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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

法律服務合同

時間:2022-12-09 17:21:10 服務合同 我要投稿

法律服務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務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律服務合同集錦15篇

法律服務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要求,加快推進建陽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福建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開展選派律師進村(社區)擔任法律顧問工作方案的通知》(閩司〔20x〕230號)、《南平市司法局關于開展選派律師擔任鄉鎮(街道)、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方案》(南司〔20x〕125)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此訂立《法律服務合作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xx x x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指派 xx為互助合作聯系人。

  二、甲、乙雙方保持密切聯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務事宜,可隨時與乙方指派律師聯系;乙方指派律師無法親身參與時,可在律所內部臨時調派其他律師(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雙方可通過自主協商方式確定是否收取律師服務費用;如協商一致確定同意支付律師服務費的,另行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見證、資信調查、項目談判等,收費按規定另議。

  四、乙方服務主要范圍:

  1、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協助甲方起草、審核、修訂有關合同。為甲方重大經濟、民生和社會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引導依法管理。

  2、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向群眾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處理信訪案件,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訴求。經法律援助機構的審查同意,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詢工作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處理,疑難問題可聯系顧問律師處理。

  3、開展法制宣傳,顧問律師可通過各種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眾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識,每年至少舉辦2次法制講座。

  4、協助人民調解工作。為甲方調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為調解員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培訓。

  五、甲方應向服務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服務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必要的交通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務律師應對其提供法律報務過程中接觸、了解到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七、服務律師違法執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在律師執業保險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xx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持一份,服務律師留檔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律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______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______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______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及依法規范經營需要,需對公司進行全面風險防控,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規定,特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法律顧問,提供法律盡職調查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法律服務聘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守:

  第1條 顧問律師、聯系人

  1.1 顧問律師及承辦人員

  1.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主任郭志聯、陳濤、申曉偉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律師,為甲方提供盡職調查專項法律服務。

  1.12 法律顧問律師根據具體業務的情況,可以指定本所其他人員從事協助、配合性的工作。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具體業務的專業分工,由法律服務律師指定本所相應的專業團隊律師承辦具體事項。

  1.2 聯系人

  為便于工作開展,甲方指定 為乙方顧問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通知。

  第2條 顧問律師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對甲方及甲方股東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主要涉及:

  2.2 工商登記注冊信息及發展歷史沿革;

  2.3 重要資產情況調查,包括固定資產及重要流動資產;

  2.4 重要知識產權情況,包括商標、專利等;

  2.5 重要業務合同情況;

  2.6 對外擔保、債權、債務情況;

  2.7 內部勞動人事情況,等等;

  2.8 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第3條 顧問律師工作方式

  3.1 鑒于處理承辦法律事務的特殊性,在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下,乙方顧問律師可以以座談處理、書面處理、E-MAIL及其他網絡通訊工具處理、電話溝通處理等方式擇一進行。

  3.2 工作方式以乙方對甲方或相關主體提供的帶有真實承諾性的文件進行書面調查為主,以對乙方認為重要的信息抽樣實地核實為輔。

  第4條 專項服務費及服務期限

  4.1 專項法律服務費為年¥ ___________元(大寫:年人民幣 ___________萬元)。

  4.2 支付時間:

  第5條 辦案費及支付

  5.1 服務律師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實際發生的,由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北京市城區外發生的差旅費、交通費、復印費,通訊費、查詢費等實際開支由甲方承擔。

  5.3 甲乙雙方往來文件、信函均使用中文,因需翻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4 服務律師對于其他可能發生的實際費用,應提前預估并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服務律師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并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第6條 雙方義務

  6.1 甲方義務

  6,11 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辦理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6.12 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13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第三方運用乙方律師工作成果可能導致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6.2 乙方的義務

  6.21 乙方律師在委托事項范圍內,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勤勉、盡責地完成有關工作。

  6.22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23 乙方對委托事項涉及的有關甲方的情況予以保密,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雙方有權對外表明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有權在其產品、廣告、對外宣傳資料上載明委托聘用關系及聯系方式。

  第7條 合同效力

  第8條 雙方因本合同項下及相關事項產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4

  立約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為完成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改制重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法律顧問為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為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的基本內容

  1.1 根據甲方與XX 公司的約定,甲方將為XX公司的改制重組提供改制重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組工作的組織協調、全程咨詢等服務內容。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

  2.1 本項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務事項有以下內容:

  2.1.1參與關于本項目的有關會議。

  2.1.2根據本項目的進程適時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意見(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單位或行政部門出具的法律意見)。

  2.1.3為甲方參與本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1.4 甲方委托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甲、乙雙方合作形式

  3.1 經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XX律師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換委派的律師,應當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換乙方律師的要求,乙方應盡量予以滿足。

  3.3 乙方律師的工作地點主要在XX市。

  四、工作進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應當以確保甲方完成本項目總體時間安排為前提。

  4.2 工作時間確定后,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精神確保本合同項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工作延誤,乙方工作時間得以順延。

