危險源分析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可能導致發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上游陸域、水域發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過低或枯竭,取水困難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電系統發生事故等,影響到水廠生產和安全的。

  根據早期信息、監測信息,對可能引發供水事故級別進行分析評估,作出預警。預警和評估信息應該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報告各級供水事故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機構。預警和評估信息應包括:供水事故預警的級別、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警示事項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3.3預警分級指標

  根據供水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緊急程度,現將供水事故分為四個級別: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其相應的預警分級顏色分別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其中:

  i級(紅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

  ②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出現意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水48小時以上。

  ③供水水質、水源:因戰爭、自然災害或突發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標或毒理學指標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10倍以上。

  ⅱ級(橙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②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出現意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

  ③供水水質、水源:因戰爭、自然災害或突發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標或毒理學指標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1-10倍。

  ⅲ級(黃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②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出現意外,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水12小時以上。

  ③供水水質、水源:因突發性污染造成毒理學指標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ⅳ級(藍色)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人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

  ②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制水、供水管網及其設施出現意外,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水6小時以上。

  ③供水水質、水源:因突發性污染或原水水質惡化,一般化學指標或感官指標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3.4預警發布

  市政府有關部門在收到相關信息并證實突發供水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應在初步判定其級別與類別后,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進入預警狀態后,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其中:

  ⅰ級(紅色)預警,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宣布進入供水事故應急期;

  ⅱ級(橙色)預警,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宣布進入供水事故應急期;

  ⅲ級(黃色)預警,由市城鄉建設局請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后發布;

  ⅳ級(藍色)預警,由供水企業主管部門或縣(市)級成立應急指揮中心,視社會影響程度,請示市城鄉建設局后發布。

  (3)根據突發供水事故的級別與類別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機構。

  (4)各處置職能組和各應急救援隊伍立即進入應急狀態,供水監測機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即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調集事故應急所需的專家人員及有關物資和設備等,確保應急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3.5預警解除

  供水事故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機構根據供水事故預警和報警信息,作出接警處置的應急決策,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四、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突發供水事故的單位,無論事故級別大小,都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報或通過社會反饋等其他途徑獲得突發供水事件信息后,應判定事故級別和類別,達到ⅳ級及以上的在2小時內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報告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對情況緊急或可能發生重、特大供水事故的,可以先越級上報,但應及時向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補報。

  4.2信息報告

  突發供水事故發生或即將發生時,各供水企業要立即如實向當地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先期處置過程要做好記錄。報告應采用書面形式,如情況緊急,可采用先電話報告、后書面補報的方式。

  報告應涵蓋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性質,簡要經過,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用戶(減壓、無水)范圍,傷亡人數,事故發展趨勢;

  (3)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5)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報告時間。

  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3先期處置

  供水事故發生后,市現場指揮機構成立前,事發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在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有關預案迅速實施先期處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同時,要按規定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4.4分級響應

  突發供水事故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

  ⅰ級、ⅱ級事故響應與處置,由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發供水事故現場指揮機構,按預案組織先期處置,并根據需要將有關情況報告省政府、供水主管部門或國家有關部門。

  ⅲ級突發供水事故響應與處置,由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發供水事故現場指揮機構,按預案組織處置,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省政府和供水主管部門。

  ⅳ級突發供水事故響應與處置,由市城鄉建設局和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按預案組織處置,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政府。

  4.5指揮與協調

  市突發供水事故現場指揮機構根據突發供水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后,各有關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指定位置,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本著“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的原則,重點抓好:①通報事故情況,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②指派有關人員參與應急指揮和指導工作;③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抓緊完成指揮機構交辦的應急處置任務。

  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機構可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6信息發布

  市委宣傳部會同現場指揮機構對事故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發布、組織媒體報道。

  4.7應急終止

  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并已恢復正常供水。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供水主管部門向市政府提出建議,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五、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供水事故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供水行業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部門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理賠工作。

  5.2社會救助

  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紅十字會等志愿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的訓練指導和專業支持。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在訓練場地、業務培訓、訓練器材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紅十字會等各類志愿者隊伍作為群眾性組織,平時要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要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全市社區保安隊伍要充分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強平時的防范巡視,及時報告有關信息,并協助專業隊伍做好現場治安維護等工作。

  5.3調查與評估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會同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對供水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報告。調查評估報告應在應急終止后一個月內完成。調查評估報告應包括: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3)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4)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經驗教訓;