  4.3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項目的所有事項之日止。

  五、律師法律服務費及支付方式與相關費用

  5.1 根據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法律服務的工作量和所需時間,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酬金為XX元(¥XX)。如XX公司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少于XX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則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XX公司實際支付給甲方的報酬與XX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務費包含了乙方律師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的XX市內交通、通訊、文件制作、資料查詢等費用,但如需乙方律師在XX市外工作,則甲方應據實支付乙方律師的交通、食宿費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XX元(¥XX);本項目結束、甲方收到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的任何單位支付的報酬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按第5.2條的約定將剩余律師酬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對參與本項目中所涉及的企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對有關信息進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師的行為、語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損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煩和尷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七、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7.1 未經對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7.1項之情形,則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則仍應當支付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8.1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本項目無法實現,則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8.2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本項目無法實現,則應當退還已收取的律師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師的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需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10.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即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 本合同簽訂時間:二〇一四年三月日。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法律服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范圍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 參與甲方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對甲方起草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

  2. 上級機關和有關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征求甲方意見時,參與研究提出立法建議和立法協調意見。

  3. 對甲方的重大決策事項和能源重大問題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依法提供建議或法律意見;

  4. 對甲方的行政復議案件,獨立或組織專家進行法律論證,提供解決方案,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書;

  5. 針對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訴訟案件,獨立或組織專家進行法律論證,參加甲方組織的案情分析會,協助收集證據,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書,起草訴訟所需法律文書;作為訴訟代理人代理甲方出庭應訴,提交代理詞,參與可能發生的談判、協調、調解;

  6. 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已發生的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案件進行總結,并提出法律建議;

  7.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書;

  8. 根據甲方要求參與或開展專題調研工作;

  9. 配合甲方開展法律培訓和法制宣傳;

  10. 協助甲方起草或者審查重大經濟合同以及機關管理的重要文件;

  11. 對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訪工作提出法律意見,必要時參與解決工作;

  12. 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服務方式

  1.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團隊由___律師擔任負責人,___  ;、___律師為顧問律師。必要時,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需要調集、組織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提供專業服務,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應保證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

  2. 甲方以傳真、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乙方以參加工作會議、提出法律建議、起草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庭應訴等方式提供服務。在合同期內,乙方應至少指派一名顧問律師,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不少于每周四個工作日的現場辦公,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指示,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3. 乙方以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的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的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 對于甲方委托的重大事項與疑難案件,乙方進行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不能完成甲方委托事項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通報委托事項或研究工作進程,提供階段性工作報告;

  3.甲方應當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全面、客觀的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經核定的工作費用。

  5. 需要乙方律師到場提供法律服務的,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遵守法律規定與本合同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2. 乙方律師應當按照甲方授權的范圍與權限進行工作,不得超越授權范圍,不得與案件利益相關方單獨會面,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職業思考與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師在擔任甲方法律顧問期間,不得同時接受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他方當事人的委托,為其辦理法律事務。

  5.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獲知的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文件或甲方要求保密的他人信息、文件,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單獨或與任何第三方共同利用。涉及國家秘密的,乙方的保密義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限于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保密義務特別注意,并對律師進行經常性的政治和保密教育。

  6. 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應當遵守國家能源局的工作紀律和工作制度,簽署保密承諾書。承諾書內容包括:(1)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2)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審查;

  (3)自覺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識;

  (4)不違規記錄、存儲、復制國家秘密信息,不違規留存國家秘密載體;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

  (6)未經單位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

  (7)工作期滿離崗時,清退全部不應由個人持有的國家秘密載體;

  (8)工作期滿離崗時,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服從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管。投標人應當督促、教育顧問律師,保證顧問律師履行承諾書規定的有關保密義務。

  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法律顧問身份從事與甲方無關的其他商業活動;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保證其安全與完整。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萬元人民幣。此費用涵蓋第一條所列的全部法律服務內容。

  2. 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京外差旅費、食宿費等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標準遵照國家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北京市內的交通、通訊、文件制作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通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具體為人民幣元;合同服務期滿后___日內,甲方通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服務費用。

  4.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聯系人和承辦律師的;

  2.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3 違反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任何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事先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續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__________ 地址:

  簽約日期:20xx年5月 日 約日期:20xx年5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整個項目經營開發提供全過程的專業法律服務,要求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擔任甲方的經濟、法律顧問,以維護甲方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該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并配之以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約定:受聘律師須為甲方提供如下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

  1.根據項目開發進展,完善甲方參與的三方合資合同、章程;

  2.參與本工程建設的前期動遷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參與本工程建設的招標標書的制定,參加甲方審查投標文件并為評標、決標提供法律意見;

  4.代表甲方與工程承包方洽談,草擬、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達到可正式簽約條件;

  5.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承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6.代表甲方審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信譽及隊伍素質和履約能力,審查、確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分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8.督促、檢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約資料的積累、保管工作;