  (5)從城市供水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等。

  六、應急保障

  6.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隊伍及裝備保障

  各應急處置機構根據各自的實際工作內容及應急要求迅速組織精良的應急搶險隊伍,并組合特定的應急任務,提供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基本信息,建立專家、隊員及裝備儲備數據庫隨時調用。

  6.2財力保障

  對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應急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資金。

  6.3物資保障

  根據救援需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保障到位。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設施建設,按照國家標準和要求裝備貯備救援物資、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建立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的維護、保養、檢查,保證設施、裝備性能的安全可靠。

  6.4醫療衛生保障

  突發供水事故發生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衛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同時要根據突發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病等相關工作,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5交通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與實施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揚州市海事局、揚州市地方海事局分別依法實施長江揚州段及內河的航運管制,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協助做好緊急交通保障工作。

  6.6治安維護

  突發供水事故發生后,市公安局負責應急處置過

供水安全應急預案2

  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目錄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工作原則

  1.3 編制依據

  1.4 現狀

  1.5 適用范圍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3 組織體系圖

  3.預警級別

  3.1 一級預警

  3.2 二級預警

  3.3 三級預警

  3.4 四級預警

  3.5 各級預警響應

  4.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職責

  4.3 現場的保護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報告內容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自救措施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業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處理預案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9.附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汝城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保障縣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我縣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1.2.2 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我縣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納入本縣公共安全檢查保障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在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學,處置快捷

  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過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進科學技術、設備、手段,快捷高效妥善處置。

  1.3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本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1.4 現狀

  本縣供水企業此前已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主要以本縣供水企業為主體,沒有納入本縣公共安全防范體系的總體規劃中,物質和資金的保障程度不夠。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1.5.2 取水、攔河堤壩、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1.5.4 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水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1.5.6 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5.7 傳染性區域疾病;

  1.5.8 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1.5.9 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1.5.10 干旱季節,取水水源嚴重缺乏。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1.1 成立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城建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供水部門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由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 縣供水企業建立常設供水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事件現場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縣政府,納入縣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4)督促加強水質檢查檢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項目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5)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2.2.2 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接處警工作,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權限: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接報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4)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后上報。

  (5)組織召開事件現場會議。

  2.2.3 供水企業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搶修工作;制定各項供水安全檢查事故應急實施方案和各項技術保障措施;做好相應的各項物質儲備重要設施、設定建立后備措施;加強備用水廠的建設和保護;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2.4 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建設局:承擔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修改供水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檢測、接受供水事故報警、預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后續報告,協調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

  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展開城市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供水事故醫療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質,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安監局:協調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事故現場,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停水后的緊急供水工作。

  廣電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電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信暢通。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供水事故應急供電暢通。

  文塔社區: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 組織體系圖

  縣政府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

  新聞媒體通訊部門供水部門供電部門社區組織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分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3.1 一級預警

  3.1.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8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1.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 二級預警

  3.2.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5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2.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異臭、異味或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3 三級預警

  3.3.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3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3.2 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泄漏,造成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4 四級預警

  3.4.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2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4.2 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或管線設施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5 各級預警響應

  3.5.1 一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2 二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3 三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4 四級預警:由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現場親自指揮。

  4.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應急指揮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接到報告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2小時內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職責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必須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4.2.2 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4.2.3 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2.4 服從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的保護

  4.3.1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內容

  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縣政府及當地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4.4.1 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4.4.2 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4.4.3 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5 事件的簡要經過。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4.7 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4.8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9 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5.1.1 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令,立即調度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5.1.2 現場指揮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應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1 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縣政府。

  6.1.2 應急處理辦公室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6.1.3 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屬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防疫部門。

  6.1.5 源水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報請縣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6.1.6 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6.1.7 事件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1.8 事件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6.2.1 調度中心(室)

  (1)調度中心(室)為供水企業應急聯動的指揮調度和信息樞紐,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警后,應立即核查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和事件性質并做出初步判斷,迅速指令事件單位先期處置,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2)指令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各項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3)按領導小組指令報請縣應急指揮部啟動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并迅速調集人員、車輛、機具、設備、物資到達指令區位。

  (4)統一銜接外部協調、支援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信息。

  (5)隨時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2.2 生產技術部門

  (1)接到調度中心(室)的報告后,負責并組織機電維修,設備操作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運行功能。

  (2)負責發生水廠凈水構筑物倒塌時組織搶修,組織開展災后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項目進行檢查鑒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他處理意見。

  (4)組織水質污染災后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6.2.3 水質檢測部門

  (1)指導并加強水廠相關部門和人員觀察、檢測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程度。

  (5)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運輸、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1.1 各水廠對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7.1.2 明確各水廠的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關,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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