  9.協助甲方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甲方與_________市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系;

  10.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甲方與上海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系;

  11.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2.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部分或全部樓宇出售、出租(境內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協調甲方與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門的聯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條件時改變土地使用權性質,簽訂補地價合同;

  (2)協助甲方辦理樓宇外銷批準手續;

  (3)協助甲方起草《購房須知》、《樓字預訂合同》、《樓宇預售合同》、(樓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維修公約》、《樓宇出租合同》等樓宇預、銷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協助甲方辦理境內外購房銀行按揭手續,起草與此有關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購房業主出具工程進度、質量等符合預收樓款條件的法律意見書;

  (6)如甲方需要,代為監管預售樓宇價款,使購房業主增強信心,減少風險;

  (7)如甲方需要,代辦購房業主的樓宇預、銷售公證;

  (8)如甲方需要,代理購房業主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9)協助甲方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三、法律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1.雙方商定,甲方對上述律師服務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律師服務報酬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期限為:

  (1)第一次:本合同簽約后10天內,支付2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簽約后10天內,支付3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第三次:工程施工結構封頂后工0天內,支付3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內,支付剩余的2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構成的各法律關系如遇有爭議并引起糾紛,乙方須代理甲方全權處理,其費用另行計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師可根據法律服務工作項目及有關要求,安排有關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具體事務,具體工作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確保服務質量,確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確保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諾的期限內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律師服務收費的10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具體賠償辦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師承辦非訴訟專項法律事務過錯責任有限賠償試行辦法》執行。該試行辦法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須按期支付律師報酬,如支付逾期,以應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應按規定提供各種有關書面材料,如實向律師闡明情況,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虛假不實或有重大錯誤,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十、甲方承諾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中認真負責、確保服務質量,甲方在本合同確定的報酬外,另給以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獎勵。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務時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在中國境內增資發行內資股,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本次增資發行內資股的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及核查驗證有關法律文件,以確認甲方上述行為的合法性。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昭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就增資發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組成工作小組,并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和經驗的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

  1.協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文件;

  5.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6.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7.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8.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9.協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增發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5.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增發資金進入甲方賬戶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如果增發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托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法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

  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日。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議定:

  四、乙方的權利:

  (一)了解對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管理制度,對相關管理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基層法律工作者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協議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自身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刑辯團隊專職律師作為甲方刑事法律風險防控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為甲方提供刑事法律問題的咨詢,并就專業刑事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二)為甲方可能涉及到的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及風險防范;

  (三)辦案機關機構設置、辦案程序介紹;

  (四)作為證人、犯罪嫌疑人在協助調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五)詢問、訊問情景模擬;

  (六)與辦案人員溝通技巧培訓;

  (七)代表甲方向司法等部門表達訴求,發表法律意見;

  (八)草擬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文書;

  (九)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十)受甲方委托甲方的經營行為個人的特定行為的刑事風險進行全方位篩查、診斷,并提出具體應對方案。

  屬本條的法律事務,甲方在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法律顧問費后,不再交付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用據實支付;一年內,甲方若被追究刑事責任,本合同自動轉入委托刑事辯護,即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案件辯護人至一審程序止,另行簽訂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協商收費事宜簽訂收費協議。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團隊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及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為了使乙方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向法律顧問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甲方不能提供或所提供事實、證據、資料不充分或不真實,則甲方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工作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顧問費元,于簽訂之日支付。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訴訟、仲裁和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

  2)、應甲方的要求,法律顧問到南京市外或港、澳及國外處理法律事務,差旅費、打印復印費、通信費及其它辦理相關法律事務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通知和送達: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甲方指定通知送達聯系人為,聯系方式,送達地址,

  甲方通知送達聯系人及地址變更的需及時通知書面乙方,否則因此發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顧問協議生效、期限及糾紛處理: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單方終止協議則乙方所收顧問費不予退還,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則按乙方服務時間比例退還。

  本協議書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為憑。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1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等律師為甲方因_______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______

  2.二審_______

  3.執行_______

  第二條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_______欠款本息_______元(大寫:)之_______%的標準即元(大寫:___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托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2

  合同編號:13888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轉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3。乙方進行轉委托時對受托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復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后,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包括但不限于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托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托的授權,并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征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制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后出版圖書或制作音像制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后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裝盒上標注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于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于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布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3

  簽訂地點: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非

  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購為目的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與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托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為甲方聯系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委托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二)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務經營、股權結構、資產等狀況,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文件、資產文件、融資文件、重要協議、涉外合同、審批及許可、財務報表、雇員、保險、訴訟情況和環保事宜等事項;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調查報告制作摘要,供甲方決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本需經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現場調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額及支付;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 整,分兩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幣 萬元,于本合同簽訂時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幣 于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托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并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費用。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托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并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實施委托事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師XXX,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XXX律師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項目資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后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 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定義務,對在參與項目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供雙方簽字蓋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法律服務合同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

  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

  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6.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1.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2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1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12.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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